河南城管打警察視頻
① 城管亂象該怎麼治理,城管太亂了,動不動就打架,警察來了跟警察打。天不怕地不怕
城管與警方發生沖突,畢竟是個案,並不是普遍現象。至於城管文明執法,不允許粗暴野蠻,現在法律已經有明確規定。但仍然有個完善過程。
② 打戰如果兵打光了,城管警察都要上嗎
如果是打仗軍隊都打光了。不管是城管還是警察還是普通百姓都有義務去抵抗侵略者的,為了國家每個人都要付出。
③ 網上有段視頻一群警察在拿著棍棒打人
城管不是人
④ 城管和警察打架,誰厲害
按理應該是警察吧。因為有打警察叫襲警, 有襲警罪這一條。打城管不叫襲警吧
⑤ 河南省西平縣七十餘人黑惡勢力毆打百姓,警察迅速出擊抓捕,大快人心
什麼情況?
⑥ 那個城管圍毆警察事件,警察崩了他有責任嗎
有 這種情況 警察可以使用警械 但還沒有上升到使用武器的程度 可以拔槍但不能開槍
⑦ 城管和警察打架誰更厲害
你這個問題沒有可比性,首先兩個職業不會發生沖突,沒有利息矛盾,其次,你說的是單挑還是群毆?問題沒描述清楚,如果要強行比較的話,我認為總體上來說是警察更強,因為:1.警察手裡有槍,而城管無,2.警察體能與格鬥能力高於城管,因為警察職能本身就是對抗違法犯罪,平時受這方面訓練更多,而且分工更明確,專業更對口,3.城管是一個沒有被寫入憲法的職業,如果和警察發生沖突,警察的腰板相對來說會更硬,4.如果是群毆,警察人數多於城管,在編警察為200萬左右(不包括輔助執法人員),而城管為25萬(不包括輔助執法人員),警察人數為城管的8倍。綜上所述,我認為警察要優於城管,望採納~
⑧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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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
⑨ 河南農民工討薪被警察打死,都來看看這是畜唄!
無論什麼職業總有一部分敗類,大多數還是值得我們致敬的
⑩ 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公安局的管理范圍,顧名思義,主要是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因此各地公安局都沒有城管警察大隊這個警種和機構。城管執法隊伍則是城建系統的執法隊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進行城市建設方面的管理,例如違章建築,市容市貌的管理。所以無法說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