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城管打架了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1)和城管打架了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㈡ 城管和警察打架,誰厲害
按理應該是警察吧。因為有打警察叫襲警, 有襲警罪這一條。打城管不叫襲警吧
㈢ 城管和警察打架誰更厲害
你這個問題沒有可比性,首先兩個職業不會發生沖突,沒有利息矛盾,其次,你說的是單挑還是群毆?問題沒描述清楚,如果要強行比較的話,我認為總體上來說是警察更強,因為:1.警察手裡有槍,而城管無,2.警察體能與格鬥能力高於城管,因為警察職能本身就是對抗違法犯罪,平時受這方面訓練更多,而且分工更明確,專業更對口,3.城管是一個沒有被寫入憲法的職業,如果和警察發生沖突,警察的腰板相對來說會更硬,4.如果是群毆,警察人數多於城管,在編警察為200萬左右(不包括輔助執法人員),而城管為25萬(不包括輔助執法人員),警察人數為城管的8倍。綜上所述,我認為警察要優於城管,望採納~
㈣ 安徽歙縣城管執法時和人打鬥如何處罰的
5月4日,一段時長30秒的短視頻在安徽黟縣微信、微博等平台上以「黟縣城管和人打架」為題廣為傳播,引發當地社會輿論關注。
《說明》表示,歙縣城管局高度重視此事,立即成立調查組,迅速調查此次事件全過程,以實事求是、不偏袒不護短的態度,即時向公眾公布調查結果,經過調查,歙縣城管局認為,協管員的還手、幫架行為是不對的,對此深表歉意。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對協管員楊某、闞某某給予停職處理並接受調查,即刻實行;後續處理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在《說明》的最後,歙縣城管局方面承諾:「今後我們會加強對協管員的監督管理,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避免發生此類事件;同時感謝廣大網友的監督,在您的監督、建議下,我們會努力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歡迎您致電反映問題:6536502。」
以上內容來自:澎湃新聞
㈤ 問一個問題,城管敢和解放軍武警打架不。請各位朋友解釋一下
青島的城管去軍區把軍人全部打敗了,最後還用挖掘機拆了人家的崗亭
㈥ 城管一個市民打架.市民,被拘留.請問要怎麼辦
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城管工作人員屬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執法的,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規定受理行政訴訟范圍: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㈦ 如何看待城管和交警打架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情節嚴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㈧ 楊柳清城管和商販打架事件是誰先打的誰
不管誰先打的?城管執法人員不能喝商販打架!因為城管執法人員是國家行政執法內人員屬於國家執容法人員和國家公務員!代表著國家的形象!代表著黨的形象!
城管打人不應該!國家執法單位執法人員用人性化執法就是經營戶違法行為執法單位耐心說服加行政處罰相結合!如果遇到真不講理的經營戶可以打110處理!
我認為國家不該成立城管執法局!自從城管建立之後網上和現實中出現了多少城管傷人和打死人的情況!
這種情況也怪商販自己,我也見過我們這里的城管來執法那東西的現象,有的商販見了城管來了了就跑流動商販!有些是門頭上的城管來拿牌子和放在外面的凳子和商品首先商販先急了直接火冒三丈直接和城管鬧起來!
完了城管才火的!哎何必那?發現城管執法不正確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利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