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督管理
『壹』 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舉措有哪些
一、及時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確認和公告工作
規范性文件分為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規范性文件。規范性的制定權,屬於縣、鎮兩級人民政府(含政府辦公室)、縣級以上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除法律、法規明確授予的行政主體資格外,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部門的內設機構及其他所屬機構均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制定規范性文件,需要出台規范性文件的,應提請有關行政機關制定。政府法制機構要注重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的規范和監督,部門法制機構應加強對設在本部門內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發文工作的規范和指導。2015年1月底前,縣政府法制局負責會同機構編制等部門,結合當前行政職能清理和機構改革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全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的確認,並向社會公布有權制定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的主體名單。
二、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聽取意見程序
行政機關制定規范性文件(其他工作方案、工作意見等內部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非規范性文件不在此列),不能局限於在行政系統內部徵求意見,應通過多種方式聽取社會公眾、行政管理對象、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除因突發事件等情形需要立即出台規范性文件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應通過政府(或政府部門)網站等媒介向社會公開文件草案。涉及窗口服務事項的,應在窗口服務場所設置布告欄徵求辦事群眾意見。行政管理對象已成立行業協會的,應聽取行業協會意見。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體規定外,規范性文件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及《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梅市府〔2013〕21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應按規定組織聽證會、專家咨詢論證、社會風險評估及實施後評估。
三、進一步健全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
部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應經本部門法制機構(或承擔政策法規審查任務的相關部門)審查,並出具書面合法性審查意見。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規范性文件在發布前應由縣政府法制局進
行審查。法制機構(或承擔政策法規審查任務的相關部門)應加大程序審查力度,審查起草過程中是否履行了必經程序,對應當進行公開徵求意見、社會風險評估或社會聽證而未進行的,一律不得通過審查,不得向社會發布。法制機構(或承擔政策法規審查任務的相關部門)應當從制定職權、內容、形式等方面進行審查,著重審查是否具有制定主體資格,是否屬於法定職權范圍,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是否違法創設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權力,是否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
法制機構只負責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內部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非規范性文件一般不作審查(確因工作需要的除外)。合法性審查一般採取書面審查辦法,對文件草案不作修改性審查。對於文件草案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積極與起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協商。對特別重大、疑難、復雜的事項,法制機構在審查過程中應當實地開展調研,組織或者會同起草單位邀請相關專家進行合法性論證,充分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開展文件合法性審查時採用統一文書格式,起草單位和法制機構要按平遠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文書參考格式(詳見附件)的要求進行。
四、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今後各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報送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應明確規定有效期,確需長期執行、不能規定有效期的,應當在報送時說明理由。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自施行之日起不超過3年;其他規范性文件除需要長期執行的外,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過5年。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自動失效。起草機關應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計劃管理,每年一次以上定期對有效期即將屆滿的規范性文件進行評估,對於有必要繼續實施的規范性文件,應按照法定程序重新修改、制定、發布,確保行政管理制度的連續性。
五、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和統一登記制度
各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要落實好規范性文件分別報送縣人民政府及本級人大機關備案審查的主體責任,為方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查找,縣政府法制局統一對經過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進行登記編號,編號按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分類,年終時統一公布目錄。
六、開展好規范性文件解讀工作
凡發布重大或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規范性文件或部門規范性文件,行政機關應及時對文件主要內容及其出台的必要性作出解讀,便於群眾理解和執行。法制機構對重大或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論證時,應當明確提出政策解讀的有關要求,並對政策解讀草案與規范性文件草案的一致性進行審查。政策解讀應當包括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理由、文件實施的對象人群及其可能帶來的影響等內容,語言應當通俗易懂,易於理解,並與規范性文件正文在本級政府規定的載體上一並向社會公布。
七、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
各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制度,明確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發布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人。行政機關要按照「誰制定,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預防和處理規范性文件的法律爭議,暢通群眾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渠道。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是依法行政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縣政府法制局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單位制定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檢查工作和違法責任追究力度。對不履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統一發布、報送備案等法定程序,以及因規范性文件違法引發社會公眾投訴的情況,縣政府法制局要予以通報批評並及時向監察機關反映,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行政機關未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或者因規范性文件違法對行政管理對象合法權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嚴格追究制定機關和有關人員的行政過錯責任。
『貳』 淺談如何加強分公司財務監管
一、集權控制
(一)總部制定分公司的財會制度
財務制度一直是公司進行內部調控的重要手段。在分公司的管理上,財務控制是重中之重。有很多公司就是因為在分公司的管理中進行過度的財務放權而漸漸對其失去了控制。財務控制是防止公司資產外流的主要手段。在財務制度上,分公司的財務制度一定要延續總部的財務制度,保證財務結構的完整性;作為總公司要充分了解分公司的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現金流動情況,以及監控分公司各項內控制度是否及時正確的執行,總部應制定分公司的財會制度,適時反映和監督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這些制度主要有:「分公司財會核算、管理辦法」、「費用報銷標准及管理制度」、「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合同管理制度」、「產品定價管理制度」等。如在實際工作發生制度中未明確的會計業務,分公司需及時與總部溝通,不得擅自處理。
(二)總部委派或聘任分公司會計人員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委派和聘任,直接對總部財務負責人負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由總部統一管理,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進行考核。總部要對分公司的會計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保證分公司財務人員勝任工作,並適時進行輪換。作為分公司會計人員既要充分發揮會計的反映與監督職能,又要發揮會計的管理職能。總部委派會計的出發點是強化監督,是要保證會計活動的合法合規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但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和方式,其核心就是服務,要寓監督於服務中。委派的會計人員是代表總部加強對分公司的財務管理,要以搞好分公司的經營、提高經濟效益為軸心,按國家財經法紀辦事,主動為單位服務,當好分公司經理的參謀,為其出謀劃策,提高分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三)加強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資金是每一個駐外分公司經濟活動的動力資源和生存、發展的血液,分公司的銷售收款須存入專設的銀行賬戶中,此賬戶只收不付。所收貨款需及時轉入總部銀行賬戶。應實行收款銷售一體化的原則,堅持款貨兩清,杜絕先發貨後收款,確實有特殊情況須報經總公司批准同意。同時,應加強費用管理,對於占費用比重比較大的差旅費、辦公費等費用,更應嚴格把關。有關原始單據必須戳記清晰、事實清楚,經領導簽字後方能予以核銷。
分公司只負責支付小額、零星的經營費用。大額費用由總部支付,分公司支付的費用主要有:辦公費、運雜費、差旅費、交際應酬費等。總部支付的費用主要有:物資采購費、工資、廣告費、促銷費、租賃費、固定資產購置等。總部根據分公司的年度預算及分公司的月份用款計劃,按月向分公司撥付經營費用。分公司用於經營費用支出的存款賬戶,只能用於接受總公司撥款和經營費用支付,不得用於存入銷售貨款。
(四)在總公司之內要建立一套健全的財務信息
系統以計算機為支撐,分公司要向總公司提供財務周報、月報、年報,以便總部全面了解和控制經營情況。每周要向總公司報送:「銷售明細表(賒銷應單獨註明,單獨匯總)」、「貨款回收明細表」等。每月要向總部報送「月度會計報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經營費用明細表」、「存貨盤點表」、「應收賬款賬期分析表(含可能壞賬百分比及可能之壞賬)」、「銷售收入、經營費用最新預測表(滾動預算)」等。同時對主要問題和重要事項予以文字說明。根據各分公司每月傳遞的信息,總部財務應做出靈敏反映,不斷做出最新的財務預計,使預算成為滾動的,真正達到控制實際的作用。
(五)加強存貨管理
財務人員應該根據各類物資的實際庫存和正常儲備,結合當時的市場供求情況,制定出合理的庫存量,並定期對存貨進行清查,邊清查邊處理。對積壓的物資,要採取措施利用各種銷售手段盡快實現銷售。對殘缺的物資,要積極修復或回收,以便盤活資金、降低采購資金和儲備成本。
(六)加強價格管理
擴大產品銷售量、提高產品售價、爭取更大的利潤,是每一個駐外分公司的經營目標。但是,在價格管理上,財務人員不能一成不變。應根據存貨的周轉快慢、市場行情的變動情況等因素,協助領導做好價格的制定工作,對不同提貨類型的客戶實行不同的價格水平,從而使分公司形成合理的利潤空間。
(七)定期審計
對分公司是否正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是否真實,要定期對分公司進行嚴格仔細的審計。在公司不斷擴張,分公司各項工作未完全步入正軌前,總部每季度要對各分公司的存貨管理、會計憑證,賬表、費用支出的控制、價格執行情況、貨款回收情況以及各項銷售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審計,提出審計報告,待分公司各項工作完全步入正軌後,可半年審計一次。
二、分權管理
分權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會計中的責任會計制度,視每個分公司為一個獨立的責任中心,通過責任預算控制和考核達到財務管理目標。鑒於分公司的主要職責是:合理儲存貨物;擴大銷售收入;及時收回貨款;嚴格控制費用。其中銷售與費用是重點,可將此責任中心定義為「銷售及費用責任中心」。
(一)制定切實可達的銷售及費用責任預算
每個分公司(即銷售及費用責任中心)須編制責任預算,以這些預算為目標,衡量其績效。預算數額應依實際可達的水平予以設立,並需分公司經理認可,由總部平衡、批准。
(二)主要責任預算指標
主要責任預算指標有:分月、季的年度銷售預算存貨定額;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賒賬)限額;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分月、季的可控經營費用預算;銷售收入費用率。通過制定切實可達的上述指標,並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將有關預算指標換算成彈性的預算指標,與實際比較,基本可衡量出分公司的經營績效。
(三)責任預算指標考核
總部財務需按月對分公司的銷售及費用責任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實際與預算的差異進行分析、調查,進而發現問題,找出原因,提出建議,報告給公司管理當局。責任預算不應一成不變,應於經濟情況、競爭程度、產品成本等發生大變化時,予以檢討、修正,使責任預算更有效地執行。責任預算的執行情況應與分公司人員的報酬掛鉤,體現激勵原則。
三、預算管理
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管理其資產,對應的責任是通過經營資產實現利潤。因此總公司在財年預算前要向分公司協調確定利潤目標,以量化規范總公司對分公司權責利安排。分公司應據此編定銷售、生產、成本、費用、采購等業務年度和各月預算,並把各業務預算分級歸口落實到車間、班組直至個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內部各級責權利體系。分公司再依據各業務預算編定資金預算和預計報表等財務預算,總公司可以據此掌握各分公司預計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進行資金的預算平衡和合理調度。
預算管理體系運做的核心是責權利體系,所以必須要保證每一個層次責權利安排的有效。在分公司層面,是總公司檢查並考核其年度經營目標,通過合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激勵和約束分公司總體經營;在分公司車間層面,是分公司檢查並考核其成本控制、費用支出、材料耗用、設備管理等日常財務目標,同時也要對車間層面制定和預算權責相匹配的勞動人事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依次向下,對於必要的預算控制項目,要落實到相關的個人。
四、審計控制
不論是集權控制還是分權控制都應建立對分公司的財務審計制度,形成對分公司的審計控制。對分公司的審計控制應包括會計審計和和預算審計兩個方面。會計審計主要檢查會計核算和控制體系,主要是對分公司會計核算體系的合理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備性和有效性、會計報表的真實性等進行審計,是針對會計系統的審計。預算審計是對分公司預算編制匯總體系的合理性、核算統計系統的完備性、預算執行和考核體系的有效性進行的檢查和評估,是一種管理性審計。
五、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
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須由具備相應業務能力和較高職業道德的人去認真實施,否則,即便是設計最完美的控制制度亦無法發揮作用。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努力:
(一)具備較高的業務技術水平
不懂財務知識而想做好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財務人員應該加強自身修養,在會計法律、稅收法律、經濟法律、計算機知識、外語等方面苦下功夫,不斷地充實自己、增加知識、增長才幹,這樣才能適應復雜經濟活動的要求,搞好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具有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
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是對財務人員的基本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財務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秉公辦事,求實認真,不謀私利。在采購物資、銷售產品、納稅、內部報銷等方面,必須按程序、按原則辦理,不能越軌,也不給任何人以特殊的權利。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失。
(三)具備較高的公關能力
分公司的財務、稅收管理工作的好壞,與當地的財政、稅收、審計等有關部門有很大的關系。分公司的財務人員應多與他們進行溝通,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接受他們的指導和監督,這樣才能更好地規范分公司的運作,減少財務風險,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叄』 如何加強國有企業管理和監督
(一)改進國有企業運行機制,變絕對集權為合理分權 按照黨中央規劃,今後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方向是,根據國有企業的特點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合理的產權結構和嚴格的法人治理結構,改變國有企業的單一產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優化國有企業產權結構。並在此基礎上,盡快建立起完整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監督制衡機制,不斷提高企業的治理效率。從這個發展方向看,今後國有企業監督機制的完善必須把握好以下的環節:一是切實發揮股東大會權能。股東大會的構成應當保質保量,既能體現股東意志,又能確保有效行使監督的權力。二是優化董事會結構。確保既要有內部董事,又要有一定數量的外部董事,以強化董事會的效能。外部董事主要由國有資產代表、法人持股機構代表和有關專家組成。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保證董事獨立發揮作用。三是選好總經理。總經理是處在執行層的權力最高峰,握有直接經營管理權,在企業決策和經營管理中起關鍵作用,其職業道德和職業能力如何,關繫到企業的興衰成敗。國有企業選聘總經理,要注意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與董事會依法用人結合,堅持德才兼備,同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不斷拓寬選人渠道。四是進一步強化監事會職能。
(二)改進國有企業黨內監督,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監督保障作用
黨在國有企業中的地位不能弱化,要健全和落實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的制度,使企業黨組織切實做到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實施,防止、減少企業決策失誤,避免國有資產流失的作用。在企業內部,特別要認真執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民主集中制度。凡屬企業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的使用,都要集體研究決定,企業員工都要有相應的知情權、審議權,不準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同時,還要制定出企業管理層向黨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制度和定期召開企業領導人民主生活會的制度,通過以上種種黨內監督措施的實施,使企業管理層隨時臵於黨組織的有效監督和管理之中。
(三)改進國有企業監督環境,鼓勵職代會、職能部門等參與企業監督管理的積極性
要加強職工民主監督,建立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員的制度,並把民主評議的情況作為對企業領導人員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要大力推進廠務公開,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政治權利,並以此為突破口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其民主監督的作用,使職工真正當家作主,在企業改革和發展中充分發揮出主人翁的作用。 同時,要盡可能提高企業人事、財務、經營、審計方面等職能部門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形成監督合力和相互制衡作用。
(四)建立企業內控機制,發揮企業自我調控機制的作用 一是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當前,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臵多在企業內部,並直接對企業管理層負責。這一制度安排,往往導致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的喪失,使內部審計范圍難以觸及管理高層的決策,難以做出客觀的職業判斷。因此,必須改變內部審計機構向企業經營者負責的局面,今後可以通過向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來加強對企業管理層的監督。只有這樣,內部審計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才能滿足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
二是完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決策失誤追究制度,實行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通過經營業績來約束經營者,可以使企業的監督方式變為經營者比較容易接受的考核形式,認真執行將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有很大的警示作用和約束作用。但目前看來,已建立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有待完善,決策失誤追究制度還有待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因此,必須加快這些方面的建設步伐,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整合監督資源,形成溝通機制,形成監督合力,確保監督到位。
目前,國有企業的監督主體較多,自成體系,因側重點不同,各自為陣,沒有形成相互溝通、資源共享的機制,監督力量分散,形成不了有效地監督。因此,有必要在國有企業內部建立各種監督資源協商、溝通的機制。具體操作辦法是,在黨委或監事會主持下(或成立企業監督委員會),定期召開各監督主體會議,互通情況,交流動向,對存在的問題形成綜合監督報告,由黨委或監事會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反饋,限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向黨委或監事會報告,並通報各監督主體,形成監督閉環。
『肆』 如何有效加強對監理單位的監管
監理是抄整個項目在施襲工過程中最關鍵的力量,監理單位受業主委託對施工項目進行監督和管理,業主單位如何對派駐現場的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調高監理人員的責任心以及工作態度是至關重要,現場監理人員是業主在施工現場的代表,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力,對施工進行監理,確保項目施工在受控的情況下進行。業主單位對監理單位實行監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對現場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進行監督管理,主要目的是讓監理單位能夠更好的履行合同,為項目作出貢獻,對施工現場進行管理,避免給建設單位產生負面影響或損害建設單位利益。
施工單位是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中直接實施者,工程是施工單位干出來的,業主如何監督管理施工單位,規范施工行為,確保安全、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在合同期內實現項目的管理目標與任務。
『伍』 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舉措有哪些
重視規范性文件管理,不斷提高規范性文件管理質量,保證該單位規范性文件的合內法性、有效容性,有力地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開展專題培訓。舉辦規范性文件相關制度培訓班,邀請政策法規處領導專家重點對規范性文件的定義、特徵、區分、制定的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項、備案審查等內容作了詳細講解,使全體人員對規范性文件的相關知識有了深刻的認識和理解,為規范性文件的管理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規范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的程序,明確規范性文件制定必須經過制定計劃、徵求意見、分管領導審核、局主要負責人簽發等程序,使用統一文號,並及時公布、在規定時限備案,該局的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三是注重文件清理。認真抓好國家公布廢止規范性文件的相關銜接工作,對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范性文件相抵觸或者不適當的,及時修改或者廢止,清理採取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結合的方法,通過對文件的清理,確保了法制的統一,提高了規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陸』 如何加強監管
監管職責仍不清。實施「先照後證」制度後,相應的配套措施尚未到位,涉及工商部門與其他審批部門的職責界限不明確,許可項目、經營范圍核定沒有規范,仍出現監管缺位、責任推諉等現象。
監管手段跟不上。改革後,監管手段以行政手段為主轉變為信用約束為主,企業在獲得更多自主權的同時,要靠自律提高企業信用水平。各部門通過抽查企業信用公示進行監管。而現有的信息技術手段無法支撐信用約束監管理念,企業年報、部門監管信息共享等無法全面實現,現有的執法人員、裝備、執法方式也無法滿足監管的需要。
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完善。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與法治建設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而現有的一些法律、法規和規定已不適應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目前後續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及時跟進,制度配套不清晰,給監管部門執法帶來一定難度。
『柒』 加強監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是人民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從民主監督,提高執政能力水平、促進廉政勤政、構建和諧社會三方面,談談民主監督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搞好民主監督提高執政能力水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是關乎到黨的生死存亡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決策。《決定》賦予政協新的歷史使命,民主監督是實現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總體目標,全面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保證。一是能夠保證執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決策水平的高低直接體現決策者的思維方式,知識含量,把握全局的能力;而決策的正確與否要通過實踐來檢驗。正確的決策要產生良好的效果達到預期的目的,必須有一個正確的實施過程,民主監督就是這個正確實踐的重要保證。實踐證明,政協通過調查視察,反映社情民意,對決策的實施提出意見、建議,使決策順利實施。二是有利於組織人事部門合理選拔、任用人才,將那些有德有才,有膽有識,對黨忠誠,對人民作出貢獻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黨中央提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就是因為這些年來,有些平庸無能的領導者,在各個崗位上執政水平太低,執政能力太弱,與他們的崗位職責遠遠不相適應;民主監督是防止選錯人,用錯人的有效辦法,誰是能人人民最清楚,誰是庸才群眾最明白,因此,各級黨組織在提拔任用幹部時多走走群眾路線,多聽聽群眾意見,重大人事安排多請政協協商協商,就能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從根本上提高執政水平。
搞好民主監督促進廉政勤政。我們每位國家公務員都要面對人民群眾,做人民的公僕,要克服官高權大的思想,要虛心接受黨內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和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只有這樣才能做一個人民需要的好黨員,好領導。黨中央為解決幹部廉政勤政問題,先後制定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黨風廉政建設各種規定以及國家公務員管理規定,形成強大的內部監督網路,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也構成了良好的外部監督,廣大政協委員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發揮人民信得過,慧眼識腐敗,上達中央提建議,下為百姓說實話的權利和義務的優勢,在各個崗位上當好「政協大員」,如宣威市政協有60多名委員被法律部門、窗口服務單位聘請為行風監督員、執紀巡視員、稅收督察員、新聞閱評員,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督,促進了幹部廉政勤政建設。
搞好民主監督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穩定有序,國泰民安,文明向上的社會。《決定》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具有新時代的內涵,構建和諧社會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大事,只有全體人民人人都來構建,和諧社會才能形成。人民政協的主題是團結、民主,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一是政協委員來自各族各界,可以暢通渠道,向黨政機關及時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二是能夠及時化解矛盾。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各種利益分配產生差異,有些人一時不理解,或有些部門處理不當,出現一些矛盾,廣大政協委員可以做很多化解矛盾的工作,另外政協人才薈萃,可以為黨委、政府分憂解難。三是制止違法違紀和犯罪行為,樹立文明意識,創建文明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為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朱法映)
『捌』 加強執法和監管力度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是為了減輕在礦產資源開發時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雖然多年來中央和地方相繼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規,涉及到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和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但是,一方面這些法規缺乏可實際操作的條文,導致執法監管部門監管時困難重重;另一方面,許多基層執法監管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地方保護主義在某些地方仍在盛行。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領導尚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礦產資源開發的經濟發展與地質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一味追求在任期間的經濟發展指標,甚至追求個人利益,放任監管部門對礦山環境的監管,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和惡化。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因局部利益而縱容地方及個體企業消極對待國家專項治理整頓工作,導致礦山生態環境問題嚴重、甚至處於失控狀態。如陝北地區部分縣級政府違法發放采礦許可證,使地方及個體違法開採石油資源,造成石油資源的嚴重破壞和環境污染。因此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鏟除地方保護主義是地質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以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方針,堅決制止新的礦山環境污染和破壞。對於新建和技術改造的礦山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必須設立礦山地質環境影響專篇,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應作為采礦申請人辦理采礦許可證和礦山建設項目審批的主要依據。各級資源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礦山開采,避免環境破壞。結合礦山換證,對礦山環境破壞嚴重的礦山企業,應提出限期整改和治理的實施方案,要求礦山企業建立和完善礦山環境保護制度,盡量避免地質災害和防止礦山環境遭受破壞。只有依法採取措施,使違法者傷筋動骨,才能實現保護地質環境的目的。
同時,對礦山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環境質量標准進行處置、排放;對礦山開發活動中遺留的坑、井、巷等工程,必須進行封閉或者填實,恢復到安全狀態;對采礦形成的危岩體、地面塌陷、地裂縫、地下水系統破壞等地質災害必須進行治理。礦產資源開發要保護礦區周圍的環境和自然景觀。嚴禁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開礦。嚴格控制在鐵路、公路等交通干線兩側的可視范圍內進行采礦活動。西部礦產資源開發必須重視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防止礦產資源開發加劇生態環境惡化。
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關閉產品質量低劣、資源浪費、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積極穩妥地關閉資源枯竭的礦山。以資源開采為主的城市和大礦區,要因地制宜發展接續和替代產業。礦山企業對礦區范圍的礦山環境實施動態監測,並向資源環境行政主管提供監測結果,對於采礦引起的突發性地質災害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礦山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在礦山企業年檢中加強有關礦山環境的年檢內容,對礦山環境破壞嚴重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治理,並依法處罰。
『玖』 依法加強監督管理
小礦落地於市縣,歸屬於市 (縣),市 (縣)政府管理部門直接面對小礦,應當依法加強對小礦的監督管理。堅持事前防範與事後處理相結合,突出事前防範,切實加強生產過程中的監督、指導和幫助,促進小礦依法、按規范開采。對符合辦礦條件的、依法取得合法采礦權的,應依法保護其權益;對符合資源整合條件的小礦應引導其聯合,規模經營、做大做強,增強競爭力;對不符合條件的礦山,要有步驟地停產整頓或關閉;對非法開採的礦山堅決取締和關閉。對新辦礦山要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劃准入條件要求嚴格把關,尤其是生態環境保護更要求嚴格把關,必要時採取公示、聽證辦法進行論證。對西部少數民族和邊遠經濟欠發達地區,某些資源尤其是能源資源緊缺的地區,對小礦開辦的准入條件應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生態保護、社會穩定等情況,因地制宜,適度要求。對小礦通過進一步勘查找到的大、中型礦床,或原已佔有儲備的大、中型礦床,應逐步通過規劃和采礦權整合,促使其規模開發利用,防止隨意分割出讓、轉讓,甚至一哄而上亂挖濫采。對目前只發現為小型礦床或礦點的,在允許小礦企業開採的同時,應鼓勵其投資勘查,以探明新的資源,擴大礦區儲量,增強企業後勁。
與此同時,要為小礦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堅持依法行政,推行窗口辦公和電子政務,規范行政行為,增加透明度,公開、公平、公正行政。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及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加強信息收集發布,搞好本行政區的資源形勢、礦業權流轉動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保護的統計分析、礦產品市場動態和礦山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信息,及時發布,引導礦業生產和企業發展方向。依法查處違法案件,依法調處礦業糾紛,維護正常的礦業生產發展秩序。多用服務、規范的手段,引導、指導小礦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自生自滅,少採取行政干預甚至直接取締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