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投訴
發布時間: 2020-11-25 06:45:01
先填寫《投訴舉報登記表》或《咨詢登記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1至5名,並填寫《委託書》,所有人員均在委託書中簽名。
接待人員對於投訴人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訴人補正;對於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於勞動監察機構管轄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機構提出。
(1)勞動監察投訴擴展閱讀:
勞動監察部門收到舉報的處理方法
勞動監察大隊收到舉報、投訴後有權利進行調查和現場檢查,並在60個工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四、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八、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B. 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需要帶什麼材料什麼流程
1、所需材料: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證專明雙方具有勞動關系屬的書面證據)
2、流程:
(1)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投訴證據,去勞動監察要求立案;
(2)勞動監察部門辦理立案手續,填寫勞動監察受理登記表;
(3)調查取證;
(4)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
(5)製作處理處罰決定書;
(6)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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