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
A.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證書在哪查詢
省級安監來局頒發的《安全資源格證書》全國通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資格證書在全國同類型的生產經營單位中通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需辦理延期手續。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書失效。
1、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一份
2、4張1寸藍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單位安全任職證明加蓋企業公章
B.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電工證查詢32050105061212
可以在電腦上打開國家應急部,然後點擊服務下面的查詢服務按鈕進入。再點擊特種作業信息查詢,在查詢界面中輸入被查詢的姓名以及相關信息就可以查詢到結果了。具體的查詢方法如下:
1、在電腦的網路上輸入國家應急部,找到其官方網站以後點擊進入。
C. 國家安全監督局查詢系統
國家安全監督局查詢系統網址:國家安全監督局查詢系統
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的直屬機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涉及煤礦安全監察方面的工作,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名義實施。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機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05〕4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5〕11號)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5〕12號)(以下一並簡稱「三定」規定),現予轉發。
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強化監督執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國務院決定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直屬機構,也是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單設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部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行政機構。
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是進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監察權威性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舉措。
(3)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研究中心(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創建於1975年,是國家級科研事業單位。研究中心以「建設一流智庫,共享發展成果」為願景,以安全生產、煤炭、能源和環境為核心業務領域,竭誠為政府部門、國內外機構及公司提供最具價值和權威性的決策咨詢服務。
人才為本,追求卓越。研究中心以其四十年發展光輝歷程,造就了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專家隊伍,擁有國家發改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能源局頒發的專業資質,是其指定的官方研究咨詢基地。
研究中心堅持創新驅動發展,不斷追求卓越,在安全生產、煤炭、能源和環境等領域取得了一批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成果,成為國內一流、國際知名、最具權威性和影響力的研究咨詢機構。
D.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成立哪年
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由國家經貿委實行部門道管理。
2001年,經國務院批准組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由國家經貿委實行部門管理。
2003年,國家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從國家經貿委獨立出來,成為國務院直屬的國家局(副部屬級)。
2005年,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成為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實行部門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2018年3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E.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什麼級別
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機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05〕4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直屬機構,也是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將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的直屬機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涉及煤礦安全監察方面的工作,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名義實施。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F. 國家安監總局之前發的76號文有沒有廢止通知
沒有廢止通知。2015年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安監總局第76號
第76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已經2015年3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長楊棟梁
2015年3月24日
(6)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擴展閱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綜合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職責,劃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整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不變。
煤礦安全監察系統方面,隨職責調整,設在地方的煤礦安全監察局27個、煤礦安全監察分局76個,行政編制2770名,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G. 全國安監局網上查詢
全國安監局網上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安監管理局
安監局全稱即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前身是由國家經貿委實行部門管理的「煤礦安全監察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的地區設辦事機構)。
(7)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務院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組織協調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國務院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國務院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