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模式
① 海關對保稅物流貨物的監管模式有幾大類,都包括什麼
保稅物流貨物分成1,非物流圍網監管模式;2,物流圍網監管模式。
非物理圍網監管模式分成1,保稅倉庫;2,出口監管倉庫。
物流圍網監管模式分成1,保稅物流中心;2,保稅物流園區;3,保稅區;4,保稅港區;5,綜合保稅區
② 進出口貿易方式有幾種,分別是哪幾種
進出口貿易方式有如下5種:
1、一般貿易,是與 加工貿易相對而言的貿易方式。一般貿易是指中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貿易。
2、補償貿易,國際貿易中以產品償付進口設備、技術等費用的貿易方式 。它既是一種貿易方式也是一種利用外資的形式。
3、來料加工裝配貿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承接方加工單位按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
4、進料加工貿易,是指我方用外匯購買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裝物料等,經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再外銷出口的交易形式。
5、寄售、代銷貿易,是指寄售人把貨物運交事先約定的代銷人,由代銷 人按照事先約定或根據寄售代銷協議規定的條件,在當地市場代為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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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就業方向
國際貿易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貿易機構的業務工作等,具體來講,可以從事報關、報檢,物流(貨貸)等工作。從歷年的就業情況看,也有一些學校的國際貿易專業研究生到管理咨詢、投資銀行一類機構就業的。
1、從事專業外貿公司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2、從事各類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科研機構等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3、從事各類外資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工作;
4、從事各類專業的報關、承運貨物等國際物流工作;
5、在各類涉外型的企業、機構從事初級財務工作及業務管理工作;
③ 保稅加工貨物的監管模式
合同備案、貨物報關、合同報核。
電子賬冊管理企業基本程序:備案報關、報核結案。
1、合同備案
海關行政許可;持合法合同到加工地海關申請合同備案(備案結果:貨物保稅),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等。
備案實質:將合同的內容寫進登記手冊
合法合同:經過商務主管部門合同審批,獲得「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必要的許可證。
2、合同報核
報核: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合同並對未出口部分處理後,經營企業申請核銷要求結案的行為。
核銷:海關核准解除監管的海關行政許可行為。
3、電子帳冊
聯網監管:保稅工廠的進、銷、存、用等生產物流數據全部通過計算機網路,受海關的嚴密監管,構成了電子圍網。企業的備案、變更、報關、核銷等統統也通過網路完成。
監管模式:電子帳冊或電子手冊。電子手冊是紙質手冊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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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程序
1、備案
(1)經營范圍電子帳冊的備案
① 備案內容:經營單位名稱與代碼、生產單位名稱與代碼、加工貿易批准證書編號、加工能力、經營范圍清單
② 變更事項:經營范圍、加工能力變更,須經商務主管部門核准才可海關辦理。此外海關直接。
(2)便捷通關電子帳冊的備案
① 備案內容:企業基本情況、料件和成品情況、單耗關系
② 料件備案必須在進口前備案,成品和單耗備案可以推遲到成品出口前。
③ 海關會根據加工能力核定一個最大周轉金額和周轉數量,每批進口時不能超過它們的剩餘值。
④ 電子帳冊分冊:異地報關和異地深加工結轉情況下核發。
通常一個企業只建立一個「電子帳冊」,但企業下有非法人資格但卻獨立核算的分廠,則該分廠可以另建立電子帳冊。
2、報關
(1)進出境報關
(2)深加工結轉報關
(3)其他報關
(4)緩稅利息的計算:計息日從上次核銷日到開具稅款繳納數止。
緩稅利息 = 應補稅款 * 計息期間 * 利息率
計息日從上次核銷日到開具稅款繳納數止。
3、報核
(1)分類:定期報
周期報:半年核銷一次
(2)程序:
① 預報核: ——「同意報核」電文
將周期內的報關數據發送電子信息給海關,海關與動態的電子帳冊比對。(進出級比對)
② 正式報核:
將周期的結存數與應當結存數發送電子信息給海關,海關與電子帳冊比對。(庫存級比對)
報核單據:電子帳冊報核總體情況表;歸並參數表;盤點表;報關單;稅款繳納書;財務報表。
③ 核銷
④ 跨境電商通關監管模式有哪些 簡答題
(一)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通過經海關認可並且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跨境交易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關監管。
(二)電子商務企業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申報清單》(以下簡稱《貨物清單》,式樣見附件1),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報關手續;個人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申報清單》(以下簡稱《物品清單》,式樣見附件2),採取「清單核放」方式辦理電子商務進出境物品報關手續。
《貨物清單》、《物品清單》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存放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海關監管場所的經營人,應向海關辦理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備案手續,並接受海關監管。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不得開展電子商務業務。
(四)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支付企業、海關監管場所經營人、物流企業等,應按照規定通過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適時向電子商務通關管理平台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6號(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或咨詢歐堅網路
⑤ 什麼是跨境電商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跨境電子商務是基於網路發展起來的,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
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⑥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模式分類
模式分類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六種模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 包括珠海跨境工業園區 ,霍爾果斯邊境合作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進口保稅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分為A型和B型)這三種模式屬於保稅監管場所。
基本特徵
1、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范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2、採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准有嚴格的標准,
3、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徵;
4、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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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
企業注冊備案流程
(一)企業遞交注冊申請材料;
(二)經辦人員初審;
(三)科長復審;
(四)報關長審批;
(五)向企業核發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及自用物資手冊;
(六)企業申領企業編碼;
(七)正式業務開展。
企業注冊備案遞交注冊申請材料
(一)中資企業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企業章程復印件(股東簽字);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
5、企業在區內購房、租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證,房屋租售登記(正本及復印件);
6、企業海關登記注冊申請表(加蓋公章及法人章);
7、驗資報告正本(附銀行進帳單)。
8、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二)外商投資企業
1、管委會批復、批准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企業章程、合同(復印件)(獨資企業不要合同);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為外籍或港澳台籍的須有委託書及被委託的國內主管經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
5、企業在區內購房、租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證、房屋租售登記(正本及復印件);
6、企業海關登記注冊申請表(加蓋公章及法人章)。
7、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合同備案需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進口合同或來料加工合同一式兩份;
3、初次申請需遞交租房協議或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復印件並經過海關人員驗廠;
4、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中期補稅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製成品內銷補稅申請;
2、製成品單耗表;
3、製成品折算原材料明細表;
4、進口原材料入區報關單;
5、內銷合同、發票、箱單;
6、內銷貨物所對應監管條件的相關憑證;
7、國產料件入區單據(製成品全部使用保稅進口料件的除外);
8、製成品分攤製造費用明細表(製成品使用國產料件的除外);
9、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手冊核銷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企業核銷報表;
2、加工貿易手冊;
3、進口原材料保稅入區報關單(加蓋驗訖章聯)及發票、合同、箱單;
4、製成品返銷出口報關單(加蓋驗訖章聯)及發票、合同、箱單;
5、製成品中期補稅通知書、報關單、稅單;
6、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
⑦ 簡述海關聯網監管模式的特點
聯網監管模式是海關藉助加工貿易企業完善的ERP等信息化管理系統,對企業實行的電子帳冊+聯網核查的加工貿易監管模式。其建立的初衷主要是為了將海關管理與現代化生產經營方式有效銜接,從而達到高效運作與有效監管的有效統一。但由於受國內企業與海關信息化管理程度和人員基礎素質等因素影響,目前的聯網還不能真正實現初衷的目的,只能說是海關在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改革中大膽地走出了第一步。
理想的聯網監管模式的特點主要有:1、改變繁瑣的動態審批式管理,採取一站式備案管理;2、採用歸並的方式將企業內部生產的料號級與海關管理的項號級有效對接;3、轉以合同為單元的管理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以企業為單元管理;4、由紙質作業改變為企業端作業傳輸至海關模式;5、將企業的內部生產經營活動於海關進出口數據有效對碰,實現海關的有效監管。
⑧ 進口模式中9610模式 和1210保稅模式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1)1210是給入駐保稅區(B型保稅物流中心)的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
(2)9610是給跨境電商的海關監管代碼。
2、退稅方式不同
(1)1210俗稱備貨模式,保稅倉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經過監管區,到每月月底來匯總數量之後,再一次性口岸集報,生成一份正式報關單,等於說一個月的量,最後再由跨境電商企業去稅局辦理退稅。
(2)9610就是俗稱的集貨模式,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電子商務企業向海外出售的貨物以郵、快件等方式運輸,分批核放出境,之後定期將已核放的清單歸並形成報關單,並根據相關合作機制通過電子口岸將報關單電子數據提供給稅務、 外匯管理部門,便利電子商務企業辦理退稅、結匯手續。
(8)海關監管模式擴展閱讀
一、保稅物流中心的定義。
保稅物流中心(B型)是指經海關批准,由中國境內一家企業法人經營,多家企業進入並從事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海關集中監管場所。
二、可以存入物流中心的貨物:
(一)國內出口貨物;
(二)轉口貨物和國際中轉貨物;
(三)外商暫存貨物;
(四)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
(五)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
(六)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八)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三、物流中心經營企業可以開展以下業務:
(一)保稅存儲進出口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
(二)對所存貨物開展流通性簡單加工和增值服務;
(三)全球采購和國際分撥、配送;
(四)轉口貿易和國際中轉業務;
(五)經海關批準的其他國際物流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B型保稅物流中心
⑨ 跨境電商1239模式下通關單是哪個環節出
保稅進口海關監管碼1210和1239的區別2016年12月6日,海關公布 《海關總署公告2016第75號(關於增列海關監管當時代碼的公告)》,對比下1210和1239監管代碼的問題:
首先先把兩個通知原文對比一下。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5號(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 「保稅電商A」。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平潭、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等10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暫不適用「1239」監管方式。上述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
(9)海關監管模式擴展閱讀:
《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日前印發,國務院新聞辦公室7日舉行介紹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有關政策吹風會。
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在會上介紹,《通知》明確了過渡期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安排,《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監管的總體原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不同於一般貿易,主要是滿足國內居民品質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必須是直接面對消費者且僅限於個人自用。
基於這一前提,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二、是統籌考慮促進行業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要求,明確各參與主體責任。
例如,跨境電商企業承擔商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跨境電商平台須在境內辦理工商登記、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境內服務商受託承擔如實申報責任,消費者承擔納稅義務,政府部門需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實施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等。
三、是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擴大政策適用范圍。《通知》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關於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在稅收和商品清單方面的情況,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表示,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萬元調整至2.6萬元,今後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機調增;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
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
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商品清單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到清單商品范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第二,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以後的清單目前一共是1321個稅目。
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介紹,目前海關經過多年實踐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監管制度,尤其是這次新政出來以後,對電商企業、電商平台、物流企業、支付企業都有明確的規定,質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是比較完善的,可以保證通過跨境零售進口商品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