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為什麼這么囂張後面有政府
『壹』 我國的城管如此囂張,為什麼沒有人出來管制
你先仔細想想,小攤小販擺到你家樓下,然後整天掛個高音喇叭,弄得你無法睡眠,你怎麼想,把你家的車庫門堵了你怎麼想,將心比心,很多城管勸了一次,不聽,兩次,不管,三次,我行我素,沒收東西,必定引發沖突,任何人都有難處,小販有,城管也有。這個問題根本上的解決還需政府對攤販進行疏導
『貳』 誰能告訴我城管到底是個什麼官,有什麼執法權利,為什麼可以「好處費」為什麼那麼「囂張跋扈」
你好,城管屬於地方政府各部門的授權行使行政執法管理的部門,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部門歸屬。但是對於受權行使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收受賄賂行為、以權謀私的,可以向紀檢,監察,紀委舉報。
『叄』 為什麼城管現在這么囂張啊
城市建設需要人人來努力, 有這么些人不但不努力, 反而還肆意進行干擾和坡壞內, 特別是流動小攤小販, 賣東西容巴不得放在大街中央, 故意堵塞交通, 造成混亂, 動不動高聲納喊垵人視聽, 加之有些人對社會不滿興風作浪, 就進一步造成情況惡化, 流動小攤小販太不象話, 城管一來鼠竄躲避, 城管剛走馬上回轉, 這是治理城市臟,亂,差的的首要根源, 有責任心的市民心中也非常氣憤, 建設城市人人有責! 我們希望公安也應介入整治城市的隊伍中來, 對不良的流動小攤小販嚴肅政策和法律! 也希望國家早日制定此類的法律! 還城市一派良好秩序!!! 我們大家積極行動起來, 為恢復城市的良好秩序作一份貢獻! 大力支持城管的工作! 打擊歪門邪道!!!
求採納
『肆』 城管屬於哪個部門為什麼可以這么囂張
屬於政府
『伍』 城管為什麼這么牛,誰給他們這么大的權力。
1、關於城管局的執法權問題。
執法主體有三種:法定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法定機關委託行政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
2、有的大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權,只是局部城管有執法權,不代表全國各地城管都有權執法。
『陸』 為什麼中國城管敢這么囂張
中國城市的城管,主要是對付小販的。雖然說,別的涉及城市市容的事情,他們也可以管,但只要對付單位來頭比較大,就根本管不了。城管能管的,只有小販。農民進城做小販,這是一個傳統。自古以來農民進城,不是打工出賣勞力,就是販點東西,不是倒騰來的,就是農產品。
中國存在城鄉二元的壁壘,農民進城,屬於外人,即使已經在城裡安家,身份上依舊是外人,所以,他們對所在的城市,沒有,也不可能有歸屬感,對所在的城市並不在意,即使臟亂差,跟他們無關。很多人又不樂意進到官方組織的市場里去,因為繳納的費用太高。四處游擊的小販,的確有時會對城市的秩序和衛生,造成一些麻煩。
目前中國城市管理者,對於這樣的問題,採取了慣用的管理思路,成立城管來管理,這種管理,實際上成了打壓和驅趕。開始的時候,小販完全沒有抵抗力,很多地方,城管打人,成了慣習。這些年來,由於網路的存在,城管打人有時會被披露出來,在輿論的壓力下,城管才有所收斂。
但由於打壓驅趕已經成了城管所謂執法的基本模式,不這樣做,根本管不了小販,所以,打人和打死人的事,今天有,以後肯定還會有。
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不能靠打壓和驅趕。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大前提,在這個前提還不能存在之前,可以採取讓小販自組織的方式,結成團體,實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同時,降低官方市場的入場費用,吸引他們進市場交易。很多國家都有小販,但是市民社會的存在,完全可以靠市民的自我努力,解決小販的無序難題。
『柒』 城管為什麼那麼囂張
這在於個人素質,並不是所有城管都會這樣。可以向有關部門或者其領導反應實際情況。
『捌』 城管是個什麼職業他們有怎樣地權力為什麼那麼囂張
對頭、城管就是管理城市裡的交通秩序、比如亂停亂放、亂設攤點、後台當然是國家…就像現在的羅江一樣、那些城管直接跑到人店裡喉幾聲:這是哪個的車、沒人應就用拖車把車拖走:有點欠扁、但人後台是政府…
『玖』 目前城管為什麼這么囂張~跋扈是沒有人能管嗎
除非你有錢請好律師,名氣大,或者你是高級公務員,要不然城管頂天只是開除寫檢討,根本不會判刑
『拾』 城管是干什麼的為什麼那麼野蠻呀為什麼那麼囂張呀
城管的復權力是很多的,至少有幾十向制,都說城管野蠻,你看見小販少了嗎?有的地方的小販確實不像話,我們這的城管到時不怎麼管,就是小販把攤都擺到馬路中間了,城管偶爾說兩句就走了,小販還在那裡,我覺得也是,堵吧,堵死誰算誰,我們這都出過人命了,就是小販佔道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