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衣服批發價
❶ 為什麼城管那麼壞,評價那麼低
職責所在,義不容辭,其實也沒那麼壞的,只是極個別的害群之馬壞了一鍋湯而已,而媒體又經常盯著這種個別現象來嘩眾取寵,畢竟正常的工作是沒有新聞抄作價值的,所以城管就很杯具了。
❷ 城管收佔道費需要物價局審批嗎
如果所在城市管理部門有這方面的規定就是合法的。
城市的馬路和版人行路屬於國家公用,占權用城市馬路和人行路所需要交納的費用就是佔道費。佔道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市財政部門統一支配。佔道費是省物價局委託的收費項目。
收費的標准由市物價局制定,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物價局的定價執行收費,各執法大隊負責其分管區域佔道費的收取。
❸ 城管要處於我們工程造價相同的罰款,請問這樣合理嗎
首先,你們的行為不合法。其次,城管要求你拆除貨棚,合理合法。至於要處於罰款,你們有權讓城管出示相關法律依據。我估計城管拿不出相關法律依據,因為這是規劃部門的執法范圍。
❹ 城管創造了什麼價值
雖然個別的城管野蠻執法,但總體還是對國家形象的提升起到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❺ 廣場自辦活動,被城管收天價場地費,合理嗎
廣場自辦活動被城管收天價場地費,這到底合不合理呢?我得為廣場吃飯活動也要等於江廣場私有化。那麼收一定的場地費是必須的,但是如果收的是天價的廣告費。那麼這就並不合理了。但是具體的天價值多少,我們應該有一定的限度,而並不是我們所謂的空口無憑的價格。在廣場值班活動已經違反了相應的要求,這等於在用公用資源而進行自己的私有活動。因此要收比平時辦活動收費更要高的費用,以此來警戒人們不要將公用資源占為己有。
因此,無論是城管還是活動的主辦方都存在的一定的責任。我們要從雙方進行改進。活動的主辦方不應該再有共用的資源進行自己的私有活動,應該利用合理的手段舉辦相應的活動。城管可以給予一定的處罰權利,但是並不能收取天價的場地費,以此牟取暴利。各司其職,互不違法,才是這個社會穩定發展的道理。
❻ 擺地攤城管收高價保護費,這個合理不合理
合理當然是不合理的嗎,但是現在你合法經營就要辦各種執照,在路邊又辦不了,你不就要交點保護費圖個安穩呀,要不然今天趕你一下,明天把你的攤給砸了,不就玩完了
❼ 我用汽車零賣蘋果 哪兒賣的快價錢好關鍵城管不嚴
看一些人流比較多漂亮的地方或者農貿市場
❽ 我想在常熟夜市擺地攤,除了城管擺地攤還要注意啥誰有物美價廉的飾品,服裝,可以告訴我
常熟夜市已經搬到白雪橋(靠近義庄小學)那裡去了,不過人少,沒人氣的!!
❾ 第一次擺攤被城管沒收貨物價值在800元左右,城管說要處理就罰款1000要不你就別要貨物,這樣合理嗎
不同的地方都有規矩,城管也要按照規定執法的沒毛病。
❿ 開店的街上有很多小販擾亂市場價格,要不要打電話給城管將其趕走
反對擺地攤的絕對不光是城管部門,那些承包商鋪和在室內市場做生意的業主肯定也同樣反對。”因為地攤的商品都很廉價更加親民,而商鋪和室內市場的業戶由於受租金和水電物業費的影響商品價格肯定要高於地攤,也就失去了競爭優勢。也確實存在商戶給城管打電話舉報路邊攤的,我家附近就有這種情況。
現代的經濟形態應當非常注重引流,能把顧客吸引過來才是王道,規模效應就是一種非常好的引流形式。
越是熱鬧的街,人們越是喜歡去,越是冷清就越是沒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