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扶貧監督
❶ 重慶市扶貧辦的機構設置
(一)綜合處
負責文電、會務、信訪、機要、檔案、政務督辦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安全保障及綜合服務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包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政務督辦,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籌備,保密工作,組織人事工作,目標管理工作,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退休人員管理,國安工作,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值班管理,機關財務預算及管理,機關內務、節能、安全保衛、文印工作,機關車輛使用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老區建設處)
提出扶貧開發和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的建議。
(三)資金計劃處
負責制訂年度扶貧開發建設計劃;參與擬訂涉及貧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負責扶貧資金、項目、物資的綜合管理。
(四)社會扶貧處
負責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組織民間力量扶貧工作。
(五)監督管理處
監督扶貧資金、項目管理制度的執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和扶貧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扶貧資金審計的相關工作;受理涉及扶貧資金項目的群眾舉報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六)產業發展處
負責擬訂貧困地區扶貧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扶貧產業發展和產業扶貧項目實施;組織開展科技扶貧;指導貧困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認定、指導和服務工作。
(七)人力資源開發處
負責擬訂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指導、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開展貧困地區幹部有扶貧政策和扶貧開發的培訓工作,指導扶貧培訓項目實施。
(八)信息管理處
負責全市扶貧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九)國際處
負責扶貧開發涉外工作;負責外資和外援扶貧項目的引進和實施。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監察室
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負責協助;監督和維護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