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監察
『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
『叄』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上一集監察委員會負責。
這句話是不全面的。
根據《監察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肆』 各級監察委員會之間是什麼關系,上級監察委對下級有
上級監察委與下級監察委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上級監察委對下級監察委有領導權、有監督和指導權。
《監察法》規定:
第十條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上級監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正確嗎
閱讀起來沒有問題,算對啦,符合現行憲法條文: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
『陸』 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接受()監督
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內國監察法》容第五十三條各級監察委員會應當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監察委員會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者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監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或者質詢。
(6)各級監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十六條監察人員必須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保守秘密;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熟悉監察業務,具備運用法律、法規、政策和調查取證等能力,自覺接受監督。
第五十七條對於監察人員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應當登記備案。發現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未經批准接觸被調查人、涉案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知情人應當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應當登記備案。
『柒』 請問監察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主要目的是為了聚焦反腐敗職能,將監察委員會負責履行的監督、調查、處置的責任、任務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將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案中關於監察委員會職責的改革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使監察委員會履職盡責於法有據。
(7)各級監察擴展閱讀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捌』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一級監察委只會負責
這個觀點是對的。雙重領導體制。下級國家機關既受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又受上級主管機關領導的制度。
『玖』 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下列哪些機關單位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 )
派駐監督是黨的自我監督的重要形式。黨的十九大修改的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紀檢機構改革實踐經驗,把派駐監督納入黨內監督的制度框架,明確了紀委派駐紀檢組與派出機關的工作關系、派駐紀檢組的職責任務、派出機關的領導方式,為強化黨內監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立監察委員會,並與本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和監察權,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從而在黨和國家形成巡視,派駐,監察三個全覆蓋的統一的權力監督格局,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懲治腐敗的有效機制。
(9)各級監察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