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擺攤時被城管抓了
❶ 在外面擺攤被抓住會怎麼樣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專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❷ 擺攤被城管抓到,會罰款還是拘留幾天
杭州城管就是安徽料理養的………!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同樣都是在路邊擺攤的有賣鴨脖的賣水果的還有安徽料理,………一來就盯著賣鴨脖和賣水果的車要扣車罰款,旁邊的安徽料理看都不看一眼還說不歸他們管
❸ 關於地攤我想問被城管抓住怎麼辦
????這是每個人在出發前都會嘀咕的問題。是啊,抓住怎麼辦呢?或者說到底有多可怕呢?在這里,結合其他擺友的經歷談一下我的看法。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要做好被抓的心理准備,被抓的話,要堅持幾個原則,第一就是配合。因為不管合理不合理,我們擺攤本身就是違反相關條例的,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有錯在先,所以我們要配合,絕對反對暴力反抗!願拿東西就拿,願抓人就跟他們走。一定要鎮定和彬彬有禮,而且說話要有條理,必要時咬文嚼字,讓對方知道你是個有文化的人,是懂法律的人,他們一般不愛惹文化人的第二就是要問清楚事情處理的程序和依據,為什麼抓我?為什麼沒收我的貨物?我要怎樣做才能把貨物拿回來?然後按照他說的再加以討價還價。比如罰款的話就還成寫檢查 第三個要爭取對方的理解,前提是你先要理解對方,大家都不容易,都是工作。誰也沒有錯,是制度的錯!城管最希望地攤合法啦其實!城管也喜歡擺地攤的其實!哈哈,或者聊點別的,沒准還能聊成朋友呢!記住,千萬不要把城管妖魔化,他們也是人!我這些觀點,可能有人會對。尤其是那些擺了很久的老江湖,但是,這是我們的觀點,是我們新一代的擺攤的人的觀點。 % 我們是有素質有文化的,我們擺攤不是為了給社會增加不和諧因素的。所以我們也不會阻礙交通,污染環境、給人們生活帶來不便。
❹ 在夜市擺攤被城管抓住會怎樣東西會還嗎罰款的話大概是多少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❺ 在路邊擺攤被城管抓,如何罰款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❻ 擺地攤被城管抓住怎麼辦
被抓的話,要堅持幾個原則:第一就是配合。讓對方知道你是個有文化的人,是懂法律的人。第二就是要問清楚事情處理的程序和依據,然後按照他說的再加以討價還價。第三就是相互理解,尋找更好的擺攤環境。
❼ 擺地攤被城管抓到會罰多少錢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❽ 我今天第一次擺地攤賣水果被城管抓了不知道怎麼辦。城管叫我明天去處理
既然是被城管抓了,那肯定是要罰錢了,去吧,沒事的,罰錢教育沒別的。
❾ 擺地攤被城管抓到會怎樣
具體情況具體處理:
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專為主,提醒屬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
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❿ 擺地攤的被城管抓到罰款有什麼條例
第二十五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布局商業配套設施,確定相應的經營場所,供農產品、日用小商品等經營者從事經營。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引導設攤者進入經營場所的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城管執法部門可以暫扣當事人經營兜售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及時返還暫扣的物品與相關工具,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對於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在留存證據後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經批准臨時佔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設攤經營的,應當保持周圍市容環境衛生整潔。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市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