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什麼監察
1. 上世紀80年代中央紀檢委叫什麼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55年3月中央監察委員會
1978年12月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86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並存)
1993年1月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部合署辦公
2. 監察部是干什麼的
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3. 秦始皇漢武帝分別在中央設立什麼監察御史百官
秦始皇設置三公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輔佐皇帝總揆百官,版太尉分了丞相的軍權權,統管武裝力量,但設而不授,實際上是秦始皇始終統掌軍權。御史大夫就是監察百官的官。漢承秦制,延續了這個官制,漢武帝時桑弘羊就當過御史大夫這個官,監察百官行為。漢武帝為監察地方封疆大吏,設置了十三州刺史,監察郡守、國相,京畿地區設立司隸校尉監察京畿地區官員。西漢時期的刺史不同於東漢後期的州牧,州牧為統轄數郡的軍事行政長官。而西漢 的刺史僅是監察官,巡視地方向皇帝匯報地方官的得失業績,但俸祿比郡守、國相低,郡守為2000石,刺史為600石糧食。
4. 明清時期中央和地方的監察機構分別是什麼
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
中央對地方擁有統帥權,地方聽命於中央。
明代監察制度隨著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強化而得到充分發展和完備。中央將御史台改為都察院,「主糾察內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下設13道監察御史,共110人,負責具體監察工作。監察御史雖為都御史下屬,但直接受命於皇帝,有獨立進行糾舉彈劾之權。
清代監察機構沿襲明代,又有所發展。
5. 中國各個朝代的中央和地方的監察機構分別是什麼
1.秦漢:御史大夫為副丞相,掌監察2.隋唐:御史台
4.宋朝:樞密5.元朝:御史台
6.明清:內閣(大學士御史大夫為副丞相,掌監察
6. 有誰知道中紀委和監察部是什麼關系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部對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實施監察。監察部可以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監察部的主要職責包括:。
1,檢查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遵守和執行紀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6)中央什麼監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主要職責
[2003-12-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部主管全國監察工作,對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實施監察。
監察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該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為行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監察部可以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7. 中央監察部的大門是什麼樣子
沒有去過
8. 中央紀檢監察部是什麼單位
應該是監察部,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單位。
9.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個什麼樣的組織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最高紀律檢查機關,是黨的中央組織機構之一,成立於1949年11月。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為中央監察委員會。
「文化大革命」期間停止工作。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設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黨的委員會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產生。1993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中央紀委、監察部從當年開始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的體制。合署後的中央紀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對黨中央全面負責。
10. 秦始皇漢武帝分別在中央設立什麼監察御史
秦始皇和漢武帝時期設立的負責監察官員的官職,秦始皇時期設立的官職是御史大夫,漢武帝時期設立的官職是刺史和司隸校尉。
秦朝的中央監察機關為御史台.西周時已有"御史"之名,但當時的職責是掌管文書,到了秦朝才有了監察之職。秦朝可謂開了中國監察制度的先河,其後歷代均沿襲了這一制度。秦朝的中央行政機關實行三公九卿制.三公為
(1)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輔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掌管軍事的最高官吏;
(3)御史大夫,乃御史之長,主要管理記事,其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章,監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掌管圖書秘籍,同時監察殿中違法官員;侍御史,掌管文書;監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負責監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下設九卿,作為中央行政機關分掌具體行政事務,如祭祀、禮儀、軍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地位很高,屬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宮殿警衛;
(3)衛尉,掌管宮門警衛;
(4)太僕,掌管宮廷御馬和國家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審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務;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務;
(8)治粟內史,掌管租稅錢谷和財政收支;
(9)少府,掌管專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澤之稅。漢武帝除了運用儒家學說進行思想控制以外,還對漢初以來的監察制度進行了重大的改革。建立刺史制度。元封五年(前106),漢廷正式頒行刺史制度,以便考察郡國治政,加強對地方行政的控制。朝廷將全國劃分為13個州部,每州設刺史一人,負責監察所屬郡國。刺史由朝廷派遣,秩僅六百石,屬於低級官員,但是職權很重,有權監察二千石的郡守和王國相,還有地方的強宗豪右,稍後甚至可督察諸侯王。刺史受御史大夫所屬的御史中丞直接領導,在人事上是獨立的,在地方查明官吏的不法事實後,自己不能擅自處理,只能上報御史中丞,請求上級處理。司隸校尉印設置司隸校尉。征和四年(前89),武帝又設置司隸校尉,監察京師百官和三輔(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河(河東、河內、河南)及弘農七郡的官員。設置丞相司直。丞相司直是丞相的屬官,說起來是協助丞相監察不法官員的,實際上也起著監察丞相的作用。御史中丞、司隸校尉、丞相司直是武帝時期建立起來的三大監察系統。這三大監察系統互相監督,大大加強了皇帝對中央百官和地方官吏的控制,從而保證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和皇帝的至高無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