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防範機制
⑴ 如何建立健全防範投資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及防範經營風險的內部法律監督機制
一、如何建立健全防範投資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及防範經營風險的內部法律監督機制:
1、即牢牢把握企業法制建設這條主線。
(1)建立"兩個機制",即建立防範投資風險的出資人的法律監督機制,建立防範經營風險的所出資企業的內部法律監督機制;
(2)搞好"兩個結合",即企業法制建設要與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相結合,與依法維護所出資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加強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相結合;
(3)實現"一個目標",即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的目標。
2、加強企業法制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努力把握"一條主線"。
3、加強企業法制建設,是適應我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擴大對外開放,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客觀需要,也是堅持企業依法治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管理的迫切要求。
二、防範投資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及防範經營風險的內部法律監督機制的依據
為依法推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國有資產經營風險防範體系,全面加強國有企業法制建設,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簡稱《條例》)等規定。
三、現代企業法制建設的內容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建立出資者對公司的從外到內的防範投資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主要通過國家立法機構制訂法律、法規等各類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
2、建立公司內部的防範經營風險的法律監督機制。
需要在規范性法律文件基礎上,由公司制訂各項內部規定、制度而形成。
四、企業法律監督管理的有機構成
現代企業內部法律監督機制主要由事先防範、事中控制和事後補救三部分有機地聯系和銜接所組成:
(1)事先防範。最重要是在法律法規框架基礎上建立適合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模式、經營理念和價值觀的內部規范性制度文件。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建設是貫徹和落實國家法律法規的重要體現,同時也是企業依法經營,出資者和經營者合法利益的有力保障。對重要的規章制度,應實行歸口管理制度,避免規章制度之間出現矛盾沖突,真正發揮這些規章制度的管理、約束和引導作用。事先防範,還應該做到對企業內部員工尤其是主要經營者採取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以強化其法律風險和法律意識; 要在依法經營的基礎上,逐步上升為主動適用法律並合理運用法律的各項規定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2)事間控制。主要是指在企業的運營過程中嚴格依照已有的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進行經營管理。制度的完善,首先有賴於對制度的尊重,其次有賴於通過實踐對制度的調整。由於外部經濟、法律環境的逐步變換以及企業自身發展方向、經營模式的不斷調整,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必須根據合法性、有效性和先進性的原則進行適時的相應的修訂,必須結合企業經營環境的變化和管理事項的變更,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3)事後補救。是指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蒙受損失時,通過訴訟、仲裁、協商和調解等各種方式依照法律法規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向司法機構或行政機構尋求救濟。事後補救必須立足於事先防範和事中控制。因為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將在可能發生的糾紛及糾紛解決過程中,豐富救濟的方式、拓寬救濟的渠道,增加救濟成功的可能性。
⑵ 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防範機制
找到企業管理的一些易出漏洞的環節,
完善防範管理制度;其二,對一些不相容職務,
如會計與出納,必須由不同人擔任,建立相互監督
的工作職責;第三,建立舉報制度,發揮更多人參與防範
機制。第四,企業文化導向,重典處理一些違法違規案例
⑶ 如何防範制度機制風險
制度機制風險抄。這類風險主要由制襲度的制定、執行和修改完善不到位所引發。如一些制度訂立不夠科學、嚴謹,缺乏時效性,可操作性不強;部分機制缺乏相互支撐、相互制約,約束力和監督力的作用不明顯,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規化工作措施;一些已經不適應形勢變化的制度,不能得到及時補充、修改和完善等。
一、完善企業內控環境,嚴格授權批准制度
二、規范財務會計核算,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三、健全財產保全制度,防範市場經營風險
四、完善用人制度,加強信息管理
五、建立內部報告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
⑷ 如何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這個說來話就長了,體系策劃時的適宜性很重要,並在適當的控制點設定監督機制,比如設備點檢,需要對員工保養的有效性進行點檢,可每天在保養表上簽字確認,監督者也會偷懶,所以對風險高的項目可設置主管再確認項目,並在內審時綜合確認。監督點很多,主管確認,交叉檢查,內審,目標監督等方式
⑸ 風險防範機制有哪些
風險防範機制
風險指遇到破壞或損失的機會或危險,為消除或減少風險,化險為夷甚版至轉害為利,而制權定的策略,計劃,方案,組織制度等。就是風險防範機制。
風險是指某一行動有多種可能的結果,而且事先估計到採取某種行動可能導致的結果以及每種結果出現的可能性,但行動的真正結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
主要指防範有危險的事件等,證券交易的風險防範通常可以從制度、檢察和自律管理等方面著手,以達到消除或減緩風險發生的目的。
⑹ 如何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一、地稅部門監督制約機制現狀
(一)監督意識逐步增強。各級地稅部門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強化「兩權」的監督制約,廣大地稅幹部規范執法、廉潔自律意識逐步增強,特別是領導幹部普遍樹立起了政治意識、責任意識、領導負總責意識和「一崗兩責」意識,參與監督和接受監督主動性明顯增強。
(二)監督范圍逐步擴大。從稅款徵收、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稅務行政審批和稅務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權,到人事管理、財務管理、事務管理以及基建工程、政府采購等行政管理權,均納入了監督范圍,並不斷向地稅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延伸。
(三)監督制度逐步健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各地稅務部門結合實際,相繼制定了《稅收管理員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政務公開辦法》等一系列辦法,建立健全了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廉政談話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使「兩權」監督更加有章可循。
(四)監督渠道逐步暢通。通過開通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聘請特邀廉政監察員及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對納稅人述職述廉等形式,暢通了系統內外的監督渠道,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將「兩權」運行置於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
二、監督制約機制存在的不足
雖然地稅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是近年來仍然發生了一些違規、違紀行為甚至違法案件,這就暴露出我們在監督制約機制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自覺接受監督意識不強。有的幹部對監督存在消極抵觸情緒,認為嚴格監督會捆住手腳、影響主觀能動性的發揮,不願接受監督;有的幹部缺乏接受監督的自覺性,認為監督是對自己不信任,甚至認為是「找茬」,和自己「過不去」。
(二)監督制約力度不夠。一些上級機關對下級只看到工作業績,對黨風廉政建設不主動監督;同級部門、幹部間「老好人」思想普遍,只求「和諧」,不願監督;職能監督部門重事後查辦,輕事前防範和事中監督,妨礙了監督機製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監察隊伍素質有待提高。當前,監察隊伍中一些人員雖然具有政治素質高、原則性強、工作認真等優勢,但存在工作思路不新、措施貧乏、在工作方法上實行「拿來主義」,照般照抄,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工作的客觀需求。
三、完善地稅部門監督制約機制的建議
(一)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為基礎,增強幹部廉潔從政意識。以增強自律意識為出發點,進一步健全「大宣教」工作格局,多措並舉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用身邊的正反面典型教育廣大幹部職工算好「四筆賬」,積極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良好氛圍。通過手機簡訊、計算機屏保、向納稅人述職述廉、致家屬公開信等方式,努力提高廣大地稅幹部自覺接受監督和主動參與監督的責任意識。
(二)以完善「兩權」監督制度為根本,強化監督制約措施。認真梳理「兩權」監督的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監督措施,增強監督制度的科學性和監督管理的可操作性。抓住容易發生問題、滋生腐敗的「四個重點」,即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和重點日期,以權力集中的執法環節為中心,切實加強監督制約。同時,進一步強化監督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進行監督,增強監督效果。
(三)以規范征管規程為切入點,健全「兩權」監督責任體系。一要進一步明晰和分解各級、各部門、各執法崗位和行政管理崗位的工作職責,做到量化、細化、科學化。二要密切各環節間的有效銜接,使每個部門、每個崗位既明確工作流程,也清楚本環節所應承擔的責任,以更好地履行職責。三要明確第一責任、直接責任、連帶責任等責任界定標准,強化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四)以各種資源為依託,形成「兩權」監督制約整體合力。設立專用舉報電話、網路舉報信箱,利用公告、網路、計算機等建立監督平台,為社會各界人士提供監督渠道;加強與地方黨政部門特別是紀委、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的協調聯系,建立各部門間信息交換制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信訪監督和社會監督以及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形成監督的整體合力。
(五)以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為核心,提高監督制約的能力。以作風建設教育活動為契機,進一步解決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在思想、組織、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充實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優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結構,加大紀檢監察幹部培訓力度,努力提升地稅部門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素質,不斷提高廉政建設水平。
⑺ 如何建立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全面深入排查風險
防控廉政風險,首先必須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風險。一是明確查找方法。以界定工作職權為基礎,從梳理工作流程入手,按照全員參與的要求,採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崗位自查、同志幫查、領導點查、集體議查、組織核查的方法,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風險可能存在和發生的環節,做到職權項目清楚、責權流程清晰、權力運行清透。二是把握查找重點。結合環保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特點,把查找的重點對象放在各級領導崗位上和管理人、財、物以及行使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權力的重點崗位人員上,把查找的重點內容放在思想道德、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五方面風險上,把查找的重點環節放在重大事項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額度資金使用和環保「八項權力」運行過程中關鍵部位的風險上。三是嚴格查找標准。對查找的廉政風險點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真查真找,正視問題,不避實就虛,不避重就輕,不避難就簡,力求全面深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點。四是評估風險等級,實行風險分級分類管理。
強化風險意識教育
針對不同層面,不同崗位黨員幹部面臨的廉政風險,突出教育重點,創新教育方法,著力增強廣大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一是強化風險意識教育。通過開展理想信念、黨性觀念、群眾觀點、思想道德、廉潔從政、案例警示等一系列教育活動,引導黨員幹部充分認識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現實意義,切實增強「有權力就有風險」、「風險無處不在、防範人人有責」的廉政風險防範意識,始終保持黨員幹部的思想純潔、作風純潔、清正廉潔。二是強化廉政法規教育。採取組織集體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集中培訓與專題輔導相結合,廉政法規考試與開展學習交流、知識競賽相結合的方法,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廉政法規和制度,不斷增強廣大黨員幹部的遵紀守法意識。三是強化廉政談話教育。堅持「五個在先」:對新任領導幹部及時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告誡在先;對新進環保系統人員及時進行廉政談話,提醒在先;對處室和單位主要領導定期進行廉政談話,要求在先;對行使環保「八項權力」的重點崗位人員定期廉政談話,預防在先;對可能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及時進行廉政談話,警示在先。
提高制度執行力
健全和落實制度是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關鍵措施。我們把制度建設和執行貫穿於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全過程,推進各項制度向形成長效機制轉化,提高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科學化水平。一是梳理規范制度,對現有制度進行認真梳理,並根據工作和管理的需要不斷改進,確保現有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對實際工作和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的權力,認真研究新制度,確保各項權力運行和各項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項權力一套運行制度,一個風險點一套防範措施」和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廉政風險制度防控體系。三是審定公開制度,對修訂完善、新建的各項制度依照職責許可權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各項制度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便於監督,有效管用。同時通過上網公布、整理印發等途徑進行制度公開,對內規范權力運行,對外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四是嚴格落實制度。加強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及時解決各項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針對一些權力運行程序不規范、缺乏有效制約,公開透明度不強、行政效率不高、隨意性較大等突出問題,對現有的工作程序、業務流程進行梳理,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規范工作程序,控制暗箱操作、無序操作、粗放操作行為的發生,形成「以制度規范流程,以流程優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風險防控機制。
加強監督檢查考核
監督檢查是確保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落實的有效途徑。一是夯實防控監督責任。按照廉政風險等級高低,對權力運行實施分級監控,做到重點監控、一般防控、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建立健全「誰在崗誰防控、誰主管誰監督、誰監督誰負責」和分類防控、分級監督的廉政風險防控監督責任制,做到「哪裡有權力,哪裡就有監督,哪裡有風險,哪裡就有預警」。二是把握監督檢查重點,通過開展「六查六看」確保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一查權力事項核實清單,看清是否到位;二查崗位職責職權定位,看風險排查是否准確;三查風險評估流程,看等級評估是否合理;四查權力運行流程,看工作程序是否規范;五查制度建設情況,看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六查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看防控工作責任是否明確。在監督檢查中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三是強化防控責任考核,結合實際制定省廳機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方案,通過定期自查、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社會調查、民主評議等有效方式,科學運用檢查與評議,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等有效方法,對廉政風險防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之中,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相掛鉤,與幹部業績評定、選拔任用、交流輪崗相聯系,有效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扎實開展。
⑻ 如何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和約束機制
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就是要注重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紀檢監察幹部身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第一線,面臨著腐蝕和反腐蝕,更應把好「廉政關」,爭當廉潔實乾的表率。
近日,陝西省紀委省監察廳制定《陝西省紀檢監察機關紀律規定》,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做到「六個嚴格」,就是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切實改進作風、加強自身建設,強化管理監督和紀律約束,打造素質過硬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具體體現。筆者建議,紀檢監察機關還應在完善原有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努力探索新的監督渠道和辦法,按照「兩監督一齊抓、三方法靈活用、四張網共同防」的工作新思路,不斷強化對紀檢監察幹部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
兩監督一齊抓。在實際工作中,應堅持內外結合,兩個監督一齊抓。一方面加強內部監督,認真組織開展紀檢監察幹部廉政風險預警防範工作。通過自我排查、開門納諫等方式,查找出工程招投標、糾風治亂、案件查辦等權力運行風險點。針對查找出的風險點,從領導班子、內設室、幹部工作崗位三個層面,逐一制定防範措施,並對各室的職能分工進行合理配置,實現「決策權」、「調查權」、「處分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分離,加大對廉政風險的源頭治理;另一方面,加強外部監督,積極拓寬信訪監督渠道,公布舉報電話,開通網上舉報,認真受理對紀檢監察幹部的投訴,對有問題的幹部,不護短、不袒護、不搞內外有別,堅決予以查處,對不適宜做紀檢監察工作的幹部堅決予以調離,保證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純潔性。
三方法靈活用。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必須講求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建立跟蹤管理制度,對新提拔的科級幹部實行跟蹤管理,為每個新提拔的紀檢監察幹部建立跟蹤管理檔案,並對紀檢幹部權利運行情況開展跟蹤監督,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誡勉。實行定期巡訪制度,對紀檢監察幹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巡訪,在巡訪時做到「四訪」,即巡訪單位負責人、巡訪分管領導、巡訪執紀執法部門、巡訪基層幹部群眾,每次巡訪都要填寫《巡訪記錄冊》,並把巡訪結果作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獎懲幹部的重要依據。實行「班長」找班子成員談心,班子成員找室主任談心,室主任找本室幹部談心,做到幹部輪崗、交流必談,幹部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談,幹部年終考核反饋必談,常委會、民主生活會前必談等「四個必談」,通過開展談心活動,及時掌握紀檢監察幹部的思想動態,發現苗頭,及時糾正。
四張網共同防。為全面了解和掌握每個紀檢監察幹部的工作、交友、家庭、生活等情況,編織四張網,對紀檢監察幹部「八小時之外」實行全方位、立體式預防監督管理,構築廉政「防火牆」。編織制度規范網,制定出台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幹部行為;編織家庭監督網,通過發放《家庭助廉倡儀書》,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幹部家屬當好家庭「哨兵」,把好紀檢監察幹部「八小時之外」關;編織自我監督網,不定期組織觀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腐敗人物的人生軌跡,督促紀檢監察幹部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編織社會監督網,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老幹部等為行風建設監督員,每季度召開一次座談會,讓行風監督員為紀檢監察幹部「把脈問診」,對紀檢監察幹部實施全方位監督。
⑼ 淺談如何加強廉潔風險防範機制
建立健全廉潔風險防範機制,是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廉潔風險事前防範、事中監督的重要手段。筆者認為,供電企業開展廉潔風險防範機制,必須全面落實全員「一崗雙責」,形成逐級監督、平行監督、逆向監督、自我監督的閉環考評模式的逐級監督格局。時刻提醒崗位人員廉潔從業,做到廉潔警鍾日日敲,時刻綳緊廉潔自律防線。 為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的廉潔風險防範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營造風清氣正的和諧環境,供電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廉潔風險防範機制,從源頭上有效地遏制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首先,制定廉潔從業危險點辨識與風險評估管理辦法、廉潔從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廉潔從業風險防範管理實施細則、廉潔從業風險計劃管理實施辦法等,切實加強廉潔從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其次,針對企業領導崗位、中層管理崗位開展崗位廉政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通過組織收看電視專題片和閱讀先進人物事跡報告等形式,開展向本單位、本系統的勤廉先進典型學習活動,引導大家學習先進、做到「幹事、干凈」;同時,針對重要崗位、直接為客戶服務一線崗位人員開展崗位廉潔風險教育,明確崗位職責,正視手中權力,找准薄弱環節,認清風險危害的效果,從而能夠正確行使手中權力,自覺接受監督,廉潔從業;與此同時,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教育。對重要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專項廉政談話,了解其思想狀況;對發現若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時,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廉政提醒;第五,精心編制廉潔從業格言警句,進一步促進廉潔文化潛移默化的教育和引導作用。 同樣,供電企業應該加強警示教育,按照「預防為主,防教結合」的工作思路,始終堅持把預防擺到前面來,突出教育預防的首要作用,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前、防範在前」。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潔風險防範列入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的必修課。一方面,要加強供電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力度,穩步提高供電幹部員工的整體業務素質,使其掌握各種供電管理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實質內容和管理程序,避免過錯管理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著眼強化黨性修養,大力開展黨紀政紀教育。強化法制和警示教育,樹立管理與風險長期並存的理念,促使供電幹部員工正確對待和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做到警鍾長鳴、防微杜漸,使個人的管理行為不偏離法律的軌跡運行。 總而言之,供電企業應根據供電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實際,將廉潔風險防範始終貫穿於供電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大局之中,始終貫穿於生產管理、經營管理、優質服務和兩權監督運行的全過程,建立一套上下聯動、內外配合、人人參與、全面協調、組織嚴密、反應靈敏、實用高效的廉潔風險防範機制。從而保證廉潔風險防範機制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落到實處。
⑽ 防範風險改進監管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防範風險改進監管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前期預防措施
廉政風險防範管理的前期預防措施是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在界定風險的基礎上,針對黨員幹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現的思想道德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採取廉政教育、聽證質詢、公開承諾等前期預防措施,增強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主動性和監督制約機制的有效性,預防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中期監控機制
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執行階段的中期監控機制是建立在前期預防措施的基礎上,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垂直抽查等手段,對黨員幹部行為、制度機制運轉、權力運行過程實施監控,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便進一步採取相應的後期處置辦法。
(三)後期處置辦法
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後期處置辦法是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問題,視情節嚴重程度不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相應的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實施警示提醒、誡勉糾錯、責令整改三種措施,及時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問題演化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