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㈠ 如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
一、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自上而下的監督比較順利,自下而上的監督比較困難;懲治性的事後監督比較重視,防範性的事前、事中監督比較薄弱;對領導幹部自律要求比較明確,他律措施相對薄弱;建章立制比較重視,但監督運行機制相對落後。而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不要監督、不能監督、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等認識上的原因,還有領導幹部權力過於集中、監督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對領導幹部輕管理、教育不到位等監督體制和機制方面的缺陷,及監督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
二、加強對權利運行監督和制約的對策
1.發展黨內民主,強化黨內監督一要廣泛推行黨務公開。要暢通黨員知情渠道,提高黨內生活的開放程度,推行黨務信息公開化,實行黨內重要情況通報,推進黨員知情權規范化。要健全黨員監督運行的建立溝通交流機制、黨員參與決策監督機制、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監督機制、信訪機制、落實和反饋機制。各級黨組織要制定黨員監督的實施辦法,建立可操作性的制度,確保黨員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要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監控權力運行過程。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批評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加強黨員對黨內事務的了解和參與;要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進一步完善黨委(總支、支部)內部議事和決策規則、機制,促進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要嚴格黨內組織生活,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在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形成經常性監督的氛圍。2.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領導班子要按照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實行班子成員責任制,明確各權力層次、權力主體的職責和許可權,不要對「一把手」賦予過重的權力。二是要科學分解權力,對於那些容易滋生腐敗的工作環節和某項職能,變一人負責為多人、多崗位和多部門交叉負責。三是對「一把手」的權力范圍進行科學界定,尤其是項目決策權、資金調度權、財務處置權、設施使用權、機構設置權、人員使用權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相機處置權,都必須有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定。四是要建立權力與責任相配套的責任追究機制。一旦決策或權力運作失誤,不僅要追究行使該項權力當事人的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領導責任。3.依靠群眾,提高民主監督水平
加強群眾監督,實質上是加強對權力行使過程的監督。一要深入推行局務公開,方便群眾監督。二要在企業內部普及民主法制教育,認真受理、及時核查職工群眾舉報反映的各種問題,營造民主監督的濃厚氛圍。三要重視家庭監督的作用。通過相互提醒、相互勉勵,達到提高廉政意識、共建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風尚。同時要探索社區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問題,把領導幹部的監督從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
4.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了實行有效的監督,應當對現行的職能監督體系的相互關系進行改革和調整,變「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為「條塊結合,以條為主」,將監督同級黨委、行政領導調整為由上級部門監督下級黨委、行政領導,實行垂直領導體制,使監督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得以充分發揮,不再因自身的人權、財權受制於監督客體而出現「不敢監督、不能監督、監督不好、不監督好」的監督不到位情況。在現行領導體制不變的情況下,要從黨內十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關口前移、群眾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等方面入手,加強對現行的監督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的研究。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督能力要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政治素質。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同時要樹立監督者必須接受監督的意識;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重視幹部定期不定期的培訓,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培養紀檢監察人才;要大膽創新監督手段。用高新技術裝備紀檢監察隊伍,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高科技含量;要強化內部約束機制。嚴明工作紀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錯案追究制,對內部出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㈡ 如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一、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當前郵政企業制約和監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自上而下的監督比較順利,自下而上的監督比較困難;懲治性的事後監督比較重視,防範性的事前、事中監督比較薄弱;對領導幹部自律要求比較明確,他律措施相對薄弱;建章立制比較重視,但監督運行機制相對落後。而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不要監督、不能監督、不敢監督和不會監督等認識上的原因,還有領導幹部權力過於集中、監督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對領導幹部輕管理、教育不到位等監督體制和機制方面的缺陷,及監督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 二、加強對權利運行監督和制約的對策 1.發展黨內民主,強化黨內監督一要廣泛推行黨務公開。要暢通黨員知情渠道,提高黨內生活的開放程度,推行黨務信息公開化,實行黨內重要情況通報,推進黨員知情權規范化。要健全黨員監督運行的建立溝通交流機制、黨員參與決策監督機制、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監督機制、信訪機制、落實和反饋機制。各級黨組織要制定黨員監督的實施辦法,建立可操作性的制度,確保黨員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要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監控權力運行過程。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批評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加強黨員對黨內事務的了解和參與;要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方針,進一步完善黨委(總支、支部)內部議事和決策規則、機制,促進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要嚴格黨內組織生活,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在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形成經常性監督的氛圍。2.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領導班子要按照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實行班子成員責任制,明確各權力層次、權力主體的職責和許可權,不要對「一把手」賦予過重的權力。二是要科學分解權力,對於那些容易滋生腐敗的工作環節和某項職能,變一人負責為多人、多崗位和多部門交叉負責。三是對「一把手」的權力范圍進行科學界定,尤其是項目決策權、資金調度權、財務處置權、設施使用權、機構設置權、人員使用權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相機處置權,都必須有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定。四是要建立權力與責任相配套的責任追究機制。一旦決策或權力運作失誤,不僅要追究行使該項權力當事人的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領導責任。3.依靠群眾,提高民主監督水平 加強群眾監督,實質上是加強對權力行使過程的監督。一要深入推行局務公開,方便群眾監督。二要在企業內部普及民主法制教育,認真受理、及時核查職工群眾舉報反映的各種問題,營造民主監督的濃厚氛圍。三要重視家庭監督的作用。通過相互提醒、相互勉勵,達到提高廉政意識、共建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風尚。同時要探索社區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問題,把領導幹部的監督從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 4.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了實行有效的監督,應當對現行的職能監督體系的相互關系進行改革和調整,變「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為「條塊結合,以條為主」,將監督同級黨委、行政領導調整為由上級部門監督下級黨委、行政領導,實行垂直領導體制,使監督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得以充分發揮,不再因自身的人權、財權受制於監督客體而出現「不敢監督、不能監督、監督不好、不監督好」的監督不到位情況。在現行領導體制不變的情況下,要從黨內十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關口前移、群眾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等方面入手,加強對現行的監督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的研究。 5.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督能力要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意識和政治素質。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同時要樹立監督者必須接受監督的意識;要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能力。加大輪崗交流力度,重視幹部定期不定期的培訓,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培養紀檢監察人才;要大膽創新監督手段。用高新技術裝備紀檢監察隊伍,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高科技含量;要強化內部約束機制。嚴明工作紀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錯案追究制,對內部出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㈢ 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原因和措施分別是什麼
有助於減少濫用權力、貪污受賄、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等突出問題,措施如下:
1、政府受其版他公權力機關權的制約和監督,包括受同級的國家權力機關(人大及其常委會)、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制約和監督,也包括受上級政府的制約和監督。
2、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監督。
3、社會監督,包括輿論監督、社會普通民眾的監督。
(3)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擴展閱讀:
在加強黨內監督的同時,要充分發揮外部監督的作用。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公開是最有效的監督,通過實行政務公開,公開權力運行的過程和結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輿論監督是人民群眾行使監督權的一種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監督手段無可替代的作用。
㈣ 如何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第一,進一步健全決策機制和程序。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首先要加強對決策權的制約和監督。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的要求,進一步健全決策機制和程序,發揮思想庫作用,加強決策的論證、聽證,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特別是要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機制,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
第二,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權力公開,不僅是向部門或單位內部公開,也要向社會公開,接受本單位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大力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制度公開,完善權力公開的機制,明確權力的幅度和依據,明確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載體和時間,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健全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必須構建完善的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監督的作用,使監督覆蓋到權力行使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要加強黨內監督,落實黨內監督條例,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增強黨內監督實效,以黨內監督促進各方面的監督,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要加強民主監督,健全和完善民主黨派監督機制,拓寬民主監督渠道,定期聽取民主黨派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對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的意見,每年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工作向民主黨派通報情況,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參加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介紹,充分發揮各黨派、各團體、各階層、各界人士的民主監督作用。要加強法律監督,支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詢問、質詢、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有關部門工作報告以及預算審查等監督職權,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完善監督的法律制度,確保人大監督有法可依。完善憲法和法律監督制度,確保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完善司法監督機制,加強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司法活動的合法性監督,確保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輿論監督是人民行使監督權的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監督手段無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加快輿論監督的法治建設,建立健全輿論監督引導機制、糾錯機制、反饋機制,提高輿論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領導幹部要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提高通過輿論監督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密切黨群關系的意識和能力。總之,要建立和完善權力監督體系,真正做到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㈤ 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35)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許可權,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
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36)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紀委要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
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履行監督職責。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迴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37)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從中央做起帶頭減少會議、文件,著力改進會風文風。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准和審計制度,著力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和樓堂館所建設。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著力糾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準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準違規配備公車,不準違規配備秘書,不準超規格警衛,不準超標准進行公務接待,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超標准享受待遇等問題。探索實行官邸制。
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