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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輿論監督網

發布時間: 2020-11-22 22:18:16

Ⅰ 為什麼說李玉春是商業毒害

2006年5月25日,孔子故里,寒風蕭瑟。

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區物價局副局長李瑞芳,因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原新區政府一名領導和新區勞動局一名領導的經濟問題,遭到打擊報復,被冤判有期徒刑6個月。

而同是河北的舉報人劉曉靈,因為舉報一個全國人大代表,並牽涉到前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程維高,被以「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監獄里度過了792天之後,直到程維高被「雙開」才被「宣布無罪釋放」。

李玉春的命運與上述二人有著類似的相同之處,不同的是前兩者均「熬出了頭」,得到「昭雪」,李玉春的牢獄之苦剛剛開始,結果未卜。

一個副廳級的副市長當著相機痛苦涕零,甚至屈膝下跪,讓既讓國人「開了眼」,也讓海外友邦開了「洋眼」,其「丟丑」行為且不說養尊處優的為官者為之震驚羞辱,單就平頭百姓,也難以承受下跪之重。經過網路和媒體一年多不間斷的熱炒,下跪副市長的事件已遠遠超過了事件本身。

然而,即使全中國的人都在「盯」著,一個巴掌大的縣區級法院照樣判了李玉春的刑,而且一判就是5年。而下跪的副市長李信,據說被有關部門認為有「立功」表現。

於是筆者想到了關漢卿筆下的竇娥,想到了那一句哭詞:「為善的受貧窮命更短,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初次聽到這句唱曲,筆者的鼻涕眼淚立即就流了出來,一個無助的弱女子,哭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那聲聲的哀怨,絕望的悲凄,至今久久難以忘懷,我可憐的父老兄妹喲。

中國的老百姓,信奉「民不與官斗」:有著半口糧,就不反皇上;不逼到萬不得已,無路可走,很難想像到處燒香磕頭的小民會變成矢志不渝的「舉報大戶」、「上訪專家」。有人曾說,上訪舉報是條「不歸路」,舉報人的腰裡都會裝著一封遺書,很多時候,被舉報的沒倒,自己先倒了;被舉報的倒了,自己也要脫層皮,不家破人亡也要搞個殘疾。

即使如此,我們仍然看見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各部委的信訪辦里擠滿了人,每天、每時都人多為患。也會看見,在21世紀的中國,攔車高喊「青天大老爺作主」下跪的老人婦孺比比皆是,似乎古代攔轎喊冤的事例日夜輪回,恆古不變。

誰來救贖你,我可憐的父老鄉親、兄弟姐妹。

舉報人李瑞芳說,從2000年9月30日他發出第一封舉報信開始,直到他於2001年6月被抓,前後9個月的時間里,他向中央、省、市有關單位一共寄出了150多封署名舉報信,但很多舉報信最後都落到了被舉報人手裡。

已近知天命的劉曉靈被冤入獄沒有哭,在監獄里苦熬792天後被施放的那一刻,他熱淚橫流:「10年了,沒人能查出問題,如果中央不查這個案子,我這輩子就冤枉到底了」。

舉報下跪副市長的李玉春,一年間,先後向山東省人大、山東省政協、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紀委、濟寧市委、濟寧市政府、濟寧市人大、濟寧市公安局、濟寧市檢察院、濟寧市紀委舉報。隨後舉報升級,李玉春大量向國家紀檢、信訪、公安、司法等部門舉報,同時大量向媒體反映舉報。雖然收到舉報的單位和媒體不下上千家,但均石沉大海,甚至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節目做好了最終也沒播出來。

舉報過程中,臨邑縣公安局的一個副局長親口對李玉春的姐姐說:「不要再和李信作對了,你們老百姓能對付得過當官的嗎?」。舉報兩年間,李玉春的母親心臟不堪重負去世,李玉春的弟弟被逮捕入獄,李玉春的兄嫂被李信收買與其反目成仇,李玉春散盡幾十萬家財,受盡毆打折磨和追殺,被迫走上「亡命天涯舉報路」,其後又被捕入獄,獲刑5年……

李玉春有幸,得幸識於天不怕地不怕的李新德,憑著李新德的「中國輿論監督網」的一篇網文、幾張照片,下跪副市長終成眾矢之的,最終被繩之以法。但「中國輿論監督網」卻從此惹禍上身,網站被封了又開,開了又封。

李玉春不幸,不幸於盡管國人萬眾矚目,強大的輿論聲援還是未能使她倖免於牢獄之災。

與死在舉報路上的相比,這已是不幸之萬幸。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只做好事,莫問前程」、「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是中華民族之古訓,幾千年以來,中華民族在祖宗的戒言下,修身治國平天下,繁衍生息,朝代更替,雖世事變遷,人言已舊,但精神猶存。

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民族,都有著自己的民族文化和價值觀,中華民族歷來都不缺乏思想者之說,儒道法三教、墨縱橫等九流,雖各有千秋,但其要義有一點是相通的,那就是「歌頌真善美,鞭撻假丑惡」,主張賦公於民,賦理於眾,天道不可違。

法制社會,崇尚以法治國,然而,法制的最高境界,在於治法於民而還於民,最終不治而大治,這其中,須輔之以禮義仁愛教化,教之以公平、公正之法則、倫理是非之標准,無論以儒治國還是以法治國,莫能例外。

是非曲直,自有公斷。從法律角度,李玉春被受爭議的「窩藏罪」使其判刑「罪有應得」,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這罪是否判的過重了些?從倫理角度,李玉春舉報貪官李信有功,是理應被獎賞的對象,然而一年間,其上訪投訴單位盡千家,無人受理,無人過問,沒有慰藉,只有冷言冷語和數不盡的追殺……

在李信落馬,眾多媒體報道披露的情況下,李玉春一度讓人們「天真的」以為她終於「熬出了頭」,然而5月25日的一紙宣判,便將那基於美好願景的想像擊的粉碎。

李玉春一案牽動著國人的心,翹動著公眾良心的基石,也挑戰著中華民族傳統道德良知。在此,筆者對著自己的照片宣誓:好人有好報,只做好事,莫問前程

Ⅱ 李新德所參與de所有案件曝光

李新德---民間反腐「第一人」「我不是法官,我可以用筆來說話,把事告訴人們。」
「我不是法官,無法對冤假錯案進行糾正,但是,我可以用筆來說話,把事實真相告訴人們。」就是懷著這樣的豪情,李新德筆耕不輟地揭發出一個又一個貪官陰暗的那一面,被稱為民間反腐「第一人」。

李新德真正開始撰寫反腐敗和輿論監督方面的文章,始於他弟弟的一場官司。

李新德的弟弟李新民在安徽省臨泉縣開了一家企業,出口創匯額在安徽省阜陽市排第二。李新民承租臨泉縣麵粉廠,租期5年。麵粉廠換廠長後,廠方要求增加租金,李新民不同意,麵粉廠開始停水停電,李家損失慘重。李新民與麵粉廠對簿公堂,法院一審判決麵粉廠賠償李家246萬元,廠長被拘留15天。被告提起上訴,不料,二審時風向突變,法院判決李家賠償麵粉廠38萬元。李家上訴到安徽省高院,高院最終裁定誰也不用賠誰。
李新德接受澳大利亞人報記者采訪
李新德接受德國記者采訪

官司打了兩年,弟弟的公司垮了。讓李新德氣憤的是,「法律成了有權有錢人手裡的面條,想粗就粗,想細就細」。李新德憤而書就《再就業明星望眼欲穿盼公正》,刊發在《檢察日報》上,完成了他撰文反腐的「處女航」。

同時,這件事讓李新德悟出一個道理:只有懂法,才能護法。於是,李新德上了一個法律大專班。邊學法,邊為報紙寫輿論監督文章。為了學好法律和新聞寫作,他把自己關在屋子裡,有時一個星期不邁出大門一步。

一晃三個春秋過去了,李新德不但拿到了專科畢業證書,而且發表了各類反腐敗報道和法制新聞近100篇,遠近百姓遇到不平事首先想到的是李新德。
建網站,喜獲輿論監督的特效武器

2000年8月11日晚,18個農民敲開李新德的家門,見到李新德馬上齊刷刷地下跪……
原來,這18個農民都是安徽省太和縣的村民,他們的26畝耕地被鎮領導以興建專業市場為名,強行蓋了房子,失去土地的農民一紙訴狀將縣土地局和鎮政府告上了法庭。然而,令人費解的是,太和縣法院的判決竟然認定鎮政府佔用耕地「符合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院判決的依據是縣政府的政秘(1996)66號文件,農民們懷疑這份66號文件根本就是假的,可找不出什麼證據,因為打聽到李新德曾憑兩篇報道幫農民打贏過官司,就抱著一線希望來找他了。

李新德當時的身份既不是律師,也不是記者。1980年從部隊退伍後,他被安排在臨泉縣呂寨文化站做負責人。1986年,他停薪留職開始做葯材生意。由於平時常給報社寫點豆腐塊文章,他被《中華工商時報》聘為見習記者。但,為了那地動山搖的一跪,在妻子丁巧葉的支持下,李新德決定為這18名農民到太和縣闖一闖。

當李新德費盡周折找到政秘(1996)66號文件時,發現文件所述的內容與土地規劃工作毫無關系。他連夜趕寫了一篇《丟了土地「命根子」》的新聞稿貼到網上。

第二天,中央電視台《新聞30分》欄目組給李新德打來電話,希望他配合電視台采訪這起「假造文件坑農案」。

官司打贏了,18戶農民高興得不得了,他們派人給李新德送去一袋棗、一筐梨和5公斤麵粉。兩名農民用長著老繭的大手緊緊地握住李新德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說:「謝謝,謝謝……」說著說著,熱淚從他們黝黑的臉上淌了下來。李新德也哭了,他覺得這是自己有生以來做的最有意義的事。

網路的快捷,給李新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後不久,「反腐敗網哨」網站邀請其擔任記者調查欄目的主持人,使他對網路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李新德總結為:網路的力量放大了輿論的監督作用。漸漸地,李新德萌生了建一個自己的網站的想法。

2003年10月,「中國輿論監督網」應運而生。

之後,他的電子郵箱成了全國各地民眾舉報貪官的法寶,網站則成了他向外發布和揭露貪官的罪惡和醜行的平台。

為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李新德一如既往地堅持「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的原則。尤其是在撰寫反腐敗和法制新聞一類的文章時,他總是認真核實、反復調查,在保證事實清楚的同時,快速發稿。李新德的品行贏得了同行們的尊重。隨之而來的便是「中國輿論監督網」上的稿件90%被各報刊採用,而多年來除了因惹惱某些人使網站數次被封,李新德沒有因為稿子而惹上過官司。
不懈努力,
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長

2004年4月的一天,李新德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發信人李玉春在電子郵件里說,她是生意人,偶然和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兼開發區主任李信認識,李信要她幫忙洗黑錢,被她拒絕了。從那以後,她遭遇了一段非人的經歷:先是被李信帶人綁架到一個秘密的地方囚禁了7天,公司賬上的360萬元被李信秘密轉走,接著李信向她下跪磕頭,求她不要告發,並給她100萬元封口費,再後來李信派人追殺她,她被迫亡命天涯。

李新德立即給李玉春回話:5月26日下午在北京會面。

Ⅲ 李新德的李新德——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

李新德和他的同道深諳輿論監督在中國的作用,時下鬧得沸沸揚揚的「副市長下跪」事件,就是由他率先在個人網站上披露,此後傳統媒體有關此事的報道細節亦多源於此
李新德習慣性地叼起一根煙,「我干這活,就像抽煙一樣,越來越上癮。」煙霧繚繞中,因為熬夜而充滿血絲的雙眼眯成了一條線。煙灰落在已穿了四年的T恤上,他用手輕輕撣掉。
從7月22日開始,傳統媒體終於打破沉默,開始披露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李信的醜行。而有關此事的來龍去脈,之前已經在一個叫做「中國輿論監督網」的站點上掛了42天。
正是此類「重量級」的報道,使這家成立僅10個月的網站點擊次數已超過100萬,訪問者遍布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
李新德是這個網站的創辦者。 李新德出生在浙江南部,在海軍航空兵的一座軍營里長大,幼時家貧,讀完小學5年級,他就開始了「不安分」的人生之旅:11歲回到安徽老家,借了5毛錢,步行幾十里路,考入縣劇團;16歲時,放棄了穩定的工作參軍;改革開放之初,開始做中葯生意,成了當時人人羨慕的「萬元戶」;隨後又放棄生意,選擇了從小就喜歡的新聞事業。
雖然已過不惑之年,但軍人出身的李新德並沒有改變仗義執言的秉性,突然之間提高八度的話音,常常會令聽者感到意外。
李新德有兩個網名,一個是「單刀走天涯」,一個是「孤獨雁」,其中流露出來的孤單與他的性格多少有些不符。
「文如其人」,一位熟悉他的朋友這樣評價,「愛打抱不平,天生就痛恨腐敗。」發生在李新德身上的兩個小故事可以作為佐證。
一次是在洛陽火車站,李新德看到一青年女子不停地哭,身邊的男人只是惡狠狠地訓斥,沒有絲毫同情和憐憫。經過了解,他確認這個男人是人販子,於是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並配合抓捕、審訊,他自己卻險些耽誤了上車。
另一件事發生在2003年的農歷小年。為了幫家鄉一名因公導致胳膊傷殘的打工妹討個說法,李新德冒著雨雪前往廣州,他的精神甚至「感動了當地法院」。結果打工妹獲得了應有的賠償,而當時李新德自己「吃、住都成了問題」。 習慣打抱不平的李新德,在自己弟弟遭遇了一場官司之後,才意識到輿論監督的必要。
官司發生在1998年。當時,他的弟弟李新民在老家與外商合資成立了一家食品公司,租用了縣城麵粉廠的閑置廠房。由於公司經營得當,訂單不斷,事業如日中天,李新民本人也因此先後被授予「全國青年科技星火帶頭人標兵」、「安徽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等各種榮譽稱號。
然而,麵粉廠仰仗當地一位領導撐腰,第二年就撕毀了為期5年的合同,給李新民造成3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安徽和中央級媒體對李新民的遭遇進行了持續關注,但仍沒有排除行政干預。李新民雖然贏了官司,卻沒有獲得一分錢的賠償。
這件事深深地刺激了李新德,他拿起了筆,寫了一篇題為《再就業明星望眼欲穿盼公正》的稿子,該稿件被《檢察日報》刊發。
「我不是法官,無法對冤假錯案進行糾正,但是我可以用筆來說話,把事實真相告訴人們。」李新德就此開始了以文字為武器揭露腐敗和社會不公的歷程。 「經年不變的正義情結」促使李新德從不寫表揚稿,但輿論監督類文章又往往很難找到合適的發布平台。兩次偶然的經歷,使他茅塞頓開。
安徽省臨泉縣宋寨村村支書私藏槍支橫行鄉里,群眾稍有不從便動輒開槍,致使兩人重傷,多人輕傷,群眾不斷上訪卻頻遭報復。李新德了解了情況後,先後與鎮政府、縣政府進行交涉,但是一直沒有下文。他於是撰寫了《村支書動輒開槍,眾村民日夜難安》一文,發表在省內的一家媒體上。
稿件通過網路迅速傳播,當天便被數家報紙轉載。案件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省公安廳將其定性為地方惡勢力案件,不久公安部門就將包括村支書在內的11人抓獲歸案。這篇報道使李新德名聲大噪。
隨後又一次讓李新德「感到很興奮」的經歷也和網路有關。2000年,安徽省太和縣的18戶農民向李新德反映,當地鎮政府為了搞「開發」,在沒有辦理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28畝良田上的青苗連根拔去,土地轉讓給了開發商。
李新德經過調查,拿到了確鑿證據,在二審中幫助18戶農民贏得了官司。而他所撰寫的相關報道又通過網路被傳播,包括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和《新聞30分》在內的各路記者從網上看到文章後,紛紛關注此事。
「網路的力量放大了輿論的監督作用」,李新德至今仍為自己當時的發現興奮不已。他很快申請了QQ號、電子郵箱,並開始擔任「反腐敗網哨」網站「記者調查」欄目主持人。
2003年,力舉民間輿論監督大旗的李新德,選擇在共和國生日這一天開通了他的個人網站——中國輿論監督網。從此,個人網站成為李新德新的輿論監督陣地。
由於所發文章大多是他采訪調查得到的第一手資料,所以原創性和批評性成為該網站最大的特色。「我就是想把自己做成一個品牌。」李新德說。他不同意「網路不可信」的觀點,「如果一個網站能夠立身嚴謹,同樣也可以在輿論監督上做出好文章。」 「我李新德並不是一個人,我身後有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李新德說有些人低估了他的力量,「他們以為強勢媒體沒去做(報道),個人監督就沒有力量。」《下跪的副市長》一文發表後所產生的影響,讓他這樣說的時候更多了幾分自信。
今年6月初,一個網名為「青春無敵」的女子在多次投訴無果後找到李新德。「青春無敵」就是舉報「下跪副市長」李信的李玉春。
身為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的李信,為了洗錢,用假身份證和李玉春「合夥」開了一家公司。李玉春發現問題後准備退出,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李信先是威脅李玉春繼續「合作」,繼而在感到危險後「由硬轉軟」,向李玉春下跪求饒,至少有4次是在不同場合對著相機下跪。李信還拿出100萬元給李玉春做「封口費」。
李玉春將李信涉嫌貪污、受賄、綁架、洗錢和故意傷害等多項違法違紀行為的材料寄給了李新德,材料中還附有李信下跪的照片以及李信親手寫的保證書等。隨後,李玉春又將相關錄音及100萬元「封口費」的賬戶和密碼提供給了李新德。
在確認舉報材料的真實性後,6月10日,李新德寫下《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一文,發表在中國民間輿論監督網上。
這篇文章一上網立即引起轟動,先後被國內多個網站轉發,很快成了網民關注的焦點,多家媒體先後對此事進行了追蹤報道。半個月後,終於有了結果,李信於6月24日被「雙規」,7月28日被正式批捕。 李新德的辦公室里空空盪盪,惟一值錢的東西就是一部恆升筆記本電腦。「網站現在主要靠我以前做生意賺的錢來維持運作。」他說。
李新德曾接到一位山西群眾的上訪材料,考慮到旅途費用,最終沒有去成。「目前經濟條件不允許我到更多的地方去采訪,但是我盡可能地把采訪做得扎實到位。」對那些信任他的投訴者,李新德感到愧疚,他希望在經濟允許的條件下可以「補上這份情債」。
從網站成立到現在,李新德的輿論監督網先後三次被封,最近一次就發生在揭露李信之後。
《下跪的副市長》一文發表6天後,濟寧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曾給他發去一封「辟謠」郵件,稱該文「內容純屬偽造,所附照片純是個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為濟寧市副市長、濟寧市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工作一直兢兢業業,作風公道正派」。郵件還稱,文章「對李信本人造成了極大傷害,在社會上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該文作者和有關站點涉嫌誹謗」。
這封郵件同時還發給了轉載該文章的網站,由於不明真偽,許多網站很快就把相關的文章撤了下來。當地公安部門以「誹謗領導」的罪名,查封了網站。
「如果李信認為我站侵犯了他的權益,可以通過訴訟解決,而不應利用權力維護自己的私利,說穿了,就是做賊心虛。」李新德說。
經過努力後,網站恢復了正常。「被封怕了。從目前情況來看,網站能不能存在,能堅持多久都是個問題。」
除了網站被封,李新德還遇到了人身威脅,但他並不害怕。一度傳言,濟寧有人出100萬要買他的人頭,聽到這個消息,李新德只是嘿嘿一笑:「危險是無處不在,走在大街上還有被車撞的危險呢。」 「我們的網站被封都是個別地方政府的非法作為,我對本屆中央政府特別有信心。」李新德對中央政府充滿了期待。
近期中紀委、中組部第二巡視組重視從「民間故事」和群眾口碑中尋找腐敗線索的做法也令他頗為贊賞,「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新一代國家領導人對反腐的信心和決心。」
如今,李新德已經結束了「光桿司令」的時代。網站現在有了5個加盟記者,還有專門的法律顧問。「我們不去做道聽途說的事,我們只是普通公民,對於調查一些高層官員的腐敗現象可能在財力、精力上都不現實,我們將主要集中在目前反映的一些問題上。」李新德說。
李新德的長遠打算是將更多的民間輿論監督網站聯合起來,制定一個公約,以便更好地開展輿論監督。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已有25年黨齡的李新德信心不改,「黨的反腐力量是很強大的,我並不孤單。」

Ⅳ 聊城李桂昆

基本屬實,我們都見過.可以為你做證.

Ⅳ 權正良與權俊良是什麼關系

安徽省六安市副市長權俊良遭遇輿論暴力

打著反腐維權的旗號,號稱民間反腐英雄,卻惡意歪曲事實、實施輿論暴力,背後甚至涉及金錢交易,很多「草根記者」正越來越偏離公平正義,成為社會一大毒瘤。安徽省六安市副市長權俊良日前就遭遇了一場輿論暴力,深陷流言漩渦而受到傷害,而這一事件也暴露出應對輿論暴力目前還缺乏有效的手段。
副市長遭遇軟暴力
一個在境外注冊的網站,於今年6月2日,在首頁用最顯眼的字型大小發表了一篇文章:《六安副市長堂弟當老闆,欠農民工工資四百萬》。
網文稱:六安市副市長、霍邱縣委書記權俊良有個堂弟叫權正良,權正良在霍邱搞房地產開發,因為背靠堂兄,權正良違法改變土地規劃、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而政府各有關部門則積極配合,對權正良的行為一路開綠燈。
「權正良這個人我不認識,紀檢部門已經查明了,我跟他根本就不存在關系。」對於網文稱自己有個權正良堂弟之事,六安市副市長、霍邱縣委書記權俊良很是氣憤,十分明確地予以否認。
權正良同樣也感到很委屈:「網文作者從來沒有采訪過我,所謂的違法改變土地規劃、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都是無從生有,別有用心,其真實目的是當地的施工單位企圖推翻合同,增加工程款約一千萬元,故意捕風捉影扭曲事實。」權正良說,他與權俊良沒有親屬關系,當地有數萬人姓權,所謂「堂兄弟」完全屬主觀推斷。
權正良表示,關於與施工單位霍邱三建公司的合同糾紛,目前已向法院起訴將依法解決。
輿論暴力強奸民意
但是,就是這樣一篇沒有事實依據、沒有進行求證的文章,還是堂而皇之地刊登在了這個在境外注冊的網站首頁上。
而從這篇網文的「出籠」過程,也可以看出現在很多所謂的「草根記者」正越來越偏離社會道德底線,操控輿論,實施輿論暴力,從而使得輿論成了他們謀生的工具。
深入分析,很多「草根記者」實施輿論暴力的慣常做法是:先注冊一個網站,為了躲避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管,一般將網站注冊在境外。然後以投訴者的口氣拋出話題,接著以記者的名義進行采訪,再將采訪的內容都一股腦兒寫進文章里。文章發表在自己注冊的網站的同時,在圈內博客、論壇等廣泛發帖,形成輿論影響力。
這種看似有過「采訪」痕跡的輿論暴力,其實與新聞報道完全不是一碼事。首先,新聞報道都是客觀真實的,新聞報道只對投訴者投訴內容屬實的部分進行報道和監督;投訴內容不屬實的,要麼是捏造,要麼是誹謗,如果發表出來,就是一種輿論暴力。
其次,新聞報道是輿論監督,而不是操縱輿論。很多輿論暴力實施者背後往往都潛藏著一定的經濟目的,輿論成了謀財的道具,總是通過各種手段操控輿論,強奸民意。
政府部門積極澄清
盡管這是一場輿論暴力,但對於網文中所提及的問題,霍邱縣相關部門依然十分重視,立即展開了調查。
而調查結果顯示,網文中所謂的權正良違法改變土地規劃、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都是投訴者一面之詞,有的問題還是憑空捏造,完全不屬實。
關於「堂兄弟」的問題:經霍邱、壽縣兩地公安機關調查了解,權俊良原籍系壽縣三覺鎮,現居霍邱縣城關鎮師部社區。權正良原籍系壽縣三覺鎮,現居合肥市包河區。權俊良與權正良雖為同鄉、同姓,但不屬於同一行政村,兩人沒有親屬關系,從無來往。
關於容積率調整問題:霍邱縣城鄉規劃委員會根據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經相關會議研究決定,縣城同類老城改造項目調整容積率,企業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該項目土地出讓金已在規定時間補交到位。網文所述內容不實。
關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沒有接到任何個人欠薪的投訴,農民工工資已兌付,網文稱拖欠農民工工資四百萬與調查了解的情況不符。
霍邱縣勞動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民工工資」是一根高壓線,觸碰不得。但現在,「農民工工資」似乎已成了一種籌碼,常被一些施工方用來解決與開發商之間糾紛的殺手鐧。這種籌碼的過度使用,往往會對經濟合同形成破壞,「情大於法」的現象經常發生。
應對手段蒼白無力
政府部門的相關調查報告出來後,這場輿論暴力並沒有平息。歪曲事實、捏造事實的網文依然在網上廣泛流傳。不僅當事人被傷害,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嚴重挑戰。
有關專家認為,輿論暴力,無論是輿論事件的當事人,還是參與輿論暴力的網民,抑或是整個社會,其實都是受害者。當事人要承受來自外界的壓力甚至是侵犯,而參與輿論暴力的網民則要花費時間與精力,捲入本該遠離生活的無關事件,參與一場不恥的批判與對他人的侵犯。
也有專家表示,這種網路失范行為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需要政府、社會、網站和網民共同努力加以清除。廣大網民要從自身做起,文明上網,讓「網路輿論暴力」無立足之地。
不過,針對「網路輿論暴力」,有學者認為,應創造更多更好的渠道讓民眾表達他們的意見,更全面的意見表達和反饋機制,可以沖淡、中和那些極端言論,使人們得到更廣泛的信息,從而在判斷上趨於理性。

Ⅵ 有人說「我國反腐的關鍵在於網路反腐」。運用《政治生活》的有關知識對這觀點進行評析

伴隨著現代信息通訊技術的發展,人類社會進入到一個新的信息時代,其中網路已滲透於人類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響著人類社會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 網路的功能已遠遠超出其誕生時的初衷,特別是當網路與政治連線時,直接導致各種網路政治現象層出不窮,其中一個重要表現在於網路被直接應用於政治參與,成為政治參與的新途徑、新場所和新工具,直接影響著人類社會的政治生活。 在諸多的網路政治參與現象中,「網路反腐」日益呈現出強大的功能,展現出誘人的魅力。 本文擬從政治學理論的角度對「網路反腐」的內涵、機理、機制構建等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 一、網路反腐的內涵 從政治學的角度看,網路反腐是指社會政治主體為了追求現代社會的核心政治價值,通過網路揭露、曝光和追查各類腐敗行為的活動。 據此,網路反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涵:一是網路反腐的主體主要包括三個層次,即作為社會組成單元的個體成員的網民,作為網路團體形式的網路共同體,以及作為社會核心層次的國家專門機關,如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等,它們共同構成了網路反腐的主體;二是網路反腐的基本動因在於政治主體對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 在現代社會中,「正義」、「平等」、「自由」、「民主」以及公民社會的價值等被視為核心政治價值。 社會政治主體出於對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對腐敗行為進行監督、追查、譴責,以便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平、正義;三是網路反腐的載體是互聯網路。 網路反腐是通過網路這個公共傳媒發布、傳播、反饋信息,進而形成網路輿論,引發輿論監督,引起國家專門機構的關注,從而達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二、網路反腐的基本機理 在信息時代,網路反腐作為一種新型的反腐形式和途徑,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反腐形式,具有其獨特的機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網路反腐實質上是一種網路政治參與行為。 網路政治參與主要是指在網路時代,發生在網路空間,目標指向現實社會政治體系,並以網路為載體和途徑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的一切行為。 我們也可以將其理解為「網路上的政治參與」,或者簡言之「網路參政」。 依照我們對政治參與的一般理解,我們可以從政治參與的主體、政治參與的目標、政治參與的形式和手段等幾方面分析網路反腐問題。 從主體看,網路反腐的主體與網路政治參與的主體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只不過網路政治主體又有其明顯的特質。 例如,在網路上公民是以網民的身份出現的,網民本身具有虛擬、匿名等特質,恰恰是網民的虛擬特徵,使得他們可以打消現實社會中反腐過程中的種種顧慮,公開揭露各種腐敗現象。 從目標看,網路反腐的目標指向在於社會政治體系及其組成部分(包括機關和官員)。 從形式和手段看,網路反腐和網路參政都是民主、監督的體現,只是網路反腐的載體是一種利用新型公共傳媒進行的權利反腐形式。 網路反腐的基本動因在於政治參與主體對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 馬克思主義的政治參與觀認為,人們之所以參與政治,是建立在切實的物質利益基礎之上的,「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 這里的「利益」既包括作為社會成員的個體利益,更包括社會的公共利益,而這些利益是由「正義」、「平等」、「自由」、「民主」等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維系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網路反腐的基本動因就在於政治主體對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 正是基於社會政治主體對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導致了網路反腐現象的出現和發展。 網路反腐實際上是一種社會輿論監督。 一般而言,反對腐敗可以分為國家機關利用公權力反腐敗和利用公共傳媒和社會輿論進行的反腐敗,網路反腐本質上屬於後者。 社會監督的種類和形式是多種多樣的,而輿論監督是社會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現代社會權力制約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手段。 網路作為一種新型的公共傳媒,由於其特殊的組成結構特點(無中心、無邊界),造就了它與其他傳統平面媒體不同的特質,可以發揮更加強大的輿論監督作用。 對網民和網路共同體而言,網路賦予他們更加自由、獨立的話語權,網路信息的互動有效性增強了網路輿論監督的實效性和便捷性,一旦網民在網路上通過發貼、發表評論文章、撰寫博客、網路舉報等形式提供反腐線索,曝光腐敗現象,抨擊腐敗行為,引發廣大網民的關注時,就會形成強大的輿論場,從而給有腐敗行為的官員以巨大的壓力,進而引起專門機構的關注,對腐敗行為實施追查和制裁,達到反對腐敗的目的。 網路反腐的關鍵在於陽光透明和及時反饋。 輿論監督的有效性取決於監督的透明度和監督信息的反饋度。 以公眾對舉報方式看法為例,中青報社的調查顯示,公眾對有效舉報方式的排序為:網路曝光(35.8 )、傳統媒體曝光(31.3 )、向紀委舉報(17.2 )、向檢察院舉報(11.4 )、向上級政府機關舉報(3.3 )、向公安部門舉報(0.5 )。 1 顯然,輿論監督形式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其中的原因在於輿論監督更具透明度。 另一方面網路反腐是否有效還取決於監督信息的反饋度,包括社會公眾對監督信息的反應和專門機構對網路監督信息的反饋,一般而言,社會公眾對監督信息的關注程度直接關系著輿論監督的有效性, 也直接影響著專門機構實施反腐行動的進程,而專門機構對監督信息的反饋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網路反腐的實效, 從這個意義上說,網16 「網路反腐」的政治學分析絡反腐的關鍵在於監督信息的透明度和反饋度。 網路反腐的持續有效性在於長效機制。 網路反腐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動,它是一種長效機制。 網路監督不同於傳統監督形式,監督主體的匿名性極大程度消除了公眾的顧慮,監督信息表達的自主性突破了傳統媒體的種種限制,監督成本低而監督成效高助推了監督主體通過網路反腐參與社會政治生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監督信息的互動有效性進一步強化了網路反腐的功能。 傳統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查處整治行動可以使腐敗分子有所收斂,但風頭過後又會死灰復燃。 網路反腐是持續的、不間斷的、「陽光普照」式的監督模式,它對國家公職人員產生著持續威懾作用,可以真正做到警鍾長鳴,是一種反腐倡廉的長效機制。 網路反腐形式與手段的多樣性增強了網路反腐的效果。 從網路反腐目前所表現出的形式和手段看,已經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 網路論壇、網路博客、網路播客、反腐網站、電子郵件、人肉搜索、網路舉報、網路公示等等形式層出不窮。 可以預計的是隨著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每一項網路技術的突破和發展,都會被運用於網路反腐,都會進一步增強網路反腐的效果。 縱觀我國網路反腐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看到,從 2003 年的「孫志剛事件」、「寶馬撞人案」的網路論壇發貼舉報,到 2004 年的「下跪的副市長」事件反腐敗網站「中國輿論監督網」的建立,再到 2008 年的房產局長「天價煙事件」等等,網路反腐的形式更加多樣,效果更加顯著。 三、網路反腐的特點 相對於一般意義上傳統的反對腐敗的諸多形式而言,網路反腐表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一是虛擬性與現實性的統一。 網路反腐活動所依附的空間是一種不同於現實的電子空間,網路空間看似是虛擬的,甚至網路反腐的主體往往是以虛擬的網民身份出現的,但從網路反腐的表現看,網路反腐關注的確是現實社會中的熱點問題,具有顯著的現實性。 這是由於網路空間作為信息時代人類生存空間的進一步延伸和現實社會的再創性反映,與現實社會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必然聯系。 因此,在虛擬的網路空間實施反腐行動,總是反映出現實的社會問題。 但是,必須注意的是,網路本身的虛擬性並不能直接帶來反腐的有效性,有時可能出現虛假反腐信息的出現,只有當網路反腐的虛擬性與現實性實現有機統一時,才能實現網路反腐的有效性。 二是知情權與監督權的統一。 網路的發展為實現網民的知情權提供了技術上、物質上的保證,根據網路所提供的信息,網民可以根據個人的需要方便快捷地獲取信息,從而獲得知情權。有人曾形象地將網路比喻為社會監視器,網民的監督權往往具體化為網民對各級官員行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的監督,對他們的腐敗行為進行大膽的揭露,從而實現其監督權。 但是,這種監督權不是行政法意義上的法律監督,也不是政治學所講的權力制衡,它本身屬於社會監督的性質,代表著網民的政治權力,是知情權與監督權的統一。 三是數字化與在線化的統一。 網路中的反腐信息是以數字化的形式在網路中傳播的,網路通過將各種反腐信息變成為由「0」和「1」組成的數字信息在網間傳遞,又通過數字技術將數字信號轉變為文字、圖像、聲音等信息展現在政府和網民面前,形成信息的互動和交流,表現出「數字化」的特徵。 與此同時,「在線參與」成為網路反腐的基本方式,網民們可以坐在家中通過網路接收、發布反腐信息,參與社會熱點討論,提出意見建議,引發公眾輿論和相關部門關注。 因此,離開「在線」也就無所謂「網路反腐」,實時在線成為網路反腐的基本特徵。 四是平等化與有效化的統一。 在信息時代,網民們具有平等的主體地位、平等的政治權力、平等的參與機會,以及平等的話語權。 在網路上,不論你在現實社會中的地位如何,貧富差距怎 17 《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10 年第 9 期樣,都可能在網路上為公眾所認識、認同,甚至是擁戴。 正是由於地位和權力的平等化,使得所有網民均有機會和可能參與網路反腐。 也恰恰是平等化的參與機制,可以有效地拓展網路反腐的覆蓋面,形成更為廣泛的社會監督和強大的社會「輿論場」,進而提高網路反腐的有效性,使腐敗分子「望網卻步」。 四、網路反腐機制的構建 1、建立健全網路反腐的法律保障機制,實現網路反腐法治化。 人類社會發展的無數事實雄辯地證明,實現社會治理的法制化是保障社會有序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建立健全網路反腐的法律保障機制,實現網路反腐的法治化既是規范網路反腐行為的需要,更是網路反腐合法化的需要。 互聯網開放與平等的特點,在給網路反腐帶來更多的機會和可能的同時,也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因此,必須對網路反腐行為進行法律界定和規范,必須建立一整套既有廣泛約束力,有具有針對性的,符合網路空間特點的《網路法》及其配套法律體系,通過法律明確界定網路反腐行為的范圍、方式、途徑,通過法律規范網路反腐行為,使網路反腐在法制的框架內得以健康發展。 2、加強技術創新,構建專業網路反腐平台,暢通網路反腐渠道。 維護網路反腐的正常秩序,不但要依靠具有強制力的法律規范,同時也離不開強制性的技術控制手段。 我們應當看到,網路反腐中出現的諸多不利因素,往往是與網路技術本身的不斷發展相伴而生的。 正所謂「解鈴還需系鈴人」,由於技術來了的問題最終還需要技術創新本身得到解決。 要通過技術創新構建專業的網路反腐平台,暢通網路反腐渠道。 構建從地方到中央的專業網路反腐平台,可以有效解決網路反腐信息反饋滯後、網路攻擊等問題,克服網路反腐的隨意性弊端,保障網路反腐平台運行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3、構建網路監督信息快速反應機制,提高網路反腐的效率。 作為網路反腐的重要主體,國家專門機關,如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等要建立網路輿情監督的快速反應機制,設立專門輿情分析系統以及部門和專業人員實時瀏覽網路,可以在第一時間應對「網路曝光問題」,監控網民對公職人員的反腐信息。 換言之,有效解決政府監督與社會民主監督之間的信息對稱問題是實現網路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選擇。 通過快速反應機制,網路反腐主體及時在線監控網友對各級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有關黨風廉政建設、作風效能等方面的舉報信息。 一旦發現,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並即時發布信息回應,使舉報信息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落實,從而有效提高網路反腐的效率。 綜上所述,網路反腐實質上是一種網路政治參與行為,其基本動因在於政治參與主體對社會核心政治價值的追求,作為一種社會輿論監督,網路反腐成敗的關鍵在於反腐信息的陽光透明、及時反饋和長效機制的構建。 「網路反腐」具有虛擬性與現實性、知情權與監督權、數字化與在線化、平等化與有效化相統一等特點。 促進網路反腐的健康發展必須從法制、技術、機制等方面實施綜合治理。

Ⅶ 新聞調查與中國輿論監督網的區別

新聞調查是那的?

Ⅷ 我要寫憲法論文

有一篇差不多的憲法論文,不知道能不能幫到你!:)

關閉民間舉報不利於「公民社會」的形成

因為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沈陽首個民間舉報網站——「中國舉報網」被關閉了。從創建到關閉,這個網站的「壽命」總共1個月零7天。(《華商晨報》 2004年09月06日)

遼寧省通信管理局下發的《通信網路斷開接入決定書》寫道:經沈陽市公安局檢查認定,你開設的「中國舉報網」涉及的以電子郵件形式,接受群眾舉報信息並轉交有關職能部門,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和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屬違法行為。根據遼寧省通信管理局《斷開違規使用和經營通信網路接入管理辦法》第三條五款之規定,決定從2004年8月27日起,斷開對你單位的通信網路接入服務

筆者查閱了《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從該規定來看,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司法機關報案或者舉報犯罪,但並沒有禁止單位和個人向其他個人舉報犯罪,按照「公民權利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理,怎麼也推導不出「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和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及開設舉報網站屬違法行為的結論。因此,只要不從事傳播黃、賭、毒及危害國家安全、侵犯他人名譽等違法犯罪活動,任何公民個人和單位都可以開設民間舉報網站。當然,民間舉報網站在從事監督過程中可能涉及到對公民名譽權的侵犯,但這不是取締其的理由,因為如果網站涉嫌侵權,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

相反,關閉舉報網站涉嫌對公民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利的侵犯。《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因而,公民在向國家機關舉報犯罪的同時,向其他公民和媒體舉報犯罪以尋求援助,其他公民有權接受這種舉報進行核實,都是公民行使正當權利的體現,關閉舉報網站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剝奪的公民言論自由和監督權利。而且,如果按照遼寧省通信管理局的邏輯,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和進行了輿論監督的各大媒體全部最好關門了事,見義勇為者也趁早回家,因為他們不是國家司法機關,而他們監督和與犯罪斗爭的前提大多是要有公民的舉報和求助及進行核實,而這是「屬違法行為」,多可怕的一頂帽子!

開設民間舉報網站非但不違法,而且還更有利於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和實現對權力的監督。我們看到,近些年來,民間舉報網站藉助網路的力量,在反腐敗斗爭中起到了國家機關和傳統媒體不可代替的作用,受到民眾的廣泛歡迎。民間舉報網站為涌現更多負責任的公民,培育監督政府和在更大程度上自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公民社會」開辟了廣闊的空間和渠道。中國輿論監督網對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的腐敗行為的揭露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正是該網站的揭露,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李信才得以被及時查處。

因而,用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來解釋關閉民間舉報網站的理由是掌握權力的部門的一種權力話語霸權和「強盜邏輯」,其本質是懼怕公民權利意識的崛起和貪戀權力對社會控制的無所不能,其結果必然會打壓正在形成的「公民社會」。筆者建議,「中國舉報網」的創辦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自身的合法權利。

還有其他比較多的文章,http://paper.lw365.com/Html/01400/01402/index.shtml
你看看裡面有沒有可以幫到你的

Ⅸ 聯系實際討論作為社會監督的主要形式之一的輿論監督所具有的功能

個人討論提綱:
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擁有運用輿論的獨特力量,幫助公眾了解政府事務、社會事務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務,並促使其沿著法制和社會生活公共准則的方向運作的一種社會行為的權利。

輿論監督不是新聞監督,但輿論和新聞是緊密相連的。新聞媒體是傳播意見進而形成輿論的工具,但新聞本身並不就是輿論,所以輿論監督並不等於新聞監督。

輿論監督的功能作用:

第一、監視社會環境,推動社會發展。 第二、輿論監督的社會調整功能。 第三、輿論監督的社會控制功能。 第四、輿論監督的社會制衡功能。 第五,輿論監督是一種動態平衡的社會監督。由於社會監督對濫用權力的行為及其責任者有要求國家對其進行法律制裁的權力,由此體現了社會監督的懲戒功能。

實際例子:
2003年3月20日,湖北青年孫志剛因未帶證件,在廣州收容所被打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報》率先對此進行披露。5月13日,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緝捕歸案。此後,《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又對收容遣送制度進行了深入反思。6月20日,實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廢止。

原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濟寧開發區主任李信,在貪污受賄等醜行敗露後,採取一切手段迫害知情人,甚至下跪推脫罪行。2004年6月10日,「中國輿論監督網」刊登了相關文章和李信的下跪照片,隨後,《南方周末》等媒體全面報道此事,形成了強大的輿論聲勢。7月26日,李信被依法逮捕。

2003年8月15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黑道霸主」劉涌死緩。21日,《外灘畫報》刊登題為《對沈陽黑幫頭目劉涌改判死緩的質疑》的評論,各媒體也相繼發表評論,質疑刑法專家的意見。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審劉涌案並最終判處其死刑。

Ⅹ 穆祥友案件不明

我今天在天津看見了聲勢浩大的討伐,怎麼新聞上沒有,是不是被壓了!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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