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
⑴ 統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主要包括什麼
統計雙隨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事項主要包括什麼?主要包括?
⑵ 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和細則有什麼區別
隨機確定抽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抽查人員,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
⑶ 如何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改革和創新
6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市場監管領域推進管理方式改革和創新,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確定進一步建設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以誠信立身興業。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在三方面進行重點規范:規范企業公示的內容,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受到處罰的情況等;規范抽查的內容,包括企業的出資情況是否和上報的情況屬實,使企業的經濟情況更加真實,讓社會了解,規范產品質量;對結果及時完整的進行公示,公示率要達到百分之百,要提高隨機抽查的比例。
⑷ 食品葯品安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怎麼做
「雙隨機、一公開」,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雙隨機、一公開」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15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的一種監管模式。
⑸ 工商局企業雙隨機抽查是什麼意思
「雙隨機」抽查就是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
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配合「雙隨機」抽查的,還有一公開政策。「雙隨機、一公開」需要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雙隨機、一公開」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15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的一種監管模式。
「雙隨機、一公開」的全面推開將為科學高效監管提供新思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戰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撐。
(5)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雙隨機、一公開」推行背景
從根本上說,市場機制本身無法解決自然壟斷、外部性、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和信息不對稱等「市場失靈」問題。
政府監管,即政府為矯正市場失靈在市場機制框架內,基於法律制定相關規范標准,對市場主體經濟活動及伴隨其經濟活動而產生的社會問題進行的干預和調控行為。然而,政府監管可能存在以下幾種「失靈」風險:
首先,過度監管可能導致監管成本(主要指監管機構運行成本和企業因此增加的成本)大於監管收益(如市場環境改善),從而導致整體福利降低。
例如,我國當前監管工作存在著檢查任性、執法擾民等問題,企業疲於應付各種檢查,負擔大大增加,一些小規模創新型企業甚至因此被扼殺。
其次,企業、監管機構及各級政府間復雜的利益博弈,可能導致「監管俘獲」。
例如,有些執法人員與企業形成了「貓鼠共謀」的利益鏈條,監管人員利用執法尋租,企業利用處罰行賄,造成人情監管、選擇性執法,嚴重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最後,企業相對於監管機構的「信息優勢」,可能導致監管部門無法實現有效監管。
目前,我國監管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常常受困於信息缺失,但在信息收集方面又面臨著技術、方法、人力、物力等條件限制,使得高水平、高效率的監管幾乎不可能實現。
同時,尚未完善的監管信息系統也使公眾難以全面獲得企業信息,難以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政府監管「單打獨斗」局面也因此難以改變。
⑹ 如何有效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論文
呵呵,這個可是個學問。先來個題外話。說說總理「既要放得開,又要管的住」這個理論吧。我就一直沒搞明白,既然源頭放開了,那還能管的住嗎?我想神仙也管不好。「放開」與「管住」二者之間有那怕一點可以統一的邏輯關系嗎?如果我的判斷沒錯,那麼後續這些所謂"雙隨機,一公開"等措施也就是瞎掰掰,效果不會太大的,也就沒好意思接明說「別管了」呢!
⑺ 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什麼的方式進行
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
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並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並嚴格規范重點監管的程序;
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並依法依規處理。
(7)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7章72條。
重點圍繞強化市場主體保護、凈化市場環境、優化政務服務、規范監管執法、加強法治保障5個方面,明確了一攬子制度性解決方案,從制度層面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為有力的保障和支撐。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稅收管理服務是其中的重要內容。對於《條例》中就落實減稅降費、改進納稅服務等作出的規定,這些規定對推動各項稅費減免政策的進一步落實,促進稅務機關持續改進征管服務、改善稅收營商環境、幫助市場主體成長,將發揮積極作用。
⑻ 如何建立實施"雙隨機"和重點檢查雙線並重的監管執法制度
「雙隨機」抽查機制是國務院明確要求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探索推廣的一種新型監管模式。 具體而言,即把隨機抽取的檢查對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劃分為若乾片區,再把檢查人員按來自不同基層分局進行組隊,在確保本分局人員不檢查本分局市場主體的前提下,對片區與檢查小組進行隨機匹配。應該說,姜堰區的試點是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的有益探索。 「雙隨機」抽查更公平公正 有效防止了「任性監管」「人情監管」 「雙隨機」抽查打破了過去屬地監管模式,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的監管關系僅發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檢查情況的發生;「雙隨機」抽查因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間較少發生「交集」,破解了屬地監管人員因熟悉轄區市場主體而進行「人情監管」的問題;「雙隨機」抽查的檢查人員來自不同的基層分局,營造了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檢查環境,較好防範了「說情風」以及失職瀆職行為。在本次試點中,不止一次出現屬地分局配合人員為檢查對象打包票,要求檢查人員輕查的現象。如果不實施人員隨機,而採取傳統屬地抽查,檢查結果的公信度將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場主體因對監管人員不熟悉而更加嚴肅認真地對待檢查,對檢查結果的認同度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採用屬地監管模式開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區,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說不過去」「轄區方方面面壓力」等導致檢查工作推進不理想,檢查結果的認同度、真實度不高的情況。 本回答由科學教育分類達人 章斌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