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紀檢監察網
Ⅰ 市紀委,監察局對嫌疑違紀幹部進行立案審查,後果會怎麼樣
市紀委,監察局對嫌疑違紀幹部進行立案審查後果是三種:
1、幹部沒有犯錯,積極配合調查,紀委會幫其沉冤得雪。
2、幹部有問題,那麼紀委將會根據所犯過錯進行處分。
3、幹部違紀違法,紀委將先根據所犯過錯進行處分,在交給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判決。
依據《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1、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較輕的公職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
2、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3、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其直接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4、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製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公務員法》第六十二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1)黔東南紀檢監察網擴展閱讀:
上饒市紀委市監委對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信州區副區長,市公安局信州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祝少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祝少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
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祝少敏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知法犯法、執法違法,靠山吃山,嗜賭成性,與社會人員結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財物,充當不法分子「保護傘」,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破壞了當地正常社會秩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上饒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上饒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祝少敏開除黨籍處分;
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信州區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Ⅱ 「鑄廉行動」是什麼意思
形成廉潔大氣候的行動。
黔東南新聞網訊2015年4月3日,雷山縣紀檢監察幹部舉行「鑄廉行動,我們以行踐諾」簽名活動,並表示,將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標准、更高的質量把「鑄廉行動」行動抓緊抓實,加強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今年以來,雷山縣120餘名紀檢監察幹部認真履行職責,共查辦案件19件,查處違法違紀19人,其中,移送司法2人。
Ⅲ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長是誰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長是朱江林。
朱江林,苗族,貴州省台江縣人,大專學歷,三級高級法官,歷任台江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丹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凱里市人民法院院長,現任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院長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Ⅳ 中紀檢監察網提交這么查詢
舉報後有一串數字或英文字元,這是密碼,點擊查詢後輸入密碼就可以查詢,如果不給處理,密碼會失效。
Ⅳ 貴州省天柱縣紀檢監察舉報中心公務員待遇如何
公務員的待遇都是比較好的。
Ⅵ 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應如何舉報
可以通過電話、信函、網路、當面舉報等方式,也可以委託他人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回。
Ⅶ 中國紀檢監察在線與中國紀檢監察網是什麼關系
山東寧陽,一窩公安系統敗類黑渣自以為一手遮天,肆無忌憚操縱社會混亂,夜深機隆炮鳴、雞鳴狗盜,當地百姓被攪得人心惶惶,刑事案件頻繁發生!
Ⅷ 《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中執行范圍為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具體究竟是什麼范圍。
具體機關范圍包括省紀委監察廳、市紀委監察局、縣紀委監察局、鄉鎮紀委監察室,紀委監察局駐單位紀工委、監察室。
駐單位紀工委、監察室都是地級各紀委監察局,而且派駐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2014年12月 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意見》從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許可權、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提出了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思路和要求。
(8)黔東南紀檢監察網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適當調整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范圍和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津貼實施范圍。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以及其他辦案輔助人員。
二、崗位津貼標准。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每人每天2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每人每天2.2元。其中,縣級法院辦案人員由現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崗位津貼發放辦法。根據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按月發放。因節、假日、病、事假或脫產學習等原因未參加辦案的,不發給崗位津貼。調離上述崗位的人員,停發崗位津貼。
四、經費來源。各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實行崗位津貼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隸屬關系,分級負擔。
五、調整人民法院辦案人員的崗位津貼范圍和標准,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
六、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幹警崗位津貼標准,目前暫按人薪發[1992]7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