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城管打人處理結果
❶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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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❷ 城管打人至輕傷,公安局應立案嗎
治安案件有人傷,公安機關通常應當予以處理。
❸ 鄭州城管打人被掀翻三車處理結果是什麼
苛政猛於虎,城來管大於法。自
特別提醒:你的提問中有敏感詞「城管」,小心被封貼,因為牽扯到我國特有的,外國沒有的,世界獨一無二的,最牛b軍隊------城管的機密了。
城管的權利無所不及,上管天,下管地,中管人。還能想打誰就打誰,想搶誰的東西就可以搶。
簡介:
中國城管是我國秘密發展的准軍事化組織,平時對那些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照商販以及其他弱勢群體進行嚴厲打擊,鍛煉游擊戰術;戰時可編入正式軍.是一支可沖鋒,可偵察,可游擊,能吃苦,能忍耐,能奮戰的優秀後備軍.五角大樓秘密報告稱:中國城管隊伍是一支具有強大潛力,能單靠一輛破麵包車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戰的可怕准軍事組織。(為了避免產生「中國威脅論」我國庄嚴承諾對外不首先使用城管)。
❹ 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最終結果如何
近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城管執法大隊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時,與一佔道經營的女攤販發生爭執。城管隊員執法時情緒失控追打攤販,被攤販隨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處割傷。警方13日通報稱,攤販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予以警告處罰;但攤販被追打時揮刀致城管隊員受傷系正當防衛;城管隊員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個老話題,但每次曝出相關事件,關注度都很高。原因在於,被城管打的大多為弱勢群體,有些還是為了養家糊口而起早貪黑的低收入群體。整治佔道經營是城管職責,市民也應積極配合,但如果暴力執法甚至對這些群體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輿論聲討。
發生執法沖突,與城管隊員素質良莠不齊、城管部門管理有待加強密切相關。有些城管部門對少數人員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門管理者為了「簡單高效」,平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客觀上縱容了城管隊員暴力執法。出現輿論事件後,對負責幹部一批了之,或者對臨聘人員一退了之,看似暫時平息了輿論,其實「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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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據報道,事發當天系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在對東海長洲片區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據稱,26歲,籍貫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楊某表示不滿,即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筐劃傷。
事情到此,應該說水果攤女攤主楊某的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如果城管隊員報警,由警方出面處置,或許是最好結果。但是,據報道,29歲的城管隊員楊某橋卻與楊某發生爭吵,且情緒失控,前去追打楊某,女攤主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❺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5)保定城管打人處理結果擴展閱讀:
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
❻ 河北兩名城管暴力毆打商戶,如此暴力到底有多大怨仇
河北的兩名城管:秦某和劉某在執法的時候對賣雞柳的經營者大打出手,導致了經營者受到了傷害,最終認定的秦某和劉某倆人的責任,目前他們倆人已被停職處罰。其實關於城管暴利執法的事情一直都是屢見不鮮的,而且中國的城管在很長一段時間更像是惡霸的代名詞,他們經常得理不饒人,看人不爽直接就干,也帶來了比較大的影響。
好在相關部門在事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就將秦某和劉某這倆人給停職處罰了,不然這個事情鬧大了,城管又要被群嘲了。城管作為執法者,在面對那些違法的人的時候應該和他們好好的講道理,不能夠得理不饒人,一味的想要去暴力執法,這是不對的。作為執法者應該講道理,以理服人,別人欺人太甚的時候你可以選擇武力,但是你先用武力就是你的不對了。
❼ 城管打人,會受到什麼處罰
你好!
做傷情鑒定,如果是輕傷,則對方涉嫌故意傷害罪,建議你盡快報警。
❽ 執法人員打人怎麼處理
執法人員毆打他人的,如果是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毆打,應該按照內部規定回或相關法律法答規進行行政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參考法條: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❾ 河北襄都通報「城管毆打商販」,具體是什麼情況
襄都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佔道經營進行執法過程中,與一賣炸雞柳的佔道經營者發生爭執,隨後雙方發生肢體沖突。事件發生後,襄都區城市管理局專門召開會議,認定當事人秦某、劉某的執法行為嚴重失當,對秦某、劉某作出停職調查處理的決定。在已有案例中,有城管的執法過度,也有商販的言辭激烈不配合。城管執法是治理和維護城市秩序,出發點是為了大眾考慮。不加強管理,滿大家都是商販沿街叫賣,違規佔道給交通出行帶來不便不說,還會對城市整體形象有所影響。
無論是城管執法之責還是商販生存之計,都沒有一定的誰對誰錯,誰就應該一定要怎麼做或者誰就一定做錯了。就此次案件中,大多數人的目光都落在“城管打人”的事情上,但打人背後的“屢說不聽”和言語辱罵則被大家選擇性遺忘了。城管打人是失責,而商販的態度也該自行檢討。
❿ 河北保定路邊賣花的城管打人怎麼處理的
城管打人應該報警處理,要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