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應以
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人員應當不準對被調查人或有關人員採取違犯黨章或國家法律的手段,不準泄露案情,擴散證據材料等,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第四十五條
辦案人員應遵守以下紀律:
(一)不準對被調查人或有關人員採取違犯黨章或國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準泄露案情,擴散證據材料;
(三)不準偽造、篡改、隱匿、銷毀證據,故意誇大或縮小案情;
(四)不準接受與案件有關人員的財物和其他利益。
(1)紀檢監察機關應以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同時指出:
第三十條 調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等提供與違紀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有關機關應予積極配合。
第三十一條 應認真鑒別證據,嚴防偽證、錯證。發現證據存在疑點或含糊不清的,應重新取證或補證。
第三十二條 認定錯誤事實須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只有被調查人的交待,而無其他證據或無法查證的,不能認定;被調查人拒不承認而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
第三十三條 調查組應將所認定的錯誤事實寫成錯誤事實材料與被調查人進行核對。對被調查人的合理意見應予採納,必要時還應作補充調查;對不合理的意見,應寫出有事實根據的說明。
Ⅱ 紀檢監察機關應重點對哪些決策部署牽頭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確定的依據有哪些
2010年在加強對中央關於推動科學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方面,著重抓好哪些工作?
答:加強對中央關於推動科學發展等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去年底,中央召開了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任務。按照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五次全會報告提出要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結構調整、自主創新、「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規范和節約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第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提高宏觀調控水平、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今年要突出財政政策實施重點,加大對民生領域和社會事業支持保障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交、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對2008年新增1000億元、2009年新增2800億元中央投資的在建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對今年新增投資項目的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繼續搞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通過有效的監督檢查,做到監督關口前移、全程跟送,有效防範違紀違法問題和腐敗現象發生。
第二,開展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結構調整是當前經濟工作的一項緊迫任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以擴大內需特別是增加居民消費需求為重點,以穩步推進城鎮化為依託,優化產業結構,努力使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一個重點,特別是要把推動自主創新與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創新發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中央關於經濟結構調整和自主創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第三,開展對「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今年要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增加涉農補貼規模,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有關強農惠農等各項政策落實到位,進一步夯實「三農」發展基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們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也是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交的重大舉措。中央提出要把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作為今年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的重點,堅定不移加以推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保證中央有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第四,開展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環境資源問題,直接影響到群眾的生活環境和生存發展,關繫到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關繫到社會的和諧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把節能和減排作為約束性目標。貫徹落實全會部署的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的工作方案,積極推進關停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著力解決一些地方和單位在落實節能減排上責任不明確、措施不配套、工作不得力的問題。要加強對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工作監督和獎懲機制,落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要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察行動,加大對重點區域和行業節能減排經常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問題。
第五,開展對規范和節約用地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我國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緊張的國家之一。要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必須進一步強化用途管制,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法定責任主體責任情況、有關部門履行雪土資源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權出讓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全面推進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的貫徹落實點加強對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使用情況和土地規劃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六,總結借鑒「廉潔奧運」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2010年1月19日,總結推廣廉潔辦奧運經驗座談會在北京行。會議傳達了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要求宣傳「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的經驗並運用到重大活動和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中去。賀國強同志在會上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總結運用廉潔奧運經驗,推動廉潔奧運成果長效億、制度化,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的經驗運用到重大活動和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中去,特別是要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這些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
第七,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戰略機遇期,也處予矛盾凸顯期。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群體性事件在一些地區呈現易發多發的態勢,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協助黨委、政府做好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政治敏銳性,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做好與職責相關的工作,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五次全會報告還對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方法、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提出明確要求。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作為檢查工作的重要任務,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方法,提高檢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專業化水平。要抓住腐敗行為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從嚴懲治在項目審批實施和資金分配使用中索賄受賄、貪污私分、截留剋扣、挪用擠占等行為,從嚴懲治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失職濱職、弄虛作假的行為。要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有關制度,以嚴明的紀律為保障,堅決糾正有令不衍、有禁不止行為。要加大執行政治紀律力度,嚴禁黨員幹部公開發表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中央決定精神相違背的言論,嚴肅批評和處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Ⅲ 《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中規定,依法給予政務處分的,應當什麼名義作出處分決定,使用什麼文號
《監察復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制定》中規定,依法給予政務處分的,當以紀委監委,名義作出處分決定,使用監委文號。
《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是經黨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印發。2019年7月,經黨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印發《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發出通知。
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認真遵照執行《規定》,確保國家監察權規范和正確行使。
通知要求,打鐵必須自身硬,監督者更要自覺遵紀守法、接受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把學習、掌握、遵守、運用《規定》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與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強化監督制約,防範風險隱患,防止濫用權力,保證國家監察權正確行使。
紀檢監察幹部要增強法治思維、程序意識,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行使權力,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的「零容忍」。
Ⅳ 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組織處理的政策、法規、條例等依據是什麼
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組織處理的政策、法規、條例等依據是:
Ⅳ 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應多發揮什麼作用
第一,加強對中央關於宏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提高宏觀調控水平、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今年要突出財政政策實施重點,加大對民生領域和社會事業支持保障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交、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對2008年新增1000億元、2009年新增2800億元中央投資的在建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對今年新增投資項目的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繼續搞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通過有效的監督檢查,做到監督關口前移、全程跟送,有效防範違紀違法問題和腐敗現象發生。
第二,開展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結構調整是當前經濟工作的一項緊迫任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以擴大內需特別是增加居民消費需求為重點,以穩步推進城鎮化為依託,優化產業結構,努力使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要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一個重點,特別是要把推動自主創新與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創新發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中央關於經濟結構調整和自主創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第三,開展對「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今年要完善強農惠農政策,增加涉農補貼規模,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有關強農惠農等各項政策落實到位,進一步夯實「三農」發展基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們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也是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交的重大舉措。中央提出要把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作為今年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的重點,堅定不移加以推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保證中央有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第四,開展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環境資源問題,直接影響到群眾的生活環境和生存發展,關繫到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關繫到社會的和諧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把節能和減排作為約束性目標。貫徹落實全會部署的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配合有關部門督促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的工作方案,積極推進關停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著力解決一些地方和單位在落實節能減排上責任不明確、措施不配套、工作不得力的問題。要加強對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工作監督和獎懲機制,落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要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察行動,加大對重點區域和行業節能減排經常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國家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問題。
第五,開展對規范和節約用地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我國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緊張的國家之一。要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必須進一步強化用途管制,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法定責任主體責任情況、有關部門履行雪土資源管理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權出讓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全面推進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的貫徹落實點加強對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使用情況和土地規劃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六,總結借鑒「廉潔奧運」的成功經驗,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2010年1月19日,總結推廣廉潔辦奧運經驗座談會在北京行。會議傳達了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要求宣傳「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的經驗並運用到重大活動和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中去。賀國強同志在會上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總結運用廉潔奧運經驗,推動廉潔奧運成果長效億、制度化,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的經驗運用到重大活動和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中去,特別是要加強對中央關於「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要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這些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
第七,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戰略機遇期,也處予矛盾凸顯期。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群體性事件在一些地區呈現易發多發的態勢,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協助黨委、政府做好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政治敏銳性,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在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做好與職責相關的工作,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五次全會報告還對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方法、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以及紀律保障機制提出明確要求。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發現問題和督促整改作為檢查工作的重要任務,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方法,提高檢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專業化水平。要抓住腐敗行為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從嚴懲治在項目審批實施和資金分配使用中索賄受賄、貪污私分、截留剋扣、挪用擠占等行為,從嚴懲治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失職濱職、弄虛作假的行為。要健全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有關制度,以嚴明的紀律為保障,堅決糾正有令不衍、有禁不止行為。要加大執行政治紀律力度,嚴禁黨員幹部公開發表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中央決定精神相違背的言論,嚴肅批評和處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Ⅵ 紀檢監察機關作出組織處理的政策、法規、條例等依據請按類別回答列出相關法律法規的全稱。滿意再追加分
第一種組織處理是階段性的,是為了確保案件調查工作順利進行而採取的一種辦案措施,即性質上屬於調查措施。主要包括停職、調整、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五種。適用依據主要是黨章第三十六條、《行政監察法》第二十條(暫停執行職務)、《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六條(停職檢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八條(暫停履行職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五條(暫停履行職責)、《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七十一條(免職)、《關於維護黨的紀律嚴肅處理黨風方面若干突出問題的意見》(免職)、《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免職)、《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在查處違犯黨紀案件中規范和加強組織處理工作的意見(試行)》等。
對調查過程中先予組織處理的,如結案時認為不需給予處分的,原已作出的組織處理決定可轉化為終局性組織處理予以明確;對經調查核實不存在違紀事實或者不需要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被審查人,紀檢監察機關應在撤銷案件或者作出處分決定後及時解除停職措施;對調查期間被免職的,如經調查核實需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仍應按其原任黨內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二種組織處理是終局性的,是一種可與紀律處分手段優勢互補的結案方式,即性質上屬於懲戒措施。按照對被審查人的影響,可基本劃分為教育警示、身份資格變化、職務變動或解除等三類。教育警示類主要包括警示談話、責令公開道歉、責令公開檢討、通報批評等四種。適用依據主要是《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責令公開道歉)、《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警示談話)、《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警示談話、責令公開檢討、通報批評)。上述組織處理措施只適用於前述適用依據部分所明確的特定的適用對象和范圍;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實際上也是組織處理,並非獨立於組織處理之外的又一種紀律懲戒措施。
身份資格變化類主要包括:
⑴關於黨員管理方面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延長預備期、勸告退黨、除名、取消候選人資格等,適用依據主要是黨章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⑵關於公務員管理方面的取消錄用、解除聘任合同等,適用依據主要是《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第十七條等;⑶關於幹部管理方面的排除出考察對象、取消提拔資格等,適用依據主要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第十條等;⑷關於村民委員會成員管理方面的取消當選資格等,適用依據主要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七條、《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第二十二條等。需要說明的是,前述取消候選人資格、排除出考察對象等方式,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也可作為階段性組織處理使用。
職務變動或解除類除了前述第一種組織處理所提到的以外,還包括調整職務、降職、辭退、解聘等,適用依據主要是黨章第三十六條、《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調整職務)、《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解聘、辭退)等。需要說明的是,《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和《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8號)規定的「取消原工資待遇」、「取消原退休費待遇」,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四十四條和《關於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9號)規定的「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均不屬於組織處理,而是在作出處分決定前的一種先予處理措施或者是針對被審查人在處理時已退休不再適用政紀處分所採取的替代性處理措施;給予被審查人黨紀上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或政紀上撤職處分時,有的在處分決定中寫明了降低並重新確定被審查人的職務層次的內容,這不屬於組織處理,而是根據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後對於處分決定執行事項的明確。
此外,《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未經立案機關或調查組同意,不得批准被審查人出境、出國、出差,或對其進行調動、提拔、獎勵。《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也均有類似規定,這些內容屬於對被審查人及有關單位在調查期間的紀律要求,不屬於組織處理,也不需要另
行作出決定。
Ⅶ 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應當發揮什麼作用
主要抄擔負監督職能,襲2010年,中央先後出台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央組織部同步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統稱四項監督制度,根據這四項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紀委對擬考察、提撥幹部出具廉政鑒定,並對幹部考察過程進行監督。
Ⅷ 被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期間正常死亡應依照哪個規定處理
被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期間正常死亡應依照哪個規定處理?為了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等進行監督,我國設立了國家監察法,監察機關對於涉及職務犯罪的嫌疑人,是有調查權利的,那麼監察機關調查過程中,被調查人死亡怎樣處理?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監察機關調查過程中,被調查人死亡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監察機關調查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的被調查人逃匿、失蹤或者死亡的,經省級以上監察機關批准,要繼承調查的,繼續調查並作出調查結論,並且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四十八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被調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繼續調查的,經省級以上監察機關批准,應當繼續調查並作出結論。被調查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監察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監察法的任務是什麼
1、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監察委員會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要舉措。監察法為監察委員會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敗工作領域體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2、實現監察全覆蓋。在我國,「政府」歷來是廣義的,而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察范圍過窄。監察委員會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實現由監督「狹義政府」公職人員到監督「廣義政府」公職人員的轉變,使監督不再有空白地帶。
3、整合分散的反腐敗力量。組建監察委員會,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解決檢察機關查處職務犯罪的職能與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行政監察機關職能交叉重疊問題,有利於形成反腐敗合力。
4、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寫入法律,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法治難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監察機關調查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的被調查人逃匿、失蹤或者死亡的,經省級以上監察機關批准,要繼承調查的,繼續調查並作出調查結論,並且沒收違法所得。
Ⅸ 紀檢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建設什麼和什麼涉嫌違法違紀
1、共同協作建設和諧、文明、法制的社會。
2、所謂違法違紀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貪污、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等行為。
四個職能依次如下:
監察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該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執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規定,我國公安機關的性質,從兩個方面理解:一是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公安機關是我國國家政權的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的規定的國家性質,決定了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二是公安機關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同時具有刑事偵查、執行刑罰等職能,是國家刑事執法力量。
人民檢察院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對於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判機關,其任務是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並且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以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
Ⅹ 紀檢監察機關依據的22個條例是什麼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發布時間:2013-07-24 來源:中核華興--紀檢監察 瀏覽:2649 次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 發布時間:1994年3月 生效時間:1994年3月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檢查中國共產黨內違紀案件是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嚴肅黨紀的中心環節。為使案件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結合案件檢查工作的實踐,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案件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通過執紀辦案,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護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
第三條紀檢機關依照黨章和本條例行使案件檢查權,不受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紀為准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五條案件檢查要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任何黨員和黨組織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都必須依據本條例進行檢查。
第六條案件檢查要依靠黨的各級組織,走群眾路線,加強紀檢系統內部以及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
第七條案件檢查要貫徹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達到既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又教育本人和廣大黨員的目的。
第八條案件檢查中,要切實保障黨員包括被檢查的黨員行使黨章所賦予的各項權利。
第九條案件檢查實行分級辦理、各負其責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受理和初步核實
第十條紀檢機關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下列違紀問題,予以受理:
(一)同級黨委委員、紀委委員的違紀問題;
(二)屬上級黨委管理在本地區、本部門工作的黨員幹部的違紀問題;
(三)同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幹部的違紀問題;
(四)下一級黨組織的違紀問題;
(五)領導交辦的反映其他黨員和黨組織的違紀問題。
屬下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和黨組織重大、典型的違紀問題,必要時也可以受理。
第十一條紀檢機關受理反映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後,應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初步核實。需初步核實的,應及時派人進行,必要時也可委託下級紀檢機關辦理。
第十二條初步核實的任務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否存在,為立案與否提供依據。
第十三條初步核實可以採用本條例第二十八條中(一)、(二)、(三)、(四)、(五)、(八)的方法收集證據。
第十四條初步核實後,由參與核實的人員寫出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紀檢機關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一)反映問題失實的,應向被反映人所在單位黨組織說明情況,必要時還應向被反映人說明情況或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
(二)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應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
(三)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予立案。
第十五條初步核實的時限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或復雜的問題,在延長期內仍不能初核完畢的,經批准後可再適當延長。
第三章立案
第十六條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第十七條對黨員的違紀問題,實行分級立案。
(一)黨的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中央紀委報請中央批准立案。
(二)黨的中央以下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基層黨委、紀委為書記、副書記)違犯黨紀的問題,與黨委常務委員同職級的黨委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委決定立案,上一級紀委在決定立案前,應徵求同級黨委的意見。其他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同級紀委報請同級黨委批准立案。
(三)其他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問題,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相應的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決定立案,在決定立案前應徵求同級黨委或黨工委、黨組的意見。未設立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的,由相應的黨委或黨工委、黨組決定立案。
(四)不是幹部的黨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基層紀委決定立案。未設立紀委的,由基層黨委決定立案。
第十八條黨的關系在地方、幹部任免許可權在主管部門的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問題,除另有規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紀檢機關決定立案。
若地方紀檢機關認為由部門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