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協管員工作證
有區別的,兩來者的區別自如下:
1、行駛職責不同
協管人員只從事一般的管理職責,沒有獨立的執行權;協管執法人員是配合執法人員進行執法的相關工作工作
2、法律承擔責任不同
協管員只負責一般的基層管理,一般沒有太大的法律責任;協管執法人員行駛一定的執法權,要付一定的法律責任
3、工作待遇不同
協管員因為從事的是普通的城市管理,所以工作待遇不高;而協管執法人員需配合執法人員工作,待遇較好
(1)城管協管員工作證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十六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標准,提出確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數量的合理意見,並按程序報同級編制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七條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開展執法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第十八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
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本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承擔。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協管人員的招錄程序、資格條件,規范執法輔助行為,建立退出機制。
② 一般情況下網路報名城管員協管員工作,學歷證要不要原件,怎麼發過去!
網路報名一般只是預報名,後期會有現場審核資料,那時候需要你本人攜帶紙質原件去提交!
③ 為什麼當城管協管員還要考試呀
不考,萬一遇到一個較真的市民,問你執法的依據是那條法律法規的幾條幾款,你回回答不出來怎麼辦?答但是初衷是好的在執行當中就走樣了,考試的時候直接拿答案給你抄。協管都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屬於臨時工。最長可以干五年。
④ 城管工作證和執法證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
1、工作證證明是城管工作人員。執法證是按規定對事物做監察管理。
2、城管執法時,需要出示執法證件,並出示工作證。這就說明,執法證和工作證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⑤ 城管聘用的協管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協管員的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主次幹道,街巷新村小區。
2、農貿市場周邊和疏導點等公共場所市容市貌環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3、督促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
4、規勸、制止各類違反城市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
5、負責本轄區內亂塗亂貼源頭管理及協助清理工作。
6、協助處理上級批轉、居民投訴、新聞媒體曝光的涉及市容環境方面問題。
7、參加城市環境長效管理宣傳教育和各類培訓活動。
8、協管員進社區,協助執法隊員搞好社區的環境衛生監督工作。
9、執行並完成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務。
(5)城管協管員工作證擴展閱讀:
武漢將出台全國首個城管協管員晉級辦法
城管「星級協管員」評定將分為三個等級,即: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級別由低到高)。該考評制度(草案),主要在協管員隊伍管理上實現了四個方面突破:協管員干好乾壞不再一個樣,切實做到能上能下,不合格者及時淘汰;
協管員不僅可以晉級,且大幅提升並拉開薪酬標准檔次;三星級城管協管員作為了「片長」,還可以「調度」片區城管隊員,對不聽勸阻的違章行為進行管理;
城管協管員的「好壞」不再一家說了算,成立由社區居民、商戶代表等共同組成的「大眾評審團」將對城管協管員工作等各方面進行打分,且打分比重佔到城管「星級協管員」評價分值的30%。
⑥ 城管協管員怎樣才能通過面試
考官:什麼學歷?
考生:小學沒畢業。
考官:打過架嗎?
考生:家常便飯。
考官:有案底嗎?
考生:剛剛出來。
考官:體能呢?
考生:還可以,一腳可以踢翻小販的小三輪車。
考官:敢拿人家地東西嗎?
考生:這是我得強項,就像拿自己得東西一樣。
考官:老頭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讓俺打殘的。
考官:恩,你考試通過了,我們城管隊伍就是需要像你這樣的人才啊!
考官:再問一句 出事了怎麼辦?
考生:就說是臨時工。
考官:靠,今晚就上班!
當然,這是個玩笑。面試的時候還是講究依法處理
要學會1.突發事件,例,小販襲擊你怎麼辦?答:依法進行說服教育,並報警
2.城管協管是干什麼的?答:協助城管維護市容市貌,保障城市的文明協調
⑦ 城管協管員面試有哪些問題
問:你對城管工作的認識:
答:
1、就是管理城市市容市貌,規范商販經營,並配合其他執法部門聯合執法。 具體職責就是協助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確確保城市的環境得到有效的保持和維護工作。
2、城市的發展最來越快,城市也慢慢提升著地位,與城市的市容市貌離不開,我也希望為我們的城市的美好變化奉獻出我的力量。城管就是這城市美好變化的主力軍。
問:城管協管是干什麼的?
答:協助城管維護市容市貌,保障城市的文明協調。
問:為什麼要參加城管協管員工作?
答:因為自己作為這個城市的一份子,應該為自己所處的城市美化和建設出一份力,盡到自己的職責和責任。改變市民對城管看法,體驗生活。
問:如何做好城管協管員
答 :首先要做好自已的本份,不要和小販發生沖突,就算別人不對都不要用野蠻手段。 協管員由於沒有執法權,目前主要承擔日常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注意,是管理,在中隊安排下,可以協助執法人員處理一些事務。可以說,協管員主要負責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管理職能,而執法行為,例如罰款、暫扣物品等強制手段,應由執法人員實施,協管員無權實施執法行為。
問:突發性事件的解決:
1、你在執法過程中,遇到不服從管理的,你該怎麼辦?
答:先以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勸其服從管理,不聽從的,再聯系當地街道執法部門聯合解決。
2、突發事件,例,小販襲擊你怎麼辦?
答:依法進行說服教育,並報警。
問:有的城市城管和小商販有矛盾,有城管指責說:小商販是刁民,不理解不配合城管執法。商販罵城管:野蠻粗暴,吃著皇糧,不體諒百姓的生計。二者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甚至出現流血的事件,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答:城管和小販的矛盾由來已久,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覺得造成這個現象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從城管的角度來看,他的工作就是維護市容市貌,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對於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無證經營和無衛生許可證的小販進行驅趕也是他們的工作之一。不過有些城管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沒有體諒到商販的心情,在言語和行動上有些粗暴,這就造成了商販所說的,野蠻粗暴,吃著皇糧,不體諒百姓的生計。
其次,對於小販而言,很多小販都是下崗職工或者進城務工農民,他們在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下,為了糊口,才擺攤經營。由於所受教育和環境的原因,對於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知道,對於城管的工作也不理解,有些小販在城管進行驅逐時,對城管出言辱罵。 第三,解決城管和小販之間的沖突,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是要加強城管自身素質的建設,增強其文明執法的意識。 二是社會上加大對於市容市貌和合法經營相關法規的宣傳。
三是政府應該多關注下這部分人群的利益,幫助他們尋找其它就業機會,或者引導他們從事正當的商品買賣。
最後,從這個現象,我們還應該學習到,在日常生活中,除了要注意溝通交流之外,還要學會換位思考,多為他人著想。這樣才能增進與他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構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問:如果你是執法人員,在一次執法中,一個賣茶葉蛋的老婆婆看到你就跑,不小心摔倒了,你趕緊把她扶起來,她卻大聲說是你把她推倒的,旁邊很多圍觀的人沒有一個幫你說話,這時候你該怎麼辦?
答:對於這樣的突發事件,我首先對老婆婆表示理解,這裡面一定存在這誤會。要冷靜,做好解釋工作,進行文明執法活動。老婆婆沿街販賣茶葉蛋已經影響到整個城市的市容市貌,希望她能
理解並配合我們的做好工作。遇到圍觀群眾過多,會影響交通情況,做好疏散群眾,留住老婆婆。 如果老婆婆固執,並且不願意配合我們的工作,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會因為她是老人而置法律法規與不顧。
問:如果老太婆摔傷了,要及時送醫院, 並盡可能通知其家人, 並且在確定自己沒有責任的情況下,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作為人道主義補償。 如果老太婆沒有摔傷,要及時的向其表明你的立場, 並向在場的群眾作出說明。 以免不明真相的群眾借機鬧事,並且及時的向上級領導匯報 。萬一事態擴大,就要請公安部門出面維持秩序,並積極的公布事情真相和證據平息事態。 事後要向領導匯報事件的全過程 避免領導對你有負面看法 從而影響你以後的工作。
作為城管人員,看到一些無證人員經營,不處罰有損城市形象,處罰來他們生活也很可憐,你作為城管人員,你會怎麼做?
答: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作為城管人員,首先不是對這些人員進行處罰,而是教育,讓他們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讓他們自覺遵守。
其次,對那些屢教不改的無證人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
最後,結合無證經營人員的難處,制定解決方法,向上級部門匯報,從根本上解決無證經營。 構建城管和無證經營人員的和諧關系,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關鍵。
問:若你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暴力抗法,你會如何應對?
答:首先,如若遇到暴力甚至群暴抗法的突發事件,我會先穩定自己的情緒,穩定工作戰友的情緒。首要目標是從這種不利的很難控制的事件中全身而退。避免出現工作人員和工作對象的暴力沖突,安全撤離。
其次,認真分析出現暴力事件的原因。找到病根,才能正確看待和合適地處理暴力抗法事件。 再次,落實責任,如果是由於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突發暴力事件,那麼,要處罰相關責任人,給群眾一個交代,撫平群眾的情緒,以利將來的工作。如果,是由於極個別別有用心的壞分子的煽動而起,就應該嚴厲懲處相關人員。
最後,汲取此次事件的經驗和教訓,做好以後的工作。
問:在實際工作中,若秉公辦事,不循私情,有時候容易得罪一些人。若撇開原則,徇情枉法,必然為法紀所不容。請你談談如何處理原則和私情的矛盾。
答:(1)處理原則與私情矛盾的基本原則:既要堅持原則,又要不忘舊情。
(2)處理人際關系的原則是;做事以事論,私交以私交論,做事論理論法、私交論情。
(3)一個領導者堅持黨性原則,並非可以不講私人感情,二者相矛盾的時候,則應做到大公無私,同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使自己的親友、師長、同學等能夠理解。如果思想工作做不通,那就不怕得罪人,因為得罪的是少數人,堅持的是真理。
⑧ 什麼是城管協管員
協管員(協助管理人員)
比較常見的有交通協管員,治安協管員等,不在正式編制,臨時性質的
城管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13個方面。
城管的編制也不富裕,沒有現在這么大的編制,所以大部分都是臨時工,從社會上招聘來的閑散人員,所以人員結構十分復雜,混亂。正式員工就好很多,多是從其它機關轉過來的。
城管隊伍在很多城市出現了惡性循環,市場管理需要很多人,於是開始召集大量社會人員加入,而後為了養活這些沒有國家補助的臨時人員又開始大量興建市場,同時有產生了更多的崗位需要新人加入。所以城管的隊伍越來越大,也越來越混亂。甚至出現了靠市場斂財的城管人員。
隨著問題越來越多,國家也開始重視這一問題。而後城管被定為協助其它部門管理。但這一「協助」並未徹底執行,但很多城市的城關也都被取消了執法資格,不具有「執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