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保市場主體
1. 市場監督局是什麼單位
市場監督局是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的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1)市場監管保市場主體擴展閱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2. 市場經營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一、市場經營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內容分為一下四點:
(一)監督市場經營主體按規定及時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登記。督促市場經營主體及時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登記是登記主管機關對市場經營主體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確立企業法人資格、明確企業合法權利和應承擔義務的起點。
(二)督促市場經營主體按照登記注冊事項和章程、合同從事經營活動。企業登記注冊事項、章程、合同是企業行為的法律准則,一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就不能隨意更改,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登記事項、章程、合同規定。為了隨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的情況,登記主管機關要經常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的登記事項、章程、合同從事生產經營,防止企業出現違法的現象,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登記注冊事項、章程、合同。
(三)監督市場經營主體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隨著國家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間接宏觀控制的過渡,由原來單一行政管理向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管理手段的推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學會運用法律的手段監督管理市場經營主體。自1979年以來,我國先後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民法通則》、《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
(四)制止和查處市場經營主體的違法經營活動,保護市場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制止和查處市場經營主體的違法經營活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運用法律手段監督管理市場經營主體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方面,其最終目的也是為了保護市場經營主體自身的合法權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該條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止和查處企業違法經營活動的主要法律依據。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市場經營主體進行監督管理的必要性。
其實無論是我國還是國外,工商行政管理都有其必要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品經濟的基本特徵。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管理,這種追求就會不可避免的出現混亂、無序,從而阻礙經濟的發展。工商行政管理就是為了制止無序競爭,打擊違法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從而使社會經濟能夠平穩、健康、有序、快速地發展,從而推動社會的整體發展。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1.有利於市場經營主體增強自我約束機制。
2.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
3.維護國家利益及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監督管理過程中應處理好哪些關系?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管理內容的多樣性和管理過程整體性的統一。市場是各種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是連接生產和消費的橋梁。市場關系的復雜性、多樣性和關聯性,決定了市場監督管理的綜合性。工商行政管理要對市場主體資格進行許可和確認,要對各類市場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要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等等,其監督管理的內容多、范圍廣。同時,各項管理內容相互關聯,使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如:市場主體從進入市場,到參與競爭、退出市場,都處於工商行政管理的監管之中。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屬於國家行政機關,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與市場主體沒有直接的行政隸屬關系,不會與其發生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它只是依法對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它沒有部門自身利益的影響和制約,能夠超脫於部門利益之上,可以公正執法,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
工商行政管理並不直接使用經濟手段調控,但本質上屬於經濟的國家宏觀管理范疇,是通過行政監督管理手段,以致構建活而有序的市場秩序,使國家的宏觀調控措施得以順利實施,從而實現國家的宏觀整體調控目標。同樣,工商行政管理不直接干預經營者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但依法對經營者的市場行為進行個案微觀監督,以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經營者的合法利益,確保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工作中,將國家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與微觀監督具體聯系在一起。
3. 市場監管局消保局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准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三) 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 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
(五) 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 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七) 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行為價格行為,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八) 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的實施;監督管理質量體系與產品質量的認證行為。
(九) 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責任;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
(十) 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爭議。
(十一)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查處合同違法行為;依法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他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事業和社會中介機構。
(十三)負責管理標准化工作;組織制定、發布地方標准和特區技術規范;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的標准化工作;指導推行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組織監督標準的實施工作,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承擔產品質量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查處和相關應急救援責任。
(十五)承擔知識產權保護責任;負責專利市場的規范和管理;組織實施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擔商標、特殊標志和著作權保護相關工作,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活動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和代理機構工作。
(十六)建立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援助機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推廣工作;開展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4. 根據微觀經濟學說明政府對市場監管的必要性及應注意的問題
市場監管是指市場監管主體對市場活動主體及其行為進行限制、約束等直接干預活動的總和。
市場監管的特徵:
(1)主體是有權實施監管的機關、機構、團體,其中以政府機關為主;
(2)對象是市場活動的參與者及其市場行為;
(3)目標是控制市場風險、保障市場安全;
(4)方法是對市場運行全過程的制約。
市場監管的意義:
1、維護市場運行的安全穩定。
2、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3、促進市場的開放和發展。
5. 市場監管法和宏觀調控法兩者之間的關系如何 論述題 答案越詳細越好 這是我們老師的研究課題 希望高手幫幫
市場管理法由於復國家直接干預制市場主體的競爭和交易行為,直接涉及市場主體的個體利益,市場管理權的不正當行使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為了防止有關行政機關出於自身利益或其它市場主體利益而採用「合法」的形式損害相關主體利益,所以市場管理法的調整方法只能使用單一的法律調整手段,以維護和保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通過對市場的間接干預來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選擇行為,具有一定的誘導性,選擇性,而且其涉及面廣,貫穿國民經濟運行全過程,所以,可以採取以法律手段為主,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為輔的調整方法,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運用必須在法律確定的宏觀調控框架內進行。
宏觀調控法主要解決宏觀層面的問題,如國家總供求關系,使社會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大體平衡,此處所講的需求應該是有效需求,因此要使得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之間平衡。國家宏觀調控對市場主體的調控是任意性的,通過利益誘導,主體自我選擇。市場規製法是調整國家對市場進行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之總稱。所謂規制,含規范、管束、制約之意,國家對市場的規制,是指國家不僅為參與市場活動各方制定規則,而且寓意直接管束和制約。〔5〕
6. 請問市場主體行為對市場運行的影響是什麼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關鍵在於重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什麼是市場經濟的最根本主體呢?那就是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場活動的主體,是市場機制運行的微觀基礎。在市場經濟中的企業,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直接從事生產、流通和服務性的經營活動,追求利益最大化,並依法納稅。
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的特徵是什麼呢?
1、企業提供產品或服務,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潤。
2、企業必須進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企業擁有自主權。
4、企業是納稅單位。
這即是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特徵,也是市場經濟對其主體的要求。因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培育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市場主體,使其成為生產力發展和科技進步的主導力量,成為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支柱和骨幹力量,煥發生機和活力,使他們的經濟實力和潛能充分發揮出來,更好地發揮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功能和社會職能。其經濟功能,就是使企業潛在的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不斷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推動社會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提高生產效率,推動社會生產力進步,提高企業的職工素質,培養專門科技人才,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謂社會職能,是講企業能夠滿足人民群眾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創造就業機會,為國家提供財富,推動其他社會和公共事業的發展,能夠在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發揮重大作用。
在市場化政府經濟行為中,有的只存在政府主體和行為相對人的關系;有的則存在政府主體、參與主體和行為相對人的三方關系,其中政府主體和參與主體是實施主體。參與主體不僅有市場主體,而且有社會中間層主體,甚至還可能有政府主體。行為相對人是公共產品的接受主體,具體表現為宏觀調控的受控主體、市場規制的受制主體和社會保障的受保主體;不僅如此,行為相對人與實施主體還存在著一定的市場關系,在這里,兩方主體都屬於市場主體,相互間地位平等並且可自主選擇。
在市場化政府經濟行為的雙層三角的主體框架中,政府主體與參與主體之間首先是實施政府經濟行為的權責轉移和分工關系,同時還存在著合同、競爭、夥伴和監督等關系;對於行為相對人來說,參與主體在授權范圍內行使權力和承擔責任,而政府主體則是權力來源主體和最終責任主體。如前所述,政府主體、參與主體分別與行為相對人的關系,還因市場行為因素的存在而呈現出平等性。
市場准入制度的合理與否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制度的松緊程度直接影響著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成本和難易程度,影響著市場秩序和交易安全,影響著經濟效率和活躍程度。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和市場主體發育程度、國際參與度、決策者和社會對經濟的認識程度、國家干預經濟的水平以及政治和民主的靈活度等都是影響市場准入制度的因素。但是從根本上來講,建立什麼樣的市場准入制度應該取決於市場安全與經濟效率成本之間的平衡點。
現在,法律在經濟方面的任務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規范和保護市場主體資格,創造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鼓勵和促進市場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率,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從我國現狀和國際趨勢看,市場准入制度的改革必須以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參照國際慣例,促進提高經濟效率,積極鼓勵各類資源參與經濟活動,注重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管,積極培育和規范市場主體,努力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重要的微觀基礎。
7.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