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
❶ 一、我國目前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是什麼
我國目前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版府監督權與其他監督 相結合的格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 管 理 部 門 依 照 《安全生產 法 》,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 管 理 部 門 依 照 《安全生產法》,對 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擴展閱讀:
綜合監管主要是指監管的行業是多個,而不像環保部門只管環境,交通部門只管交通。安監的綜合監管比如:化工、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冶金、建築等等。根據《安全生產法》,安監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法》賦予了行業部門的行業監管權力。行業部門依法監督檢查所管行業和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情況,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享有檢查權、處理權、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安監部門和其他部門統稱為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
❷ 應急管理局和安監局區別
截止2020年,應急管理局和安監局沒有區別。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關於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
1、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3、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4、組建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5、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6、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
7、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8、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9、重新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10、優化水利部職責。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11、優化審計署職責。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
12、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2)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擴展閱讀:
2019年8月26日,根據《中共重慶市大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重慶市雙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部分內設機構更名的通知》,經開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更名為應急管理局。
更名後的應急管理局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區委、區政府和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的堅強領導下有效整合經開區的應急救災資源和力量,構建起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能力。
主動轉變角色,堅決扛起新職責、新使命,認真做好職能承接和部門協調,加快構建起符合工作實際的應急防控工作體系,團結一心,以昂揚的鬥志、飽滿的熱情,努力做好各項工作,開創應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保障經開區人民幸福安康。
❸ 如何改革安全生產監管體制
一、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在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我國經濟進入高速增長期之後,安全生產形勢日趨嚴峻,安全生產事故頻繁發生,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體制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從而使得深化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
1、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現實需要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實現安全小康,必然是建立在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與健康的基礎之上。我們現在達到的小康還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這一現實,要求我們必須深化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切實落實經濟發展安全先行,要安全的發展,而不要發展以後再回過頭來重視安全。
2、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客觀需要
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也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基礎。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就必須保證人力資源的可持續性,其中最重要的又是保證人的健康安全。因此,當前在生產建設中,必須深化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確保勞動者健康安全,才能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
3、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內在要求
經濟發展歸根到底是為人服務的,經濟發展的成果歸根到底是供人分享的。在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成為社會共識和進步的標志的新形勢下,針對近年來我國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安全事故不斷上升的現象,我們必須從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高度認識深化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以保護人的健康安全為根本目的,在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中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的發展。
4、政府履行職能和企業生存發展的迫切需要
針對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嚴峻而緊迫的形勢,政府要高效有力地履行職能,就必須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性好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要求得自身的持續穩定發展,就必須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
二、當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體系存在的問題
現行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是在2001年後逐步形成並定型的。這一體制體現了中央「強化綜合、淡化專業」的改革初衷,有利於實現政企分開,精簡政府機構,有利於逐步加強和改進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但由於缺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建立統一高效的監管體制的經驗,現行的體制仍存在諸多問題,已經直接影響了安全生產監管的有效性。
一是機構設置不規范。宏觀管理、行政執法和協調平衡三大職能相互混淆。二是監管主體權責不對稱。表現為權力分散、多頭監管,權力失衡,監管主體與客體之間的權力不對等,執法不嚴。三是監管技術保障體系不健全,對技術服務機構的認證與相關技術人員的考核體系不健全、安全科學技術體系和安全信息網路體系薄弱。四是資金投入機制缺乏。五是應急救援機制不完善。六是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七是安全監管隊伍力量薄弱。八是事前監測預警體系不完備。九是安全文化建設落後。
三、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的初步構想
1、目標模式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要求,完善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調整各級機構設置,理順職能分工,強化權威性和執行力,加快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立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努力實現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2、樹立安全發展觀
安全發展觀是指在發展過程中始終將安全置於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堅持安全就是生產力,安全就是效益,實現有安全保障的發展的基本觀點。這種觀點的實質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安全發展觀的提出是總結國內外在發展問題上的歷史經驗教訓,深刻分析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處的歷史階段和面臨的現實問題,為實現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的必然選擇。
3、安全生產應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第一,安全生產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安全生產是國民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切實解決好安全生產問題已經成為確保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第二,安全生產事關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安全生產事關社會政治穩定;第四,安全生產是一個長期性戰略性的問題。安全生產必然是貫穿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過程的長期性問題。總之,由於安全生產具有上述特點,我們建議將安全生產確立為一項基本國策,納入國家社會的總體發展規劃中,為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明確長期的政策與導向。
4、加快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與創新
(1) 重新對安全生產監管職能進行統一系統整合,並將整合後的職能賦予一個獨立的統一機構。
隨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級別升格為正部級,我國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分散、多主體並行、機構設置不規范的問題正逐步得到解決。下一步首要的是重新整合國務院相關機構以及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內部的安全生產職能,調整理順各方面關系,實行「一個機構、一塊牌子」,統一履行全國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和管理職能。
加快建立以國務院安委會為決策機構,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為執行和系統中樞的工作體系。大政方針由國務院安委會討論決策,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總負責貫徹執行,撤消目前的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名義,徹底解決執行機構虛置化問題。
(2) 以提高執行力為目標,建立健全上下貫通、層次分明、事權一致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系統。
以國務院安委會為最高決策機構,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監察總局為系統中樞,以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機構為縱向子系統,以相關部委和負有一定行政職能的全國性公司為橫向子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層次分明、事權一致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系統。
(3)建立全國統一的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員隊伍。
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安全生產監督監察員統一由國家任命,代表國家履行監督監察職責,並納入國家公務員及其行政級別序列進行管理。根據我國的實際,高級(司局級以上)監督監察員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任命,中、低級(處級、科級和一般人員)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機構任命。
5、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嚴密、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國家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切實有效的保障安全生產、維護勞動者安全的法律制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一是建立健全監管的基本制度和措施。這些基本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生產的市場准入制度、對特種作業人員實行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的制度、對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認證和使用許可,非經認證和許可不得使用的制度等等。
二是形成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各級政府抓經濟工作必須抓安全,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保證安全生產的關系,把保證生產安全放在首位。
三是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長效機制將平時的嚴格排查、有效監控,與專項整治有機結合,採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廣泛開展每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動等形式。
四是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建設體系。(1)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中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管。(3)政府中的有關部門依照《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管。(4)建立為安全生產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
六是建立安全生產市場准入行政許可制度。在安全監管上,政府應制定行業准入和安全生產標准,並予以強制執行。
七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激勵和約束體系。政府要對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同時,鑒於生產安全事故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對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必須依法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以示警戒和教育的作用。
八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分級體系。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1)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應全面履行其職責。(2)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必須依法履行審批、驗收等監管職責。(3)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接受委託進行有關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
九是建立健全風險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全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盡快建立國家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具有快速反映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加強區域性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搞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❹ 焦化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公平公正,獎罰分明,有理有據。
2.身先士卒,帶頭干。
3.不要先急於改革,穩定壓倒一切。要先順應班組現有的情況,先團結大多數,培養骨幹力量。待時機成熟後,再逐步改。
4.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作為基層管理者,以攻心為上,即注意和班組員工溝通,以德服人。
5.堅持原則與靈活權變,堅持原則即要嚴格執行規章制度要求,對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生產質量要嚴格要求,嚴格把關;靈活權變則是對員工的一些工作技能和思想水平、素質等要視具體情況妥善處理,要做到嚴格但不苛刻,人性化但不隨變化。
………
❺ 如何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論文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初步建立了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得到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開展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生產經營秩序和安全生產條件有所改善,安全生產狀況總體上趨於穩定好轉。但是,目前全國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煤礦、道路交通運輸、建築等領域傷亡事故多發的狀況尚未根本扭轉;安全生產基礎比較薄弱,保障體系和機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隊伍建設以及監管工作亟待加強。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盡快實現我國安全生產局面的根本好轉,特作如下決定。
一、提高認識,明確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1、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我國目前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必須付出持續不懈的努力。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警鍾長鳴,常抓不懈,從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
2、指導思想。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進一步強化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安全生產法制和執法隊伍「三項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努力實現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3、奮斗目標。到2007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等重點行業和領域事故多發狀況得到扭轉,工礦企業事故死亡人數、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道路交通運輸萬車死亡率等指標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10年,初步形成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力爭到2020年,我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億元國內生產總值死亡率、十萬人死亡率等指標達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二、完善政策,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4、加強產業政策的引導。制定和完善產業政策,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逐步淘汰技術落後、浪費資源和環境污染嚴重的工藝技術、裝備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通過兼並、聯合、重組等措施,積極發展跨區域、跨行業經營的大公司、大集團和大型生產供應基地,提高有安全生產保障企業的生產能力。
5、加大政府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支撐體系建設,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運用長期建設國債和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支持大中型國有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視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並積極支持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對國家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地方政府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並安排配套資金予以保障。
6、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持把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作為整頓和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重要任務,持續不懈地抓下去。繼續關閉取締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小廠、經營網點,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開展公路貨車超限超載治理,保障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與依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7、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制。對《安全生產法》確立的各項法律制度,要抓緊制定配套法規規章。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范、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法》配套實施辦法和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力度,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法制觀念。
8、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全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盡快建立國家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建設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生產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加強區域性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搞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9、加強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開發。加強安全生產科學學科建設,積極發展安全生產普通高等教育,培養和造就更多的安全生產科技和管理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安全生產科研資源,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建立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安全生產信息統計的准確性、科學性和權威性。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的生產安全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步伐。
三、強化管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0、依法加強和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安全保障的各項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積極採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積極採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活動。制定和頒布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和安全生產質量工作標准,在全國所有工礦、商貿、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企業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活動。企業生產流程的各環節、各崗位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質量責任制。生產經營活動和行為,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規范的要求,做到規范化和標准化。
12、搞好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網路,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培訓質量。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其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經營管理人員、重要工種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規范的安全生產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任職、考核制度。
13、建立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為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投入,形成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借鑒煤礦提取安全費用的經驗,在條件成熟後,逐步建立對高危行業生產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制度。企業安全費用的提取,要根據地區和行業的特點,分別確定提取標准,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用於安全生產。
14、依法加大生產經營單位對傷亡事故的經濟賠償。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工傷保險制度,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同時,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向受到生產安全事故傷害的員工或家屬支付賠償金。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准,建立企業負責人自覺保障安全投入,努力減少事故的機制。
四、完善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5、加強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縣級以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必要的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權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體制,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隊伍建設和監察執法工作。
16、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要制訂全國安全生產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建立全國和分省(區、市)的控制指標體系,對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從2004年起,國家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下達年度安全生產各項控制指標,並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考核。對各省(區、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將通過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告、簡報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17、建立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把安全生產納入國家行政許可的范圍,在各行業的行政許可制度中,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入市場。開辦企業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生產經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對未通過「三同時」審查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企業不準開工投產。
18、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為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各地區可結合實際,依法對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具體辦法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
19、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行政執法。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要增強執法意識,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組織開展好企業安全評估,搞好分類指導和重點監管。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及其負責人或業主,要依法加大行政執法和經濟處罰的力度。認真查處各類事故,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不僅要追究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20、加強對小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小企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各地要高度重視小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從組織領導、工作機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辦法。堅持寓監督管理於服務之中,積極為小企業提供安全技術、人才、政策咨詢等方面的服務,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幫助小企業搞好安全生產。要重視解決小煤礦安全生產投入問題,對鄉鎮及個體煤礦,要嚴格監督其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安全費用。
五、加強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21、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抓好落實。特別要加強縣鄉兩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對地方領導幹部的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執法業務培訓。國家組織對市(地)、縣(市)兩級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幹部進行培訓;各省(區、市)要對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人,分期分批進行執法能力培訓。依法嚴肅查處事故責任,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或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地方政府、企業領導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究責任。嚴厲懲治安全生產領域的腐敗現象和黑惡勢力。
22、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分析、部署、督促和檢查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大力支持並幫助解決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行政執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能。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圍繞安全生產,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充分發揮各類協會、學會、中心等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的作用,構建信息、法律、技術裝備、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支撐體系。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豐富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等活動內容,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23、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的總體布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在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開設安全知識課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氣等方面的識災和防災能力。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群眾依法自我安全保護的意識。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注意發現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推進安全生產理論、監管體制和機制、監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創新,不斷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開創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❻ 如何推進安全生產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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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的公眾參與。行政審批事項究竟有無存在的必要性,作為被監管者的企業、組織和一般公眾應當有不容置疑的發言權。行政審批的清理,應當從閉門清理走向開門清理,設置平台,引入充分的公眾參與,廣泛聽取公眾的意見建議,並體現在清理的過程與結果中。
進一步強化法治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引領與保障作用。首先,要把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與法律法規的立改廢緊密結合。各級人大、政府法制機構應積極主動地對自身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進行清理,實現法律法規清理與行政審批清理的同步進行。確定削減、下放或者轉移某行政審批事項的,應同步完成相應法律依據的修改,需要地方自行立法的,應當由全國人大作出明確授權,為改革的落實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鼓勵各地依法開展先行先試。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授權廣東暫時調整、先行先試的授權機制擴展到各地,通過中央授權,逐步允許一些具備條件、有改革需求的地方根據自身經驗對法律、行政法規設置的審批事項、審批程序進行適當調整,激發地方改革活力。同時,對《行政許可法》進行修改,將該法第21條省級政府停止實施行政許可的規定予以完善和細化。
再次,建立健全嚴苛的違法者懲戒機制。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事前監管改為事中、事後監管,經濟主體、社會主體有了更多的自由後,應擔負更多的責任。對於無視法律規定、缺乏社會責任的經濟、社會主體,應建立更為嚴苛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機制,引入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救濟手段和高昂的民事賠償機制,讓違法者為自身違法承擔高昂的法律責任;逐步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讓違法的企業及其實際股東、高管等實際控制者寸步難行。
推進行政審批標准化、信息化。行政審批的標准化對於限縮、規范審批機關的裁量許可權,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從中央到地方正在進行的權力清單編制工作,就是其基本內容。如廣州市將企業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用地審批、立項(項目核准、備案)、規劃報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五個階段,每個階段確定單獨的牽頭部門,各個審批部門之間審批信息資源材料實時共享,申請所需材料、審批條件流程、辦理時限等均確定精確、細致的標准,形成統一標准和流程圖,對於提升審批績效成效明顯。就全國范圍而言,有必要在總結已有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各個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申請材料、技術規范、審批條件、審批規范、收費標准、辦理時限、審批運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等各個要素的標准化。
推動行政審批的信息化是大勢所趨。在此方面,東莞經驗值得借鑒。該市已明確承認電子批文的效力,審批部門實現統一採信電子批文。通過批文共享平台的建成使用,實現「批文入庫、資料共享」,各部門出具的審批文件及辦事結果統一上傳至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後續審批需要前置審批批文時,可直接從平台中調取相關批文。東莞還啟動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平台,頒發電子營業執照,部門審批可直接從平台中獲取與社會法人或個人相關的電子證照。建議下一步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成果,推行電子化審批和審批信息共享,提升審批效能。
❼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於多少日正式印發
2016年12月9日
希望能夠幫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