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安全監管
❶ 求《關於加強監獄安全穩定工作的若干規定》全文。
司法部印發《關於加強監獄安全穩定工作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2006年7月24日司發通[2006]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監獄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監獄安全穩定工作,現將《關於堅強監獄穩定工作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規定子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地相關規定內容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執行本規定。
關於堅強監獄穩定工作的若干規定
為了加強監獄安全穩定工作,消除薄弱環節,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根據《監獄法》和監獄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監獄安全穩定工作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一、監獄應當按照《監獄建設標准》的要求完善安全警戒設施。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具備關押條件的監獄,應當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的,應當將罪犯調離,監獄予以撤銷。
二、監獄大門應當分設行車通道和行人通道,並設置AB門,安裝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監獄應當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認真查驗進出人員的證件,嚴格檢查出入車輛。
三、禁止罪犯私藏、使用行動電話、現金、毒品等違禁品。私藏、使用行動電話,私藏、吸食毒品的,給予禁閉處罰,從解除禁閉之日起,兩年內不予提請減刑、假釋(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除外);私藏其他違禁品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禁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禁止將行動電話帶入罪犯生活、學習、勞動現場。違反規定帶入、未造成後果的,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將行動電話提供給罪犯使用的,對警察一律辭退,取消警銜;對工人一律辭退,解除勞動關系。
五、生產外協人員需要進入監獄的,監獄應當向其宣布監獄有關規定,進入監獄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由監獄警察帶領出入監獄大門並自覺接受門衛查驗;進入監獄後,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活動。禁止為罪犯捎帶書信等物品,禁止將行動電話等違禁品帶入監獄。違反本規定經教育仍不改正的,今後一律不得再進入監獄;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禁止監獄警察安排、使用罪犯代行管理職權,代辦管理事務。違反本條規定的,追究直接責任者和監獄領導的責任。罪犯應當按照監獄規定穿著囚服,佩戴胸卡。
七、監獄應當建立健全獄內偵查機構和工作機制,加強特情建設,增強預防和偵破獄內案件的能力。
八、監獄應當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防暴隊或者應急分隊,與駐監武警部隊、公安機關建立聯防聯控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機制,有效處置獄內突發事件。
九、監獄實行生產項目准入審批制度,選擇適合罪犯改造需要、有安全保障的生產項目。監獄生產項目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達不到國家安全生產規定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的,予以停產或者關閉。
十、監獄應當加強執法監督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執法不嚴、違法亂紀、徇私枉法、失職瀆職的監獄警察,嚴格按照《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因監管不力,致使罪犯使用行動電話、吸食毒品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追究監獄主要領導的責任。
十一、各級監獄管理機關應當定期對影響監獄安全穩定的因素進行研究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制定措施加以整改。監獄發生監管安全事故或者排查出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上報,不得瞞報、遲報。對瞞報、遲報、漏報者,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❷ 看守所監管規則是什麼內容
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
第十六條 看守所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
第十七條 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對有事實表明可能行凶、暴動、脫逃、自殺的人犯,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後報告看守所所長。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予以解除。
第十八條 看守人員和武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採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開槍射擊:
(一)人犯越獄或者暴動的;
(二)人犯脫逃不聽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三)劫持人犯的;
(四)人犯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險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壞的;
(五)人犯暴力威脅看守人員、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需要開槍射擊時,除遇到特別緊迫的情況外,應當先鳴槍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應當立即停止射擊。開槍射擊後,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主管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2)監獄安全監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❸ 監獄里的監管信息管理職位都是做什麼工作啊
監獄信息管理職位,隸屬於監獄信息中心。各省監獄管理局都設置了信息中心這個科室,只是各家監獄由於信息化發展的程度不同,有的設置了信息中心,有的沒有設置,歸口給辦公室、獄政科這樣的科室。
在監獄里的監管信息是指,搜集和掌握獄內動態和獄內信息。主要是指,獄內罪犯的思想動態、心理活動、獄內情報的搜集和掌握工作,通過這些信息及時分析和判斷最准確的確第一手材料。
防止和預防罪犯的暴動、暴獄、脫逃、自殺、行凶、絕食、自殘、群架等維護獄內的正常的改造秩序和環境。獄內信息管理一般都在獄政科或管理科。科設有科長、副科長、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幹事等職。這個職位的主要工作,恐怕也得按照監獄信息化建設發展的程度,主要工作有:
1、監控應急指揮中心信息管理應該是在監控的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觀看監控,計算機及網路維護。
2、接收報警等的工作;
3、當監獄發生騷亂或其它突發事件時,能第一時間作出發應,指揮獄警及相關部門進行處置的工作。
由於監獄的情況不宜直接泄露到外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所以不能帶手機是防止偷拍等現象發生。
(3)監獄安全監管擴展閱讀:
監獄視頻監控聯動報警總平台
監獄視頻聯動報警平台以無線通信技術為依託,利用各種無線報警探測器(如紅外探測器、煙霧報警器、門磁、巡更按鈕、攝像頭、電流感測器等)主動採集監控現場信息,通過電話線、寬頻、GPRS/CDMA網路將告警監控信息發送到應用平台上。
平台以電話、簡訊、廣播方式將報警信息迅速告之用戶,讓用戶實時了解監控現場的狀況;此外,用戶也可採用WEB方式自主登錄系統查看告警信息和進行監控操作或參數設置,實現實時和全面的安防監控,從被動監管轉變為主動監管,為監獄安全防護順利保駕護航。監獄聯防系統平台監控中心
監控中心系統採用LCD液晶拼接牆專顯,超薄窄邊設計,高亮度,高對比度,適合室內外展示,高清顯示,高刷新率,畫面穩定不閃爍,供管理人員實時查看監獄安防管理情況。
警員資料管理:警員資料:包括警用標簽ID,人員編號,姓名,性別,證件名稱,證件號碼,證件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人員級別,人員類別,狀態,備注,照片,簡歷,特徵;監管設備管理:基本資料:包括設備ID,設備編號,設備名稱,設備IP,類別,位置,狀態,備注。
❹ 談談怎麼樣做好監獄的安全管理工作
監獄是關押一切服刑人員並使服刑人員置於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行為和物質生活的服刑改造的場所。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公民,並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防止其再犯罪,同時警戒、威懾、教育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們不至於走上犯罪道路。正因為監獄負有這樣的責任和使命,加強監獄安全生產顯得更加重要和突出。監獄以安全發展為主體,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以專項整治活動為載體,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並重的原則,不斷探索監企分開的新形勢下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和方法,使安全生產工作躍上新的台階。
一、監獄安全生產管理的概念及內容
1、 監獄安全生產管理概論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是國家權力的象徵。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的監獄一直和經濟生產密不可分,從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監獄生產在發揮改造罪犯的功能的同時,也在承擔著為監獄運行提供物質基礎的職能。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財政狀況不斷好轉,用於維持監獄運行的經費不斷增加,但監獄生產仍然是監獄經費的最重要的補充。建國以來,監獄生產和監獄經濟一直作為我國社會生產的一個特殊組成部分存在著。隨著經濟市場化的發展,我國的監獄生產也逐漸受到市場化的影響,監獄的經費狀況和幹警的利益與監獄生產的關系越來越密切。一個組織兩個目標(罪犯改造和經濟效益)甚至多個目標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在20世紀90年代,像其他生產行業一樣,監獄也一定程度上表現出重生產、輕安全的傾向。而同時,隨著時代的發展監獄越來越成為反映社會進步的一個窗口,在國際人權斗爭中,我國監獄也時常成為西方某些政治勢力關注的焦點。對監獄生產活動進行規范管理顯得尤為重要,這樣監獄安全生產管理就具備了多重意義。
2、監獄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
對監獄安全生產有必要作一個界定,監獄的安全管理和監獄安全生產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在對基層監獄的安全生產考核中,是把兩者結合在一起考核的。首先是監管安全,監管安全是監獄管理和監獄生產的基礎;其次是生產安全,包括生產過程中幹警和罪犯的人身安全和職業健康。監獄安全是以監獄不發生各種事故為衡量標準的總體概念.
二、做好監獄安全生產的必要性
1、做好監獄的安全生產工作,就要進一步提高對監獄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重要作用的認識,充分認識到,做好監獄工作,提高罪犯改造質量,是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的客觀要求;做好監獄工作,確保監獄安全穩定,是減少和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做好監獄工作,完善刑罰執行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環節;做好監獄工作,提升監獄工作水平,是推進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職能的內在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全額保障政策,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同時要切實做好監獄的安全穩定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穩定首位意識和憂患意識,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確保監獄持續安全穩定。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穩定的工作和領導機制,形成權責明晰的崗位責任體系和完備的監管改造制度體系。進一步強化安全穩定各項措施,把不安全隱患解決在始發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加強監獄生產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
2、做好監獄安全生產工作,還要切實加強罪犯改造工作。始終堅持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監獄工作方針。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罪犯改造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完善管理、教育、勞動等改造手段,充分發揮管理改造在矯治惡習、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提高管理改造的有效性;充分發揮教育改造在矯治犯罪思想、重塑心靈、傳授知識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教育改造的針對性;充分發揮勞動改造在矯正犯罪惡習、培養勞動習慣、培訓勞動技能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勞動改造的適用性。要創新改造形式和方法,充分發揮心理咨詢、心理矯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罪犯改造工作的制度化建設,強化教育改造的系統性、針對性、科學性和社會性,不斷提高罪犯改造質量。要進一步加強監獄內部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加強監獄內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強化管理意識,高度重視管理工作,切實加強依法管理、科學管理、嚴格管理、文明管理。全面加強監獄內部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重要執法環節的管理,加強監獄安全穩定、罪犯改造的管理,加強財務、獄政設施和國有資產的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並認真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規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質量。
三、監獄安全生產多種措施並進
(一)、 從管理上加強監獄安全生產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 。切實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到執法工作的高度來對待,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切實重視、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嚴防不作為、亂作為,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
強化監獄各級領導班子的安全生產集體意識和大局觀念,形成了黨委(監區)集中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其他班子成員在分管范圍內負責的齊抓共管格局,營造了「個人全能」 和「 團體奪冠」的良好氛圍,有力地強化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2、強化目標管理 和明確職責。重視生產安全防控、排查、應急處置、領導責任建設。建立完善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分管領導既要管好一條線,也要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分線分兵把守,千斤重擔眾人挑。同時實行壓力傳遞,一級保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著力推行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健全安全生產網路,建設高素質的安全生產監管隊伍,提升能力作風建設,盡職盡責,保一方平安。
3、強化宣傳教育 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可以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多層面地普及民警和服刑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服刑人員的安全技能,增強每個民警和服刑人員的安全意識。各級監獄組織要堅持不懈地抓好民警和服刑人員的普法教育,可以以《勞動法》、《行政訴訟法》、《人民警察法》、《監獄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為主要學習內容,對民警和服刑人員反復宣傳,經常提醒全體民警和服刑人員以安全為重,警鍾長鳴。同時可以將《監獄法》作為民警日常學習的主要內容、新民警崗前教育的培訓內容、民警警銜晉升的必學教材和民警素質教育的重點內容,使全體民警深刻領會和熟練掌握《監獄法》。
4、強化內部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的工作落實和考核力度,實行周講評、月考核、季通報、年總評,考核結果與公務員文明獎、崗位津貼、外出參觀學習以及年度綜合考核掛鉤。嚴格實行安全生產工作「一票否決制」,創新考核機制,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問責,真正做到了上下都有壓力,人人不敢懈怠。
5 、強化群防群治 。可以建立「堵、截、控、疏、分、戒」六位一體的防控體系,與武警部隊開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動,強化和提高協同作戰能力,構築兩支警察隊伍的共同防線,確保監管安全穩定。同時加強與相鄰單位的聯系與溝通,與之保持通訊暢通,確保不發生群體糾紛事件。
(二)、 從舉措上強化監獄安全生產工作
1、做好監管安全大排查,採取積極措施消除獄內隱患 主管領導經常性組織職能科室到分監區、監區對重點危險罪犯及獄政設施、危險、違禁物品、周邊敵情等進行檢查,通過查現場、查隱患、查漏洞、查過程、查制度、查落實等工作,做到了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及時消除了隱患。與此同時及時分析犯情動向,化解和消除影響監管安全的各種潛在不利因素,掌握工作的主動權,通過狠抓制度落實及對犯情、獄情的調研、分析,達到減少事故及將各類監管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的目的。同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堅持每周對全獄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兩次檢查,實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誰檢查、誰負責,並嚴格落實互檢互查制度。另外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針對室內加工存在勞動人員密集、易然物料堆積等情況,切實加強了消防安全管理,以防暴力傷害為重點,認真開展勞動工具安全管理專項治理活動。積極借鑒和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積極推行安全管理體系貫標認證工作,努力建立健全無空當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無縫隙安全生產責任鏈條、無懈怠安全生產推進機制,切實增強安全監管的執行力
2、監獄安全工作做到「八落實、八確保」 落實安全思想認識、確保安全。以人為本,使人的安全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工作抓實、到位、不留死角;落實執法檢查,確保不安全隱患及時發現;落實制度與措施,確保生產過程安全無事故、無傷亡、無損失;落實勞動保護措施,確保勞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落實整改,確保隱患消除;落實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確保安全工作實現全員性、全方位、全過程和全天候管理;落實事故處理,確保事故責任得到追究。
3、幹警、犯人崗位做到「十會十懂」 懂安全知識,會安全管理;懂規章制度,會執行落實;懂工藝流程,會現場管理;懂機械性能,會操作使用;懂操作規程,會遵章操作;懂機械維護,會排除故障;懂上下工序,會銜接協調;懂事故預測,會排除隱患;懂勞動保護,會處置使用;懂成本核算,會節支增收。
4、監獄抓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到「七不漏」 班前不漏一次安全講話;班前、班後不漏一次安全檢查;生產中不漏一道安全程序;檢查嚴細不漏掉一個隱患;認真整改,不漏一處隱患;各司其職,不漏一絲安全責任;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不漏掉一個人。
監獄安全工作上的狠抓狠管,多措並舉,使得監獄安全工作在整體上得到提高,科學的管理和高效的工作是加強監獄安全生產工作的保障,具有超前意識的決策,促使監獄安全生產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台階。
❺ 什麼叫監獄監管安全
監獄的監管不是指監視管理。而是指監獄管理。監獄管理包括獄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罰執行、獄內偵查、勞動改造、安全生產、生活衛生等方面的內容。每一個方面又包括很多小的方面。如獄政管理就包括收監、分管分押、安全管理、會見管理、通訊管理、考核獎懲、檔案管理等多個細節。
監管安全主要目標是四無:
無脫逃、無非正常死亡、無重大安全事故、無重大流行性疾病
❻ 司法部關於監獄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
2009年11月17日,司法部下發了《關於加強監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該規定根據《監獄法》和監獄管理的有關要求,從安全警戒設施管理、獄政管理、罪犯勞動管理、警察隊伍管理、信息報告及處理等方面制定了35條監獄安全管理工作詳細規定,明確了具體要求和工作措施。至於具體的每條內容,去需要可發你郵箱,在這里發出來不太符合規定!
❼ 如何做好2017年監獄監管安全穩定工作
做好2017年監獄監管安全穩定工作:
一、以黨建為根本,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以提升民警履職盡責能力為核心。
二、全面提升防範應對各類風險挑戰的能力,大力提升監獄管理水平,保證監獄持續安全穩定。
三、堅持法治精神,廉潔透明公正執法,提高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
四、牢固樹立「改造為本」的理念,深化拓展教育改造手段,提升科學育人塑人能力。
五、著力規范公司管理,提升公司運行質量,鞏固服務保障能力
六、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加快推進建設步伐,力爭實現具備收押條件。
監獄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潘木貴宣讀了省監獄管理局、銅仁監獄、銅仁錦新機械有限公司的相關表彰決定。
監獄長嚴循榜與監區、科室代表分別簽訂了《2017年目標績效管理責任書》。監獄黨委成員、全體民警、職工參加會議,黨委副書記、政委孫立罡主持會議。
❽ 什麼是監所和監管,他們各自在公安機構的工作職能是什麼如題 謝謝了
監所檢察部門是:
(1)檢察機關業務職能機構之一,是刑事訴訟監督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其工作任務是依法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實行監督,查辦監管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懲治在押人員犯罪活動,維護監管場所的穩定,保護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3)其工作重點是刑罰執行監督和監管活動監督,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
監所檢察部門的職責有:
1、對監獄(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下同)、看守所、拘役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2、對監獄、看守所、拘役所管理教育罪犯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3、對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監獄管理局和人民法院審批(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有無不當實行監督;
4、對看守所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超期羈押進行檢察;
5、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中發生的執法司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6、對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勞教人員犯罪案件進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對偵查活動實行監督(監所檢察部門直接偵查的犯罪案件,需要逮捕、起訴或不起訴的,一律移送公訴部門審查,以加強內部制約);
7、受理被監禁人員及其親屬直接提出的控告和舉報,如對監管幹警違法犯罪行為提出的控告;受理勞教人員及其家屬不服勞教決定,向檢察機關提出的申訴。
(8)監獄安全監管擴展閱讀:
機關性質
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機關。
一、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這是公安機關的階級屬性,也是它的根本屬性。
因為它表明了公安機關的階級本質,是公安機關性質的核心內容和本質特徵。
公安機關的這一階級屬性表明:
第一,公安機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必須堅持對人民實行民主,保護人民的利益;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危害人民利益的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實行專政。
第二,公安機關在國家政權中占據重要地位。
公安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同軍隊、法庭、監獄等國家強制機構一道構成了國家政權,在這個政權中,軍隊與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
周恩來講:「國家安危,公安系於一半。」
第三,公安機關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行者。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公安機關是依據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建立的,忠實地執行人民的意志、國家的意志。
以國家賦予公安機關的任務為公安工作的總根據、總目標,以國家政策和法律為全部活動的依據,因而是國家意志的忠實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