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行政監督
行政監督的含義
行政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政黨、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組織、社會輿論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統內部,依法對政府和行政人員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監察和督促的行為。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按行政系統的組織層級或專門監察機關,依法對行政系統自身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監察和督促的行為。我們這里介紹的是廣義的行政監督。
行政監督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行政監督主體由三方面主體構成。一是法定監督主體;二是法律、政策的授權的行政監督主體;三是委託監督主體。
(2)行政監督的內容是指行政過程中的行政主體及其公務員的行為和與其相關聯的機制。
(3)從形式特徵方面。行政監督是一種「整體性」的監督活動。所謂整體性,包含三方面:一是方法和技術的多樣化;二是行政監督的雙重性;三是行政監督結果的綜合性。
(4)從價值特徵方面,揭示行政監督是一種「整體配置效益」和「效率與質量均衡性」的監督。
『貳』 簡述行政監督的特點
行政監督的特點:
(一)監督主體的多樣性;
(二)監督對象的特定性;
(三)監督內容的廣泛性。
『叄』 簡述中國行政監督的方式
行政監督的種類P8。常見的分類有:
(一)、以監督主體作為標准進行分類:
1、 黨的監督——中國共產黨依法作為監督主體對政府及工作人員實施的行政監督。這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共產黨對國家生活進行領導的一種重要形式。
2、 國家監督——是指依法作為監督主體的各類國家機關,運用自己享有的國家權力,對政府及工作人員實施的監督。如人大對政府的監督等。
3、 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是指來自國家機關以外的各種社會力量對政府及工作人員的監督。如:政協對政府的監督、社會團體對政府的監督等。
(二)、按監督主體不同分為:
1、 內部行政監督——是指在國家行政機關即政府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相互實施的行政監督。這是行政監督體系中最直接、最經常採用的一種監督形式。
2、 外部監督——是指來自政府機構以外的行政監督。如中國共產黨、政協、社會團體對政府的監督。
(三)、以行政監督的層次作為標准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監督又叫高層、中層和基層監督。
(四)、以行政監督的方式分為:放任型、適中型和瑣細型監督。
(五)、以監督主體同監督對象的關系為標准分:直接監督,如上級對下級的監督;間接監督,如法院通過審理行政案件對政府的監督。
(六)、以實施行政監督的時間為標准分:
1、 事前監督——是指制定行政決策之前由監督主體對制定行政決策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決策的正確性。
2、 事中監督——是在監督對象執行行政決策的過程中,由監督主體對它實施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決策的順利實施。
3、 事後監督——是指在監督對象執行決策的過程基本結束以後由監督主體對它實施的監督。目的是在於全面檢查決策的預期目標是否達到,是否有違和不當之處,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七)、以監督的專業性作為標准分:
1、 一般監督——指的是監督主體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全部行政行為實施的監督。
2、 專業監督——指的是對某一類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主管的某種專業工作的監督。如財務監督、人事監督、衛生監督、海關監督等。
六、 行政監督的范圍P10。
行政監督的范圍涉及面廣,不斷不變化的。目前有兩種闡述:
(一)、按照行政管理運行的不同階段,行政監督也相應地包含如下一些相互聯系的環節,即從行政管理運行的不同階段來闡明的行政范圍:
1、 對行政組織體制及行政機構設置實行的行政監督;
2、 對行政決策實行的行政監督;
3、 對行政執行實行的監督;
4、 對行政領導人實行的行政監督。
5、 對一般行政工作人員實行的行政監督。
(二)、從國家行政管理所包含的業務部門來闡述:
1、 對經濟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2、 對人事、軍事、外事等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3、 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4、 對其它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肆』 簡述一般行政監督的主要方式
行政監督方式
(一)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後監督
事前監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機構進行行政決策、開展行政行為之前進行監督。最典型的事前監督是聽證會制度。聽證會是由立法機關、國家行政管理機構和某些行政事業性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召集社會各階層、當事人或有關受益、受害者進行交流、溝通的會議。一般有立法聽政、價格聽政、決策聽政、調查聽政等種類。聽證會的舉行,具有使社會公民和團體了解政府行為過程和信息,參與決策,監督政府行為的作用。
事中監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機構決策與執行過程中所進行的監督。為了防止行政管理過程中決策的失誤和執行出現偏差,必須開始事中監督,即在決策過程中對決策活動進行監督,在執行過程中對執行活動進行監督。從決策過程來看,這種監督是對決策者進行的面對面的監督,有助於及時發現決策失誤或決策不當,並對其及時予以糾正;從執行過程來看,這種監督有助於及時了解執行情況,及其向決策中心傳遞相關信息,不僅有助於糾正執行偏差,而且有助於及時修正原有的不當決策。
事後監督是指行政決策或者行為作出之後,相關監督主體進行的監督活動。現代社會管理日益復雜和多元化,為行政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和壓力,因此,行政行為往往具有一定先定性,以保證行政權力的權威性和強制性,這就使得人們不能對所有行政行為進行事前監督,這樣,就有必要進行事後監督。最典型的事後監督是國政調查。國政調查是立法機關就國家官員的行為、重大事件進行調查。現代世界各國,無論憲法有無明文規定,均普遍承認立法機關擁有國政調查權,並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國政調查程序。
(二)長期監督與暫時監督
根據監督活動開展的持續時間不同,行政監督又可以分為長期監督和暫時監督兩種。
長期監督是由常設的行政監督主體對行政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的監督活動,上下級之間的日常監督和行政監察監督都是屬於長期監督。長期監督一定會伴隨相應的、穩定的監督主體和規章程序。
暫時監督是指為某一項特別行政事務、行政決策或者突發事件進行的監督和調查。由於暫時監督變化大,產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備一致不變的監督主體和規章程序。權力機關代表的質詢活動是一種較為典型的暫時監督。質詢是立法機關對行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督的一個主要方式。所謂質詢,是對被質詢機關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滿意的地方提出質問,要求被質詢機關作出澄清、解釋的一種活動。在我國,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提出質詢,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的一項重要職權。按照法律規定,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必須有l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聯名,才能提出質詢案;在人大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省級、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5人以上聯名,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人以上聯名,才能提出質詢案。
『伍』 試述應該從哪些方面來理解行政監督
試述應該從哪些方面來理解行政監督?
1、行政監督的含義
2、行政監督的必要性
3、行政監督的可行性
4、行政監督的內容
5、行政監督的意義
『陸』 簡述蘇區行政監督的主要形式答案
行政監督是行政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行政監督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以保證行政監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合法性原則:行政監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監督主體從事行政監督的必要條件。這種合法性主要體現在行政監督主體的合法性、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監督活動符合法定方式三個方面。 (二)經常性原則:行政監督作為一種經常性活動,存在於行政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貫穿於決策、協調、執行等各個環節。經常性監督,有利於及時發現政府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在處理公務中的不當行為、違法現象,並及時糾正和處理,避免增加社會成本。 (三)平等性原則:依法監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會主義行政監督的基礎。不論是領導機關還是被領導機關,不論是專門監督機構還是一般機構,不論是領導者還是一般公民,在進行監督的權利和接受監督的義務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監督的特權或享有特權的監督。 (四)廣泛性原則:主要指監督主體、監督對象和監督范圍的廣泛性。行政監督的性質決定了全體公民對政府的公務活動均有實施監督的權利,這種廣泛性還表現在行政監督要對一切政府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 (五)有效性原則:主要體現在行政監督實施後的結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監督就要做到客觀、公正、准確、及時,做到違法違紀必究,執法必嚴。[
『柒』 論述題什麼是行政監督我國行政監督體制是怎樣的
行政監督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以及專設的行政監察、審計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廣義的行政監督泛指執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人民群眾等多種社會力量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
(1 )行政監督的主體是享有行政監督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2 )行為的對象是作為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3 )其內容是相對方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決定、命令的情況。
(4 )其性質是一種依職權、單方的、相對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
(5 )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和糾正行政相對方的違法行為,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和行政目標的實現。
1執政黨
行政監督
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的方式有五個方面: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黨對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二是通過黨的各級組織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體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過程實行監督;三是通過推薦優秀黨員幹部擔任政府重要職務來實現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四是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來實現黨對政府公職人員的領導和監督;五是通過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和處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實行監督。
2權力機關
我行政監督國權力機關監督政府的方式和內容主要有以下九個方面: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計劃和財政預算、決算;審查政府的法規、決定和命令;質詢和詢問;視察和檢查;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受理申訴和檢舉;罷黜職務。
,3司法監督
司法監督包括: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兩類。檢察院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人員實行監督的范圍是:法紀檢查;經濟檢查;偵查監督。審判機關監督的方式和種類有:通過憲法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行政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國家賠償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刑事訴訟進行的監督。
4內部監督
(一)行政監察:國家行政監
行政監督
察機關為行使行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財政及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以判斷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審計監督是一項專門的財政經濟法律監督制度,是一種經濟監督。主要目的是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事實依據,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審計監督的內容包括:財政預算的執行和財政決算;信貸計劃的執行及結果;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資產的管理情況;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借用國外資金、接受國際援助的財務收支;與財政財務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收益;嚴重侵佔國家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經濟利益的行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責任的有關審計事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事項。
5公民監督
公民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主要包括:批評和建議;控告;檢舉和舉報;申訴;信訪。
6社會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新聞輿論監督;公眾輿論監督。
『捌』 試述行政監督的作用是什麼
可以及時反饋法律、法規實行的社會效果,為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回除提供實踐依據。答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實踐,最常見的行政監督方法有:檢查、審查、調查、檢驗、勘驗、鑒定等。
行政監督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它可以及時反饋法律、法規實行的社會效果,為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除提供實踐依據;可以預防和糾正相對方的違法行為;保證執行法律、法規,實現行政目標的具體行政行為。
(8)試述行政監督擴展閱讀:
行政監督的相關要求規定:
1、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防止行政權力運行中的腐敗,預防和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權威。
2、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
『玖』 試述行政監督的作用
行政監察是國家行政系統內部由專門監察機關實施的,對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以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廉政、勤政和執法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種職能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以下簡稱《行政監察法》)第2條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