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過程化
A. 「過程監督 成果確認」這種監理模式是否有人了解,求其理解和認識
這屬於過程方法管理原則。過程就是有輸入轉化為輸出的一組相互關聯的活動。過程監督就是確保輸入的符合性;成果確認就是為了確保輸出的結果滿足輸入的要求。
B. 紀委怎麼辦案紀委監督執紀流程是什麼
強化紀委的監督責任,有利於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促進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作為黨內執紀監督專責機關,各級紀委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實好監督責任。 健全責任體系。確保紀委監督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健全責任體系是前提。一要細化責任內容。要劃清紀委與黨委、與相關監督部門的責任,明確責任界限,做到主體明確、層級清晰、無縫銜接。要結合紀委內設機構改革調整,理清各內設機構責任,防止責任交叉或出現責任真空地帶。二要量化責任標准。整個監督過程都應盡量制定科學的量化標准,以避免隨意性。要圍繞每年工作重心和階段工作重點,制定目標任務,逐項分解、量化、下達到各監督主體。明確工作標准、完成時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並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簽字背書等形式,推動責任主體認真履行職責。同時,要健全紀委監督檢查行為規范,對紀委開展監督檢查的程序、范圍、要求等進行明確界定,建立「問題台賬」等制度,檢查組負責人與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對檢查結果簽字背書,作為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的依據。制定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檢查考核辦法,實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匯報履職情況的制度。三要硬化責任追究。按照「一案雙查」的要求,明確每一個違紀違法案件必須倒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聚焦監督主業。紀委履行監督職責,突出重點、聚焦主業是關鍵。緊扣「龍頭」,強化督促檢查。各級紀委要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黨委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督促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攥緊拳頭,強化案件查辦。懲治腐敗是紀委的主業,也是主責。要認真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要堅持有案必查,攥緊拳頭打出去。將力量向辦案傾斜,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於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持之以恆抓作風,打好「持久戰」。要發揮好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加強與公安、檢察、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溝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辦案、案件反饋等工作制度,形成一體化反腐敗工作機制。要完善談話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黨員幹部苗頭性問題防範機制,對黨員幹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 提高監督水平。從根本上把紀委監督責任履行好,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重要保證。進一步強化主責,實現轉職能。要切實解決「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問題,清理調整不宜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對確需牽頭或參與的做到精簡和優化,騰出更多精力抓好主業。進一步開拓創新,實現轉方式。要適應紀檢監察工作的新形勢,必須摒棄慣性思維,進一步改進和優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創新思路,優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紀檢監察工作職責。要堅持問題導向。執紀監督要做足事前功課,問題出在哪裡,監督就要跟到哪裡,努力做到有疑點就有監督,有問題就有追責。進一步提升形象,實現轉作風。要強化隊伍內部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信訪舉報處置權、案件檢查權、定性量紀權、執紀監督權的行使,嚴防紀檢監察幹部以公權辦私事、徇私情、謀私利,堅決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規問題,嚴防「燈下黑」。
C. 如何在行政管理中真正做到標准化、流程化、精細化
標准化、流程化、精細化,是企業文化的基礎,
而這個基礎,是公司上下層全體人員都認同的,所以,在設計標准,流程,操作時,就是應該是全體人員的溝通,而不是領導的一廂情願,
同時,在執行中,要多溝通,沒有一個流程或制度是永久的,隨時做好修正。。。
在修正之前,對在執行中的好的員工,要表楊與激勵的,對執行不好的員工進行溝通,與批准。檢討,,,
比較有外的案例;就是海爾的日清日高,日事日畢。。。完成不好的人,還要站出來。。。
D. 監督全面化是什麼意思
十餘年來,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較為系統的監管法規和考核辦法,並在此基礎上基本建立了基於「管采分離」原則、以財政部門為監督考核主體、主要面向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以程序規范性和結果經濟性為兩大重點的監督考核體系。近年來,通過制定集中采購目錄、明確各級標准配置、強化集中采購、強調公開招標、擴大公開透明等措施,初步形成了多主體參與,全過程監管的整體監督,政府采購的監督考核工作取得了極大的進展。
然而,新時期政府采購工作面臨著從實現「節支防腐」的老目標向「績效最優」的政策功能效應新目標的轉變,亟須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並更好地實現其對節能環保、中小企業等政策支持,我國政府采購工作仍需在今後的工作中持續改進。
考核指標體系無法很好體現政采績效
2013年,課題組對財政部、國稅總局、海關總署、北京、深圳、浙江、河南等地區進行了調研,並依託財政部,向11個省市的采購人、監管部門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三方共發放了207份有效問卷,從調研的情況來看,目前政府采購監督考核體系還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政府采購的制度體系建設有待提升,法規體系、體制架構等還需完善。調研中三方均認為政府采購目前最主要的問題依次是:沒有有效地發揮政策性功能、采購需求不規范、過度采購嚴重和采購整體效率低下。而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一是法規體系不健全,現有政府采購法律缺乏對政策職能的明確要求,從而在監督和考核中不能明確相關的指標;二是管理體制問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是否設立、設立後的定位和性質等問題均無明確規定,造成了各地管理混亂。
2.監督考核重結果輕過程,且結果著重於經濟性、過程著重於規范性的監督考核指標體系不能完全體現政府采購的績效。問卷調查顯示,采購人和監管部門均認為當前政府采購考核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過度重視結果(采購人選擇比例為38.8%,集中采購機構34.1%),忽略過程考核(采購人選擇比例為35%,集中采購機構48.4%)。在實際工作中,這一問題又進一步簡化為重點考核采購資金的節支率和財政資金的采購程序是否合規合法兩個重點考核項。但由於節約額和節約率主要以政府采購預算為基準和參照物,預算環節的不精細導致節支率高低在當前缺乏實際意義。同時,在公開招標等采購方式中,過程的規范性並不能阻止在進入采購流程前已經發生的圍標、串標行為,同時評標專家權力過大、重評標過程而忽略合同履約的考核也使得程序規范性考核的效用大打折扣。此外,節支率和當前法律條件下的合法合規實際上是與「績效最優」原則相悖的,並不利於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發揮。
3.以財政部門為核心的監督考核執行主體實際上弱化了「管采分離」原則。雖然部分地方已經意識到財政部門權力過大帶來的問題,如廣東省2010年發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已將實施監督檢查的主體規定為人民政府和人大,財政部門扮演的只是「協作配合」的角色。然而在我國的政府采購體系中,地方政府(采購人)本身就具有過度采購的傾向,而人大對財政預決算雖然具有審批監督權,但對預算、決算遭到否決的法律後果沒有規定,對人大在監督中的不作為應承擔何種責任也沒有明確規定,導致人大監督的主動性不強。
4.以集中采購機構為主要的監督考核對象,實際上未能明確最終責任人,且遺漏了采購人、社會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等責任主體。首先,作為主要監管對象的集中采購機構只是從事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代理工作,既不能充分了解采購人的需求,也沒有抑制采購人不合理需求的權力,甚至在多數地區沒有簽訂合同的權力,僅僅承擔了組織采購人選擇相應的采購方式(一般為公開招標)的基礎工作。對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考核,其本質只能是對采購流程的復核,出現問題了也找不到責任人,或者責任人並不能切實負起責任。其次,采購人作為需求源頭的監管缺位。由於預算編制不精細,采購標准滯後(尤其是非貨品類的服務缺乏標准)、標準的彈性過大、采購周期過長等原因,近期仍出現了部分天價采購和非必要采購。最後,對社會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監督考核方式主要是資格認定,標准比較寬松。而調研中發現,違規違法采購大多是社會代理機構為了維系政府采購人這一大客戶,通過違規違法手段滿足政府采購人的不當需求而產生的。
5.監督考核結果往往沒有得到有效的反饋和利用。由於當前我國政府采購監督考核的內容過於狹窄,導致監督考核的結果應用范圍很窄、應用程度也不高。既不能作為指導下一年度工作的數據基礎,也不能對采購人的績效高低予以不同的獎勵和懲罰,出現問題後整改意見往往只能落實到單位而不是個人,沒有體現監督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考核內容不應只限於結果
為解決我國政府采購監督考核中出現的上述問題,適應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政府采購定位、職能和目標轉變的需要,按照「抓緊解決老問題、逐步實現新目標」的思路,政府采購應從如下五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國政府采購監督考核的體制機制。
1.從體制建設上,以理順財政部門權責為突破,更好落實「管采分離」原則,形成權責明確的多元化監督考核主體,填補當前監管空白環節。一是要拓展「管」的內容,將「管」拓展至「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兩個職能。日常管理程序化、流程化,而監督考核則應進一步拓展至政府采購的需求、采購和審計等全過程。二是要明確新增監管職能的責任主體。參考國際經驗,建議在政府采購的事前階段,由各級人大負責同級政府采購人采購需求計劃的監督考核,對采購人提出采購項目的采購標准、采購成本、采購方式進行評估和論證;在政府采購的事中階段,由財政部門負責對集中采購機構以及社會代理采購機構合規性、采購績效進行考核,並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負責對供應商履約情況的考核;在政府采購的事後階段,由審計部門負責對采購項目整體績效的全面考核,並提交人大進行決算審議。近期可先強化人大和審計部門對財政部門預算和決算監督的力度,在某些專業化領域探索獨立第三方進行監督考核,進一步落實公開透明工作,鼓勵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政府采購工作,並建立政府采購舉報獎勵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等。
2.從機制建設上,以促進政府采購專業化為抓手,明確政府采購各方、各環節責任人的責權關系,落實監督考核的對象,提升政府采購的效率。遠期來看,采購人和采購使用人是兩個不同的主體,采購使用人的需求往往不包含政策功能,並需要通過相關的規章制度和采購人來規范和抑制其過度需求。因此,采購人作為政府采購的代表,應與采購使用人相對分離,形成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隊伍,較為獨立地全權行使政府采購工作職能。但我國短期內還難以形成這樣一支專業化、高效率的采購人隊伍,需要一個中間過渡機構,既能一定程度上履行在執行層面上約束采購使用人過度需求的職能,又能快速培養專業化、職業化采購官隊伍。從當前的實踐來看,以現有的集中采購機構代表政府履行采購人職責最為合適。一方面集中采購機構最能掌握采購的細節,從而更好地控制采購行為,實現政策功能;另一方面集中采購機構本身作為當前被嚴格監督考核的對象,又可以更好地規范其自身采購行為。建議近期進一步強化集中采購機構和內部官員的專業化水平,並吸納其參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制定,負責制定政府集中采購操作規程、實施辦法,統一組織本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實施,並在采購過程中參與對采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傢具體采購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對於集中采購機構及其內部官員出現的問題,也理應從嚴從重處罰。要實現集中采購機構作為專業化、職業化采購官培養機構的設想,應對集中采購機構的定位進行調整,從目前《政府采購法》中定位的代理機構轉變為執行機構。
3.從流程規范化的角度,應以強化監督考核采購關鍵環節為重點,推進源頭采購使用人監督考核和事中事後的參與方履約監督考核,實現監督考核全程覆蓋。在政府采購的事前階段,要科學管理采購需求。采購使用人編報采購需求和采購計劃時,就應對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和論證,明確和細化資金來源、采購方式、采購時間、采購標准。在政府采購的事中階段,要著重加強對招投標環節的監督管理,一是要在招投標前排查圍標、串標問題時落實流程背後的責任人,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二是在事中統一評審專家的權責,可借鑒深圳的評定分離創新,將采購人吸納到采購過程中來,同時加強評標專家的責任。三是在事後重點落實對合同履約情況的監督考核,強化對招標人與中標人合同簽訂情況、變更供應商、變更服務和貨品內容以及未履行投標承諾情況的監督考核評價,加大對合同違約行為的懲處。最後,還應考核采購項目對某一地區的社會、經濟、環境等宏觀方面所產生的有形效益或無形效益的結果,以及采購使用人對於采購服務的滿意度等,並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的申訴機制和供應商救濟制度。
4.以電子化建設為手段促進政府采購和監督考核過程公開透明。通過電子化采購平台,建立健全采購執行的動態監控機制,加大對政府采購信息發布、計劃執行、方式變更、合同備案等重點環節的監控力度。
5.以監督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促進政府采購績效的進一步提升。將政府采購監督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的采購預算、獎勵懲罰制度掛鉤,促使各部門積極地運用績效評估結果發現自身在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在以後的采購工作中加以改進,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績效。
E. 如何以制度確保監督的可操作性和規范化學習心得
為進一步抓好規范化管理年活動,我所於4月召開了規范化管理年活動研討會,提出了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來全面推進規范化管理年活動。
一、抓規范化管理年活動思想教育。正確的執法思想是加強規范化管理年活動的重要保證,是做好執法工作的前提。沒有正確的執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針對部分民警還存在著執法不嚴格、不文明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影響執法公信力現象,執法思想、執法理念不正確是根本原因。新時期、新形勢下,必須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動,通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個民警都要清楚 「權從何來」、「為誰執法」、「如何規范」等問題,切實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實現勞教工作規范化管理年活動的目標。
二、抓規范化管理年活動主體建設。執法主體合格是執法規范化、職業化、專業化的保證,也是執法隊伍建設的基礎。
1、是以規范化管理年活動年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進一步規范我所各項規章制度,使我所規范化管理年活動有章可循。
3、是應深入執法,抓好民警培訓,切實做好民警執法教育。
三、抓執法制度建設。勞教執法工作納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嚴格制定獎懲措施,才能確保嚴格、公正、文明、理性執法,使廣大民警養成規范執法的習慣。抓好執法質量考評工作,明確執法質量考評的標准、考評范圍、質量界定、結果運用等問題,將日常考評與季考評、年考評結合,將實地檢查與往上考評相結合,將規范化管理同執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綁和統一。
總之,自開展規范化管理年活動以來,我所始終把轉變民警作風、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工作效能作為開展規范管理年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措施抓落實,取得了顯著成效。
管理規范化心得體會範文2:
通過近段時間對集團公司培訓視頻及講義的學習,使我領悟了一些工作學習的方法與技巧,理論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講座條理清晰、生動有序,還時常列舉一些事例,使道理深入淺出、滲透人心,對於以後的工作學習起到了指導作用,使人受益匪淺。
對於一個企業而言,規范化的戰略規劃和決策、規范化的營運流程、規范化的組織結構、規范化的規章制度、規范化的資料信息體系以及規范化的管理控制至為重要。
一、戰略規劃和決策的規范化
在對於企業預期的發展充滿了不確定的情況下,就必須要有一個科學、規范、務實的企業戰略分析系統,對於企業未來的發展機會、威脅、弱勢和優勢進行有效的分析,確定企業的理念和文化,進行經營定位、行業定位、產品定位和市場的定位,以此來明確公司戰略。 決策程序化,不僅意味著要在內容體系完整的基礎上進行決策,而且要運用科學方法進行決策,並把決策活動約束在既定的程序中,避免企業決策受決策人的知識結構、情緒波動、感情沖動、價值偏好的影響,使企業的任何決策,都是一種推動企業發展的最優選擇。
二、運營流程的規范化
一般企業在對某個部門內部的管控體系都有一定的管理辦法,但對於部門之間的銜接卻很難有較好的管控方法,所以,越是界定部門之間的權責,問題就越多。這時就需要對企業運營的流程進行明確,使部門納入到流程中,成為企業流程中的一個結點,確定企業的各個流程,並對流程進行科學的規劃和設計,使企業運營達到效率最優。
三、組織結構的規范化
規范的組織結構其目的在於協調好企業部門與部門之間、人員與任務之間的關系,使員工明確自己在公司中應有的權、責、利,以及工作形式、考核標准,有效地保證組織活動開展,最終保證組織目標實現。組織結構決定著組織行為,直接影響企業戰略的執行,所以必須依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企業設計與其相匹配的組織結構,達到順暢的發揮企業能力的目的。
四、規章制度的規范化
管理制度是規范化管理的有效工具,可以對各個部門、崗位和員工的運行准則進行很好的界定,它能夠使整個公司的管理體系更加規范,是每個員工的行為受到合理的約束與激勵,做到「有規可依、有規必依、執規有據、違規可糾、守規可獎」。其主要內容包括:管理體系的規范化、行為准則界定的規范化、績效管理標準的規范化、違規行為處罰的規范化等。
五、資料信息體系規范化
從有利於信息化、有利於信息共享、有利於減輕基層負擔出發,根據新流程、新制度的要求,按照格式模板統一、填寫標准統一、資料共享及歸檔要求統一、檢查指導要求統一、評分考核要求統一、績效兌現要求統一的標准,完善台賬、記錄、報表,完善內部共享資料資料庫,推進基礎資料信息化管理,推進流程關鍵點的過程式控制制,為量化考核、追溯責任和績效考核提供依據。
六、管理控制的規范化
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大,作為管理者對企業的管理難度就越大。這就需要企業有一套有效的管理控制系統,管理者可以通過這套規范化的系統,對企業的戰略、營銷、生產、財務、人力資源、技術開發、供應鏈、產品的品質等模塊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來實現管理者的意圖。使企業的每一個崗位、每一個活動、每一份資產、每一個時刻,都處於受控之中。 通過對企業這幾個方面進行的規范化,最終使得企業的決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組織系統化、權責明晰化、獎懲有據化、目標計劃化、業務流程化、措施具體化、行為標准化、控制過程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依法治國、依法治企,己成為時代發展的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成熟的今天,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企業必須按照時代的要求、探索和制訂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預見性的經營管理方法,走上規范化管理的道路,把企業所擁有的各種資源統一起來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的發揮潛能,來實現企業可持續的、良性的發展。只有這樣,才能在企業內部形成管理者和員工「同呼吸共命運」的利益共同體,更好地發揮廣大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抓住機遇、迎接挑戰,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F. 監督過程中最需要的幫助是什麼
1:整治腐敗 2:縮小貧富差距 3:提高全民素質,講究誠信。講究衛生、講究文化的質量。 4:積極發展經濟,增強綜合國力。 5:積極開展外交,擴大國際影響力。 6:治理環境污染,保護水土流失,減少沙漠化的面積。 7:切實關切人民生活的實際問題。 8:加強民主化的進程,加強監督機制和制度。
G. 監督是什麼意思
監督的基本意來思是即對現場或某自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察看並加以管理,監督幹活。
監督,拼音: jiān dū
出處:
①《隋書·煬帝紀上》:「大業,二年春正月辛酉,東京成,賜監督者各有差。」
譯文:「大業,二年春正月辛酉日,東京成,被監督的人各有不同。」
②《後漢書·荀彧傳》:「臣聞古之遣將,上設監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嚴國命,謀而鮮過者也。」
譯文:「我聽說古時派遣將領,上設監督的重視,下建副二的責任;之所以尊嚴國命,謀劃而少有過失的原因。「
(7)監督過程化擴展閱讀:
近義詞:
監視,拼音: jiān shì
意思:指從旁監察注視,觀察
造句:經過多日來嚴密的監視,警方已經確切的掌握了歹徒的行蹤。
H. 什麼是監督離散化和非監督離散化呢
通過將屬性值域劃分為區間,數據離散化技術可以用來減少給定連續屬性值的個數。區間的標記可以替代實際的數據值。用少數區間標記替換連續屬性的數值,從而減少和簡化了 原來的數據。這導致挖掘結果的簡潔、易於使用的、知識層面的表示。離散化技術可以根據如何進行離散化加以分類,如根據是否使用類信息或根據進行方向(即自頂向下或自底向上)分類。如果離散化過程使用類信息,則稱它為監督離散化(supervised iscretization);否則是非監督的(unsupervised)。
I. 中國古代史監察制度變化過程
1秦
設御史大夫,監察百官
2漢
中央設御史府,長官為御史大夫
地方設十三州內刺史
3隋唐
門下省容,負責諫議封駁
4宋
中央出現諫院——諫官專門機構
地方設通判
5元
中央設御史台
6明清
中央設都察院、六科給事中
地方設有負責司法監察的的按察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