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服務
① 法律服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有什麼區別
一、兩者的產生背景不同。律師事務所早在我國建國初期就在全國建立了,1957年被撤銷。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全國各地都逐步恢復了律師制度,原名是法律顧問處,1985年前後改名為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有的地去也稱法律事務所或法律服務中心,它是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中產生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服務機構。
1985年前後,在全國各鄉、鎮等基層組織中又成立了司法所,法律服務是司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1990年前後,有的司法所與法律服務所分離,有的鄉、鎮是兩個牌子一套人馬,有的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成立了中心法律服務所。
二、兩者設立的依據不同。律師事務所從恢復設立時就嚴格依法成立。即以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為法律依據設立,1997年1月1日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
法律服務所是依據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規章或批復設立的。所以,兩者設立的法律依據不僅不同,而且所依據的法律和規章的效力也是有差別的。
② 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的區別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法律服務中的一種形式,法律援助是免費的。
法律服務包括訴訟業務服務和非訴訟業務服務,是指律師、非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專業人士(包括法人內部在職人員、退、離休政法人員等)或相關機構以其法律知識和技能為法人或自然人實現其正當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範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提供的專業活動。
法律援助是無償的,義務服務,這是我國的一些制度;法律服務包括面比較廣,並且一般是有償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規定: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准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二、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③ 中國法律服務網怎樣注冊賬號
剛剛在中國法律網上注冊,因為注冊表格里只有填寫電話,並沒有讓填寫姓名一欄,所以怎麼也不能注冊,哪位朋友知道嗎?
④ 法律服務分類
律師事務所就是法律中介服務公司(機構),只不過現在中國還不夠明朗化,但這是未來的回發展答趨勢。
再比如網站、電視、電台(法律導航車/直通車)都屬於此類性質,只不過是專業水平有差別,這並不違法。
只是要詳細的分類太多了,一時難以說清的,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去書店找「三校」、「萬國」司考三大本,裡面分類非常詳細,再不找尋一些法律網,裡面也有許多分類,做一下統計歸納就可以了。
做百姓法律咨詢導航更重要的是掌握律師事務所的詳細信息,比如哪個所/哪個律師刑辯強?民訴棒、訴狀寫的精典、公司法專業、房地產精通、談判手段高等等,百姓常涉及的分類也就是交通/醫療/人身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扶養/合同/欠款(之類),公司企業常接觸非訴/顧問
⑤ 12348法律咨詢熱線是免費的嗎
是免費咨詢熱線,「12348」是市、區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廣大市民群眾的法律咨詢專用中國,它接受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配合調處民間糾紛,及時反映群眾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短號中「48」取「司法」之諧音,寓意尋求法律服務,調解民間糾紛請找司法行政機關。12348法律服務專用中國,是司法行政部門運用特定的中國專線和電信中國絡,統一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面向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的一種形式。(來自網路
⑥ 全國免費法律咨詢電話多少
全國免費法律咨詢電話是12348。
"12348"是全國統一的法律援助咨詢專線電話號碼,法律援助咨詢專線是由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為群眾提供的免費法律咨詢和公共法律教育,滿足公民對法律的需求而提供的一種公共法律服務目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廣西、海南、重慶、青海等省(區、市)在全省范圍內已開通「12348"法律援助咨詢專線。
其他省(區、市)部分地區也開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詢專線.凡開通"12348"法律援助咨詢專線的地方,群眾都可以撥打電話號碼
「12348",通過電話咨詢的形式得到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因各地語言差別較大,「12348"專線值班人員可能因語言不通無法清楚了解案情,同時,本地的一些案件可能不適用外地的地方性法規,因此,為便於溝通、便於就近申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建議咨詢人撥打本市、本省的"12348"專線進行咨詢,以便獲得有針對性的答復。
拓展資料: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⑦ 中國法律服務徽章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反映由特定物質內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容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
⑧ 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1987年12月15日,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在香港注冊設立。公司遵循中央「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秉持公正、客觀、嚴謹的宗旨,認真履行職責,竭誠為內地和香港居民、機構提供跨境法律服務。公司致力於增進內地與香港的法律交流,促進兩地司法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的聯系與合作;積極參與內地和香港澳門特區、台灣地區以及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交往和民商事活動;研究兩地間在「一國兩制」下,因不同法律制度產生的沖突及解決機制,為促進和保障內地同香港民商事往來健康有序進行提供意見。1992年,根據中國委託公證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設立公證文書審核轉遞辦公室,對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出具的發往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進行審核加章轉遞。1994年,為溝通和加強兩地法律人員深層次交流,向世界介紹中國民主法治建設和實施「一國兩制」的法律保障制度,公司創辦了《中國法律》雜志。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為雜志題寫了刊名,時任司法部部長肖揚撰寫了發刊詞。1997年,公司在香港律師會注冊合夥制的中國法律律師事務所,以香港為基地提供跨域中國法律服務。2007年和2009年,為了更好的服務在香港的中資企業,公司先後協助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籌備和成立了法律專業委員會和商事調解委員會。根據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安排,公司董事長任兩個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主席),公司承擔兩個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