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反被打視頻大全
『壹』 網傳雲南10多名城管沖進屋毆打52歲男子,真相到底是啥
具體要等官方通告,不能以視頻為主,畢竟視頻會存在虛假的,如下細說:
一、事件回顧。有網友爆出一段視頻,雲南的10多名城管在執法的過程中,跟居民發生沖突。據網友說:「由於雲南在大整頓,母親在掃把放在牆縫隙里,城管看到就收走,母親欲討回掃把,隨後跟城管發生沖突。」網友的姐姐趕緊拿起手機拍視頻,城管把網友的姐姐手機丟了就走。不知城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又跑回來,跟網友的父親發生爭吵,毆打其父親。
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真假難辨,不能以單一方為准。
這件事不能單單看視頻,看爆料人的一面之詞。要知道網路的上的東西都是真真假假,誰也說不清楚,在官方沒有出結論之前,小夥伴還是不要著急站隊,免得被有心人利用了,還不知道。
『貳』 城管動手打人可以打回去嗎
如果是城管動手打人的話,當然是可以打回去的,城管他並沒有去動手打商戶的這么一個權利,如果城管在沒有任何的情況下就動手打人的話,你可以打過去,也可以到他們公司去進行投訴他。
春夏秋冬,四季輪回,佇立於茫茫天地之間,感受著匆匆歲月無情,如果說春天帶來的是生機,夏季帶來的是躁動,冬季帶來的是蕭索,那麼秋天帶來的則是無奈了。喜歡一個人徜徉在落葉曼舞的小徑,或者是鋪滿青苔的空巷,任思緒被秋風漸吹漸遠,直到被若即若離的惆悵占個上峰,也只好隨宋玉同嘆一聲「悲哉,秋之為氣也!蕭瑟兮,草木搖落而變衰」了。
秋天裡秋風瑟瑟,落葉紛紛。每次讀起古人的詩句,總是會被濃濃的悲秋情緒緊緊包裹,卻又不欲掙脫,獨自啜飲慢慢膨脹的憂郁與失落,也不知這到底是「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呢,還是「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反正悲秋之情古已有之,也不多我一個,且看看有多少敏感而又多情的詩人曾留下過懷秋舒懷的詩句吧。
《詩經》中的「秋日凄凄、百卉具腓」,「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桑之落矣,其黃而隕」都是對秋發出的唏噓。范仲淹的「碧雲天,秋色連波,波上寒煙翠」,所繪景色清微淡遠之致,情與景交融,引人深傷。到後來王實甫在《西廂記》「長亭送別」一折中將此詞稍加引發,改為「碧雲天,黃花地,西風緊,北雁南飛。曉來誰染霜林醉?總是離人淚」,更是令人迷離惝恍、悵然若失。「多情自古傷離別,更哪堪冷落清秋節」是柳永的嘆息,凄凄柳下,再會無期,能帶走的似乎只有滿懷的秋風。周邦彥的「秋陰時晴漸向暝,變一庭凄冷,佇聽寒聲」,寫的是凄清旅途的寂寥無助。韋應物的《聞雁》:「故園眇何處?歸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齋聞雁來」寫的則是懷人思鄉的落寞情懷。相比以上對秋的無奈,李白在感慨之餘也盡顯了豪放詩人的本色:「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長風萬里送秋雁,對此可以酣高樓。」
總之秋天的景色大都凄涼,凄風苦雨,枯草落花,雨打殘荷,雁鳴長空……然而換了不同的心境,詩句也會大不相同。劉禹錫就在秋風中找到了寄託,從感時傷懷中解脫了出來:「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勝春朝。晴空一鶴排雲上,便引詩情到碧霄。」
杜牧也在《長安秋望》中望出了秋日的風清雲淡,別有洞天:「樓倚霜樹外,鏡天無一毫。南山與秋色,氣勢兩相高。」
好喜歡秋天。家中的秋天是從衣著開始的。天氣變涼,又穿起了長袖的衣服和長褲。在這秋天裡,我的家變得更可愛了!
作為城管他沒有這個動手打人的,這么一個圈裡也沒有動手去搶相換的東西,怎麼這么一個權利?他這個是屬於一個違法亂紀的一個行為。
『叄』 我朋友剛因拿手機拍城管與小販的糾紛視頻,被暴打一頓然後帶走了,請問我現在該通過什麼合法有效的手段去
該打,拍了土匪的犯罪證據,還被抓住了。那土匪還不整死他
『肆』 被城管追打,重慶女商販持刀反擊,到底誰違法
女店主面對正在對自己發生的不法侵害,持刀與其對抗,應該屬於正當防衛。“他在門口打我第一拳時,我的眼 鏡就被打到地上了。我是700多度高度近視,到現在為止,我都不曉得打我的究竟是哪個,沒有看清楚。”9月9日,“重慶商販被城管追打後持刀反擊”當事人楊女士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該城管把她壓在桌上後還打了她頭部,“我就順手拿了個東西,也不曉得拿的是什麼,拿起來就是為了讓他不打我。”
近日,幾則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的視頻在網路流傳,引起網民廣泛關注。9月9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采訪了解到,事發水果店位於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東海長洲小區。與城管發生沖突的水果店店主楊女士目前還在武警重慶總隊醫院住院治療,其出示的診斷證明顯示,她輕微顱腦損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楊女士回憶9月7日當天的事發場景說,她本打算拿筐子去收撿店外的水果,撿到筐子里再拿到店內,“大家都曉得,水果容易損壞。”
“我看他們搬水果,說損壞了找你們賠。”楊女士說,一個城管說賠什麼賠,“我就說,這都是我私人物品,當然找你們賠。”
楊女士回憶,當時有城管說那你自己來撿,她便說本來就說自己撿,接著有個城管把筐子扔到店裡。“當時我的情緒有點激動,就把筐子扔回去了。”楊女士說,“都說了喊我自己來收,還丟我的東西幹嘛。”
“有個城管說你把筐子扔出來我們就要收走,我說收走就收走。”楊女士說,當時她轉頭准備進店,沒想到一名城管就開始打她。
此外,楊女士的老公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當時想進店勸架的那位黑衣男士是一位附近的攤販。
針對這起沖突,9月9日上午,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致電重慶南岸區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事件的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暫時還不便對外公布。
據上游新聞報道,事發前,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組織執法人員及協管隊員在東海長洲片區例行開展市容環境清理整治工作,當執法整治巡查到“七點生鮮”門店時,發現該店佔道經營,影響行人正常通行。於是才有了後續的城管隊員將水果抬到店內以及雙方沖突。沖突發生後,公安機關接警趕到現場,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南岸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人回應上游新聞采訪稱:“南岸區城市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將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同時,將加大隊伍教育管理力度,強化作風紀律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系。”
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瑞福律師針對這起事件分析認為,城管作為執法人員,打人屬於違規執法。
『伍』 一個老頭在菜市場被城管打了後來老頭打電話叫警衛連來這部電視劇叫什麼名字
這部電視劇叫《我們的快樂人生》,題主說的情節出自於該劇的第16集:
「男主的父親陸老虎面臨授銜,又有了非常滿意的兒媳婦,心情大好,這天,他忍不住又去看望他們。經過市場,陸老虎為幫一個受欺負的菜農討公道,卻被押到工商管理辦公室暴打一頓。」
《我們的快樂人生》是由鄢頗執導,於震、胡可、潘虹、王韋智、等主演的年代愛情電視劇。該劇的故事情節發生在改革開放的十幾年中,幾位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的年輕人懷揣著自己的理想,不斷拼搏奮進,並在努力中收獲愛情,組建家庭,實現自身突破與成長。
該劇於2013年1月26日在江西衛視播出首播。2013年3月19日在吉林衛視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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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快樂人生》於2014年榮獲「2013年BTV年度最佳收視獎」,該獎項由北京電視台頒發。
劇情簡介:
從改革開放初期講起,出身部隊高幹家庭的陸永福與一牆之隔的棚戶區子女陳素芬,懷揣著各自的理想和激 情走到一起。陸永福聰明機智,卻好高騖遠,眼高手低;陳素芬踏實穩健,看似柔弱卻內心堅定。兩人在商業大潮中幾經浮沉,在情感道路上也歷經坎坷,但最終憑借著他們自立自強的精神和真誠善良收獲了屬於他們的快樂人生。
網路-我們的快樂人生
網路-鄢頗
『陸』 數名城管進屋毆打52歲男子,致肋骨折腦震盪,城管為何如此囂張
這個問題沒辦法回答,因為網路上的視頻沒有前因也沒有後果,所以無法斷定是不是城管引起的這次事件,畢竟網路上經過剪輯污衊別人的視頻太多了,這種只有一段的視頻更是無法辨別事情的對與錯。
可能是看社會新聞看得太多了,對這種打架的場面都沒啥感覺了,不過這男的確實被揍得挺嚴重的。
『柒』 重慶女攤販持刀砍傷打人城管,律師稱防衛不過當,你贊成嗎
我認為律師說的應該是正確的!因為女子遭受毆打在先,才做出反抗舉動時,是在被人多次毆打不罷休的前提下發生的,女攤主都說並不知道手裡拿的是刀,更多的只能說是正當防衛。
事件梳理9月7日,重慶南岸區,一則“城管追打女攤販反被傷”的視頻在網路流傳,引發網友熱議!事件發酵有很多刑事辯護專業的律師發表了看法“這是屬於正當防衛”,女攤販都說當時也不知道手裡拿的是刀。
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不管出於何種理由,這樣的情況都不應該發生。城管有執法的權力,但沒有暴力執法的權利。這是基本的執法倫理,也是文明的底線。普法教育,不僅是對老百姓,對工作人員更需要加強,讓法制意識、法制精神、法制原則落實到社會管理和依法依規執法工作中。
『捌』 如果我被城管打了,然後干架,最後不小心打死了城管,怎麼辦
肯定不可能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底線是你給城管的傷害不大於城管本來想內給你的傷供跡垛克艹久訛勛番容魔害,而城管本不想打死你,所以至少也是「防衛過當」
因為現行的政策鼓勵與惡勢力斗爭,所以「防衛過當」一般從輕處罰。
不過,與城管幹架至城管死亡,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如有較大的爭議,或者城管原本就是文明執法的,那樣也是可以判故意殺人的。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玖』 如何看待城管抽打商販被行拘
6月20日晚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區分局通過社交媒體公布,萬柏林區行政執法局千峰中隊城管安某因對擺攤商販常某實施毆打,而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應該承認,以中國發展的現實,以及發展不均衡所帶來的社會價值觀差異,都會體現在對權利、權力和秩序等等觀念的不同上。這些不同,難道不正是所謂「國情」么?罔顧這個現實存在的「國情」,將秩序理解成一律一樣,去近乎偏執地追求整齊劃一,再據此行使權力,則必然導致社會沖突。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拾』 城管人員穿制服喝酒持刀捅人反被打怎麼出理
「正當防衛」的誤區。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種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1.打架斗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2.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而不是主觀想像的或者推測的。
3.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4.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5.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7.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借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8.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9.對合法行為採取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10.起先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此種行為,法律稱為「防衛過當」,不屬正當防衛的范疇(出現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