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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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教育行政監督的意義是什麼
「教育行政監督,是指有關機關對教育行政主體在教育行政過程中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監督的活動。」在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
借鑒國外教育行政監督的先進經驗,
切實加強我國教育行政監督,
對於提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效率,發現和預防教育腐敗,
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Ⅲ 試述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意義
一、現階段要加強執法監督、嚴格執法責任、改善行政執法,必須在堅持如下原則。
1、科學原則。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設,必須特別注意堅持科學原則,這包括體制的選擇、機構的設置、權力的分配、職能的劃分、人員的配備、規范的確立、條件的創設、環境的改造、動力機制和制動機制的設計等,都必須按照現代科學管理和客觀實際的要求辦事,而不應局限於狹隘經驗或為了追求政治轟動效果而違背科學在行政體制改革和法制建設上搞創新
2、程序原則。現代行政強調程序行政,程序保障是最有效的保障機制之一,
無論行政執法還是執法監督都必須注重程序規范的制訂和遵守。因此,我國現階段應當加快立法步伐,不斷完善行政程序規范,並適時制定出專門的統一行政程序法典。
3、效能原則。現代行政管理要求高效率、高質量,否則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生活迅速發展、日益豐富的現實。因此,在改革和調整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機制時,應在公正的基礎上著眼於提高其效率和保證其質量。
4、責任原則。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要實行責任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從制度上明確規定各項權力的行使和責任的承擔,,責任必須具體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的頭上。如果執法者有違法、不當或失職行為造成損害後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如果監督者有違法處理、處理明顯失當或拖延不處理等違法失職行為時,也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二、完善監督機制、改善行政執法的建議
要加強執法監督、改善行政執法,盡快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行政法制建設要求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的新機制,必須從觀念、制度、隊伍、政策、方法等方面進行規范。
1、從觀念層面、制度層面、方法技術層面進行創新,努力在全社會樹立現代行政法制觀念。我國長期存在「重立法、輕執法、忽視監督」的現象,這極不利於實現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國家。我們應當在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和文化,積極改善法制環境的過程中,努力深化普法教育,通過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實踐,包括相對人對行政法律制度實施過程的主體性參與,不斷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崇尚法治、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在全社會形成努力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風尚,即形成新的法觀念和法行為模式。
2、認真清理和明確某些行政執法機關的性質、職能、許可權和責任。一些職能權責不明、相互扯皮不斷的行政管理領域,應通過增加、取消、轉移、合並等職能調整手段,盡快明確專職管理者及其權責,凡是不具有相應執法條件和權力的組織應一律退出該公共管理領域。
3、認真執行行政執法依據和程序公示制度。由於行政法律規范的面廣量大,普通公民難以熟悉,這在具體的行政管理活動中往往形成許多弊端。因此必要按照民主化、規范化的原則,認真實行執法依據和程序公開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行為前,必須將執法依據、理由和程序明確地告知相對人,行政執法機關也應以各種形式公開執法依據和程序規定,並為相對人免費提供有關的查詢和咨詢服務。
4、制定和完善關於行政執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有效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行政程序規范不完備和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是目前行政法制的一個重大缺陷。
5、進一步完善公民申訴制度。現行行政管理的廣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失誤和不盡人意之處也在所難免,而任何一種行政救濟方式都有其局限性。因此,為適應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管理民主化,更好地體現人民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我們要在堅持和完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信訪、公開電話、行政執法與監督機關負責人接待日等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拓展救濟渠道和形式,努力實現各項公民申訴制度的系統化、規范化、簡便化和高效化,以更好地彌補行政執法的失誤和不足,切實保證行政執法行為合法、合理、合情。
6、大力提高公務員法律素質。採取多種措施促使行政執法人員不斷更新法律知識和增強法制觀念,使自身的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大大提高。
7、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犯罪的刑事制裁力度,這是一種強有力的責任機制。特別是對於行政執法機關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貪贓枉法者,不但應予以嚴肅的黨紀政紀處分,且已觸犯刑律者必須受到嚴厲的刑事制裁,以維護法紀的尊嚴和權威。
Ⅳ 行政監督有什麼意義
行政監督的作用主要是對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對行政政策的貫徹執行起保證作用,保專護國家、社會、屬集團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推進行政法制化造就優秀政務家和公務人員。 通過行政監督,保障行政機關正確地行使行政權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整體利益。
首先,能增強國家公務員的公僕意識。
其次,通過行政監督,克服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
Ⅳ 行政監督的必要性是什麼
行政監督必要性理論分析 論述行政監督,就要回答為什麼要對政府進行監督?既然腐敗是公共權力的非公共運用,監督就是對公共權力運用的監督。權力本身並不會腐敗,而且權力離開了一定的機構和人員也不能運行,而人的價值觀念、思想態度、道德品質都會對權力的使用產生影響。政府掌握著公共權力,要想對它進行監督,必須有一定的制度和體製作保障。下面將從權力、人性、政府利益和社會主義民主等方面對行政監督的必要性做一理論分析。 (一)權力與行政監督。權力是人類普遍存在的一種影響力,即對人們的意志和行為能夠施加影響的能力。權力具有腐蝕性,這種腐蝕性根源於權力的下述特徵。 第一,權力的強制性。擁有權力的人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資源,如政治、經濟、文化等,對那些資源的需求者發號施令。兩者形成命令——服從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強制性關系的表現。 第二,權力的工具性。權力的存在主要是為了滿足人類某種利益和需求,這種利益和需求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既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合理的。人們追求權力、掌握權力和使用權力,不是為了權力而權力,而是把權力當作滿足自己的需求,維護和增進自己的利益或實現自身價值的一種工具。也就是說,在很大程度上,權力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第三,權力的商品性。就是說權力具有商品的某些屬性,如價值、使用價值、能夠用來交換等。現代社會,大多人的權力都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通過後天的奮斗獲得的,人們在獲得權力的過程中都要付出一定的、甚至是巨大的代價,這就使得權力具有價值。權力的使用價值指權力對人的有用性,能給人帶來利益,既有價值又有使用價值,這就使得權力可以用來交換。 第四,公共權力的內在矛盾性。公共權力除了具有上述權力的一般特性外,還存在內在的矛盾性。因為公共權力來自於社會,社會民眾是公共權力真正的主人和所有者;然而,公共權力又超脫於社會,具有很強的獨立性,代表社會掌握和使用它的機構和人員具有很強的主觀性。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使得實際掌握權力的機構和人員有可能為了集團或自身的利益去損害或剝奪社會的利益。 正因為權力具有強制性、工具性和商品性,在運用過程中能給掌權者帶來地位榮譽和各種利益,才使得人們競相追逐和爭奪。同時,權力本質上是一種支配他人的力量,權力意志植根於統治和控制他人的慾望之中。這決定了它具有無限擴張的傾向,一旦超出了一定的界限,就會侵犯其他權力。權力對掌權者具有本能的和自發的腐蝕作用,導致對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損害。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有一句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句話深刻地揭示了權力與腐敗的內在聯系。從事物的性質來說,要防止權力濫用,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但是,權力只是腐敗產生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權力是否導致腐敗,離不開對權力載體的人的分析。 (二)人性與行政監督。促使權力發生異化的因素不是別的,正是權力主體的私慾。如果公共權力的掌握者和行使者沒有任何自利的動機或自利的傾向,行政監督就沒有存在的必要。而事實上,人性並不總是善的。麥迪遜曾說:「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可以說,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在人性假設上,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即「人性本惡」或「經濟人」、「人性本善」或「道德人(社會人)」。人性中具有兩種潛在的傾向,即自利傾向和利他傾向,這種人我們稱之為「利益人」。「利益人」既關心自己的利益,也關心別人的利益。當自己的利益和別人的利益相一致時他會成為利己和利他的統一體;當別人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不一致時,他會權衡利弊,根據現實條件做出理性的選擇。因此,在存在可能引起公共權力變異的情況下,在進行制度設計、考慮到人性假設時,應做到「道德人」和「經濟人」並重:把「道德人」的實現看作是一個漸進的、長期的過程,同時立足於「經濟人」的假設。 (三)政府利益與行政監督。政府作為社會公共管理的核心主體,是否有自身的利益即政府利益?是否總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經濟人」,存在自利性,也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一旦形成其內部的官僚集團,便會有自身的利益,這可能導致政府失靈。我國也有很多學者承認政府利益的存在。「政府也是『經濟人』,有其自己的利益追求,只不過我國的社會制度和社會性質要求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持同一方向。」但作為國家體現者的政府和政府官員,則是具體的,並且他們在社會中扮演著多重角色,因而必然會代表和追求多重利益。 政府利益的存在對公共利益的影響有多種情形。(1)如果政府利益的方向與公共利益的方向保持一致,則政府利益的追求和公共利益的追求就會相互促進;(2)如果政府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方向不完全一致,由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政府可能放棄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的最佳選擇,而做出對政府更有利的選擇,這會部分地減損公共利益,但仍不失為一種總體最優無法實現時的一種次優選擇,而且「適度合理的政府利益能夠轉化成為推動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動力,具有積極效應。」(3)如果政府利益突破必要的約束和界限,沿著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的方向進行,這必然會從根本上損害公共利益,這主要表現為政府機構的自我擴張和膨脹、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擴張、大量的政府「設租」和「尋租」行為及官員腐敗等。 正因為政府利益的客觀存在,而且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有可能濫用公共權力,從而使得政府行為有可能偏離公共利益的方向,因此從這個角度看,對政府進行監督也是非常必要的。 (四)社會主義民主與行政監督。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就應該動員人民對權力的行使進行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都是有效的行政監督形式;各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也對政府權力起到了很大的約束作用。 三、加強行政監督理論措施 預防和抑制公共權力腐敗是一項系統工程,可以從物質化、精神化和制度化三個視角進行思考。從物質化的視角來看,作為國家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他們首先是人,需要生活甚至體面地生活。如果長期連基本工資都拿不全,連基本的生活水準都難以維持,怎麼能夠指望他們節制「經濟人」慾望而保持廉潔。有不少人十分欣賞像新加坡、中國香港和西方一些國家「高薪養廉」的成功經驗。從我國現實條件出發,相對提高政府公職人員的福利待遇,實行適薪養廉,抬高腐敗行為的風險成本,這是反對權力腐敗的物質基礎。 從精神化的視角來看,人的精神世界具有相對對立性,世界觀和人生觀、正義感和責任感、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不是虛無縹緲的,它們附著在公共權力人身上,融入政府官員的思想,培育著公職人員的免疫能力,這是反對權力腐敗的內在力量。人們難以想像一個沒有正義感或正義感不強、缺乏良知或道德感低下、沒有廉恥心或漠視榮譽的人,能夠守住公共權力行使的道德底線。從理論上講,上述物質化視角應屬行政激勵的范疇,精神化視角應屬行政倫理的范疇,這里暫不作深入討論。 從制度化的視角進行探討。關於制度,鄧小平有兩個著名論斷,一個是「教育很重要,但法制更靠得住」。另一個是「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做不成好事,制度好可以使壞人做不成壞事」。這兩個論斷深刻揭示了制度在防腐反腐中的有效性。通過制度防止和消除權力腐敗,已經成為各國政府的明智選擇。在制度層面上探討如何防止和抑制公共權力腐敗的問題,其實質可轉化表述為:如何通過制度化安排,對公共行政權力進行有效地制約和監督。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是人類政治社會恆久的努力,現行各種行政監督制度正是人類長期歷史實踐的沉澱所凝聚的制度力量。 近年來的各種組織、機構進行的調查都顯示腐敗已經成為我國面臨的最嚴重的、最受人們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很多,人性的某些缺陷和權力的腐蝕性是腐敗的可能誘因,制度和體制的不健全使腐敗由可能變為現實,而監督的缺失和乏力則使腐敗呈愈演愈烈之勢。就我國目前的反腐敗形勢而言,最要緊的是加強監督。
Ⅵ 行政監督的意義
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減少和防止工作事物.
防止行政部門濫用權利,保證公正廉潔.
更好地作出正確決策.
Ⅶ 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的必要性和意義各是什麼
必要性:權力是把抄「雙刃劍」
①政府權力運用得好,可以指揮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權力一旦被濫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敗,貽害無窮。
②為了防止權力的濫用,需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政府接受監督是堅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證。
對政府監督的意義:
①政府只有接受監督,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確的決策。
②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減少工作失誤。
③才能防止濫用權力,防止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保證清正廉潔。
④才能保證做到權為民所用、造福於人民,從而建立起一個具有權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7)行政監督的意義擴展閱讀:
對政府進行監督的手段如下:
(1)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關鍵,是建立健全制約和監督機制。這個機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2)建立全面的行政監督體系。我國的行政監督體系有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和行政系統內部監督。行政系統外部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社會與公民監督;行政系統內部監督包括上級政府的監督、法制部門的監督、監察部門的監督、審計部門的監督。
(3)積極實施政務公開。
Ⅷ 試述行政監督的作用是什麼
可以及時反饋法律、法規實行的社會效果,為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回除提供實踐依據。答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行政實踐,最常見的行政監督方法有:檢查、審查、調查、檢驗、勘驗、鑒定等。
行政監督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它可以及時反饋法律、法規實行的社會效果,為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除提供實踐依據;可以預防和糾正相對方的違法行為;保證執行法律、法規,實現行政目標的具體行政行為。
(8)行政監督的意義擴展閱讀:
行政監督的相關要求規定:
1、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防止行政權力運行中的腐敗,預防和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權威。
2、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
Ⅸ 什麼是教育行政監督的意義
「教育行政監督,是指有關機關對教育行政主體在教育行政過程中是否依法行版政進行監督的活動。」在權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 借鑒國外教育行政監督的先進經驗, 切實加強我國教育行政監督, 對於提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效率,發現和預防教育腐敗, 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