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補助
㈠ 跪求:人社部發[2012]55號文件,《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我想要看正式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
各省、直治區、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角)、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務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人事司、財務司: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貼有關問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實施范圍,限於各級安全生產益管監察機關赴生產一線進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每月達到10個工作日以上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標准,從事煤礦、非煤礦 山井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的人員每人每月320元,從事其他安全生產監管的人員每人每月220元。
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按月發放,列入工資統發。調離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崗位津貼。
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管理機關中符合享受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以外其他崗位津貼條件的人員,根據崗位主要職責確定應享受的崗位津貼,不得同時享受體現不同工作職責的多項崗位津貼。
四、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規定,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備案。
六、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實施范圍和提高津貼標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七、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八、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㈡ 人社部發【2012】55號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享受津貼對象
是這樣規定的: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實施范圍限於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檢察機關赴生產一線進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每月達到10個工作日以上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崗位津貼的標准為,從事煤礦、非煤礦山井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的人員每人每月320元,從事其他安全生產監管的人員每人每月220元。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按月發放,列入工資統發。調離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崗位津貼。
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管理機關中符合享受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以外其他其他崗位津貼條件的人員,根據崗位主要職責確定應享受的崗位津貼,不得同時享受體現不同工作職責的多項崗位津貼。
給你一個參考: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財政局
東人社〔2013〕49號
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省財政部《關於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5號)文件以及省、市相關要求,現就我縣實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實施范圍,限於縣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關赴生產一線進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每月達到10個工作日以上的在編正式人員。
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的標准為每人每月220元。
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按月發放,列入工資統發。調離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崗位津貼。對符合享受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以外其它崗位津貼條件的人員,根據崗位主要職責確定應享受的崗位津貼,不得同時享受體現不同崗位職責的多項崗位津貼。
四、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規定,按照人員的在崗在編情況核准發放對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將加強監督檢查。
六、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崗位津貼,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七、本通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財政局
2013年3月20日
㈢ 享受紀檢津貼人員范圍
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的執行范圍,限於列入中央紀委、監察部行政編制的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人員。
中紀委印發《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津貼問題解釋》),適用於所有公務員單位和按公務員單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中強調,將執收執罰工作與津貼補貼掛鉤,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發放津貼補貼的,相關責任人中的共產黨員(下統稱有關責任人員)最重可開除黨籍。
中紀委強調,津貼補貼不僅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改革性補貼等,還包括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
拓展資料:
一、本解釋所稱津貼補貼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改革性補貼以及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
二、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以及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和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違反津貼補貼管理規定的,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中的共產黨員(以下統稱有關責任人員),依照本解釋追究責任。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
(一)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超過規定標准、范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並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參考資料: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津貼補貼行為適用》
㈣ 紀委津貼發放范圍
「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的執行范圍,限於
㈤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人社部發【2011】18-19號文件關於紀檢崗位津貼的規定,有全文嗎
【2011】18-19號文件關於紀檢崗位津貼的規定:
1、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
2、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列入工資統發,按月發放。調離辦案人員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辦案人員補貼。
3、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所需經費,仍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4、各地區要嚴格執行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准.
5、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1997年人事部、財政部、中央紀委、監察部《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人發[1997]120號)同時廢止。
6、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拓展資料:
津貼(Allowances)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津貼分配的唯一依據是勞動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優劣,而不與勞動者勞動的技術業務水平及勞動成果直接對應和聯系。 津貼不與技術業務水平及成果直接聯系,這就決定了它是一種補充性的工資分配形式。 津貼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津貼具有相對均等分配的特點。
㈥ 誰有《人事部、財政部、中央紀委、監察部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網上查不到
人事部來財政部中央紀委源監察部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
(1997年12月3日人發[1997]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局)廳(局)、財政廳(局)、紀委、監察廳,國務院有關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適當調整紀檢、監察系統工作人員辦案補貼范圍和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案補貼范圍:列入中央紀委、監察部行政編制的紀檢、監察辦案人員;省、地(市)級辦案人員補貼標准,由現行的每人每天0.8元提高到2元。
二、辦案補貼標准:中央、省、地(市)級辦案人員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天2元;縣(市)、鄉(鎮)級辦案人員補貼標准,由現行的每人每天0.8元提高到2元。
三、辦案補貼發放辦法:根據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按月發放。調離上述崗位的辦案人員,停發崗位津貼。
四、經費來源。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
五、辦案補貼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
六、本通知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㈦ 《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中執行范圍為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具體究竟是什麼范圍。
具體機關范圍包括省紀委監察廳、市紀委監察局、縣紀委監察局、鄉鎮紀委監察室,紀委監察局駐單位紀工委、監察室。
駐單位紀工委、監察室都是地級各紀委監察局,而且派駐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2014年12月 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意見》從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許可權、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提出了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思路和要求。
(7)監察補助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適當調整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范圍和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津貼實施范圍。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以及其他辦案輔助人員。
二、崗位津貼標准。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每人每天2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每人每天2.2元。其中,縣級法院辦案人員由現行的0.4元、0.5元、0.6元提高到2.2元。
三、崗位津貼發放辦法。根據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按月發放。因節、假日、病、事假或脫產學習等原因未參加辦案的,不發給崗位津貼。調離上述崗位的人員,停發崗位津貼。
四、經費來源。各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實行崗位津貼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隸屬關系,分級負擔。
五、調整人民法院辦案人員的崗位津貼范圍和標准,自1997年1月1日起執行。
六、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享受公安幹警崗位津貼標准,目前暫按人薪發[1992]7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㈧ 請問企業是否發放紀檢幹部補貼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19號文件《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版的通知》
一、紀權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的執行范圍,限於列入中央紀委、監察部門行政編制的紀檢、監察辦案人員和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人員。
二、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
注意執行范圍是列入行政編制的紀檢、監察辦案人員。
至於企業的紀檢幹部算不算,我覺得不算,肯定不是行政編制啊。
其實我個人覺得,這個文件執行不執行,還看一把手一句話哦。一個單位撐死有5個紀檢幹部,一個月多發220也就1100嘛,還不夠一頓飯的呢。給領導說點好話,大筆一揮,就發了。沒啥。
事在人為。
㈨ 我是一名鄉鎮紀檢監察專職幹部,請問能否享受220元補貼標准
可以的。
根據《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精神和我省實際情況,決定適當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辦案補貼的范圍為在編的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和省直紀工委、省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辦案人員;在編的市、縣(區)、鄉(鎮)紀檢監察機關和市、縣(區)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辦案人員。
二、辦案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
(9)監察補助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準的通知》
三、調離辦案人員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辦案人員補貼。
四、辦案人員補貼所需經費,仍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准。
六、調整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標准,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1998年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調整紀檢監察機關辦案補貼范圍和標準的通知》(贛人發〔1998〕14號)同時廢止。
㈩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是否有補助
有的,按出警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