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什麼情況下會沒收東西
A. 擺地攤什麼情況下會被城管沒收
只要不觸犯法律,不可能罰你太多錢,東西也能給你,我也有過類似經歷。你在哪裡啊?崑山回啊,沒事答的。我2000年被工商局扣了幾百元錢的貨物,也沒找熟人,罰了我50元。 城管也是人,不至於讓你太難堪。我是吉林的。
B. 城管可以沒收東西嗎
可以,具體也要看情況,如果是違法所得,可以罰沒,
一般都是暫扣,通過接受城管執法部門的處罰後可以申請拿回
C. 城管可以隨便沒收東西嗎
城管不可以隨便沒收東西,必須是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才可以沒收。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九條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
(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
(三)執法頻率高、專業技術要求適宜;
(四)確實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條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依法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3)城管什麼情況下會沒收東西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九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九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點 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D. 城管執法時有權利沒收商販的東西嗎
1、無權沒收。沒收是屬於比較嚴重的處罰權,行政相對人可以要求聽回證。
2、關於城答管局的執法權問題。區縣城管無執法權。
執法主體有三種:法定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法定機關委託行政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
E. 城管有權沒收東西嗎
跟土匪差不多的就會沒收東西,有良心的就會好言好語讓你離開,不要違法違規就行了!所以,就看你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了
F. 城管有權利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沒收東西嗎
城管,法律沒有授權他們沒收的權力,他們只能暫扣。
沒收,必須有法律依據,且應依法做出沒收決定書,然後送達當事人,簽字按印後,沒收決定書才能生效。
對於城管暫扣的物品,城管有保管好暫扣物品的義務,如果發生丟失、損壞應折價賠償。
違法行為處理後,城管應返還被扣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