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區域監管
A. 什麼是屬地監管
屬地即工作管轄范圍,可以是工作區域、管理的實物資產和具體工作任務(項目),也可以是許可權版和責權任范圍。屬地特性有明確的范圍界限,有具體的管理對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標准和要求。屬地管理即對屬地內的管理對象按標准和要求進行組織、協調、領導和控制,屬地主管即是屬地的直接管理者。
屬地管理就是要讓員工產生「當家作主」的歸屬感,賦予員工對其屬地享有管理權,即屬地主管要對自身和進入其管轄區域的各類人員(包括施工人員、參觀人員、服務人員等)實施管理。
B. 什麼是屬地監管
屬地監管,系安全生產管理的一個原則,是指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本轄區、本單位、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具體抓。
一、堅持將屬地管理的原則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將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結合起來。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要做到:
1、「條」與「塊」之間要有一個明確的責任劃分,「屬地管理」屬於「塊」的范疇,那麼主管部門、行業部門應承擔什麼責任?是否可以這樣劃分:主管部門、行業部門承擔安全生產「日常管理責任」,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督責任」。
2、對不同的企業進行分級分類。即什麼樣的企業、什麼樣的工程、什麼樣的設施「屬地」到哪一級,不要除總部(總公司)一幢辦公大樓以外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統統往下「屬地」,結果哪一級都是「二傳手」,反而造成責任不明。
3、把相應的監管手段適當下放。比如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審查監督、承包承租單位的資質審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等情況督查考核等等的許可權和手段可以下放給當地有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使責任和手段基本配套。只有這樣,才能上下一致、左右協調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形成科學的責任體系,真正發揮安全生產「屬地管理」應有的功效。
二、《安全生產管理法》對屬地管理的一些規定。
第八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應當與城鄉規劃相銜接。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C. 特殊監管區域包括哪些
特殊監管區域共有包括保稅港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和出口加工區四種類型
D. 簡述領空管理區域分類規定
領土包括一個國家的陸地、河流、湖泊、內海、領海以及它們的底床、底土和上空內(領空),是主權國管轄的國家全部容疆域.位於國家主權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
領海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並具有一定距離寬度的帶狀海洋水域.
按海洋法,領海定義為:「國家主權擴展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
領空 隸屬於國家主權的國家的領陸和領水的上空。
E. 簡述監管的目標及原則.
基金信息披露監管的原則是以制度形式保證基金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實、准確、完整和及時,最終實現最大限度保護基金持有人合法權益的監管目標。
F. 什麼是海關監管區域
海關監管區域一般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內共和國關境內容,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截至2012年11月,我國已批准在27個省區市設立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六種模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 包括珠海跨境工業園區 ,霍爾果斯邊境合作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進口保稅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分為A型和B型)這三種模式屬於保稅監管場所。
基本特徵:
一是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范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二是採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准有嚴格的標准,
三是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徵;
四是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G. 簡述中國行政監督的方式
行政監督的種類P8。常見的分類有:
(一)、以監督主體作為標准進行分類:
1、 黨的監督——中國共產黨依法作為監督主體對政府及工作人員實施的行政監督。這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共產黨對國家生活進行領導的一種重要形式。
2、 國家監督——是指依法作為監督主體的各類國家機關,運用自己享有的國家權力,對政府及工作人員實施的監督。如人大對政府的監督等。
3、 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是指來自國家機關以外的各種社會力量對政府及工作人員的監督。如:政協對政府的監督、社會團體對政府的監督等。
(二)、按監督主體不同分為:
1、 內部行政監督——是指在國家行政機關即政府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相互實施的行政監督。這是行政監督體系中最直接、最經常採用的一種監督形式。
2、 外部監督——是指來自政府機構以外的行政監督。如中國共產黨、政協、社會團體對政府的監督。
(三)、以行政監督的層次作為標准分為:宏觀、中觀和微觀監督又叫高層、中層和基層監督。
(四)、以行政監督的方式分為:放任型、適中型和瑣細型監督。
(五)、以監督主體同監督對象的關系為標准分:直接監督,如上級對下級的監督;間接監督,如法院通過審理行政案件對政府的監督。
(六)、以實施行政監督的時間為標准分:
1、 事前監督——是指制定行政決策之前由監督主體對制定行政決策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決策的正確性。
2、 事中監督——是在監督對象執行行政決策的過程中,由監督主體對它實施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決策的順利實施。
3、 事後監督——是指在監督對象執行決策的過程基本結束以後由監督主體對它實施的監督。目的是在於全面檢查決策的預期目標是否達到,是否有違和不當之處,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七)、以監督的專業性作為標准分:
1、 一般監督——指的是監督主體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全部行政行為實施的監督。
2、 專業監督——指的是對某一類國家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主管的某種專業工作的監督。如財務監督、人事監督、衛生監督、海關監督等。
六、 行政監督的范圍P10。
行政監督的范圍涉及面廣,不斷不變化的。目前有兩種闡述:
(一)、按照行政管理運行的不同階段,行政監督也相應地包含如下一些相互聯系的環節,即從行政管理運行的不同階段來闡明的行政范圍:
1、 對行政組織體制及行政機構設置實行的行政監督;
2、 對行政決策實行的行政監督;
3、 對行政執行實行的監督;
4、 對行政領導人實行的行政監督。
5、 對一般行政工作人員實行的行政監督。
(二)、從國家行政管理所包含的業務部門來闡述:
1、 對經濟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2、 對人事、軍事、外事等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3、 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4、 對其它方面國家行政管理活動實行的行政監督。
H. 復述自己人安全管理區域監管責任包括哪些
通俗地講就是屬地管理。每個崗位均有屬於自己的管理范圍、設備和空間,既在你的崗位管理或操作過程中,不能因你的崗位造成生產事故或事件。
I. 簡述目前我國的監管模式和主管部門是什麼
我國的監管模式和主管部門,
金融方面是分業監管模式,
監管模式金融方面的,
是指一國關於金融監管機構,
和金融監管法規的體制安排,
縱觀當今世界各國的金融監管實踐金融監管有四種主要模式。
J. 區域管理的概述
區域是一個地理環境,也是一個經濟組織。在長期的發展中,區域僅僅作為地理學與經內濟學容對象。1950年代以來,環境管理問題突出,如何管理環境?不可避免地涉及環境工程,環境與經濟發展協調,環境與人口增長和就業、環境的管治,而這些都是在一個區域內部發生的,因此區域管理應運而生。
為了明確區域管理的性質;首先管理一詞如所拉法約爾所定義的,它不是經營,也不是政治。區域管理最早出現在水科學中,它指以行政區域為單元對有關水事活動實施的管理,這種管理活動涉及水資源的經營和環境的保護,表現出了區域管理的關心對象的商品性也關心對象的公共事物性的經濟學特徵,是區域管理的特例。有的作者認為,區域管理實際上就是區域管治(Regional Governance),但是這種說法縮小了區域管理的內容,區域管理的經典分支——環境管理難於納入區域管治的范圍。所以區域管理有兩種理解,狹義的區域管理就是區域管治。在工商管理中,區域管理被用於指負責一個區域的經營。這里的區域管理是一項管理活動,不是管理本身。
區域管理學是關於區域管理理論、方法的學科,它是管理學和地理學的交叉學科,隸屬於區域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