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監察委
⑴ 丹江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電話和勞動監察大隊電話知道的說下,謝謝。
建議到丹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事宜,那樣會更清楚
省直機關單位屬於省紀委監委。
⑶ 丹江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電話是那個號
舉報方式抄
來信請寄: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紀委信訪室
郵編:442700
來訪請到: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紀委信訪室
舉報電話:(0719)12388
舉報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舉報電話:(0719)12388
⑷ 請問監察委員會的三大職責是什麼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主要目的是為了聚焦反腐敗職能,將監察委員會負責履行的監督、調查、處置的責任、任務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將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案中關於監察委員會職責的改革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使監察委員會履職盡責於法有據。
(4)丹江監察委擴展閱讀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⑸ 在紀委監察委實名舉報
南關村亂收費
⑹ 怎麼去監察委舉報
每個公民都可以進紀檢委投訴。根據中央紀委信訪室處理舉報件的流程,對涉及非中央管理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以及應當由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受理的申訴,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轉送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信訪舉報部門;對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范圍的信訪事項,轉送有處理權的部門或單位。不同部門的接訪受理范圍並不相同。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受理范圍則包括三個領域: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⑺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委員長任免須上級批准嗎
1、各級監察委員來會的主要負責人源職務稱監察委員會主任,簡稱監委主任,不稱委員長。
2、任職各級監委主任,與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一樣,均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選舉產生。
⑻ 聽說縣紀委常委比縣監察委員權力小是真的嗎
以前可能要差不多,甚至監察委員要權力更大。但是隨著現在反腐的深入,很多官員談紀委色變,紀委已經成了一個權力和監督機構,只要紀委有人來,怕是有些地方的官員跳樓的都有。
以前有這么一個笑話,有一個新公務員叫鍾繼偉,新來給他們局長匯報一下,就說,局長,你好,我是繼偉,給您報告一下,局長問你是哪個紀委,答:我是鍾繼偉。然後局長晚上就上吊了
⑼ 了解縣監察委員會的職責可以通過哪些途徑
上網查可以了解縣監察委員會職責,也可以聽廣播,看電視等途境去了解。
⑽ 請問監察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主要目的是為了聚焦反腐敗職能,將監察委員會負責履行的監督、調查、處置的責任、任務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將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案中關於監察委員會職責的改革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使監察委員會履職盡責於法有據。
(10)丹江監察委擴展閱讀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