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紀檢監察網
1. 合肥市審計局有哪些領導
領導簡介
發布日期:2012-05-04
黨組書記
局 長
吳 利 林
個人簡歷
女,1963年7月出生,漢族,籍貫安徽定遠,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3月至2000年2月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助理調研員,2000年2月至2008年3月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2月掛任廬陽區常委、區政府副區長,2008年3月起任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分管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審計信息技術應用處工作。
黨組成員
副 局 長
調 研 員
李 魯 青
個人簡歷
男,1956年6月出生,漢族,籍貫山東青島,大學專科學歷,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96年1月至1999年4月任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中心主任(副處級),1999年4月至2002年11月任合肥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副處級紀檢監察員,2002年11月至2004年8月任合肥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二室主任,2004年8月至2008年4月任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8年4月起任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
黨組成員
分管工作
分管行政事業審計處(科教文衛審計室)、外資運用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機關黨委工作。
副 局 長
陳 衛
個人簡歷
男,1958年10月出生,漢族,籍貫湖南湘潭,大學專科學歷,1975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市勞動局副局長(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在南京大學政治與行政管理系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2002年3月至2009年8月任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2009年8月起任市審計局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社會保障審計處、經貿審計處、直屬分局工作。
黨組成員
副 局 長
姚 琳
個人簡歷
女,1963年10月出生,漢族,籍貫安徽長豐,大學本科學歷,經濟學學士學位,1984年8月參加工作。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2008年8月起任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財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金融審計處、建設審計室工作,協管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工作。
2. 12388受理范圍
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網站受理范圍: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下同)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2)定遠紀檢監察網擴展閱讀:
「對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下同)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此項,既明確了舉報人依據監察法可以檢舉控告的六類監察對象,又明確了檢舉控告的幾類情形。
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明確監察對象和相關人員的申訴、原行政監察中涉及的有關申訴也在舉報受理范圍之中。
3. 唐朝官級表
正一品:
職官: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將
爵 :王
從一品:
職官: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開府儀同三司
武散官:驃騎大將軍
爵:嗣王、郡王
勛:國公
正二品:
職官:尚書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職,後來此職一直空置)、大行台尚書令
文散官:特進
武散官:輔國大將軍
爵:開國郡公
勛:上柱國
從二品:
職官: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護
文散官:特進
武散官:輔國大將軍
爵:開國縣公
勛:柱國
正三品:
職官:侍中、中書令、吏部尚書、十六衛大將軍、六部尚書、太子賓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護
文散官:金紫光祿大夫
武散官: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
勛:上護軍
從三品:
職官:御史大夫、秘書監、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左右散騎常侍、國子祭酒、殿中監、少府監、將作大匠、諸衛羽林千牛將軍、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長史、大都護府副都護
文散官:銀青光祿大夫
武散官:雲麾將軍、歸德將軍
爵:開國侯
勛:護軍
正四品上:
職官:黃門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軍器監、上都護府副都護、上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正議大夫
武散官:忠武將軍
爵:開國伯
勛:上輕軍都尉
正四品下:
職官:尚書右丞、尚書中司侍郎、左右千牛衛/左右監門衛中郎將、親勛翊衛羽林中郎將、下州刺史
文散官:通議大夫
武散官:壯武將軍
從四品上:
職官:秘書少監、、殿中少監、內侍、大都護府/親王府長史
文散官:太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將軍
勛:輕車都尉
從四品下:
職官:國子司業、少府少監、將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別駕、大都督府/大都護府/親王府司馬、中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中大夫
武散官:明威將軍
正五品上:
職官: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國子博士、給事中、中書舍人、都水使者、萬年/長安/河南/洛陽/太原/晉陽/奉先縣令、親勛翊衛羽林郎將、中都督/上都護府長史、親王府典軍
文散官:中散大夫
武散官:定遠將軍
爵:開國子
勛:上騎都尉
正五品下:
職官:太子中舍人、內常侍、中都督/上都護府司馬、中州別駕、下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朝議大夫
武散官:寧遠將軍
視正五品:薩寶
從五品上:
職官:尚書左右司諸司郎中、秘書丞、著作郎、太子洗馬、殿中丞、親王府副典軍、下都督府/上州長史、下州別駕
文散官:朝請大夫
武散官:游騎將軍
爵:開國男
勛:騎都尉
從五品下:
職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內給事、上牧監、下都督府/上州司馬、駙馬都尉、奉車都尉、宮苑總監、上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
武散官:游擊將軍
正六品上:
職官:太學博士、中州長史、親勛翊衛校尉、京兆/河南/太原府諸縣令、武庫中尚署令、諸衛左右司階、中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議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
勛:驍騎尉
正六品下:
職官: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下州長史、中州司馬、內謁者監、中牧監、上牧副監、上鎮將
文散官:承議郎
武散官:昭武副尉
從六品上:
職官:起居郎、起居舍人、尚書諸司員外郎、大理司直、國子助教、城門郎、符寶郎、通事舍人、秘書郎、著作佐郎、侍御醫、諸衛羽林長史、兩京市令、下州司馬、左右監門校尉、親勛翊衛旅帥、上縣令
文散官:奉議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
勛:飛騎尉
從六品下:
職官:侍御史、少府/將作/國子監丞、司農寺諸園苑監、下牧監、宮苑總監副監、互市監、中牧副監、下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職官:四門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衛長史、軍器監丞、中縣令、親勛翊衛隊正、親勛翊衛副對正、中鎮將
文散官:朝請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勛:雲騎尉
正七品下:
職官:內寺伯、諸倉/諸冶/司竹/溫湯監、諸衛左右中候、上府別將/司史、上鎮副、下鎮將、下牧副監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從七品上:
職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補闕、太常博士、太學助教、門下省錄事、尚書都事、中書省主書、左右監門直長、都水監丞、中下縣令、京縣丞、中府別將/長史、中鎮副、勛衛太子親衛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勛:武騎尉
從七品下:
職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將作/國子監主簿、掖庭/宮闈局令、下縣令、太廟諸陵署丞、司農寺諸園苑副監、、宮苑總監丞、公主家令、親王府旅帥、下府別將/長史、下鎮副、諸屯監、諸折沖府校尉
文散官:宣義郎
武散官:翊麾副尉
視從七品:薩寶府祆正
正八品上:
職官:監察御史、協律郎、翊衛、大醫署醫博士、軍器監主簿、武庫署丞、兩京市署丞、上牧監丞、執乘親事
文散官:給事郎
武散官:宣節校尉
正八品下:
職官:奚官/內仆/內府局令、備身、尚葯局司醫、京兆/河南/太原諸縣丞、太公廟丞、諸宮農圃監、互市監丞、司竹副監、司農寺諸園苑監丞、靈台郎、上戍主、諸衛左右司戈
文散官:征事郎
武散官:宣節副尉
從八品上:
職官:左右拾遺、太醫署針博士、四門助教、左右千牛衛錄事參軍、上縣丞、中牧監丞、京縣主簿、諸倉/諸冶/司竹/溫湯監丞、保章正、諸折沖府旅帥
文散官:承奉郎
武散官:禦侮校尉
從八品下:
職官:大理評事、律學博士、太醫署丞、左右千牛衛諸曹參軍、內謁者、都水監主簿、中書/門下/尚書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禮部主事、中縣丞、京縣尉、諸屯監丞、上關令、上府兵曹、上挈壺正、中戍主、上戍副、諸率府左右司戈
文散官:承務郎
武散官:禦侮副尉
正九品上:
職官:校書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瀆令、諸津令、下牧監丞、中下縣丞、中州博士、武庫署監事
文散官:儒林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
正九品下:
職官:正字、奚官/內仆丞、內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廄署主乘、下縣丞、下州博士、京兆/河南/太原府諸縣尉、上牧監主簿、諸宮農圃監丞、中關令、親王國尉、上關丞、諸衛左右執戟、中鎮兵曹參軍、下戍主、諸折沖隊正
文散官: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副尉
從九品上:
職官:尚書/御史台/秘書省/殿中省主事、奉禮郎、律學助教、弘文館校書、大史局司歷、太醫署醫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將作監錄事、都督/都護府/上州錄事市令、宮苑總監主簿、上中縣尉
文散官:文林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
從九品下:
職官:內侍省主事、國子監錄事、崇文館校書、書學博士、算學博士、門下典儀、太醫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醫署針助教/醫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監候、掖庭局宮教博士、太官署監膳、太樂鼓吹署樂正、大理寺獄丞、中下州醫博士、中下縣尉、下關令、中關丞、諸衛羽林長上、諸津丞、諸折沖府隊副、諸率府左右執戟
文散官:將仕郎
武散官:陪戎副尉
流外一等:諸衛/都水監/羽林軍錄事、尚書/中書/門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謁者、司儀署諸典書、河渠署河堤謁者、太醫署醫針師、內侍省寺人
視流外一等:薩寶府祓祝
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書/殿中/內侍省令史、城門/符寶/夕文館令史、通事令史、尚書/門下/中書省/御史台書令史、太常寺祝史、宮苑總監錄事、典客署典客、親勛翊衛府錄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
流外三等:城門/符寶書令史、秘書/殿中/內侍省、御史台書令史、、諸牧園苑監錄事、諸倉監/諸關津錄事、、諸衛羽林軍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書/殿中/內侍省諸局書令史、內侍省內典引、尚葯局太醫署按摩祝禁師、太常寺贊引、太醫署醫工/針工、太卜署卜師諸計史、率更寺漏刻博士
流外四等:、諸衛羽林軍史、門下省主寶/主符、太醫主葯、門下/中書省傳制、太醫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監察史
視流外四等:薩寶府率
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諸署農圃監、諸牧園苑監史、諸都護府史、太官署監膳史、良醞署掌醞、掌醢署主醢、諸典事、親勛翊衛率府史、大理寺獄史
視流外五等:薩寶府史
流外六等:親勛翊衛府史、諸倉關津府史、、太醫署葯園師、諸亭長
流外七等:門下省主節、諸掌固、大史監歷生、天文觀生、諸倉關津史、諸倉計史
流外八等:守宮署掌設
流外九等:國子學/太公廟干、諸輦者
中央官制
|中書令(正三品)
|中書省-|中書侍郎(正四品上)
| |中書舍人(正五品上)
|
| |侍中(正三品)
天子-|門下省-|黃門侍郎(正四品上)
| |給事中(正五品上)
|
| |左僕射(從二品)
| |左丞(正四品上)
|尚書省-|
|右僕射(從二品)
|右丞(正四品下)
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中書省掌詔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門下負責審議中書之立案,草案,以決定實行與否;尚書省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置尚書(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此為三省六部制.
天子只和中書令共同商議政務,行使立案.立案所定的敕命原稿,在經過門下省同意後,方能交付尚書省實施.中書為天子的權力,而門下則代表貴族的勢力,故中央政府可以說是由貴族出身的大臣所組成的合議政體.官吏的俸給通常分祿米和料錢,此外,並有職分田或防閣以維持侍從仆用人之費用.另外官僚還有一特權,即犯了流刑,徒刑時可以官當來換刑;杖刑,笞刑則可以支付銅錢來贖罪免刑.
令外之官
三省六部制為盛唐前的官僚制度,至安史亂起,社會內部起了大變化,官僚機構亦發生變動,遂產生由天子直屬的令外之官.這種官深入官制中,於是節度使,鹽鐵使,度支使,觀察使等各名目的官職開始出現,漸漸掌握了實權,使原有官職變為有名無實.
這種官職通常採用的屬僚,多為新興的地主階層,與三省六部制中的貴族官僚對立.由中書之強化,門下之衰弱可看出貴族勢力已逐漸減退,門下省已漸為天子代理機構——中書省所容納,貴族官僚至此受到了決定性的打擊.
附加:
唐朝官員每十天休假一天,稱「荀假」。此外,還有各種節令假(如春節假七天)、定省節(三年探望父母一次,共三十五天)、婚假(九天)、喪假(視與死者關系而定時間長短)、病假(最長不超百日,過百日則解職)。官員身體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稱致仕,五品以上官員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員退休則由尚書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員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獲全俸。
唐代官員根據品級發放俸祿,以九品區分職級,作為發給俸祿的標准。唐代官員有散官與職官之分。散官是一種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級稱號,沒有實際職掌,相當於我們今天機關里的局級、處級紀檢監察員之類。職官表示實際職守,有職有權。各級官員的品級依正、從、上、下分為九品三十級,而俸祿只依九品正從分為十八級。領取的俸祿包括祿米、俸錢和職分田等。以安史之亂為界線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實行年祿、月俸雙軌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給祿米700石,從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從九品30石。月俸開始時稱俸料,只給銅錢與食料。唐玄宗開元年間,月俸又包括雜用、防閣和庶仆等內容。防閣是一種衛士,相當於今天的警衛員,五品以上的官員才配有防閣;庶仆是一般的傭人,配給六品以下的官員。後期基本上只實行月俸制,但支付時往往付給谷帛等實物。唐代官員的俸錢中不但有生活費,還包括辦公費,總的趨勢是數額不斷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錢高出京官。
唐代官員從政府那裡所得的俸祿包括祿米、土地、俸料三大項。
一、祿米。《新唐書食貨志五》雲:「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給祿,頗減隋制,一品七百石,從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從二品四百六十石……」遞至從九品為30石,都是每年供給一次,外官無祿。至貞觀初年,中書舍人高季輔建言:「外官卑品貧匱,宜給祿養親。」此後,規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給祿,一品以50石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為一等。若無粟則以鹽代祿。此外,百官在年終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獎祿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職事官、散官、封爵、勛官等均可按品級受職分田和永業田。據《新唐書食貨志五》載,一品有職分田12頃,二品10頃,遞至九品2頃,皆給百里內之地。諸州都督、都護、親王府官二品12頃,三品10頃,遞至九品2頃50畝。武官、三衛中郎將、上府折沖都尉六頃,中府五頃五十畝,遞至隊正、隊副80畝。此外,又有永業田,親王100頃,職事官一品60頃,郡王、職事官從一品50頃,國公、職事官從二品35頃,縣公、職事官三品25頃,遞至九品2頃。上柱國30頃,柱國25頃,上護軍20頃,護軍15頃,散官五品以上給同職事官。如果職事官被解免者,則追回田畝,若被除名者,則僅受口分之田,若襲爵者,不另給田畝。這些規定,只是政府的一種限田措施,並不能實授其地。不過,《食貨志五》說:「凡給田而無地者,畝給粟二斗」。但從白居易的《問議百官職田》看,唐代官員從政府那裡所得土地收入主要還是靠職分田。職分田一般按每畝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謂「依品而授地,計田而出租」。
三、俸料。唐代官員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所謂俸料,包括月俸、食料、雜用,職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96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15人)。這套內容復雜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時才合為一項。《新唐書食貨志五》說:「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雜用以月給之,總稱月俸」。唐代官員的俸料法定額數與實際收入往往差別很大,這在地方官尤其為甚。其俸錢的來源有幾個方面,或以公廨錢充,或以戶稅充,或以青苗錢充等等。
隋唐五代的官員,按規定到了七十歲是要退休的,稱之為「致仕」。官員請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滿七十但疾病纏身者,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體魄健壯者,雖年過七十也可繼續留任。五品以上官員退休,本人應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則只要尚書省按規定統一辦理即可。致仕之後,若有特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員致仕時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據《唐會要致仕官》說,有的可以加官一級,有的只是換了一個官名而品秩並未改變(致仕後,例晉一級,至宋代才成為制度)。在經濟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終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給全俸。六品以下者,舊制前四年給半俸,天寶時令給至終身。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還享受朔望聽朝參,其班列在本品現任官之上,以表尊崇。這些制度和規定對於鼓勵官員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唐朝貨幣的基本單位:
1貫:1000文(開元通寶)
1兩白銀=1貫
1兩黃金大約等於8-10兩白銀。
真正通用的貨幣是文、貫、白銀。黃金很少使用。政府計價是以貫為單位的。
當時的物價:一把上等陌刀的價格大約1000多文。
4. 關於古代政治制度的問題,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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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吧,寫歷史穿越書前肯定要和當時的人物發生大量互動,先隨便翻翻書看看歷史人物的性格啊評價啊做的事啊什麼的,撿到想寫的了再寫,然後再去詳細翻些資料,呵呵,這樣的穿越才有參與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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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唐朝吏制的問題
唐朝官員品級
正一品:
職官: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將
爵 :王
從一品:
職官: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文散官:開府儀同三司
武散官:驃騎大將軍
爵:嗣王、郡王
勛:國公
正二品:
職官:尚書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職,後來此職一直空置)、大行台尚書令
文散官:特進
武散官:輔國大將軍
爵:開國郡公
勛:上柱國
從二品:
職官: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護
文散官:特進
武散官:輔國大將軍
爵:開國縣公
勛:柱國
正三品:
職官:侍中、中書令、吏部尚書、十六衛大將軍、六部尚書、太子賓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護
文散官:金紫光祿大夫
武散官: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
勛:上護軍
從三品:
職官:御史大夫、秘書監、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左右散騎常侍、國子祭酒、殿中監、少府監、將作大匠、諸衛羽林千牛將軍、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長史、大都護府副都護
文散官:銀青光祿大夫
武散官:雲麾將軍、歸德將軍
爵:開國侯
勛:護軍
正四品上:
職官:黃門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軍器監、上都護府副都護、上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正議大夫
武散官:忠武將軍
爵:開國伯
勛:上輕軍都尉
正四品下:
職官:尚書右丞、尚書中司侍郎、左右千牛衛/左右監門衛中郎將、親勛翊衛羽林中郎將、下州刺史
文散官:通議大夫
武散官:壯武將軍
從四品上:
職官:秘書少監、、殿中少監、內侍、大都護府/親王府長史
文散官:太中大夫
武散官:宣威將軍
勛:輕車都尉
從四品下:
職官:國子司業、少府少監、將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別駕、大都督府/大都護府/親王府司馬、中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中大夫
武散官:明威將軍
正五品上:
職官: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國子博士、給事中、中書舍人、都水使者、萬年/長安/河南/洛陽/太原/晉陽/奉先縣令、親勛翊衛羽林郎將、中都督/上都護府長史、親王府典軍
文散官:中散大夫
武散官:定遠將軍
爵:開國子
勛:上騎都尉
正五品下:
職官:太子中舍人、內常侍、中都督/上都護府司馬、中州別駕、下府折沖都尉
文散官:朝議大夫
武散官:寧遠將軍
視正五品:薩寶
從五品上:
職官:尚書左右司諸司郎中、秘書丞、著作郎、太子洗馬、殿中丞、親王府副典軍、下都督府/上州長史、下州別駕
文散官:朝請大夫
武散官:游騎將軍
爵:開國男
勛:騎都尉
從五品下:
職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內給事、上牧監、下都督府/上州司馬、駙馬都尉、奉車都尉、宮苑總監、上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散大夫
武散官:游擊將軍
正六品上:
職官:太學博士、中州長史、親勛翊衛校尉、京兆/河南/太原府諸縣令、武庫中尚署令、諸衛左右司階、中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朝議郎
武散官:昭武校尉
勛:驍騎尉
正六品下:
職官: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下州長史、中州司馬、內謁者監、中牧監、上牧副監、上鎮將
文散官:承議郎
武散官:昭武副尉
從六品上:
職官:起居郎、起居舍人、尚書諸司員外郎、大理司直、國子助教、城門郎、符寶郎、通事舍人、秘書郎、著作佐郎、侍御醫、諸衛羽林長史、兩京市令、下州司馬、左右監門校尉、親勛翊衛旅帥、上縣令
文散官:奉議郎
武散官:振威校尉
勛:飛騎尉
從六品下:
職官:侍御史、少府/將作/國子監丞、司農寺諸園苑監、下牧監、宮苑總監副監、互市監、中牧副監、下府果毅都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職官:四門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衛長史、軍器監丞、中縣令、親勛翊衛隊正、親勛翊衛副對正、中鎮將
文散官:朝請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勛:雲騎尉
正七品下:
職官:內寺伯、諸倉/諸冶/司竹/溫湯監、諸衛左右中候、上府別將/司史、上鎮副、下鎮將、下牧副監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從七品上:
職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補闕、太常博士、太學助教、門下省錄事、尚書都事、中書省主書、左右監門直長、都水監丞、中下縣令、京縣丞、中府別將/長史、中鎮副、勛衛太子親衛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勛:武騎尉
從七品下:
職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將作/國子監主簿、掖庭/宮闈局令、下縣令、太廟諸陵署丞、司農寺諸園苑副監、、宮苑總監丞、公主家令、親王府旅帥、下府別將/長史、下鎮副、諸屯監、諸折沖府校尉
文散官:宣義郎
武散官:翊麾副尉
視從七品:薩寶府祆正
正八品上:
職官:監察御史、協律郎、翊衛、大醫署醫博士、軍器監主簿、武庫署丞、兩京市署丞、上牧監丞、執乘親事
文散官:給事郎
武散官:宣節校尉
正八品下:
職官:奚官/內仆/內府局令、備身、尚葯局司醫、京兆/河南/太原諸縣丞、太公廟丞、諸宮農圃監、互市監丞、司竹副監、司農寺諸園苑監丞、靈台郎、上戍主、諸衛左右司戈
文散官:征事郎
武散官:宣節副尉
從八品上:
職官:左右拾遺、太醫署針博士、四門助教、左右千牛衛錄事參軍、上縣丞、中牧監丞、京縣主簿、諸倉/諸冶/司竹/溫湯監丞、保章正、諸折沖府旅帥
文散官:承奉郎
武散官:禦侮校尉
從八品下:
職官:大理評事、律學博士、太醫署丞、左右千牛衛諸曹參軍、內謁者、都水監主簿、中書/門下/尚書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禮部主事、中縣丞、京縣尉、諸屯監丞、上關令、上府兵曹、上挈壺正、中戍主、上戍副、諸率府左右司戈
文散官:承務郎
武散官:禦侮副尉
正九品上:
職官:校書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瀆令、諸津令、下牧監丞、中下縣丞、中州博士、武庫署監事
文散官:儒林郎
武散官:仁勇校尉
正九品下:
職官:正字、奚官/內仆丞、內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廄署主乘、下縣丞、下州博士、京兆/河南/太原府諸縣尉、上牧監主簿、諸宮農圃監丞、中關令、親王國尉、上關丞、諸衛左右執戟、中鎮兵曹參軍、下戍主、諸折沖隊正
文散官:登仕郎
武散官:仁勇副尉
從九品上:
職官:尚書/御史台/秘書省/殿中省主事、奉禮郎、律學助教、弘文館校書、大史局司歷、太醫署醫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將作監錄事、都督/都護府/上州錄事市令、宮苑總監主簿、上中縣尉
文散官:文林郎
武散官:陪戎校尉
從九品下:
職官:內侍省主事、國子監錄事、崇文館校書、書學博士、算學博士、門下典儀、太醫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醫署針助教/醫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監候、掖庭局宮教博士、太官署監膳、太樂鼓吹署樂正、大理寺獄丞、中下州醫博士、中下縣尉、下關令、中關丞、諸衛羽林長上、諸津丞、諸折沖府隊副、諸率府左右執戟
文散官:將仕郎
武散官:陪戎副尉
流外一等:諸衛/都水監/羽林軍錄事、尚書/中書/門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謁者、司儀署諸典書、河渠署河堤謁者、太醫署醫針師、內侍省寺人
視流外一等:薩寶府祓祝
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書/殿中/內侍省令史、城門/符寶/夕文館令史、通事令史、尚書/門下/中書省/御史台書令史、太常寺祝史、宮苑總監錄事、典客署典客、親勛翊衛府錄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
流外三等:城門/符寶書令史、秘書/殿中/內侍省、御史台書令史、、諸牧園苑監錄事、諸倉監/諸關津錄事、、諸衛羽林軍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書/殿中/內侍省諸局書令史、內侍省內典引、尚葯局太醫署按摩祝禁師、太常寺贊引、太醫署醫工/針工、太卜署卜師諸計史、率更寺漏刻博士
流外四等:、諸衛羽林軍史、門下省主寶/主符、太醫主葯、門下/中書省傳制、太醫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監察史
視流外四等:薩寶府率
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諸署農圃監、諸牧園苑監史、諸都護府史、太官署監膳史、良醞署掌醞、掌醢署主醢、諸典事、親勛翊衛率府史、大理寺獄史
視流外五等:薩寶府史
流外六等:親勛翊衛府史、諸倉關津府史、、太醫署葯園師、諸亭長
流外七等:門下省主節、諸掌固、大史監歷生、天文觀生、諸倉關津史、諸倉計史
流外八等:守宮署掌設
流外九等:國子學/太公廟干、諸輦者
中央官制
|中書令(正三品)
|中書省-|中書侍郎(正四品上)
| |中書舍人(正五品上)
|
| |侍中(正三品)
天子-|門下省-|黃門侍郎(正四品上)
| |給事中(正五品上)
|
| |左僕射(從二品)
| |左丞(正四品上)
|尚書省-|
|右僕射(從二品)
|右丞(正四品下)
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中書省掌詔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門下負責審議中書之立案,草案,以決定實行與否;尚書省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置尚書(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此為三省六部制.
天子只和中書令共同商議政務,行使立案.立案所定的敕命原稿,在經過門下省同意後,方能交付尚書省實施.中書為天子的權力,而門下則代表貴族的勢力,故中央政府可以說是由貴族出身的大臣所組成的合議政體.官吏的俸給通常分祿米和料錢,此外,並有職分田或防閣以維持侍從仆用人之費用.另外官僚還有一特權,即犯了流刑,徒刑時可以官當來換刑;杖刑,笞刑則可以支付銅錢來贖罪免刑.
令外之官
三省六部制為盛唐前的官僚制度,至安史亂起,社會內部起了大變化,官僚機構亦發生變動,遂產生由天子直屬的令外之官.這種官深入官制中,於是節度使,鹽鐵使,度支使,觀察使等各名目的官職開始出現,漸漸掌握了實權,使原有官職變為有名無實.
這種官職通常採用的屬僚,多為新興的地主階層,與三省六部制中的貴族官僚對立.由中書之強化,門下之衰弱可看出貴族勢力已逐漸減退,門下省已漸為天子代理機構——中書省所容納,貴族官僚至此受到了決定性的打擊.
附加:
唐朝官員每十天休假一天,稱「荀假」。此外,還有各種節令假(如春節假七天)、定省節(三年探望父母一次,共三十五天)、婚假(九天)、喪假(視與死者關系而定時間長短)、病假(最長不超百日,過百日則解職)。官員身體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稱致仕,五品以上官員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員退休則由尚書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員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獲全俸。
唐代官員根據品級發放俸祿,以九品區分職級,作為發給俸祿的標准。唐代官員有散官與職官之分。散官是一種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級稱號,沒有實際職掌,相當於我們今天機關里的局級、處級紀檢監察員之類。職官表示實際職守,有職有權。各級官員的品級依正、從、上、下分為九品三十級,而俸祿只依九品正從分為十八級。領取的俸祿包括祿米、俸錢和職分田等。以安史之亂為界線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實行年祿、月俸雙軌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給祿米700石,從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從九品30石。月俸開始時稱俸料,只給銅錢與食料。唐玄宗開元年間,月俸又包括雜用、防閣和庶仆等內容。防閣是一種衛士,相當於今天的警衛員,五品以上的官員才配有防閣;庶仆是一般的傭人,配給六品以下的官員。後期基本上只實行月俸制,但支付時往往付給谷帛等實物。唐代官員的俸錢中不但有生活費,還包括辦公費,總的趨勢是數額不斷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錢高出京官。
唐代官員從政府那裡所得的俸祿包括祿米、土地、俸料三大項。
一、祿米。《新唐書食貨志五》雲:「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給祿,頗減隋制,一品七百石,從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從二品四百六十石……」遞至從九品為30石,都是每年供給一次,外官無祿。至貞觀初年,中書舍人高季輔建言:「外官卑品貧匱,宜給祿養親。」此後,規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給祿,一品以50石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為一等。若無粟則以鹽代祿。此外,百官在年終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獎祿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職事官、散官、封爵、勛官等均可按品級受職分田和永業田。據《新唐書食貨志五》載,一品有職分田12頃,二品10頃,遞至九品2頃,皆給百里內之地。諸州都督、都護、親王府官二品12頃,三品10頃,遞至九品2頃50畝。武官、三衛中郎將、上府折沖都尉六頃,中府五頃五十畝,遞至隊正、隊副80畝。此外,又有永業田,親王100頃,職事官一品60頃,郡王、職事官從一品50頃,國公、職事官從二品35頃,縣公、職事官三品25頃,遞至九品2頃。上柱國30頃,柱國25頃,上護軍20頃,護軍15頃,散官五品以上給同職事官。如果職事官被解免者,則追回田畝,若被除名者,則僅受口分之田,若襲爵者,不另給田畝。這些規定,只是政府的一種限田措施,並不能實授其地。不過,《食貨志五》說:「凡給田而無地者,畝給粟二斗」。但從白居易的《問議百官職田》看,唐代官員從政府那裡所得土地收入主要還是靠職分田。職分田一般按每畝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謂「依品而授地,計田而出租」。
三、俸料。唐代官員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所謂俸料,包括月俸、食料、雜用,職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96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15人)。這套內容復雜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時才合為一項。《新唐書食貨志五》說:「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雜用以月給之,總稱月俸」。唐代官員的俸料法定額數與實際收入往往差別很大,這在地方官尤其為甚。其俸錢的來源有幾個方面,或以公廨錢充,或以戶稅充,或以青苗錢充等等。
隋唐五代的官員,按規定到了七十歲是要退休的,稱之為「致仕」。官員請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滿七十但疾病纏身者,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體魄健壯者,雖年過七十也可繼續留任。五品以上官員退休,本人應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則只要尚書省按規定統一辦理即可。致仕之後,若有特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員致仕時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據《唐會要致仕官》說,有的可以加官一級,有的只是換了一個官名而品秩並未改變(致仕後,例晉一級,至宋代才成為制度)。在經濟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終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給全俸。六品以下者,舊制前四年給半俸,天寶時令給至終身。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還享受朔望聽朝參,其班列在本品現任官之上,以表尊崇。這些制度和規定對於鼓勵官員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唐朝貨幣的基本單位:
1貫:1000文(開元通寶)
1兩白銀=1貫
1兩黃金大約等於8-10兩白銀。
真正通用的貨幣是文、貫、白銀。黃金很少使用。政府計價是以貫為單位的。
當時的物價:一把上等陌刀的價格大約1000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