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下省是監察
A. 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分別負責什麼
中書省是負責草擬、頒發皇帝的詔令
門下省是審議機構,負責審核政令,駁正違失
尚書省是負責貫徹執行重要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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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三省六部制負責監察事務的是哪一機構
三省六部制是隋朝創立的中央官制,最早的原型是隋朝的五曹六省制,在唐朝得到不斷的完善和發展,其中的三省指的是中書省、尚書省和門下省,三省互相制約,其中負責監察事務的是門下省。
C. 古代的門下省是什麼機構
門下省為官署復名稱。東漢制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D. 門下省的職責是什麼
唐代,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同為中央行政總匯,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宋代,仍存尚書、門下、中書三省,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元代,中書省、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門下、尚書兩省皆廢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創立的,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丞相權力的機構或體制。其中三省包括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包括吏部、禮部、兵部、度支(後改為戶部)、都官(後改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六部:吏部、禮部、兵部、度支(後改為戶部)、都官(後改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介紹: 三省六部是隋文帝創立的,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丞相的權力。 中書省
長官為內史令,副長官為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中書省主要負責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敕,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 門下省
長官為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門下省主要負責糾核朝臣奏章,復審中書詔敕,如認為不當,可以封還和加以駁正,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中書、門下二省都設在宮內,所以又有諫諍之責,設左右諫議大夫、左右補闕、左右拾遺,分屬二省(左屬門下、右屬中書),以匡正皇帝的過失。 尚書省
尚書省設在宮外,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由副長官左、右僕射代行職權。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負責都省職事,總領六部。各部長官稱尚書,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他們對中央擔任具體事務的九寺三監(或五監,見卿監)及地方上的府、州、縣官有領導、監督之權。「中書取旨,門下封駁,尚書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則,從而彼此制約,以掌管國家大政。 後期: 唐承隋制,至唐,唐初以三省長官為宰相,合議軍國大事於政事堂(初設於門下省,李治死後,移至中書省,李隆基時改名中書門下);但又擇他官參加議政,號為參知機務、參議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時,決定政事之權已不全由三省長官,其後又有以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名的他官參政。唐中葉以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三省長官卻先後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為榮譽職,決定政策之權則被剝奪。玄宗以後,中書舍人起草詔敕之權又為翰林學士所分割;尚書省各部司的職權,在安史之亂後也大部分為各種使職所瓜分。故唐中葉後,三省六部制名存實亡。 宋承唐制,設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三省)、工部、刑部、兵部、禮部、戶部、吏部(六部)。但北宋前期除刑部尚保留審覆天下大辟案的職權外,三省六部的主要職權都已轉移至其他機構,其長官也都只作為寄祿官銜,另派升朝官分別主判,以處理殘留細務,三省六部制仍是名存實亡。元豐改制,以三省取代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與樞密院對掌文武大權。除正、副宰相外,門下、中書省分設左、右諫議大夫,左、右司諫,左、右正言掌原諫院所領諫諍彈劾職務,起居郎、起居舍人掌原起居院所領修起居注職務,又分設門下後省、中書後省,為門下省及中書省下屬機構,分別以給事中及中書舍人主管,以給事中掌原封駁司的封駁職務,並以封還詞頭的方式行使封駁權。尚書省下領六部,由各部尚書、侍郎主管,以原審官東、西院,流內銓,三班院所領職務歸吏部,以原三司與司農寺所領主要財政職務歸戶部,以原太常禮院所掌禮儀職務復歸禮部,以原審刑院糾察在京刑獄司覆刑獄及三司有關審核會計帳冊等職務並歸刑部,以原三司有關修造、坑冶等職務歸工部,某些次要軍務歸兵部,並廢除樞密院之外的舊有機構,恢復六部下屬二十四司。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反變法派執政,改為三省共同議事,奏請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實際上使三省合一,後習慣上常統稱三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又實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時或省並,如建炎三年以禮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職方,駕部兼庫部,比部兼司門,工部兼虞部,屯田兼水部等,還省並若干寺監入六部。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又進一步省並六部下屬諸司,如以司封兼司勛,禮部兼祠部,兵部兼駕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 遼代南面官系統中,設三省六部(其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設官同於宋制。金、元、明只設一省六部,一省,金為尚書省;元、明為中書省。明洪武十三年(1380)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E. 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的職能分別是什麼
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的職能分別如下:
尚書省
官僚機構。南朝宋得名,前身為「尚書台」。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而來。是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機構,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中書省
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初稱為「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宋代中書省與門下省合並為一個機構「中書門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門下省
「門下省」為官署名稱。東漢時即設侍中,秩比二千石,屬於少府,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
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5)門下省是監察擴展閱讀
隋文帝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和內侍)。三師、三公只是一種榮譽虛銜。五省之中,只有尚書、門下、內侍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樞權力機構(秘書省掌圖書典籍,職任較輕;內侍省掌侍奉宮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確分工。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此後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做過一些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的調整和補充。
明初不設中書令,仍以中書省統六部,長官稱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誅胡惟庸,廢丞相,撤銷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徹底廢止。清沿明制,以六部尚書任天下事,其上先後有議政王大臣會議、南書房、軍機處
F. 門下省有哪些官職
門下省一般設有: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後垂拱元年曰鸞台侍郎,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太歷二年復舊。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武後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申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黑匭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玄宗以「匭」聲近「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乃奏罷驗副封。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駁正違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駁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門下省有錄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武後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隋謁者台有典儀,武德五年復置,隸門下省。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諸門開闔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外;啟閉有時,不以時則詣閤覆奏。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鑰。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武後延載元年,改符璽郎曰符寶郎;開元元年,亦曰符寶郎。
G. 隋唐門下省掌管監察事務嗎
可以說隋唐時的門下省有部分監察的職能,因為諫議大夫、補闕、拾遺等侍從諫議之官也屬門下省管轄。
門下省掌「平尚書奏事,駁正其不便者,侍直左右,顧問獻納,拾遺補闕」。其主管事務具體說來有:
一是:中央各省、寺、台、監、司,地方各州縣,軍隊將帥等,他們上奏或申報的文書,要先交由門下省審校、審閱。最終經侍中(納言)認定後送尚書省施行。
二是:皇帝下達的制、敕,也經經過門下省復核,認為恰當可行的,則復奏而請施行;若認為不妥當,則可封還詔書,請中書省修改。
三是:尚書省的吏、兵二部,他們注擬的六品以下文武職官員,要送門下省審校其品階、資歷、才能是否恰當,若得當,同意任命所擬官職;若認為不當,則可予以駁回重擬。這一制度謂之「門下過官」。
四是:皇帝出外巡幸時,門下省的侍中負責掌管璽印並侍從;凡大朝會、大祭祀,由門下省版奏中嚴外辦;待輿駕回宮後,則奏請解嚴。每年春,皇帝親耕籍田,侍中要奉耒耜。諸侯王、四方各民族、國家的君長朝覲皇帝時,侍中要奉詔去慰問。皇帝臨軒冊立皇後、太子時,由侍中奉詔宣讀冊文。若發驛遺使出外,則由門下省發給傳符,作為通行全國的憑證。國家有官爵、州縣的廢、置,刑政的損益,皆發給門下省的起居郎、舍人等記事之官,並監其記注。
四是:諫議大夫等官員負有監察百官、議論朝政、諫諭得失的責任,而且諫議大夫論政,可以連宰相都不必預先告知。
H. 門下省有監察的職能嗎
沒有。
「門下省」來為官署名稱,源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後來隋朝和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三省六部製成為與尚書省、中書省的三省之一。其稱為門下省,始自西晉。
門下省一般設有: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
門下省的侍中是秘書,給事中,可以封駁詔書,左補闕﹑右拾遺﹐掌諷諫﹔起居郎﹐掌記錄時事﹐作起居注。
可以看到給事中和補闕拾遺,可以規勸帝王,但是沒有監察百官的權利
監察百官的機構是御史台。
I. 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的職責分別是
一:門下省:職掌為侍從皇帝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皇帝外出,則侍從參乘。門下省原為皇帝的侍從機構,南北朝時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政出門下,成為中央政權機構的重心。
隋唐時與中書省同掌機要,共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其長官稱侍中,或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皆因時而異。其下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中書省:中書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設,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掌握行政大權,長官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
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書省外派的「行中書省」即「行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廢丞相、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明永樂帝時設內閣,機要之任開始歸「內閣」。負責起草詔令,明宣宗後擁有票擬奏章的「票擬權」。
三:尚書省:為中央政府最高權力機構之一。「尚書省」的組織機構於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為例: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等六部,下轄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書都以所在「部」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為名。負責執行詔令。
(9)門下省是監察擴展閱讀
三省當中,尚書省的級別最高,長官尚書令正二品,副長官左右僕射(讀如夜)從二品。這當然因為尚書省出道最早又管事最多,直到隋代仍然是總攬一切的機關,高熲和楊素便是以左右僕射的身份成為隋的宰相。尚書省的規模也最大,下轄六部二十四司。
其中,吏部管官員,相當於組織部或人事部;戶部管度支,相當於財政部兼民政部和商務部;禮部管祭祀和教育,相當於文化部兼教育部再加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兵部管軍政。相當於國防部;刑部管刑律,相當於公安部和司法部;工部管營造,相當於建設部兼交通部、農業部、水利部。
六部的長官都叫尚書,正三品。副長官都叫侍郎,正四品(吏部侍郎正四品上)。每個部下面還有四個司,司官都叫郎中,從五品上;副司官都叫員外郎,從六品上;其下為主事,從九品上。六部二十四司,每部第一司即為本司,比如吏部第一司為吏部司,戶部第一司為戶部司,等等。
這六個部,在尚書省分左右兩邊辦公,兩邊各有一個分管領導和秘書長。吏、戶、禮為左,兵、刑、工為右,領導和秘書長則分別為左右僕射和左右丞(正四品)。左右丞只負責協調具體事務,大事則必須向左右僕射請示匯報。
除分管領導和秘書長外,尚書省還有一個總辦公廳,叫都省,也叫都堂。各部的辦公廳,則叫部堂。六部尚書和侍郎,每天上午都要到都堂集中開會,下午再回本部辦公。如果尚書要出席國務會議,就由侍郎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