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卷監督
① 一般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會是怎樣的後果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即使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也不一定會判刑,需要根據涉嫌專何種違紀違法。【法律依屬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如下: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並按照規定給予政務處分後,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是公職人員違法犯罪後接受紀委和監察委的審查調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是紀委和監察委的職能轉變,體現了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基本特徵:首先,是主體發生變化,從「中央紀委監察部」變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其次,是職能發生變化,從原先單純的執紀機關轉變為執紀執法機關。
紀檢監察對象包括一切行使公權力的集體和個人,對違反黨內法規的黨組織作出整改,通報及改組等組織處理,對違紀違法行使公權力的個人作出黨紀政務處分,審查調查期間如發現審查調查對象違紀違法事實符合刑法規定,由紀委對其進行黨紀處分監委對其進行政務處分後,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對其進行起訴,走司法程序。
②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哪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一)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較輕的公職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直接或者委託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三)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其直接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製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五)對監察對象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機關經調查,對沒有證據證明被調查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撤銷案件,並通知被調查人所在單位。
(2)出卷監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被調查人採取強制措施。
1、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
2、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於補充調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調查完畢。補充調查以二次為限。
3、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起訴的情形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監察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③ 香港證卷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哪裡
香港證監會地址在香港中環,IFC邊上…………
④ 高考評卷、統分和公布分數的監督過程是怎麼樣的
這些工作我都參加過,並且是搞了20年,可以說整個過程都是很嚴格的,閱卷是流水回作業,每組答一個大題,然後由督察組抽查評分標准掌握得如何;統分是二人一組互相監督,由不同的組統二遍,然後在機器內比較是否有差異;這些工作做完後在計算機內進行數據比較,排除異常情況,如單科分數過高或過低、單可缺考、機讀卡分數過高或過低等都是要對試卷進行查驗看是否屬實,最後進行違紀考生的扣分,這些都處理完後,將數據交給省招辦,由省招辦上網公布。
這就是整個工作的過程,在工作中隨時會由省招辦及相關人員到各個工作場所巡視,可以說是比較嚴密的。
⑤ 中國證卷監督委員會首任主席是
劉鴻儒
⑥ 如何加強高考試卷監督
樓主放心吧。基本上沒什麼問題。 因為畢竟是剛開考。而且高考 作為 國家級考試 牽扯很大 不可能因為這一點小事 就 給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