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投訴勞動監察大隊
可以要求該仲裁委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去法院起訴該用人單位。
依照法律規定,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件不予受理的,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當事人可以持該通知書,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勞動仲裁部門拒不出書面不予受通知書,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第二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一)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受理;
(二)雖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但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應當依法受理。
第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六十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第四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申請仲裁的主體不適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經審查,確屬主體不適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Ⅱ 勞動監察大隊對於收到的舉報和投訴如何處理
勞動監察大隊收到舉報、投訴後有權利進行調查和現場檢查,並在60個工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四、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八、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Ⅲ 怎麼投訴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首先你要確定投訴對象的所轄范圍,要看對方是省轄還是市轄或者區縣轄,准備文字材料包括投訴對象的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內容以及你的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將投訴材料送到投訴對象所轄勞動監察部門,確定所轄范圍尤其重要,一般投訴對象不在所轄范圍對方是不會受理的,對方一旦受理會在大約15日內給你答復。
Ⅳ 如何投訴勞動監察大隊不作為
你可以向勞動局局長反應,如果你投訴案件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解決不了的,你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
Ⅳ 如何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工具/原料
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
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證明雙方具有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據)
方法/步驟
1 准確地確定自己所在的用人單位的名稱。
這很重要。有的朋友會問,這還用確定嗎?我在哪個單位幹活,就是哪個單位啊。其實不然,因為還存在一個勞務派遣的問題。有的勞動者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工作的。
那究竟如何確定呢?很簡單,就是看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甲方寫的是哪個單位名稱,那就投訴這個單位就可以了。
2 找對勞動監察機構。
有的朋友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六神無主,如無頭的蒼蠅,不知如何是好。有的朋友只聽說找勞動監察機構,但具體找哪個勞動監察機構卻毫無主見。
勞動監察機構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在省一級叫勞動監察總隊,在地市一級叫勞動監察支隊,在區縣一級叫勞動監察大隊。
勞動監察管轄是分級管轄。中央及省屬企業由勞動監察總隊管轄,市屬企業由市勞動監察支隊管轄,其他企業由區縣勞動監察大隊管轄。
如何確定所在企業由哪一級勞動監察機構管轄呢?有兩個辦法:一是搞清楚該企業在哪繳納社會保險費,若是在市社保局繳納,則由市勞動監察支隊管;若是在區縣社保局繳納,則由區縣勞動監察大隊管轄;若是省屬中央企業,則由省總隊管轄。二是撥打當地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服務熱線進行咨詢了解。
3 前往投訴
想好自己要投訴的問題
帶著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本人親自前往,填寫投訴書即可。
注意事項
須本人親自前往
攜帶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Ⅵ 如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先填寫《投訴舉報登記表》或《咨詢登記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1至5名,並填寫《委託書》,所有人員均在委託書中簽名。
接待人員對於投訴人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訴人補正;對於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於勞動監察機構管轄的投訴,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機構提出。
(6)怎樣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擴展閱讀:
勞動監察部門收到舉報的處理方法
勞動監察大隊收到舉報、投訴後有權利進行調查和現場檢查,並在60個工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四、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八、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Ⅶ 勞動監察大隊不作為怎麼辦
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內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容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7)怎樣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擴展閱讀
《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Ⅷ 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電話是多少
可以撥打12333,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咨詢。
相關介紹: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
主要職責:
1、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2、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3、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4、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5、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怎樣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組建,為電話咨詢服務中心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同時也對電話咨詢服務系統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里將聯合地方從以下幾方面推進電話咨詢服務系統的建設和業務開展。
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是國家重要的民生服務平台,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系統的建設,將有助於暢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渠道,提高對社會公眾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