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管一部
㈠ 銀監局共有幾個處都是啥
銀監局機關各處室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審核及有關綜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要、文秘、文檔、信訪、保密、外事、信息綜合、新聞宣傳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查規范性監管文件,規范監管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行為及行政處罰結果;承擔轄內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政策法規研究工作;負責對轄內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處置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處理非法集資活動。
【國有銀行監管一處】
負責對轄內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分支機構的監管
【國有銀行監管二處】
負責對轄內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的監管
【股份制銀行監管處】
負責對轄內股份制銀行分支機構的監管
【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處】
負責對轄內法人城市商業銀行和非法人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
【外資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對轄內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期貨、保險類除外)的監管
【政策性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對轄內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的監管
【郵政儲蓄銀行監管處】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一處】
負責對轄內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商業銀行的監管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二處】
負責對轄內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
【信息科技監管處】
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風險的監管工作,對各項監管信息系統及本局系統提供日常設備維護和網路運行管理。
【統計信息處】
負責搜集、匯總轄內經濟、金融信息,運用統計資料進行研究分析,及時向銀監會報送有關統計信息;向所在地政府和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根據授權對外披露轄內銀行業統計信息;承擔監管綜合工作。
【財務會計處】
負責管理本局系統財務會計工作,編制本局系統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本局系統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承擔銀行業會計規章制度管理和會計事務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對轄內銀監分局的財務審計。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本局系統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監察室(紀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依法依紀查處本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承擔本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本局內設部門和轄內銀監分局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黨委巡視辦】
作為黨委巡視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局黨委對系統內分支機構的巡視工作。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
負責局機關及系統的黨、團、工會工作;負責本局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行政服務、後勤保障、物業管理、辦公用品采購、安全保衛、消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負責局機關接待工作。
㈡ 銀監會一共有多少部門分別是什麼部門
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部(研究局)銀行監管一部(負責監管國有商業內銀行)銀容行監管二部(負責監管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合作信用社)銀行監管三部(負責監管外資銀行)銀行監管四部(負責監管資產管理公司、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負責監管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金融監管部(負責監管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銀行業案件稽查局(銀行業安全保衛局)統計部財務會計部國際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監察局(紀委)人事部(黨委組織部)宣傳工作部(黨委宣傳部) 監事會工作部機關黨委黨校銀監會系統工會系統團委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信息中心培訓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金融工會博士後工作站
㈢ 三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都有哪三個
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從體制上看,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應屬於「一元多頭」,即金融監管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設立的金融主管機關和相關機關分別履行金融監管職能,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監管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及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審計機關、稅務機關等分別履行部分國家職能。
銀監會負責對銀行業的監管,證監會作為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對全國保險業和保險市場的統一監管。
(3)銀行監管一部擴展閱讀:
1、金融監管的主要對象:
金融監管的傳統對象是國內銀行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金融監管的對象逐步擴大到那些業務性質與銀行類似的准金融機構,如集體投資機構、貸款協會、銀行附屬公司或銀行持股公司所開展的准銀行業務等。
如今,一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都可視為金融監管的對象。
2、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的監管;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如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等;對會計結算的監管;對外匯外債的監管;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對證券業的監管;對保險業的監管;對信託業的監管;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㈣ 銀行受什麼單位監督管理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
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銀行監管一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 , 是國家的中央銀行,應當全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國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金融法規草案;
三、制定金融業務基本規章;
四、掌管貨幣發行,調節貨幣流通,保持貨幣穩定;
五、管理存款、貸款利率,制定人民幣對外國貨幣的比價;
六、編制國家信貸計劃,集中管理信貸資金,統一管理國營企業流動資金;
七、管理外匯、金銀和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審批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置或撤並;
九、領導、管理、協調、監督、稽核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經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十一、管理企業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管理金融市場;
十二、代表政府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第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管理全國的保險企業。
第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理事會,為總行決策機構。
理事會的主要任務如下:
一、審議金融方針、政策問題;
二、審議年度國家信貸計劃、現金計劃和外匯計劃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確定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置、撤並、業務分工的原則;
四、研究涉及金融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在各自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具體領導和管理本轄區的金融事業。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在資金調度、工作協調、信息提供、人才培養等方面,為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服務,支持其發展業務。
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協調、仲裁專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業務方面發生的分歧。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對企業、個人直接辦理存款、貸款業務。
㈤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版會」是中國銀監權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5)銀行監管一部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㈥ 金融機構相關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可以稱為「一行三會」。
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
三會是內中國銀監會、容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職。
㈦ 銀行的監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銀監會是他們的監管部門,但是估摸也不會受理你的投訴,還不如直接找他們的領導。
㈧ 銀行的監管部門是哪個單位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但是不受理客戶業務投訴 ,要投訴的話就打銀行客服,一般還是會積極處理問題的。
如果對於銀行的某些產品或服務有意見,應先行與該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一般情況下,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如客戶服務中心)和處理流程,以便應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妥善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若認為銀行有違規行為,或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等感到不滿意,可向銀行業監管部門和行業自律組織尋求幫助。盡管他們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的權責有限,但仍會盡力給予協調處理。
若需要向銀監會投訴,根據屬地監管原則,應先向銀監會在當地的派出機構提出。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絡方法。
一般來說,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在處理投訴的時候,銀監會對所有投訴都絕對保密,只會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向有關銀行透露其中的細節。
收到書面投訴後,銀監會會把投訴轉發有關銀行處理,並要求銀行迅速調查及直接回復投訴人。如果投訴事件重大,銀監會也會要求銀行對投訴事件作出詳盡解釋及回應。
需要提醒的是,銀監會不能直接介入那些只牽涉銀行服務收費或質量、銀行的商業決定或投資表現等方面的投訴,但可以敦促銀行迅速徹查及解決客戶投訴。投訴人應清楚的是銀監會無權裁定投訴是否合理或命令銀行滿足投訴人要求,尤其是不能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若投訴涉及銀行違法違規等審慎監管方面的事項,銀監會將另行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查明實情並按需要規定銀行採取補救措施。但無論銀監會對銀行採取任何措施,均不會改變銀監會無權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的事實。
拓展資料: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其中:銀監會機關在北京市金融街,內設27個部門。除會機關外,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路詞條
㈨ 各家銀行的監管部門是哪裡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國有重點企業監事會,不同業務由不同的部門負責監管。前兩者是最常說的監管單位。
㈩ 中國銀行業的監管機構有哪些
中國銀行業的監管機構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
2、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范圍。
3、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5、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6、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
7、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