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
A. 監察局的職能是什麼
監察局的職能主要包括以下七點:
1、檢查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情況,重點檢查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
2、巡視所分工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3、受理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按照市紀委、監察局賦予的許可權,對所分工部門(單位)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5、按照市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對所分工部門(單位)開展效能監察。
6、受市紀委、監察局委託開展專項考核和檢查。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拓展資料:
監察局是地方政府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與中央政府的監察部、省、自治區政府的監察廳對口。在直轄市、地級市、自治州、縣級(包括縣級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中設有監察局(直轄市的區、盟、行署、鐵路局設監察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B.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的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指的是哪個部門
《規則》第二章對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體制」作出規定。
第六條明確規定,「監督執紀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並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和審查的范圍進行了劃定。
在監督執紀實踐中,對於「黨的組織關系在地方、幹部管理許可權在主管部門的黨員幹部違紀問題」如何處理,是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問題。
1994年印發的《中國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一般由地方紀檢機關決定立案。「若地方紀檢機關認為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更為適宜的,經協商可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根據規定應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的違紀問題,經協商也可由地方紀檢機關立案。」
「這樣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可能會出現誰都能管、誰也不管的問題。特別是當地方和主管部門配合不暢的時候,就容易產生監督漏洞。」徐偉認為,「《規則》第七條明確了『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監督執紀』,就釐清了地方和主管部門在監督執紀中的責任,避免出現『真空地帶』。」
「另一個需要關注的是,《規則》將1994年《條例》規定的『立案』進一步擴展為『監督執紀』,這樣在實踐中就新增了談話函詢、組織調整等方式,體現了對『四種形態』的把握運用。」王文柱說。
監督執紀是政治性極強的工作,必須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展開。《規則》第九條規定,監督執紀工作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項,不僅要報告結果,也要報告過程,這樣才能有「領」有「導」。
對於派出機關、派駐紀檢組、被監督單位之間的關系,《規則》第十一條進行了規定,「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派駐紀檢組依據有關規定和派出機關授權,對被監督單位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開展監督執紀工作」。
「這一條進一步明確了派出機關與派駐紀檢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派駐紀檢組與被監督單位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並明確了派駐紀檢組的工作依據和與派出機關的聯系方式,使派駐監督的底氣更足、腰桿更硬。」
C. 紀檢委有幾個部門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2、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3、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規室: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立法立規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參與起草制定黨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咨詢答復、解釋指導、立法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6、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7、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
受理黨員對中央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國家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8、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指導督導、服務保障巡視工作。負責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並對其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具體組織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承擔巡視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等。
9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
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10、第一至第十一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11、第十二至第十六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12、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省(部)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承辦黨員對中央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國家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等。
13、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14、國際合作局:負責紀檢監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組織反腐敗國際條約實施工作和履約審議事務;承擔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協調反腐敗執法、引渡等領域國際合作;歸口管理機關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務等。
15、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醫療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財務管理等。
16、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17、離退休幹部局: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3)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復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同時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委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可以先進行初步核實,如果需要立案檢查的,應當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涉及常務委員的,經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後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
D. 紀檢委是什麼部門
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屬於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屬於政府部門,但服從中共中央委員會領導。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4)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擴展閱讀:
工作關系
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檢查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並且有權批准和改變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於案件所作的決定。如果所要改變的該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已經得到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的批准,這種改變必須經過它的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如果對同級黨的委員會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請求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予以復查;如果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或它的成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情況,在同級黨的委員會不給予解決或不給予正確解決的時候,有權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E. 紀委和監察部有什麼區別
1、紀檢是黨的機構,監察是國家的機構,是政府的組成部門。紀檢,「黨紀檢查」或「紀律檢查」的簡稱。主要指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對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2、紀檢部門負責查處黨內的違紀事件,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的處理。而監察部門是以政府的角度給予查處和行政處分的。對於黨員幹部,違法和犯罪後不但要予以黨紀處風,還要給予政紀處理。
3、監察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該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執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察,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5)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部主管全國監察工作,對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實施監察。
監察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該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執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監察部可以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F. 根據監督執紀規則監督執紀人員承擔什麼責任
《規則》第二章對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體制」作出規定。
第六條明確規定,「監督執紀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並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和審查的范圍進行了劃定。
在監督執紀實踐中,對於「黨的組織關系在地方、幹部管理許可權在主管部門的黨員幹部違紀問題」如何處理,是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問題。
1994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一般由地方紀檢機關決定立案。「若地方紀檢機關認為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更為適宜的,經協商可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根據規定應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的違紀問題,經協商也可由地方紀檢機關立案。」
「這樣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可能會出現誰都能管、誰也不管的問題。特別是當地方和主管部門配合不暢的時候,就容易產生監督漏洞。」徐偉認為,「《規則》第七條明確了『應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監督執紀』,就釐清了地方和主管部門在監督執紀中的責任,避免出現『真空地帶』。」
「另一個需要關注的是,《規則》將1994年《條例》規定的『立案』進一步擴展為『監督執紀』,這樣在實踐中就新增了談話函詢、組織調整等方式,體現了對『四種形態』的把握運用。」王文柱說。
監督執紀是政治性極強的工作,必須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展開。《規則》第九條規定,監督執紀工作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項,不僅要報告結果,也要報告過程,這樣才能有「領」有「導」。
對於派出機關、派駐紀檢組、被監督單位之間的關系,《規則》第十一條進行了規定,「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派駐紀檢組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派駐紀檢組依據有關規定和派出機關授權,對被監督單位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開展監督執紀工作」。
「這一條進一步明確了派出機關與派駐紀檢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派駐紀檢組與被監督單位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並明確了派駐紀檢組的工作依據和與派出機關的聯系方式,使派駐監督的底氣更足、腰桿更硬。」
G. 監察與紀委部門有什麼區別
區別:
監察委是監察機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紀委屬於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屬於政府部門。服從中央委員會領導。
職責:
1、監察委主要職責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維護憲法法律,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等。
2、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7)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2、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屬於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屬於政府部門。中央紀委是紀律檢查部門,不隸屬於任何部門,但服從中共中央委員會領導。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紀律檢查委員會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H. 紀委怎麼辦案紀委監督執紀流程是什麼
強化紀委的監督責任,有利於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促進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作為黨內執紀監督專責機關,各級紀委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實好監督責任。 健全責任體系。確保紀委監督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健全責任體系是前提。一要細化責任內容。要劃清紀委與黨委、與相關監督部門的責任,明確責任界限,做到主體明確、層級清晰、無縫銜接。要結合紀委內設機構改革調整,理清各內設機構責任,防止責任交叉或出現責任真空地帶。二要量化責任標准。整個監督過程都應盡量制定科學的量化標准,以避免隨意性。要圍繞每年工作重心和階段工作重點,制定目標任務,逐項分解、量化、下達到各監督主體。明確工作標准、完成時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並通過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簽字背書等形式,推動責任主體認真履行職責。同時,要健全紀委監督檢查行為規范,對紀委開展監督檢查的程序、范圍、要求等進行明確界定,建立「問題台賬」等制度,檢查組負責人與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對檢查結果簽字背書,作為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的依據。制定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檢查考核辦法,實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匯報履職情況的制度。三要硬化責任追究。按照「一案雙查」的要求,明確每一個違紀違法案件必須倒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聚焦監督主業。紀委履行監督職責,突出重點、聚焦主業是關鍵。緊扣「龍頭」,強化督促檢查。各級紀委要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黨委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督促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攥緊拳頭,強化案件查辦。懲治腐敗是紀委的主業,也是主責。要認真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要堅持有案必查,攥緊拳頭打出去。將力量向辦案傾斜,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於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持之以恆抓作風,打好「持久戰」。要發揮好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加強與公安、檢察、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溝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辦案、案件反饋等工作制度,形成一體化反腐敗工作機制。要完善談話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黨員幹部苗頭性問題防範機制,對黨員幹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 提高監督水平。從根本上把紀委監督責任履行好,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重要保證。進一步強化主責,實現轉職能。要切實解決「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問題,清理調整不宜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對確需牽頭或參與的做到精簡和優化,騰出更多精力抓好主業。進一步開拓創新,實現轉方式。要適應紀檢監察工作的新形勢,必須摒棄慣性思維,進一步改進和優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創新思路,優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紀檢監察工作職責。要堅持問題導向。執紀監督要做足事前功課,問題出在哪裡,監督就要跟到哪裡,努力做到有疑點就有監督,有問題就有追責。進一步提升形象,實現轉作風。要強化隊伍內部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信訪舉報處置權、案件檢查權、定性量紀權、執紀監督權的行使,嚴防紀檢監察幹部以公權辦私事、徇私情、謀私利,堅決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規問題,嚴防「燈下黑」。
I. 執紀審查是什麼意思
執紀就是指執行紀律檢查的行政部門或者相關的執法人員。
接受組織審查指的是,官員幹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委部門執紀審查。
使用背景
2017年1月8日,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簡稱新規則)。新規則中與以往有關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定相比,就體現了這一突出的變化:紀檢機關「辦案」,不再是「調查」而是改稱「審查」。
從「接受組織調查」到「接受組織審查」,雖然只是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更加突出了紀言紀語,淡化之前表述中含有的案件調查涵義。正如過去通常叫案件線索改為問題線索一樣,這一稱謂的改變,體現了紀檢機關職能的轉變,是對黨章規定的回歸。
(9)執紀監督部門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是中國共產黨為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規范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結合工作實踐,制定的規則。
規則於2017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共九章五十七條, 於2017年1月20日發布並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工作的規定,凡與此次規則不一致的,按照此次規則執行。
二、實施原則
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機關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執紀審查各環節突出黨內審查不同於「調查」特色。立案審查後,講明黨的政策和紀律,要求被審查人端正態度、配合調查。審查期間仍對被審查人以同志相稱,並安排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對照理想信念宗旨,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深刻反省、認識錯誤、交代問題,寫出懺悔材料。
審理報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認定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被審查人違反黨章、背離黨的性質宗旨的錯誤本質,反映其態度、認識及思想轉變過程。審查不同於調查之處,反映了紀檢監察工作進一步走向邁向制度化、專業化、規范化的一大步。這是長期以來,根據反腐實踐和群眾、紀檢監察隊伍意見,不斷補充、完善、修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