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服務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2-28 20:30:30
A. 代理記賬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范圍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即日起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准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准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代理記賬的定義《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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