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⑴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包括哪些單位
安監局,環保部門,消防隊以及一些買賣消防用品的經銷商
⑵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怎麼驗證
對於符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單位由消防總隊向其發放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⑶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並向什麼備案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 並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⑷ 消防技術服務分支機構需要取得資質證書嗎
需要
消防技術服務抄機構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擬設立分支機構地的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消防技術服務分支機構申請表;
(二)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所屬注冊消防工程師情況匯總表、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及其社會保險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
(四)分支機構的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及其社會保險證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分支機構的驗資證明,場所權屬證明復印件,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六)有關質量管理文件,對分支機構的管理辦法;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⑸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從業條件都有哪些
最主要的,是從事業務需要的單位資質和持證員工,
⑹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如何收費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建立公平競爭的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促進提高消防技術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資質許可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是指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開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應當遵循客觀獨立、合法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本規定所稱消防技術服務從業人員,是指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並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一般操作人員。
第四條 國家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行資質許可制度。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取得相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並在資質證書確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第五條 鼓勵依託消防協會成立消防技術服務行業協會。消防技術服務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組織制定並公布消防技術服務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和執業准則,弘揚誠信執業、公平競爭、服務社會理念,規范執業行為,促進提升服務質量,反對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維護行業、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消防協會、消防技術服務行業協會不得從事營利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不得從事或者通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行業壟斷。
⑺ 哪裡能辦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省人民政府網上政務服務中心專」網上申報。其中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三級資質已經調整由各市(地)公安消防支隊審批。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2014年公安部令第129號)第十六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批;其中,對擬批准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一級資質的,由公安部消防局書面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