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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監督名詞解釋

發布時間: 2021-02-26 17:39:54

⑴ 求《政治學原理》名詞解釋集

《政治學原理》綜合習題及參考答案三(名詞解釋 )

1、政治權力:政治權力是「政治主體」對一定政治客體的制約能力和力量。

2、公共權力:公共權力是公共行為主體對公共行為客體的制約能力和力量。

3、政治權利:指根據憲法、法律的規定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

4、公民權利:指根據憲法、法律的規定公民享有參與公共社會生活的權利。

5、利益:所謂利益,就是基於一定生產基礎上獲得了社會內容和特性的需要。

6、個人利益:指從公民個人角度出發,基於一定的社會生產基礎之上,源於人們生理、心理需求的物質及精神需要。

7、團體利益:出於同一社會關系和社會地位的人們在維護各自利益的基礎上結成的共同利益。

8、公共利益:政治共同體(國家)內全體成員共同利益的統稱,它是全體社會成員在一定社會基礎之上所形成的總體意志和要求的表達,是個人利益和團體利益上升到全社會范圍內的利益意志的表現。

9、權力: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系,是一個人讓另一個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執行政策和決定的能動的工具。

10、權利:指某人或某一群體所享有的從事某種行為的資格或正當性。

11、行為主義:所謂行為主義,就是堅信社會科學應該建立在可觀察的人類行為基礎之上,並只能就可量化的數據展開研究的觀點。

12、 ;國家:國家是經濟上佔有統治地位的階級為了維護和實現自己的階級利益,按照區域劃分原則而組織起來的,以暴力為後盾的政治統治和管理組織。

13、政府:政府是統治階級行使國家權力和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14、 ;權力制約原則:指憲法規定了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督、彼此牽制,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15、法制原則: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國家事務法律化、制度化,並嚴格依法進行管理的一種國家組織原則。

16、 ;政體:政體即國家政權組織形式。

17、國體: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即哪個階級處於統治地位,哪個階級處於被統治地位。

18、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的中央權力機關與地方權力機關、整體與局部之間關系的構成方式。

19、君主制:以世襲和終身任職的君主為國家元首,並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實際或形式地執掌國家最高權力的國家管理形式。

20、單一制:單一制國家是由若干行政區域或自治區域組成的統一主權國家。

21、立憲君主制:也稱君主立憲制,君主名義上為國家元首,是整個國家的最高權力,實際上君主的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政府等機關的限制。

22、二元君主制:國家最高權力形式上由君主與議會共同掌握,但實際上較大權力為君主所有,政府也對君主負責,議會不能充分發揮自己作用。

23、 ;議會君主制:政府對議會負責,君主的行動受到議會制約,有民主方式制定的憲法,君主無實際權力。

24、共和制: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都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政體形式,它是當今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的政體。

25、議會共和制:國家最高權力由議會執掌,通過選舉產生的總統一般是權力的象徵,而不掌握實際權力,是虛位的國家元首。

26、總統共和制:總統與議會均由選舉產生,總統與議會分享實際權力。總統與議會之間存在權力制衡關系。

27、復合制:復合制國家是由若干獨立的國家或政治實體如共和國、州、盟、邦等通過某種協議而組成的聯合體。

28、聯邦制:又稱為聯盟國家,一般由兩個以上的政治實體(州、共和國、邦)結合組成。

29、邦聯制:邦聯制實際上是一種國家的聯盟,它是若干獨立的主權國家為了特定目的而組成的聯盟體。30、君合國:兩個國家以某種條約同意由一個君主進行統治,從而實現國家聯合,但兩國均有自己的憲法和權力機關,在國際關系中都有主權地位。

31、政合國:兩個以上的共和制國家通過某種條約而形成的國家聯合,國家有統一元首、憲法和權力機關,在國際關系中作為統一主權國家,而各成員國又有自己的憲法和權力機關,政治上有一定獨立性。

32、政府職能:政府在社會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功能,它反映了政府的實質和活動的內容。

33、 ;國家元首:一個國家實際上或形式上的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是國家主權的實際掌握者或象徵。

34、一院制:只設立單一的民選立法機關,其許可權規定、立法程序、成員產生和任期規定相對比較簡要統一。

35、 ;兩院制:存在兩個並立的立法機關,共同行使立法權。

36、利益集團:即壓力集團,指具有特定利益要求和社會政治主張的人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和主張有組織地影響政府決策和行為的政治性團體。

37、政治社團組織: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價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組織地參與、影響政治事務和政府決策的社會組織或團體。

38、市民社會:指一個國家或政治共同體內的一種介於「國家」和「個人」之間的廣闊領域,它由相對獨立而存在的各種各樣的組織和團體所構成。

39、政黨:指人們為了通過選舉或其他手段贏得政府權力而組織的政治團體。

40、政黨制度:指由國家法律所確定或在實際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關於政黨的地位和作用、政黨之間相互關系、政黨執掌政權或參與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規則或規定。

41、一黨制:指國家政權完全由一個政黨單獨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不允許其他競爭性政黨存在的制度。

42、兩黨制:由兩個政黨占據統治地位並相互競取政府權力的政黨制度。

43、一黨居優制:在多黨競爭局面下一黨長期居於統治地位的政黨制度。

44、多黨制:兩個以上競爭性政黨並立角逐政府權力的政黨制度。

45、政治秩序:指社會中人們依據基本的政治共識與法律制度展開政治實踐的一種狀態。

46、政治共識:人們對政治社會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和政治制度的一種普遍認識與看法。

47、良好社會:一種政治秩序處於有序、穩定和連續狀態之中的情形,即政治傳統中人們常指的理想社會。

48、政治合法性:人們根據其政治正義觀念來判定的政治秩序的合理性,其核心觀念是人們對政治合作的理解。

49、重疊共識:指持有不同世界觀、社會觀和宗教觀的人們根據其各自的學說,在政治基本問題上給予各自的支持,並形成一個重疊的基本相同的政治秩序觀念。

50、政治革命:以階級為主體以暴力為特徵的對舊的政治秩序的根本顛覆。

51、治理:以維持政治秩序為目標,以公共事務為對象的綜合性的政治行為。

52、公開性:指每一個公民都有權利獲得與自己的利益相關的政府政策的信息,這些政治信息必須能夠及時通過各種傳媒為公民所知,以便公民能夠有效地參與公共決策過程。

53、政治參與:普通公民通過各種合法方式參加政治生活,並影響政治體系的構成、運行方式、運行規則和政策過程的行為。

54、政治投票:公民個人在競爭性的政策或候選人之間或其他有爭議的政治問題面前表示其政治偏好或政治態度的一種政治行為方式。

55、政治表達:公民行使政治權利的過程,公民通過憲法規定的手段和機會來表示自己的政治觀點和政治態度,從而影響政府的政策。

56、政治請願:公民向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表達自己對有關政策事項意見和希望的行為。

57、政治言論:公民通過語言文字表達和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和政治見解,主要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58、政治接觸:公民解決個別政治問題,謀求個人或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接觸有關政府官員並影響之的行為。

59、院外活動:指個人或團體通過與政府官員和政治領導人進行接觸,在涉及許多人的問題上試圖影響政府官員或政治領導人決定的活動,比如為支持或反對某項立法提案或行政決定而進行的接觸活動。

60、選舉:國家或其他政治組織依照一定的程序和規則,由全部或部分成員抉擇一個或少數人充任該組織某種權威織物的一種政治過程。

61、選舉制度:一個國家通過法律規定的關於選舉國家代議機關代表以及國家工職人員的原則、程序和方法等各項制度的總稱。

62、普遍選舉:指凡達到選舉年齡的公民皆可參加選舉,除了由於某些疾病或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等因素受到限制的公民外,所有公民均應享有選舉權。

63、多數代表制:又稱多數當選制,即在一個選區內得票最多的政黨獨占這個選區的全部議席,其他得票較少的政黨則沒有當選的機會。

64、比例代表制:又稱比例選舉制,即根據參加競選的各政黨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議席的制度。

65、相對多數代表制:又稱簡單多數代表制或一輪當選制,即只進行議論選舉,其政黨或候選人只需獲得相對多數選票便可以當選或佔有該選區的全部議席。

66、絕對多數代表制:又稱過半數當選制或二輪選舉制,即參加選舉的政黨或候選人在選區第一輪選舉中,必須獲得過半數選票才能當選或佔有該選區全部應選名額,否則要進行第二輪選舉。

67、政治監督:即自上而下的監督,指在政治治理過程中,國家有權機關為保證公共權力主體在所擔負職權的政黨范圍內行使公共權力,而對其進行監視、檢查、控制、糾偏的各種活動。

68、社會監督:即自下而上的監督,指社會團體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廣泛政治權利,以批評、建議、檢舉、申訴、控告等方式對各種政治權力主體進行監督。

69、監督:對政治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通過這種規范和制約,使權力不被濫用。

70、公民監督:公民通過批評、建議、檢舉揭發、申訴、控告等基本方式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行使行為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監督。

71、輿論監督:指社會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和採取多種形式,表達和傳導有一定傾向性的議論、意見及看法,以實現對政治權力運行中的偏差行為的矯正和制約。

72、政治文化:一國國民長期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對於生活其中的政治體系和所承擔政治角色的認知、情感和態度。

73、政治心理:社會成員在政治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對社會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的一種自發的心理反映,表現為人們對政治生活的某一特定方面的認知、情感、態度、情緒、興趣和信念等。

74、政治認識:政治主體對政治事件、政治人物、政治活動及其規律等的認識、判斷和評價,即對各種政治現象的認識和理解。

75、政治情感:政治主體對政治體系、政治活動、政治事件和政治人物等形成的自發的內心體驗和感受,是政治主體在認知過程中形成的對政治事件、人物、活動等的好惡、親疏等心理反應。

76、政治動機:指激勵並維持政治主體的政治活動以達到一定政治目標的內在動力。

77、政治信仰:人們對特定政治理論、信條、制度等深深的情感捲入。

78、政治理想:人們對政治體系和政治過程未來目標指向的設定。它是社會成員在政治活動中重要的精神依託,直接影響著人們的政治動機和政治行為。

79、意識形態:一種具有行動取向的信念體系,一種指導和激發政治行為的綜合性的思想觀念。這種觀念由一系列概念、價值和符號組成,從總體上表達了對人性的看法,對人類行為的批評,對應然問題的闡釋,以及對正確安排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意見。

80、政治知覺:政治主體對政治認識客體形成的整體概念。

81、政治印象:政治主體在政治知覺的基礎上對認知客體形成的較為固定的記憶。

82、政治態度:在政治認知、政治情感、政治動機的基礎上形成的綜合性心理過程,它是政治行為的准備階段,是政治行為的重要環節。

83、政治發展:廣義上講,政治發展指社會政治形態從低級到高級的變遷過程。從狹義上講,政治發展主要指當代政治的現代化問題,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政治發展的現代化問題。

84、全球化:指人類社會生活跨越國家和地區界限,在全球范圍內展現的全方位的溝通、聯系、相互影響的客觀歷史進程與趨勢。

85、政治革命:以被統治階級為主體的人民反抗統治階級的政治體制的激烈斗爭,使政治體系發生全面 ;

變革。

86、政治改革:政治關系的調整與變化,也即統治階級中的政治領導集團根據社會利益矛盾狀況及其對統治權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政治體系的改進,調節政治關系,以鞏固和完善政治統治的過程。 87、政治穩定:指一國政治體系的連續性和有序性,它包括國家政權體系的穩定、權力結構的穩定、政治過程的有序狀態。

88、政治制度化:指政治秩序逐步建立制度,依據制度運作的過程。

89、憲政:主要是通過憲法和法律,來實現民主政治的政治形態或政治過程。

90、政治文明:廣義上講,指公共領域里的政治秩序,它意味著人們之間的普遍合作。狹義上講,政治文明並不僅僅意味著政治秩序的存在,它更指一種良好的政治秩序。

91、有限政府:指規模、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都受到法律明確規定和社會有效制約的政府。

92、 ;民主:民主是一種政治制度,在這種政治制度中,全體公民有權並且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積極或消極地參與公共實物的決策過程。

93、代議制民主:現代通行的民主憲政制度。在這種民主制度下,民主不再是人民直接制定所有政府政策。民主成為一種政治系統,為定期更換政府官員提供合乎憲法的機會。

94、寡頭鐵律:米歇爾斯認為,組織從來就是寡頭的組織。任何社會都由組織(政黨)來實施統治,而組織又是少數領袖(寡頭)來實施統治。即使民主政黨也是如此。

95、民主的限度:民主作為一種制度所適用的有限范圍。民主必須以不侵入「私人領域」、不幹涉社會自由、不產生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為限度。

96、民主化:社會政治體系擺脫傳統特性,以民主核心價值為基礎,建立和推行民主憲政制度的過程。

⑵ 名詞解釋 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擁有運用輿論的獨特力量,幫助公眾了解政府事務、社會事務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務,並促使其沿著法制和社會生活公共准則的方向運作的一種社會行為的權利。

⑶ 「第四種權力」跪求

第四種權力: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
該書作者認為,對新聞事業、對記者
不能像一個家回族一樣實行「宗法」答,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實行
「自掃門前雪」,實行「絕對的利己主義」,因為這樣會毀滅新聞的
正義。該書為活躍在首都新聞戰線的青年記者所著,被譽為「比內幕
更生動的內幕,比曝光更深刻的見解」,是作者的傾力之作。
輿論監督不僅僅是曝光。真實、正義、公開、平等、理性是新聞
從業人員的准則,充滿激情、敞開良心、尊重自由、敢於犧牲和時刻
保持清醒是新聞業健康發展的保證。必須相信,新聞一定要走法治的
道路,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其健康、正常地行使自身的輿論監督功能。
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給新聞界帶來了向縱深發展的良
機。同時,輿論監督成為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國的新聞界
在走向法制化的同時面臨著重重困難:新聞「權力」的異化,正義與
良知被遺棄,假新聞泛濫,有償新聞屢禁不止,名記者成為稀有物種,新聞官司倍增……堅守正義的新聞輿論監督事業怎樣才能健康發展?《第四種權力——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一書做了理性分析和大量建言。(

⑷ 名詞解釋一下啥是「新聞縱橫」

《新聞縱橫》節目開播於1994年10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綜專合頻率「中屬國之聲」頻率早七點首播,晚七點十分重播,節目長度20分鍾,是一檔以輿論監督為主要特色的深度報道節目,也是中國廣播界影響力最大的新聞評論節目之一。節目風格犀利、客觀、前衛。1995年、1997年連獲《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十大名專欄》稱號,1999年、2001年、2003年蟬聯第一、二、三屆《中國新聞名專欄》稱號,並終身享有《中國新聞名專欄》榮譽。其收聽率名列全國廣播界前茅,聽眾以億計。十年來《新聞縱橫》節目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對重要事件進行深入的報道和背景分析;對社會經濟領域的事件做調查性報道,進行正面引導、輿論監督。他們近期製作播出的《假葯流進北京城》、《調查東方大學城黑洞》,以及早期製作的《江蘇打假暗訪實錄》、《霸州槍擊案》、《尋找小良》、《對黃淑榮的精神病調查》等節目,都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記得採納啊

⑸ 名詞解釋:1、新聞法規與新聞道德 2、清末民初報律 3、新聞職業道德 4、言論自由,采訪權,輿論監督

4、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近來,它通常被理解版為包含了充權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創作及發布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種形式的富有表現力的資訊。
采訪權指新聞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在任何公共空間搜集新聞信息並自主選擇記錄方式的權利,或新聞工作者有權要求法律規定有義務公布信息的采訪對象提供真實、准確和全面的相關信息,不受他方外力非法地阻止和侵犯,媒體及記者的財產權、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擁有運用輿論的獨特力量,幫助公眾了解政府事務、社會事務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務,並促使其沿著法制和社會生活公共准則的方向運作的一種社會行為的權利。

⑹ 政治相關名詞解釋,大神進

名詞解釋「自然復法學派」制 自然法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為一切制定法制基礎的關於正義的基本和終極的原則的集合。自然法學派是指以昭示著宇宙和諧秩序的自然法為正義的標准,堅持正義的絕對性,相信真正體現正義的是在人類制訂的協議、國家制訂的法律之外的、存在於人的內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們的協議產生的規則本身的法學學派。自然法學派又可分為古典自然法學派和新自然法學派,它們的產生和發展都是適應當時社會發展需要的,並產生了各自的代表人物。在西方,每次社會大變革時期,自然法學總是作為一面旗幟,主導著西方社會法律發展的大方向。例如,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法無明文不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權、權力分立等思想,都發端於自然法學的理念。自然法學派當今世界范圍內居主流地位的法學學派。代表人物為如格勞秀斯、洛克、孟德斯鳩、盧梭、潘恩、傑斐遜等。

⑺ 國家秘密范圍的名詞解釋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項如被不應知悉者所知,對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將造成各種損害後果。依照法定程序確定,是指國家賦予一定管理職權的單位,根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對該事項履行確定密級的手續後,該事項才能作為國家秘密受國家有關法規的認可和保護,特殊情況下,需經有關保密工作部門審定後,確定為密或非密以及屬於何種密級。任何不經法定程序產生的秘密事項,都不是國家秘密。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是相對於公開而言的,即尚未公開且被人們加以保密的事項,就是對國家秘密在保密時間和接觸范圍上的控制,擅自公開或擅自擴大接觸范圍就是泄密。
《保密法》規定,國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國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國家秘密諸要素的,屬於國家秘密。

⑻ 公民治理名詞解釋

公民治理理論雖源於西方國家,但以公民為中心的制度設計理念與我國基層的村(居)民自治都是基於人民主權理論,因此公民治理的精神應運用於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以人民主權為政治權力合法性唯一來源的現代國家所有。中國特色的公民治理,即黨組織領導下的村(居)民自治,就是人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依託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直接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權利,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自治活動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期,同時也是社會矛盾與沖突的凸顯期。不斷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形塑具有中國特色的公民治理,對於實現現代國家與現代社會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深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與現實意義。

⑼ 求行政管理學中財務資源管理的名詞解釋

行政管理學名詞解釋84個

名詞解釋
1、公共行政學是研究公共組織依法處理政務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規律的交叉性與綜合性學科。在這里公共組織主要是指政府,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2、公共行政環境是指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或影響公共組織、行政心理、行政行為和管理方法與技術的行政系統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要素的總和。
3、一般行政環境是指公共行政的宏觀環境,不僅指一個國家的公共行政所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地理環境、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也包括國際環境。
4、自然地理環境是指一個國家所處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狀況。自然狀況包括地形、土壤、山林、水系、氣候、礦物、動植物分布及所能夠提供的各種資源。
5、具體環境也叫組織環境,是指具體而直接地影響和作用於公共組織、行政行為和組織凝聚力的公共組織的內部與外部環境的總合。包括組織文化、組織結構、組織的規章制度、組織的凝聚力、管理對象等。
6、組織文化是指組織在一定的環境中,逐步形成的全體公共組織成員所共同信奉和遵守的價值觀,並支配他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准則。
7、政府職能是指政府在國家和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應起的作用。換句話說,就是指政府在國家和社會中行使行政權力的范圍、程度和方式。
8、市場體制是不經過中央指令而憑借交易方式的相互作用,實現在全社會范圍內對人的行為進行協調的一種制度。
9、市場失效是指因為市場局限性和缺陷所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或無效率,並且不能解決外部性問題以及社會公平問題。
10、行政體制指政府系統內部行政權力的劃分、政府機構的設置以及運行等各種關系和制度的總和。 11、地方政府體制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標准劃分的政府組織形式。
12、所謂行政區劃體制,是指根據一定的原則將全國領土劃分為若幹部分和若干層次的管理區域,並設置相應的行政機關的組織體制。
13、完整制又叫一元統屬制,是指公共組織的同一層級或同一組織內部的各個部門,完全接受一個公共組織或同一位行政首長的領導、指揮和監督的組織類型。
14、分離制又稱多元領導制,是指一個公共組織的同一層級的各個組織部門或同一組織部門,隸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共組織或行政首長領導、指揮和監督的組織類型。
15、層級制又分級制,是指公共組織在縱向上按照等級劃分為不同的上下節制的層級組織結構,不同等級的職能目標和工作性質相同,但管理范圍和管理許可權卻隨著等級降低而逐漸變小的組織類型。
16、機能制又稱職能制,是指公共組織在橫向上按照不同職能目標劃分為不同職能部門的組織類型。
17、公共組織結構是指公共組織各要素的排列組合方式,是由法律所確認的各種正式關系的模式。 18、管理層次是指公共組織內部劃分管理層級的數額。
19、管理幅度是指領導機關或領導者直接領導下屬的部門或人員的數額。
20、首長制又稱獨立制,一長制或首長負責制。它是指行政首長獨自掌握決策權和指揮權,對其管轄的公共事務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並完全負責的公共組織。
21、集權制是指行政權力集中在上級政府或行政首長手中,上級政府或行政首長有決策、指揮、監督的權力,下級處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被動地位,一切行政行為要按照上級政府或行政首長的指令來行動,自主權很少。
22、分權制是指上級行政機關或行政首長給予下級充分的自主權,下級可以獨立進行決策和管理,上級不予干涉的公共組織類型。======
23、委員會制是指在公共組織中,由兩個人以上掌握決策權和指揮權,按照多數原則進行決策的公共組織類型。
24、行政領導,是指在公共組織中,經選舉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權威的領導個人或領導集體,依法行使行政權力,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有效地影響部屬,以實現行政目標的行為過程。
25、行政領導者是指在行政系統中有正式權威和正式職位的集體或個人。沒有正式權威和正式職位的領導者不能稱之為行政領導者,他沒有行使權力的合法性。
26、委任制亦稱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機關或其他任免機關經過考察而直接任命產生行政領導者的制度。
27、考任制是指由專門的機構根據統一的、客觀的標准,按照公開考試、擇優錄取的程序產生行政領導者的制度。
28、行政領導權力是指行政領導者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勵方式和制約方式,引導下屬同心協力達成行政目標的影響力。==========
29、行政領導責任是指行政領導者違反其法定的義務所引起的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
30、人事行政是指國家的人事機構為實現行政目標和社會目標,通過各種人事管理手段對公共行政人員所進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
31、人事行政機關是指根據人事管理職責,按照一定的組織原則建立起來的專門承擔人事行政業務的組織機構。
32、所謂人力資源指在一定范圍內能夠作為生產性要素投入社會經濟活動的全部勞動人口的總和。它可分為現實的人力資源和潛在的人力資源兩部分。
33、在西方,國家公務員是指通過非選舉程序而被任命擔任政府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34、所謂國家公務員的辭職,是指國家公務員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主動地提出解除與其所服務的行政機關工作關系的申請,並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而辭去所擔任的行政職務的制度。
35、機關行政,就是指綜合辦事機構對機關的日常事務、規章制度和工作秩序等所進行的自身事務管理。
36、公文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產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作用的載體。
37、行政機關檔案是行政機關在公共行政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保存備查的文字、圖表、音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38、辦公自動化是指在行政機關工作中,以計算機為中心,採用一系列現代化的辦公設備和先進的通信技術,廣泛、全面、迅速地收集、整理、加工、存儲和使用信息,為科學管理和決策服務,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39、行政決策是各種各樣決策中的一種,是指行政領導者在處理政務時,從公共利益和公平與公正原則出發,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所做出的決定的行政行為。
40、風險型決策是指決策者對決策對象的自然狀態和客觀條件比較清楚,也有比較明確的決策目標,但是實現決策目標結果必須冒一定風險。==========
41、程序性決策也叫常規性決策,是指決策者對所要決策的問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參考的結構性較強,重復性的日常事務所進行的決策。
42、非程序性決策也叫非常規性決策,是指決策者對所要決策的問題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無先例可供參考的決策,是非重復性的、非結構性的決策。
43、集體決策是指在進行行政決策時,由行政領導集體所做出的決策。集體決策往往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44、經驗決策是指決策者對決策對象的認識與分析,以及對決策方案的選擇,完全憑借決策者在長期工作中所積累的經驗和解決問題的慣性思維方式所進行的決策。
45、科學決策是指決策者憑借科學思維,利用科學手段和科學技術所進行的決策。
46、危機決策是指領導者在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性事件發生後,迅速啟動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大膽預測,做出決定的過程。
47、所謂行政決策參與是指行政領導者個人或集體在行政決策時,專家學者、社會團體、公民等對決策提出意見或建議的活動。
48、行政執行是行政機關及行政人員依法實施行政決策,以實現預期行政目標和社會目標的活動的總和。
49、行政控制指行政領導者運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按照目標規范衡量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調節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實現行政目標的活動。
50、正式溝通是一種通過正式的組織程序和組織所規定的正式渠道進行的溝通,是溝通的一種主要形式。
51、非正式溝通是一種通過正式規章制度和正式組織程序以外的其他各種渠道進行的溝通。
52、行政協調是指調整行政系統內各機構之間、人員之間、行政運行各環節之間的關系,以及行政系統與行政環境之間的關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實現行政目標的行為。
53、行政評估是指對行政執行活動的進展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和總結,包括行政執行過程評估和行政執行效果評估兩個方面。一般意義上所說的行政評估主要是指行政執行效果評估。
54、廣義的行政監督是指政黨、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會組織、社會輿論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統內部,依法對政府和行政人員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監察和督促的行為。
55、事前監督是指在某種公共行政管理活動開展之前,監督部門圍繞公共行政管理主體的行政行為進行的監督檢查。
56、行政監察管轄,是指對某個監督對象確定由哪一級或者哪一個行政監察機關實施監督和哪一級或者哪一個行政監察機關對哪些特定監督事項有權進行管轄的法律制度。
57、法制監督,又稱對行政的監督,是指有權國家機關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合法正確地行使職權所進行的監督與控制。
58、輿論監督是指公民或社會組織通過公共論壇批評包括權力腐敗在內的不良現象;作為一種功能,它是言論自由權的諸項政治與社會功能之一。
59、公共財政指的是僅為市場經濟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分配行為,它是國家財政的一種具體存在形態,即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類型。
60、國家預算制度是國家政權內部立法機構與行政機構劃分財政許可權,並且由立法機構對行政機構的財政行為予以根本約束和決定的一種制度。
61、國家決算是按照法定程序編制、用以反映國家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會計報告,由決算報表和文字說明兩部分構成。
62、所謂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按照法定標准,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種特定分配關系。
63、財政支出,也稱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指政府為履行其職能,將籌集與集中的資金,進行有計劃的社會再分配的過程。
64、行政道德是指從事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在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的活動中,處理自身與工作對象之間、上下級之間、同事之間以及公私、得失等關系時,所應當遵循的原則和規范。
65、行政立法一般是指立法機關通過法定形式將某些立法權授予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得依據授權法(含憲法)創制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66、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67、行政規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機關根據法律和法規,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68、所謂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69、行政訴訟管轄是確定各級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同級人民法院之間的許可權劃分。
70、行政賠償,也叫行政賠償責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國家負責向受害人賠償的制度。
71、所謂行政訴訟,就是公民或法人對行政機關或行政工作人員就違法行政行為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俗稱「民告官」。
72、行政方法是指行政機關和行政工作人員,為了達成行政目標,從公共組織的內外部環境和管理對象的實際情況出發,在一定的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則的指導下而採取的各種措施、手段、方法和技術等的總稱。
73、目標管理是以目標為導向,以人為中心,以成果為標准,而使組織和個人取得最佳業績的現代管理方法。
74、戰略管理是指對公共組織在一定時期的全局的、長遠的發展方向、目標、任務和政策以及資源調配做出的決策和管理藝術。
75、標桿管理技術指公共組織通過瞄準競爭的高目標,不斷超越自己,超越標桿,追求卓越,成為強中之強組織創新和流程再造的過程。
76、政府全面質量管理是一種全員參與的、以各種科學方法改進公共組織的管理與服務的,對公共組織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進行全面管理,以獲得顧客滿意為目標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制度。
77、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組織和行政工作人員從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種資源與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間的比例關系。
78、公共組織績效評估是指公共組織通過一定的績效信息和評價標准,對公共組織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監測活動,是公共組織的一項全面的管理措施。
79、行政改革是指政府為了適應社會環境,或者高效公平地處理社會公共事務,調整內部體制和組織結構,重新進行權力配置,並調整政府與社會之間關系的過程。
80、政府再造是指對公共體制和公共組織績效根本性的轉型,大幅度提高組織效能、效率、適應性以及創新的能力,並通過改革組織目標、組織激勵、責任機制、權力結構以及組織文化等來完成這種轉型過程。
81、電子政府是指在政府內部採用電子化和自動化技術的基礎上,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建立起網路化的政府信息系統,並利用這個系統為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公民提供方便、高效的政府服務和政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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