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① 什麼是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指,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稱,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監察法的實施,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已經形成。今後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更重,要對所有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監督監察全覆蓋,查辦案件移送司法只是一部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教育挽救幹部是更加重要的部分。
拓展資料: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的「治未病」的功能,抓早抓小產生了良好的預期效果。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得到了進一步鞏固,為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防微杜漸,防止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下更大功夫。」
②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具體內容是什麼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
1、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2、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
3、黨紀重處分、重大職責調整的成為少數;
4、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擴展材料: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調研並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對修訂廉政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意見建議。他強調,要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③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指什麼
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應當是極少數。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但絕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反腐敗。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重要的是靠紀律管住大多數,就是要秉持《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的道德標尺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紀律戒尺,准確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即: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應當是極少數。
(3)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擴展閱讀:
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題中應有之義,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監督執紀的生動實踐,充分貫徹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
「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對症下葯,堅持做到無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嚴治,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道防線,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嚴管厚愛。
「四種形態」的提出絕不意味著放緩反腐節奏,而是更加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思路理念。
使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絕不是要對嚴重違紀行為輕處分,更不是把涉嫌違法問題當做違紀行為來處理,而是強調違紀行為無論情節多麼輕微,都要露頭就打、違紀則咎、寸步不讓。
④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什麼成為常態
推進全面來從嚴治黨的戰源略高度,再次強調要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這一重要論述,既是對長期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踐經驗的深刻總結,又是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紀檢監察工作所面臨形勢和任務的科學判斷;既是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重要理論創新,又是推動紀律審查工作轉型的方向指引。
⑤ 什麼是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
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指:
1.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2.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3.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4.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由此看來,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的針對對象應該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
(5)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擴展閱讀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相關情況
1.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具體體現。
2.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管黨治黨規律的深刻把握。
3.面對正風反腐肅貪的新形勢,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無論是在方式方法上,還是實現路徑上,都需要進一步探索完善。
⑥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什麼內容
「四種形態」為:
第一種: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第四種: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⑦ 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指什麼
「四種形態」為:
第一種: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第四種: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7)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調研並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對修訂廉政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意見建議。他強調,要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四種形態」是方法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認識對待違紀違規問題不同發展階段的方式方法,是當前執紀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問責應遵循的一般性原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揭示的原則符合違紀行為發展的一般規律。
違紀問題有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開始出現違紀苗頭時,處於第一種形態的處置范疇;如果沒有及時提醒教育,就有可能出現較為輕微的違紀行為,從而進入第二種形態;如果仍沒有及時發現處理,就有可能出現較為嚴重的違紀行為,也隨之進入第三種形態;對於已經出現嚴重違紀行為,還是沒有發現並給予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就很有可能出現違法犯罪行為,滑進犯罪深淵。
「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行為的共性規律,解決了「量的積累」與「質的變化」的關系,描畫了從提醒式的批評教育到紀律處分、從違紀到違法的梯度軌跡,給出了由輕到重的因應之策。與此相應,「四種形態」所針對黨員的數量和規模,存在著依次遞減的關系。
「四種形態」針對治標和治本的雙重任務,解決了「抓早抓小」與「查大要案」的關系,治標有效才能治本有道。從紀律上嚴格起來,以輕處分和組織柔性處理,強化「不想腐」,既體現了懲又體現了治,既是治標之舉又是治本之計;以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立案審查等雷霆手段,堅決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強化「不敢腐」,是標本兼治的戰略抉擇。
「四種形態」是執紀理念。「四種形態」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是一個對違紀行為逐級設防的過程。在「四種形態」中,從第一種形態到第四種形態,其行為性質和量紀程度在層層加重,後一種行為是前一種行為發展的必然結果,後一種形態是前一種形態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前一種形態的工作真正做到位了,就會有效減少後一種形態問題的發生。
參考資料:網路—四種形態人民網—深化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認識
⑧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為:
第一種: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
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
第四種: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其中第七條對「四種形態」從新進行了定義。
第七條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8)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擴展閱讀: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提出:
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並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黨員和群眾代表對修訂廉政准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意見建議。他強調,要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王岐山指出,紀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圍繞「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
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⑨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什麼成為常態
讓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常態
「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對症下葯,堅持做到無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嚴治,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道防線,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嚴管厚愛。
「四種形態」的提出絕不意味著放緩反腐節奏,而是更加體現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思路理念。使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絕不是要對嚴重違紀行為輕處分,更不是把涉嫌違法問題當做違紀行為來處理,而是強調違紀行為無論情節多麼輕微,都要露頭就打、違紀則咎、寸步不讓。這是從操作層面對紀在法前、紀嚴於法這一執紀理念的深化細化,是落實反腐敗全覆蓋、無禁區、零容忍要求的具體舉措,更加彰顯了我們黨強力懲腐肅貪、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政治態度和堅強決心。
管黨治黨重在全面從嚴,監督執紀貴在抓早抓小。把握運用「四種形態」,首要的是轉變監督執紀理念,摒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查處」的慣性思維,糾正「以大案論英雄、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錯誤傾向,切實從只注重「盯違法犯罪」轉到也注重「盯違紀違規」上來。重要的是創新監督執紀方式,堅持關口前移,從小事小節小錯抓起嚴起,對黨員幹部工作、生活、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性談話函詢、常態化明查暗訪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誡,讓黨員幹部不犯錯或少犯錯。關鍵的是提高監督執紀剛性,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堅持快查快結,既突出查處不收斂不收手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挖「爛樹」、治「病樹」,最大限度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又重視審查輕微違紀行為,逐步加大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比重,讓戒尺高懸、警鍾長鳴,使黨員幹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根本的是強化監督執紀責任,加大追究問責力度,建立責任清單,完善問責機制,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對典型案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始終保持真抓嚴懲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