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督之劍
❶ 如何強化監督,加強5s管理,務求實效
一、注重習慣的養成,明確5S管理最終目的
5S管理的含義是將必需物品與非必需物品區分開,給必需品定出放置位置及方式,對清理工作環境和現場物品定期進行清除打掃,時刻保持工作場所、環境、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的干凈、整齊,使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這看似簡單的五個方面,真正的落實卻不那麼容易。員工常常會陷入5S管理只是清理衛生、擺放工具等形式工作的誤區內,而沒有體會到5S管理真正注重的是素養的提高。其實,5S管理並不是空洞教條式管理,每一次的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也不是簡單的形式,通過完成細小單調的工作,潛移默化地改變員工的思想,幫助他們克服粗心大意的問題,使他們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逐步提升員工的綜合素養和價值觀念,為個人的職業生涯奠定良好的品格基礎。
二、與企業文化建設相結合,確保5S管理持續性推行企業文化並不是獨立於企業管理之外的一套體系,它能夠在管理過程中具體體現。因此,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對5S管理工作的推行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樹立5S管理的文化理念,通過不斷地宣傳,讓員工了解到推行5S管理的優點與重要性,使他們對5S管理形成統一的內心認同感。這種觀念的轉變是推動5S管理的內在動力,只有正確的認識才能使所有員工積極主動地參與到5S管理工作中。制定的行為守則,有助於員工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在推行5S管理的過程中對於員工有著重要的約束和規范作用。建立以人為本,全員參與的企業管理平台,設立一定的激勵措施,不僅能夠激發員工參與5S管理工作的熱情,強化員工的自主能動性,還可以充分調動員工做好5S管理工作的創造性。藉助於企業文化對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導向、約束、凝聚、激勵作用,將企業文化的「神」寄於5S管理的「形」上,把企業文化的優勢轉化為企業管理的優勢,使企業文化建設與5S管理「虛」「實」結合,確保5S管理工作持續性推行。
三、強調意識的創新,進行5S管理深入的推行
在大量的實踐結果中,我們發現5S管理在推行初期的效果顯著,中期的效果變得不佳。這讓我們意識到推行5S管理,應強調創新意識。有的企業提出了6S管理,甚至是10S管理的理念。這些在現有的管理方法上總結出需要改進的地方,根據企業、部門的工作特點、工作內容,進行管理的創新,既不會使管理體系的推行脫離實際,還能真正起到促進本組織基礎管理水平提高的作用。
四、相關改善工具的全員培訓,這是基礎。
不掌握改善工具就無法去改善,即使去改善也是無從下手。因此5S管理改善工具的訓練是必修課。這里包含從新人到老員工,從基層到領導各個層面的5S培訓,學習。
五、全員的發表會制度
不管是改善提案,還是改善大課題,都要以成果的發布作為鑒定成績的結果。這個發表或者說這個結果,不單單只是在會議室里,而且要體現在現場實際的改善,比如說工裝改善比原來好用了,節省了多少時間,多少金錢;某個製造的流程或者是業務的流程改善了,節省了多少時間,多少金錢;等等
❷ 如何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思考
(一)發揮內部作用
1、把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貫穿在權力行使的各個環節
(1)不斷加強教育。以紀委監察局為主其他鄉鎮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為輔,經常性地組織村幹部和村民監督委員會人員進行黨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潔自律教育;組織學習先進先輩事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讀本;組織觀看警示教育影片。讓他們自身樹立起廉潔自律意識,明白每個人行使權力的來源和擁有權力的目的,時時刻刻緊綳一根弦,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一旦權力逃離了籠子的束縛就會身陷囹圄、就會被問責,嚴重的還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2)實行民主公開。確保村幹部在作出村務重大事項和決定時,經過民主協商,集體討論,而不是由村裡的主要領導一人說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對將作出決定事項是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事先應向全體村民公布,讓民主有知情權和參與權和建議權。確保權力行使的各個環節在陽光下運行。
(3)確保監督有力。發揮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三資"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重大活動進行監管;對財務賬目、財務收支憑證、土地發包方案、承包合同和其他集體經濟合同,以及村務公開和相關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審核。
(4)做好宣傳工作。首先,為推動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深入開展,要加大對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的宣傳力度,著力提升村民監督委員會的社會影響力。其次,由紀委監察局和鄉鎮紀委一同聯合司法局普法辦,開展送法進農村活動,大力向村民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讓群眾明白該法的內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項監督權利。讓村幹部的權力即在村民監督委會的監督下運行又讓其在群眾法眼中運行。
2、建立獎勵保障機制,推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健康發展。
(1)注意發現、培育和宣傳。對懂政策、顧大局的村幹部和敢監督、會監督的村民監督委員會人員,在社會上培育先進典型,表彰先進典型,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
(2)提高監督人員經費和待遇。從實際出發,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逐步提高村民監督委員的工作經費及工資待遇,並適當解決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報酬問題,確保村民監督委員會能正常開展工作和打消監督委會成員自身欲要腐敗的苗頭。
(二)發揮外部作用
1、加強組織協調,推進體制創新
(1)明確工作責任,對村民監督委員會進行有效監管。形成三級監管的合力。農村黨組織由村民監督委員會直接進行內部監督。由各相關部門對村民監督委員會進行外部監督各鎮黨委、政府要把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作為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組織部門要把村民監督委員會納入基層組織建設范疇,進行統一管理。民政部門要把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與村級換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農經管理部門要發揮對村級財務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支持村民監督委員會對村級財務進行監督。對反映村幹部的違紀違規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要及時調查處理。
(2)建立完善監委會管理考核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主管部門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監督委會的工作職責、流程、范圍和許可權。把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納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檢查考核,嚴格規范管理,與村"兩委會"組織及其成員共同享受教育培養、考核管理等待遇,為推動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增添新的動力。
2、加強配合,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
近年來,由於新農村的建設發展,農村的經濟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處城鄉結合的農村,面臨征地、拆遷。農村往往獲得大量的征地補償資金和集體資產補償資金。因此,腐敗領域也由原來的黨政機關逐步向農村傾斜。
(1)重視查辦違紀案件。紀檢監察部門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貪必肅、有腐必懲,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發現農村幹部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紀的案件,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2)強化分類指導。農村黨組織的主管部門為鄉鎮黨委。目前,按照體制設置,鄉鎮黨委幾乎都成立了紀委。紀檢監察部門要幫助鄉鎮紀委制定主要職責和案件查辦工作制度。對查案薄弱的,著重指導如何排查案件線索、如何進行案件查辦,幫助其總結經驗,提高辦案質量。
(3)強化案源挖掘。重視群眾的舉報,注重矛盾糾紛的排查,對發現苗頭性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紀檢監察幹部要經常深入農村,深入群眾中,傾聽民意訴求,從中探尋有價值的案源。
3、要創新和完善監督執紀問責制度,確保履行主體責任
(1)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由紀委監察局牽頭開展農村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和農村"三資"監管工作。按照制訂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農村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推動廉政風險防控、"三資"監管和規范權力運行工作深入開展。在實踐中注意結合業務特點,圍繞農村"兩委"組織決策、執行、監督,規范權力行使的各個環節,實現廉政風險和"三資"監管同步防範。
(2)健全行政問責長效機制。首先,加大監督力度,在充分發揮紀檢、組織、人大等職能部門作用的同時,加強群眾、社會及媒體的輿論監督,用公眾是否滿意來判斷農村黨員領導幹部是否應被問責、如何問責、問什麼樣的責。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切實做到問責有章可循。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確保問責制度有效落實。特別是針對目前行政問責實踐中存在的注重事後問責、忽視過程監督的狀況,應強化事前和事中問責,讓責任管理貫穿於行政全過程。
❸ 強制監督簡稱
強督
❹ 如何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職能部門對於規范「一把手」的行為往往能夠起到很強的約束作用,尤其是紀委、審計等業務部門能夠及時發現「一把手」的「非常」舉動。因此,要進一步健全職能部門現有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
1.主動作為,提前介入。人大、政協、紀委、審計等職能部門要成立專門督查組,對各單位「一把手」的用權、用錢、用人行為開展經常性督查、巡查,讓制度之劍時刻懸掛在一把手的頭顱之上,通過督查增強其拒腐防變的思想認識。尤其是要充分發揮巡視制度的功效,黨內巡視制度克服了對黨政「一把手」監督普遍薄弱、甚至處於虛化狀態的弊端,通過建立專門巡視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了解和研究幹部群眾反映的有關領導幹部的重要問題,並及時向上級黨委匯報,有利於上級黨委及時將「一把手」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扼殺在搖籃中。
2.強化監督,實現「零容忍」。當前,難以對「一把手」形成強有力監督的一個重要原因便是職能部門對其採取了過格的保護措施,認為只要「一把手」問題不明顯、行為不過分都是可以容忍的,職能部門的「缺位」間接地縱容了「一把手」更加肆無忌憚,本可以及時提醒、制止、處理的小問題漸漸變成難以控制的大問題。因此,職能部門對於「一把手」自身存在的問題要實行「零容忍」態度。一經發現,堅決按照政策規定執行,這既是對部分「一把手」本身的保護,也是對所有「一把手」最有力的震懾。
3.全程參與,不留空白。由於許多單位「一把手」熟悉幹部監督政策,善於鑽政策空子,經常玩「躲貓貓」,規避職能部門的監督。許多黨政領導往往在任職階段作風正派,一旦離職後往往一夜暴富,令人匪夷所思。因此,對「一把手」監督要實現全程跟蹤,減少監管盲區,不僅對其任職期間要監管,對任職前和任職後也不能放鬆監督,確保監管無死角。
❺ 如何從強化監督入手,減少和杜絕這種權大於法的事件發生
一、監督要形成合力:
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
二、防止權力過於集中:
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都屬重大敏感項目,由於這些部門和崗位權力過於集中,很容易滋生腐敗,容易出現大案、要案、窩案。而內部權力的制約是杜絕權力濫用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須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式控制制。
三、審計要「全覆蓋」
要強調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接受審計、配合審計。審計包括會計資料、業務資料、管理資料。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有利於基層審計機關獨立行使審計權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擾,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權威性。
四、政務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應該有清晰的界定,以防政府官員個人將可例外的區域放大,影響到政務公開的正常進行。屬於例外原則的應該是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事項。
❻ 銀行的嚴自律,強監督,促合規是什麼意思
1、內控制度制約范圍不夠全面。我國銀行的內控制度設置不合理,往往是「控下不控上」,針對銀行業務經辦人員的內控制度比較多,而對各級管理者特別是對基層管理者的內控制度約束相對缺乏,有不少控制盲點。
2、管理層和操作層對內控制度缺乏必要的認識,存在模糊現象。個別管理者和操作者片面認為內部控制阻礙或制約了業務發展,重業務、輕管理的現象還比較突出。目前,各商業銀行都實行了考核指標體系,這些考核指標的設置偏重於業務發展,使基層行只注重業務開拓而忽視或淡化內控管理。
3、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流於形式的現象普遍存在。內控制度只限於定規章、發文件而不注重製度的落實。銀行員工執行內控制度的意識淡漠,遇到具體問題,靈活性講得多,原則性講得少,以種種「理由」加以變通和迴避。更有甚者對某些內控制度視而不見,使內控制度形同虛設。有的員工過分強調業務拓展,片面追求業務指標,放鬆合規風險防範,仍存在「以信任代替制度、以習慣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紀律」的陋習,忽視制度執行,對存在的問題整改不力,問責不嚴,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違規違紀行為,致使制度控制形同虛設。
4、銀行員工合規意識與觀念淡薄。銀行有的管理層或領導者本身合規意識淡薄,示範作用沒有發揮,導致上行下效,員工「規」的觀念淡化,執「規」的自覺性不強,形成違規也見怪不怪的「怪圈」。同時上下級機構之間以及管理層與員工之間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約了銀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執行的效力。
❼ 如何從強化監督入手,減少杜絕這種權大於法的違法事件的發生
權力限制與制約,首先要權力平衡,其次從制度保障,然後權力監督的主體多元化,最後強化責任機制
❽ 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治監督的方式方法
發揮好黨組的政治核心作用,始終緊堅守正確的政治方向,加強思想引導和制度建設,強化黨的政策執行張力。
❾ 如何從強化監督入手,減少和杜絕權大於法的違法事件的發生
總體而言,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才能真正減少和杜絕權大於法的違法事件的發生。
一、監督要形成合力:
必須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
1、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首先要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同時,要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的整體合力。我們黨是執政黨,黨員領導幹部手中掌握著大大小小的權力資源。因此,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重點是加強黨內監督。
2、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人大監督。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行使監督權是憲法法律賦予的一項最基本的職責,這一職責的發揮,有利於集中體現人民的意志,調動人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加強對國家權力的行使進行有效的監督,促進國家機關高效運轉,從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敗,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3、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民主監督。民主監督作為「自下而上」的非權力性監督,主要通過建議和批評協助國家機關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義。民主監督是保證政權不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全社會都應該重視,而不能僅僅限於某個范圍,只有全民都來執行監督,才能使執政者不腐敗,才能保障政權的清正廉明。
4、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行政監督。行政監督應重點強化行政機關內部上下級之間的監督,充分發揮行政監察、審計機關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監督。行政監督應該首先有法律上的依據,才能使行政監督實現法治化和程序化。行政監督的依法監督原則是指享有監督權的組織和個人在行使監督權時要嚴格遵循法律的規定。因此,行政監督要求立法上的完善,建立起一整套行政監督法律體系,使相關的監督法律法規具有系統性、可行性的特點,從而使行政監督做到切實有法可依。
5、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司法監督。司法機關依法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權力、職能是否合法的監督。
6、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作用,建立完善審計監督法律體系,明確審計主體、審計內容、審計范圍,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制度,有效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正確行使職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7、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要加強社會監督。人民群眾及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性進行監督,並通過社會輿論、新聞媒體、信訪申訴等方式實施監督。社會監督體現了人民直接參加國家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使行政機關的權力運行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基礎之上。
8、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還要加強輿論監督。人民群眾和社會組織通過新聞媒體,依法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的活動和社會不良現象進行披露、建議、評論乃至批評,使其符合法律法規、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准則。其相對於其他監督形式而言,輿論監督具有監督主客體的廣泛性、監督方式的公開性、監督影響的及時性、監督效果的威懾性等特點,是人民群眾實現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合理性、合法性實施監督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的有效形式。
二、防止權力過於集中:
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都屬重大敏感項目,由於這些部門和崗位權力過於集中,很容易滋生腐敗,容易出現大案、要案、窩案。而內部權力的制約是杜絕權力濫用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須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式控制制。
1、防止權力取得無據、行使無序。權有法定,權責一致,對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進行權力規范和確認,確保權力來源合法,解決權力取得無據、行使無序的問題。
2、防止權力過於集中,必須要科學配權,確保權力架構相互制衡。配權應科學,使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適度分解與平衡,防止權力過度集中,推行分級決策、分級審批、分級管理。
3、防止「暗箱操作」,必須要陽光示權,確保權力運行公開透明。深化政務公開,擴大公開內容,同時增加擴充的數量和范圍,規范公開程序,適時公開權力事項,明確公開時限,做到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探索建立信息平台、網路平台、電子平台等,構建陽光、透明的權力運行體系。
4、防止權力濫用,必須要全程式控制權,確保權力監督及時有效。解決權力濫用問題,需要監控全面覆蓋、全程到位,一方面強化內部監控對權力集中的崗位和部門,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另一方面,強化外部監督,通過行政投訴、信訪舉報、專項檢查、案件查處等,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審計要「全覆蓋」
要強調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接受審計、配合審計。審計包括會計資料、業務資料、管理資料。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有利於基層審計機關獨立行使審計權而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擾,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權威性。
四、政務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應該有清晰的界定,以防政府官員個人將可例外的區域放大,影響到政務公開的正常進行。屬於例外原則的應該是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事項。
1、推動政務公開離不開權力清單制度。通過「曬清單」明確各行政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有助於構建清晰具體的權責體系和法制化的權力運行流程,防止權力恣意和異化。
2、完善政府新聞發布制度。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會定期發布政務信息;繼續通過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公開辦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開政務;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發揮其在政務公開中的作用;積極探索通過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論證以及邀請人民群眾旁聽政府有關會議等形式,對行政決策的過程和結果予以公開;通過各類綜合或專項行政服務中心,對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事項予以公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推進電子政務,逐步擴大網上審批、查詢、交費、辦證、咨詢、投訴、求助等服務項目的范圍,為人民群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要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對於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要報上級主管機關備案。公開事項如變更、撤銷或終止,要及時公布並作出說明。對於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確實不能公開的要及時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4、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評議制度。把政務公開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范圍,組織人民群眾對政務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准確、全面,時間是否及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制度是否落實到位等進行評議。
5、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各部門和單位的責任。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