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永川城管打人事件
① 重慶市永川區交警支隊發生砍人事件
第一天計程車和女司機撞到後交警沒來女司機就開走了,還是計程車追到,所為的現場取證,不說大家都懂
② 女店主被城管揮拳暴打,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正當防衛嗎
近日,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發生了這么一件事,城管在鎮上巡邏執法時,發現了路邊佔道經營的水果攤,在執法過程中,城管追逐著水果攤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那麼問題來了,城管有沒有資格在執法過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不算正當防衛?關於這兩個問題我們來一起探討一下:
③ 重慶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傷,事件始末是什麼
女店主叫楊漓,26歲跟老公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租了間90平的店賣水果,她的水果店又分了兩部分給別人分別是豬肉和蔬菜。9月7日上午9點多,楊漓的店鋪外面來了十幾個城管,喊了一聲老闆楊漓答應以後城管並未回應,正好有顧客買西瓜,楊漓便去給顧客挑西瓜。顧客走後楊漓打算出去收拾水果的。當時城管先是跟蔬菜店老闆起了爭執。隨後一名城管將她放葡萄的板子搬進店裡,當時楊漓說板子搖搖晃晃葡萄摔壞了城管賠,城管回答:“賠啥子賠,憑啥子要賠你?” 隨即雙方發生爭執。
我覺得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的是給我們市民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應該支持。城管維護環境秩序是義務,但這並不是你發泄,欺負老百姓的權利。同樣的話為什麼不能好好交流呢?為什麼一直有城管暴力執法和商販和沖突的事件,這些人還是不吸取教訓呢。
④ 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是怎麼回事
9月7日,重復慶市南岸制區塗山鎮城管大隊一名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目前,受傷隊員在醫院治療,當地警方介入調查。
9月8日,塗山鎮城管大隊隊長吳厚川告訴記者,針對前述事件,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處理。另據該大隊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受傷執法隊員在醫院治療,具體情況需向塗山鎮黨政辦了解。
據荔枝新聞稍早前報道,監控視頻顯示,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在水果店裡追打一名女子後被其拿刀砍傷。有目擊者稱,當天上午系執法隊員整治佔道經營,雙方發生沖突。隨後,涉事女子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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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與商販的矛盾
有時候城管並不主動攆人,但個別不自覺的商販會把路堵死,從而影響交通影響居民出行,如此就會有人打城管的熱線電話投訴,然後城管就會加大力量處理投訴,把投訴地的商販全部攆走誰都無法繼續經營,這根本就是殃及池魚,很多時候如果不是這些不自覺的商販帶來了投訴,城管還是很好說話的。
所以,城管與商販之間的矛盾症結不在管不管,而在於如何管,既然商販不能完全取締,是否可以折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佔道經營,關於這點希望有關部門能出台大智慧的決策。
⑤ 重慶城管疑被商戶劃傷手臂,兩者起沖突的原因是什麼
城管先動手打人!
最近一則,城管執法被劃傷小臂的新聞,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那這件事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眾多網友回應:女攤主正當防衛!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二人都在醫院接受治療。希望能夠給網友一個回應,這樣的事情,也不希望能夠再出現了。地攤經濟,很多地方大力推廣繁華街道。但還是會有這樣的新聞讓人看了揪心,也許攤主做的不合規,但是不能這樣子知法犯法,不能這樣暴力執法!
目前警方還在調查,等有了新的消息我們再接著說!
⑥ 重慶城管暴打女店主後被砍傷,這到底是誰的責任
重慶城管暴打女店主後被砍傷,這件事中城管才是最主要的責任,畢竟是他先動的手。
在法律責任審判面前,其實法律最看重的到底是誰先動了手,而不是誰受了傷;所以重慶城管暴打女店主後被砍傷這件事中,城管是完全不屬於工傷,而女子也不存在故事傷害的行為,反而是正當防衛的行為,畢竟女子是被害者。
城管先動手,以至於重慶城管暴打女店主後被砍傷屬於城管的責任。
⑦ 重慶女攤販持刀砍傷打人城管,律師稱防衛不過當,你贊成嗎
我認為律師說的應該是正確的!因為女子遭受毆打在先,才做出反抗舉動時,是在被人多次毆打不罷休的前提下發生的,女攤主都說並不知道手裡拿的是刀,更多的只能說是正當防衛。
事件梳理9月7日,重慶南岸區,一則“城管追打女攤販反被傷”的視頻在網路流傳,引發網友熱議!事件發酵有很多刑事辯護專業的律師發表了看法“這是屬於正當防衛”,女攤販都說當時也不知道手裡拿的是刀。
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不管出於何種理由,這樣的情況都不應該發生。城管有執法的權力,但沒有暴力執法的權利。這是基本的執法倫理,也是文明的底線。普法教育,不僅是對老百姓,對工作人員更需要加強,讓法制意識、法制精神、法制原則落實到社會管理和依法依規執法工作中。
⑧ 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到底誰沒理
這是前不久在重慶市發生的一起案件,給商戶和城管執法者,一個明示。
一、事件還原
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在對東海洲片區開展市容市貌整治。城管隊員通知一個水果店,將店外佔道經營的物品挪到店內,店主是一位26歲的女士楊某,她不聽從安排,與城管隊員們發生爭吵,並且把水果筐扔到掃法隊員的面前。當時的執法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筐劃傷。楊某橋與店主楊某發生爭執,因情緒失控,楊某橋追打楊某。在躲避追趕的過程中,女店主楊某順手拿起店內切水果工具,揮動著阻止楊某橋靠近,導致楊某橋左手肌腱和神經斷裂。
⑨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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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⑩ 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最終結果如何
近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城管執法大隊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時,與一佔道經營的女攤販發生爭執。城管隊員執法時情緒失控追打攤販,被攤販隨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處割傷。警方13日通報稱,攤販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予以警告處罰;但攤販被追打時揮刀致城管隊員受傷系正當防衛;城管隊員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個老話題,但每次曝出相關事件,關注度都很高。原因在於,被城管打的大多為弱勢群體,有些還是為了養家糊口而起早貪黑的低收入群體。整治佔道經營是城管職責,市民也應積極配合,但如果暴力執法甚至對這些群體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輿論聲討。
發生執法沖突,與城管隊員素質良莠不齊、城管部門管理有待加強密切相關。有些城管部門對少數人員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門管理者為了「簡單高效」,平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客觀上縱容了城管隊員暴力執法。出現輿論事件後,對負責幹部一批了之,或者對臨聘人員一退了之,看似暫時平息了輿論,其實「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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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據報道,事發當天系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在對東海長洲片區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據稱,26歲,籍貫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楊某表示不滿,即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筐劃傷。
事情到此,應該說水果攤女攤主楊某的行為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如果城管隊員報警,由警方出面處置,或許是最好結果。但是,據報道,29歲的城管隊員楊某橋卻與楊某發生爭吵,且情緒失控,前去追打楊某,女攤主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