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瓜農殺死城管處理結果
❶ 西瓜佔道當城管面砸爛,老闆是生氣還是無奈之舉
老闆是破罐子破摔,“我不要,你們誰也別想要”!吉林發生的事,因為下雨了,西瓜沒有及時拉走,放到了路邊,城管過去了讓瓜農立馬拉走,這也不現實啊,要能拉走還用放這嗎?城管這就放話了,你們要是不拉走,那我們幫你拉。
這瓜農也是暴脾氣,你們拉?拉哪去?拉走幹啥?還能給我嗎?別動,放這,這事兒我來處理,拿起西瓜就是摔,我都摔爛它也不能便宜你們。
為啥瓜農會這么做呢?我覺得這跟平時看到、聽到一些關於城管不好的傳聞有關,例如那天我去買瓜子,瓜子大姨說城管不讓在外賣,前幾天小車、瓜子都被城管給扣下了,等她去取時瓜子就剩一半了。
總結:城管與小販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但是這次瓜農是有點瘋狂了,人家城管也沒打你,也沒搶你東西,就是告訴你這地方不能放西瓜,希望你能盡快處理,你這推三堵四的,這個不行,那個不行的,你放你家城管咋也不能管你去,要給你拉走也是真的,那你處理不了,我幫你處理唄,反正不能放路邊佔用人行道,我想問為啥城管能拉走,瓜農拉不走呢?西瓜長地上了嗎?
❷ 西瓜放人行道被城管要求拉走,瓜農一氣下全砸爛,究竟是哪一方處理更不妥
對於一個喜歡吃瓜的人來說,我對那麼多瓜感到很可惜,與其將其砸碎並扔在路上,不如將其交給路人,實際上,在觀看了整個視頻采訪後,事件的大致過程是瓜農占據了瓜路,而城市管理部門卻沒有讓瓜農占據道路,於是他們給了瓜農機會,這已經很禮貌了,也許瓜太多了,城市管理人員也需要准備車輛,這增加了工作量,所以只讓瓜農照顧他們,並告訴他們將它們帶走。
幾天前,當我從供應商那裡購物時,我遇到了執法城市管理部門,當時我買了一半的西瓜,總價不到15元,當我要付款時,哈密瓜大叔推著一輛三輪車,我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看到兩三個穿著制服的年輕人追著他,停下叔叔的車,許多供應商知道他們的行為是錯誤的,那麼吉林怎麼會有這樣一個傲慢的瓜農呢,我看到那個叔叔雙手合十,點頭鞠躬,好像在乞求不要沒收他的車,但最後他沒有要求成功。在城市管理人員拿起瓜車離開後,我看著他孤獨地呆了很長時間,我忍不住去說服他,說了幾句話,給了他為時已晚的錢,這種故事正在每個城市上演。
❸ 城管打死瓜農的處理結果是什麼
2014年5月抄15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襲"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廖衛昌等4名城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處4名被告3年6個月至11年有期徒刑。
湖南瓜農死亡案,亦稱臨武縣"7.17"事件。
1,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沖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2,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報,7月17日在與臨武縣城管人員沖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3,2013年8月1日,鄧正加親屬稱,全家都不接受屍檢結論。
4,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宣判 4名城管獲刑 ,最高判11年。四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❹ 為什麼夏侯鋒,打死倆城管判死刑,城管打死瓜農,賠錢了事
打死來城管是故意傷人致死,情節惡劣源;城管打死瓜農,責任者還有城管局。
湖南瓜農死亡案,亦稱臨武縣"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沖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故意傷害(致死),至少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至少要判處無期徒刑。不是主犯,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現,可以考慮在3—5年之間量刑。
❺ 夏被執行死刑了,那我想問問打死湖南那瓜農的那兩城管現在怎樣了為什麼不判死刑
呵呵 你不知道 民不與官斗么 。 。 這就是本質的區別。
❻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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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❼ 警方如何回應瓜農刺死城管案
7月18日,甘肅省蘭州市發生一起「瓜農刺死蘭州城管」案。8月28日,封面新聞以「瓜農刺死城管案」為題予以深度關注。8月29日,蘭州警方通過官微再次回應該案稱,涉事城管兩次執法均為正常執法巡查。行凶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7月18日上午11時許,該執法中隊副隊長李富文帶領隊員王翔軍、丁建濤等15名隊員前往北面灘二村開展日常巡查工作時,再次發現王軍宏父子三人佔道經營,在清理整治中,當執法人員扣押地秤時,三人辱罵阻撓,王愛武手持榔頭毆打執法人員,在榔頭被奪下後,該王又持刀將執法人員王翔軍、丁建濤、李富文捅傷,致丁建濤肝臟、脾臟破裂、手臂肌腱斷裂,李富文胃部、肝臟破裂;在受害人王翔軍被捅傷倒地後,王愛文手持木板對倒地的王翔軍進行毆打,隨後王愛武又舉起地秤連續打砸王翔軍,導致王翔軍死亡。
❽ 城管回應瓜農路邊摔西瓜,對於回應到底他們誰的說法屬實
8月4日,許多網友轉發了“兩個女人憤怒地扔西瓜以防止讓城管拉走”的視頻。在視頻中,兩個女人憤怒地扔著西瓜,大喊:“我不要,誰也不能要!”。據報道,瓜農扔瓜的原因是城市管理人員要求他們收走擺在人行道上的西瓜,否則他們將被沒收。他們無法將西瓜拉走,並且拒絕西瓜被城市管理部門拿走,因此他們大怒地將整車的西瓜全部扔到了路邊。
城市管理部門人員的角色一直在變,但始終沒有改變的是他們在執法時的正義和執法過程中公平公正的態度。城市管理者和商販們的矛盾,也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理解以及城市管理者的努力而逐漸化解。
❾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9)蘭州瓜農殺死城管處理結果擴展閱讀:
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
❿ 剛看新聞沈陽捅死城管的小販已被執行死刑,而打死瓜農的城管仍然逍遙法外。問,那個被執行死刑的小販叫什
小販是夏俊峰,有證據證明殺人的故意,城管對瓜農的案子了解的不如前者清楚,貌似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殺人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