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管打死的商販
❶ 城管打死瓜農後續警察打百姓怎麼處理
處理結果為: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處理分為三個階段:
一、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上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上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三、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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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湖南瓜農死亡案
人民網-北青報:「城管打死瓜農」事件,還原真相才能消弭對立
人民網-評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無權打人
❷ 被城管追打女商販稱面臨崩潰,城管為什麼還這么猖狂
因為這些城管大多都沒有高學歷,他們也沒有上過多少學讀過很多書,他們的素質本就不高,在面對這些小商販的無理取鬧就喜歡用暴力的方式威脅這些人。
我個人覺得這些城管們是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所以不知道自己暴力執法的後果,是什麼才會導致他們一如既往的猖狂。如果在某一次執法中他們受到了很嚴厲的處罰,那這件事情就會提醒其他的城管不要暴力執法,相信暴力執法的事情也不會再繼續發生了。
❸ 現在終於知道城管為什麼打小販了
其實,城管抄一般不會以上去就打人。往往是被逼瘋了,找了一些做事風格比較硬的去執法,結果呢,這些人很容易和商販發生沖突。
其實,城管做的事情的初衷是正確的,但是一些人做事方式欠妥。
舉個例子,我親眼見過小區附近的小街道。這條街道常年都是路面油污、垃圾遍地,賣菜的每天早上留下一堆一堆的爛菜葉子,賣魚的弄得滿地都是魚血、魚鱗、魚內臟,老遠就能聞見魚腥味……賣早點的就不用說了,滿地都是塑料袋、衛生紙、油污。
城管對他們進行管理是應該的。但我們必須說,一些城管的做實風格很不文明,罵人的、大人的、摔東西的都有。這是一個典型的矛盾,農民認為自己不賣東西就沒法活,但是城管認為你們買東西居民環境沒法搞。所以中肯的說,主要商販管好自己的行為,城管就失業了。
其實,很多商販的素質也很不好,缺斤少兩,還不注意環境衛生。我只能說思想決定行為,如果你好好學習,好好成長,也不至於整天四五點拉著菜往市區跑。這和文化有關,但也無關,沒文化的人成為成功人士的,但大部分沒素質的商販還是因為沒有收到良好的文化教育。
環境和文明問題,短時間內是無法解決的。要做到基本解決,估計那時候,中國法律就不禁止公民擁有槍支彈葯了。
❹ 如何看待城管抽打商販被行拘
6月20日晚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區分局通過社交媒體公布,萬柏林區行政執法局千峰中隊城管安某因對擺攤商販常某實施毆打,而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應該承認,以中國發展的現實,以及發展不均衡所帶來的社會價值觀差異,都會體現在對權利、權力和秩序等等觀念的不同上。這些不同,難道不正是所謂「國情」么?罔顧這個現實存在的「國情」,將秩序理解成一律一樣,去近乎偏執地追求整齊劃一,再據此行使權力,則必然導致社會沖突。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❺ 城管被小商販打死最終判決結果
法律規定,城管執法人員被小商飯打死最終判決結果,那要看因為什麼原因屬於故意把人內打死,過失殺人,容是不是定為殺人罪等等…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不是故意殺人或者蓄意謀殺罪,法律規定量刑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❻ 被城管追打,重慶女商販持刀反擊,到底誰違法
女店主面對正在對自己發生的不法侵害,持刀與其對抗,應該屬於正當防衛。“他在門口打我第一拳時,我的眼 鏡就被打到地上了。我是700多度高度近視,到現在為止,我都不曉得打我的究竟是哪個,沒有看清楚。”9月9日,“重慶商販被城管追打後持刀反擊”當事人楊女士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該城管把她壓在桌上後還打了她頭部,“我就順手拿了個東西,也不曉得拿的是什麼,拿起來就是為了讓他不打我。”
近日,幾則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的視頻在網路流傳,引起網民廣泛關注。9月9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采訪了解到,事發水果店位於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東海長洲小區。與城管發生沖突的水果店店主楊女士目前還在武警重慶總隊醫院住院治療,其出示的診斷證明顯示,她輕微顱腦損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楊女士回憶9月7日當天的事發場景說,她本打算拿筐子去收撿店外的水果,撿到筐子里再拿到店內,“大家都曉得,水果容易損壞。”
“我看他們搬水果,說損壞了找你們賠。”楊女士說,一個城管說賠什麼賠,“我就說,這都是我私人物品,當然找你們賠。”
楊女士回憶,當時有城管說那你自己來撿,她便說本來就說自己撿,接著有個城管把筐子扔到店裡。“當時我的情緒有點激動,就把筐子扔回去了。”楊女士說,“都說了喊我自己來收,還丟我的東西幹嘛。”
“有個城管說你把筐子扔出來我們就要收走,我說收走就收走。”楊女士說,當時她轉頭准備進店,沒想到一名城管就開始打她。
此外,楊女士的老公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當時想進店勸架的那位黑衣男士是一位附近的攤販。
針對這起沖突,9月9日上午,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致電重慶南岸區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該事件的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暫時還不便對外公布。
據上游新聞報道,事發前,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組織執法人員及協管隊員在東海長洲片區例行開展市容環境清理整治工作,當執法整治巡查到“七點生鮮”門店時,發現該店佔道經營,影響行人正常通行。於是才有了後續的城管隊員將水果抬到店內以及雙方沖突。沖突發生後,公安機關接警趕到現場,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南岸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人回應上游新聞采訪稱:“南岸區城市管理局對此高度重視,將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同時,將加大隊伍教育管理力度,強化作風紀律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系。”
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瑞福律師針對這起事件分析認為,城管作為執法人員,打人屬於違規執法。
❼ 攤販打城管被抓起來怎麼辦
2009年沈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判死刑,2006年北京崔英傑刺死城管判死刑緩二~~~2008年湖專北城管孫代榜打死小販判6年;2008年重慶城屬管打死小販,周鵬判無期;2008年吁台城管打死小販,賠錢,沒被追究~~~~~上述事件證明1小販名字很威武是沒用的,打死城管照樣死刑2別拿城管不當幹部,法律保護3城管可能都是退役運動員出身,每逢重大體育賽事,比如08奧運會,就會大爆發
❽ 如果我被城管打了,然後干架,最後不小心打死了城管,怎麼辦
肯定不可能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底線是你給城管的傷害不大於城管本來想內給你的傷供跡垛克艹久訛勛番容魔害,而城管本不想打死你,所以至少也是「防衛過當」
因為現行的政策鼓勵與惡勢力斗爭,所以「防衛過當」一般從輕處罰。
不過,與城管幹架至城管死亡,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如有較大的爭議,或者城管原本就是文明執法的,那樣也是可以判故意殺人的。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❾ 《刺死城管的小販被判死刑,打死小販的城管判死刑了嗎》
是的,而且已經執行了。
2013年9月25日,沈陽,刺死城管小販夏俊峰犯故意條人罪被依法執行死刑。
同日,伊能靜宣布收夏俊峰的兒子為義子,資助其成長。伊能靜在微博上說道:「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強為義子,成為孩子義母。與夏俊峰遺孀張晶結為姐妹。資助孩子學費、扶植孩子繪畫天賦,讓強強健康長大」。
來源於網易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