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夏季食品安全
㈠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九項制度
為切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 管,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白山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九項制度。
一、食品市場主體准入登記制度
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請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一)《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查批准。對申辦許可證的經營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轄原則,依據《吉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認真審查,按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經營場所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工商登記注冊。必須堅持先證後照、依法登記原則。對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前置審批文件的,不得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對未依法取得許可證照從事經營活動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改變許可項目、許可證到期的食品經營者,要及時責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重新辦理,逾期不辦的,要依法注銷許可證。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經營者,不予辦理市場准入登記:
1.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的;
2.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相關批准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重新辦理許可審批手續的;
3.個體工商戶吊銷《營業執照》不滿六個月的;
4.偽造、塗改、使用他人《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5.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接受社會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公示審批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相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二、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加強食品質量管理,嚴把食品質量准入關。對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食品,應當採取責令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措施,清理退出食品市場。
(一)食品市場質量准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下列工作:
1.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2.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進銷貨記錄制度, 鼓勵有條件的經營者建立電子進貨查驗記錄和質量自檢制度;
3.監督市場開辦者、櫃台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積極引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場廠掛鉤」、「場地掛鉤」
等協議准入制度;
5.開展食品質量抽樣檢驗,重點強化對消費者申(投)訴集中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種類食品的抽樣檢驗,確保上市食品質量安全。
(二)食品退市監管。對下列食品,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責令退出市場: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雜使假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6.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11.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內容與實際不符的食品;
12.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1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退市的處理。
1.對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但內在質量合格的食品,應當責令停止經營、退回食品生產者;在食品生產者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銷售,銷售時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採取的補救措施;
2.對經檢驗確定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時下架,並依法處理;
3.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有毒有害食品,要通過公告、通知等方式追回或責令經營者追回;
4.對其他行政機關公布的屬於退市的食品,要依法處理,並採取退市措施,清出市場;
5.對不主動退市、責令退市後仍不退市或者名義上退市實際仍以其他方式繼續銷售的,應依法從重處罰。
(四)退市食品消費警示。對轄區發現的退市食品的有關信息,應當及時向社會公示,向消費者發布消費警示。
(五)退市食品跟蹤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退市的不合格食品記錄在案,以備查詢。要適時進行跟蹤回訪,確保不合格食品真正退出市場。
三、食品市場巡查監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加強食品市場日常巡查監管工作,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維護食品市場秩序。
(一)食品市場巡查的組織。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基層工商分局(所)開展食品市場巡查工作。
(二)食品市場巡查的內容。食品市場巡查過程中要做到「七查七看」:
1.查經營資格,看食品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期限是否有效,是否按要求懸掛,是否出租出借證照,是否超范圍經營,是否具備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
2.查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看食品經營者進貨時是否履行了檢查驗收責任,是否索取了供貨方相關證照、發貨票等相關證明材料;
3.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經銷國家明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是否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4.查包裝標識,看食品標識內容是否真實,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標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標
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國家規定必須標明的內容;
5.查商標廣告,看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食品廣告是否含有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的內容;
6.查市場開辦者(包括櫃台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責任,看食品市場開辦者是否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是否認真履行法定責任義務;
7.查食品貯存,看經營者經營環境、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及時清理超期變質食品。
(三)食品市場巡查要求。
1.必須兩人以上著裝亮證依法巡查;
2.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和處理,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一級機關報告;需要查處的,要依法予以查處,並將相關情況錄入經濟戶口;
3.按照經營者自律和誠信經營情況,組織開展經常性市場巡查,重大節日期間要相應增加巡查次數;
4.積極創新巡查方式方法,採取隨機抽取經營者經營的食品進行「倒查」的辦法,檢查其落實查驗記錄義務和建立執行自律制度情況。
(四)食品市場巡查記錄。基層工商分局(所)進行食品市場巡查時,應當翔實記錄巡查監管情況,對有違法行為的,應當補充記錄處理結果。巡查記錄經執法人員和食品經營者簽字後歸檔,巡查記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檔案管理相關規定。
四、食品安全預警及應急處置制度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及時作出反應,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一)食品安全預警及應急處置。下列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進行預警和處置:
1.發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傷害或死亡的事件;
2.發生區域性銷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偽劣食品事件;
3.發生其他引起市場波動或者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處理程序。
1.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應當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同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2.迅速派出人員前往事發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阻止和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開展調查核實及相關處理工作;
3.按照事件波及的范圍及時向相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出協查或者聯查通報,並及時向上級工商機關報告調查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處理方法。經核實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范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當採取以下措施處理:
1.責令經營者對涉案食品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防
止涉案食品擴散;
2.涉案食品已經擴散的,應當採取發布公告、責令經營者召回、組織追繳等措施予以追回;
3.需要立案查處的,應當及時立案查處;
4.完整記錄預警和處置的有關情況,在應急狀態解除後,及時形成專題報告,報送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工商機關。
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並對其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法律性負責。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內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職責,可以向社會公布下列食品安全信息:
1.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總體形勢和趨勢信息。包括反映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趨勢現狀及預測預警信息;
2.食品安全檢驗及監督檢查信息。包括不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准,假冒他人商標、包裝、裝潢及虛假廣告等信息;
3.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發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4.其他影響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主要方式。
1.通過新聞媒體適時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2.在辦公場所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板)」,並指導轄區食品經營者、市場開辦者在商場、超市等大型食品經營場所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板)」,向公眾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要求。
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應當做到准確、及時、客觀。對已經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建檔留存,以便有關單位或者消費者查詢。
六、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根據食品經營者經營場所、特點和信用,有針對性地採取分類監管措施,明確監管重點和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
(一)商場、超市的監管。監督商場、超市等企業,在鞏固進貨查驗、查驗記錄「兩項制度」成果的基礎上,切實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義務。引導有條件的商場、超市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提高監管效能。
(二)食品批發企業的監管。嚴格監督食品批發企業建立和完善食品銷貨台賬,履行好進貨查驗義務和查驗記錄義務,確保食品經營行為規范。
(三)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監管。監督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設置食品信息公示欄,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
(四)食品店的監管。嚴格監督食品店履行查驗義務,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確保食品來源合法。
七、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明確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嚴格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確保各項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到位。
(一)實行食品安全逐級負責制。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逐級負責制。
1.各級工商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上一級工商局負責;
2.市州局、縣級局和承擔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派出機構,對轄區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負領導及監督管理責任;
3.基層工商分局(所)對轄區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督管理責任。
(二)實行食品安全責任人制度。
1.各級工商局的主要負責人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領導責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根據分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的機構主要負責人,承擔主要組織、協調、指導等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直接組織、協調、指導等責任;
3.基層工商分局(所)長承擔本轄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直接監督管理責任;
4.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及基層工商分局(所)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監管責任。
(三)責任追究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在《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2.對無證、無照等違法經營行為,未及時進行處理的;
3.對違法行為未依法處理,放縱違法行為,或者無法律依據減輕處罰的;
4.對群眾舉報、上級工商機關交辦、督辦及相關部門轉辦的食品案件,無正當理由未及時調查處理的;
5.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警和處置的;
6.對應當上報的食品案件瞞而不報,或者對其他重要情
況瞞報、謊報、緩報、漏報的;
7.對應當移送其他部門的食品案件,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的;
8.因主觀過錯,導致有毒有害食品未能得到及時控制,造成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或者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9.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四)責任人的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幹部,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視具體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因不認真履行職責出現食品安全事故的具體監管責任人,要按照《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涉嫌犯罪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食品廣告監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廣告的監管力度,依法嚴格規范食品廣告發布行為。
(一)食品廣告內容要求。食品經營者應當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真實、健康、科學、准確,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二)違法廣告查處。對違法廣告、特別是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廣告和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食品廣告,要嚴厲查處;對被確認為不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食品,要立即責令停止廣告發布行為;堅決制止和查處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不法行為。
(三)食品廣告監測和預警。應當加強對食品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和預警,及時了解和掌握食品廣告發布動態,杜絕違法食品廣告發布行為。
九、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協作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衛生部門的協調機制;與質檢、食品葯品、農業、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完善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通報機制。
(二)相關部門協作問題的處理。
1.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屬於其他監管部門管轄的,應當及時書面通報或移交相關監管部門;
2.對申訴舉報處理工作中發現應由其他監管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轉交並告知舉報人,相關移交、轉交材料要存檔備查;
3.對其他監管部門通報和移交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的,應當及時依法查處或處置,並及時反饋結果。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通報情況。
㈡ 中國食品安全詳細點快點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是關繫到千千萬萬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問題。可是在我們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嚴峻,令人心驚膽戰。對中國的食品安全現狀,有資料描述道:「中國食品安全標准目前採用國際標準的比列僅為23%,二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英法德國家農業出產品採用國際標准已達到80%以上。」而對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網上流傳著這樣的的話:中國在食品中完成了科普:從大米中我們認識了石蠟;從火腿腸中我們認識了敵敵畏;從咸鴨蛋、辣椒醬中我們認識了蘇丹紅;從火鍋里我們認識了福爾馬林;從木耳中我們認識了硫酸銅;最近我們又從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學作用。
為了除蟲害,有人大量使用高毒,甚至劇毒農葯,致使蔬菜、果品農葯殘留嚴重超標;為了提高產量,有人盲目使用違禁激素;為了增加豬的瘦肉率,有人竟在飼料中摻上「瘦肉精」;為了使麵粉和粉絲增白,有人膽敢把有毒化學品「吊白塊」摻和其中;為了騙錢,有人用稻草漚水兌上色素和鹽當醬油賣;為了賺取高額利潤,有人把含有黃麴黴素的霉變陳大米拋光上臘充新大米出售,食品安全問題令人擔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斷發生,再次敲響了食品安全問題的警鍾。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問題,為什麼在我國家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呢?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從中國發展的歷史來說,長期以來,我國食品生產的總體水平不高,我國國民的食品安全意識薄弱,一次事件過後,往往不會去思考它深層次的原因。
同時,中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制度與法制建設正在完善中,技術、法律和管理跟不上,環境污染導致食品安全風險性居高不下,人們的功利主義思想比較嚴重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問題屢現。
2、從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來說, 一是現在中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這是國內國外企業存在大量不誠信的現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沒發現是因為監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監管不到位,就不會給企業提供誠信的土壤。二是目前中國經濟體制面臨轉型,過去粗放不完善的經營模式,遲早會遭遇滑鐵盧,企業早一點覺醒和發現問題,可為品牌再造達成好的基礎。
3、從中國產業和企業發展現狀來說,食品產業規模化、組織化、規范化程度不高,行業自律約束機制不健全,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能力較低,是食品安全處於風險高發期和矛盾凸顯期的重要原因。
從當前情況看,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的意願、舉措還沒能傳遞到基層農場、工廠、市場和監管層。在各地,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受制於薄弱的產業基礎依然散亂,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難以計數,而在基層特別是廣大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監管能力顯得捉襟見肘:人手不夠,資金短缺,監管乏力。再加上GDP至上的慣性思維,一些地方為了帶動稅收、拉動就業,縱容食品生產企業違規經營,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助長了企業逃避監管的僥幸心理,使一些小隱患積累成大問題。
4、從管理來說, 食品安全的監管和獎懲機制的不健全無疑也是造成食品問題頻發的重要原因。
農業部、質檢局、工商局、衛生部等監管部門的多頭管理和分工不明確、協調不力等讓投機分子有機可乘。而食品監管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貪污、受賄等問題也助長了不法商家的氣焰。不健全的法制和相關規定也為不法商家提供了機會。由於法律體系不健全和執法不嚴等原因,大量的食品生產和加工企業處在法律監督的「盲區」。同時,檢測標準的缺失。
5 、科技水平仍相對落後, 食品行業標准相對滯後。
6、 道德滑坡、誠信缺失助推了中國當前的食品安全問題。食品生產的確是個良心活。 投毒式的生產加工已經是業內的潛規則,生產無處不在,你很難設想每個食品生產加工點都存在一個監管者,不可能食品的整個流通鏈都安插了監管者。每一個生產步驟都是經過人一項項完成的,他們應該受到良心和道德的審視,才會使這條罪惡的鏈條中斷。誠信的嚴重缺失和道德的嚴重滑坡才是食品問題的本源。重建基本信用,特別是生產商的道德准則,不斷完善法律法規,讓道德敗壞者受到法律的嚴懲和社會的唾棄,食品安全才有望得到切實保障。
那該如何解決中國食品安全問題呢,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的出路又在哪?我認為應從一些幾個方面入手:
1.轉變管理理念與模式。
從傳統的「危機管理模式」轉向「風險管理模式」,不是發生危機後才處理,而是在問題之前預測到風險,提前做好法律與管理的制度建設,實現「管理前移」,將問題解決在萌芽之中。
2.規范食品產業鏈,降低各種稅費。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8月29日在該市政府常務上會稱,「從經濟學理論來看,凡是大面積出現的問題,一般不是道德性問題;凡是反復出現的問題,一定是在機制體制出了問題;凡是這種問題怎麼治也不見效的時候,很可能與生產力有關系。」所以說,從"改變管理體制、轉變生產方式、降低成本費用"三個方面著手,研究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3.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監管工作要重點突破,以點帶面。
重點規范管理好直接影響民生的幾大食品問題,以點帶面,推進整個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
6.強化食品技術體系建設。
7.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8.強化食品安全的宣傳與教育工作。
㈢ 夏季應該注意哪些食品安全常識
夏季來臨,高溫悶熱的天氣容易使食物腐爛變質,人食用後易引發腸道疾病和食物中毒。因此,消費者必須加強防範,注意夏季飲食衛生。
一、日常注意事項
1.正確選購商品,不要貪圖便宜購買價低質次的食品。盡量到大型商場購買正規企業生產的食品;購買食品時注意檢查產品外包裝標識,看標識內容是否齊全,是否超出保質期;優先購買標有QS標志的食品;選購肉類、禽類、水產品等生鮮食品時,除仔細查看標識外,還應檢查是否有脹袋、顏色變化、異味等現象。
2.盡量不吃生的或未經徹底加熱的食物。魚、蝦、蟹、螺等肉禽和水產品要徹底煮熟才能進食;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不用盛過生鮮水產品的器皿盛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過生鮮水產品的刀具及砧板等必須清洗消毒後方可再使用;不吃死的蝦、螺、甲魚、蟹等水產品;冰箱內生熟食品的存放要嚴格分開。
3.吃冷飲能起到降溫作用,然而不可食之過多。因為高溫使人體的大部分內臟血管都處在舒張狀態,食用大量冷飲後會引起血管急劇收縮甚至痙攣,容易導致腹痛、腹瀉等症狀。
二、飲料常識
1.可樂飲料:可樂口感刺激甜爽,很多人夏天喜歡喝可樂,但是可樂含有較高的咖啡因,而咖啡因是一種中樞興奮劑,能刺激胃酸分泌增加,使人體大腦興奮、呼吸加快、心率加快,故兒童和經常失眠的人不宜飲用。
2.果汁飲料:果汁飲料分為純果汁飲料和含果汁飲料兩種。純果汁飲料營養豐富,熱量較低適合大多數人飲用,但是夏天純果汁飲料很容易發生變質,保存時一定要注意。胃酸分泌較多的人和糖尿病人不適合飲用純果汁飲料。含果汁飲料是由一定的純果汁加色素、糖和水配出來的,其中人工色素的危害卻不容忽視,特別是兒童經常喝含有人工色素的飲料危害很大。含果汁飲料糖分較多,經常喝會導致肥胖症。
3.茶飲料:茶飲料含有茶單寧、茶多酚等多種成分,對人體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除具有解渴、利尿及防暑降溫功效外,常飲還有預防心血管疾病,減肥健美等功效。但是茶飲料的多酚類物質對胃腸黏膜具有一定的收斂作用,因此便秘患者若飲用會加重便秘。神經衰弱或失眠症的人也不宜飲用。茶葉中的生物鹼類物質會抑制十二指腸對鈣質的吸收,同時還能導致缺鈣和骨質疏鬆。茶飲料中的茶鹼使胃壁細胞分泌大量胃酸,胃酸過多必然會影響到潰瘍面的癒合,因此有潰瘍病的人也不宜飲用。
4.純凈水:是無色無味的飲料,它能促進能量釋放和新陳代謝。它的滲透壓接近生理鹽水,有利細胞吸收。但是純凈水中沒有礦物質,不能預防心腦血管病的發生。因此,喝純凈水時,要多補充礦物質,多吃富含鈣、鎂、鉀的食物。優質純凈水水體潔凈,無色透明,無懸浮物和沉澱物,不粘稠,無異味。
三、冷飲常識
冷飲包括冰棒、雪糕、冰淇淋、冰塊等,是夏季的暢銷食品。購買冷飲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獲得QS認證的產品,千萬不要購買無證廠家生產的「三無」產品。
1.冰淇淋:優質冰淇淋口感清涼細膩,綿甜適口,具有各香型品種特有的香氣,呈均勻一致的乳白色或與其花色品種相一致的均勻色澤,無直徑超過1.5cm的孔洞,無凍結緊固現象。
2.雪糕:優質雪糕具有與其品種固有色一致的均勻色澤,組織細膩,乳化完全,形態完整,凍結緊固,無外來雜質、冰晶、空頭、油點,桿棒正而不斷,無任何不良氣味,口感清涼爽快。
3.冰棒:優質冰棒整體顏色一致均勻,凍結堅實,形態完整,稜角清楚,無外來雜質,無斷桿。口感沒有咬不動的冰塊感覺。
㈣ 面對現在雜亂的市場 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大家對食品有怎樣的要求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目前雜亂的市場和食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的現狀,一方面體現了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熱切關注和迫切期待,一方面體現了部分不良商家的誠信缺失和道德滑坡,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相關監管工作還亟待繼續加強。切實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任重而道遠,大體概括可從以下四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完善標准,做到企業生產、檢驗有標准,違法行為處罰有依據,處罰措施確實可行;2、加大執法監督與檢驗機構投入,確保地區監管均衡、有能力、有精力、有效執法及檢驗;3、從源頭捋順體制機制,完善監督機制,一方面保證分工明確,避免扯皮推諉,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獨立監管體制,避免干擾,同時保證監管切實到位,避免不作為、亂作為。4、社會各界齊努力,共同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良性循環合力。政府加強經濟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增加監管有效性、透明度、群眾參與監督知情度;企業加強自律,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產品安全並採取有效措施改善改進生產;媒體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常識宣傳,正確引導社會食品安全認知,發揮媒體宣傳與監督的積極作用;人民群眾積極正面參與食品安全監管,一方面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意識,杜絕知假買假行為,另一方面多為政府監管獻計獻策,提供線索。
㈤ 夏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存在哪些風險
首先,腐敗變質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動植物生物組織作為主要成內分。這些物質在一容定條件下會發生一系列的化學和生物變化 ,產生各種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比如變質的鮮奶、酸奶、鮮肉,超過保質期的糕點、果汁飲料等。夏季存在問題最多的是銷售過期食品和生產日期標識不規范。
其次,食品流通過程中受到污染。
在水果市場日趨活躍的夏季,不少攤點為了讓水果更鮮艷,更水靈,紛紛在洗水果的水中加入洗衣粉,而用洗衣粉洗過水果後,會有一部分殘留物質,食用後對人體造成傷害。
再次,商品以次充好。
有的品牌預包裝有機青菜有農葯殘留,不排除是商家為了牟利,給普通農產品貼上有機標簽。
㈥ 夏季要注意的食品安全有哪些
夏季,氣溫過高,人們會感到酷熱、煩躁、多汗、營養損耗多,夏季細菌生長繁殖迅速,是食物中毒的高發時段,因此食品安全問題尤為重要。我們就餐,尤其要注意食品的安全衛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1食品
當我們外出就餐時,應該選擇安全衛生的餐館,要先看餐館是否持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等合法營業的證件。如果是無證經營的餐館,其衛生狀況得不到保證,消費者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然後可以觀察餐館衛生狀況和服務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可以從工作人員的衛生狀況判斷其衛生情況。
在餐館就餐時盡可能分餐制,用公筷,用餐時注意觀察食品是否有異物,是否變質,盡量不生食水產品。
如果發生食品衛生問題,要保護好存在問題的食品,立即與餐館負責人交涉。要保存發票等證據,如出現健康問題,還要保存病例和檢測報告等相關證據。
如發現任何有關食品衛生問題,均可及時向所在區縣或市食品衛生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為避免因時間拖延而導致食物中毒無法認定,在外就餐如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向監管部門舉報投訴,以便得到及時調查。
夏季要注意冷藏好已經加工好的熟食,通常常溫下熟食品的存放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內;對於經冷藏的食品食用前應徹底再加熱。
消費者朋友都喜歡在夏季做涼拌菜吃,加工涼拌菜的蔬果一定要洗凈消毒。夏令季節由於病蟲害較多,蔬菜中使用農葯的幾率相對增大。經試驗證明,浸泡30分鍾再沖凈,可除去蔬菜上30%的農葯,若再經燙泡1分鍾,則可減少80%。但浸泡時間也不宜超過半小時,否則易腐爛。
2飲品
冷飲、飲料等食品是夏令的暢銷食品,從近年來的檢查情況來看,正規廠家的產品合格率已達95%以上。因此,選購冷飲、飲料一定要選購標識齊全、感觀良好的正規廠家的產品,千萬不要購買無證攤點的「三無」產品。補充了足夠的水分後,不要暴飲暴食冷飲、飲料類食品,因為高溫使人體的大部分內臟血管都處在舒張狀態,食用大量冷飲後會引起血管急劇收縮甚至痙攣,容易導致腹痛、腹瀉等症狀。
夏季的飲料,首選是我們傳統的綠茶飲或金銀花、菊花等配成的涼茶飲。這些飲品都具有清熱生津、解暑止渴、清心利尿、明目提神之功效,還有抗癌作用和防齲齒功能。最方便實惠的,還是民間傳統綠豆湯。綠豆味甘、性涼,富含蛋白質、磷脂、胡蘿卜素,核黃素、尼克酸等,有益氣,除熱毒風功能,不僅利水消暑、清熱解毒、健脾止瀉功能極佳,且具有治療風濕痹痛的作用。再就是同樣大眾化的酸梅湯。酸梅性味溫酸,具有抗菌作用,不僅能解署,止渴,收斂津液,對暑熱煩渴,虛熱口渴,久泄不止,痢疾便血也有一定治療作用。
3 補充營養
夏季,應多食清淡質軟易於消化的食物,少吃肥膩厚味及辛辣上火之物,食療學稱之為清補。因為清淡的食物可起到清熱、敗火、斂汗、補液的作用。亦能增進食慾,補充其營養。
從清熱和營養的角度講,清淡的食物大體分三類:一是富含蛋白質的魚、瘦肉、蛋、奶及豆類食品。高溫條件下,人體組織蛋白分解增加,排泄增加,所以應該增加蛋白質的攝取量。二是清淡粥類。夏季吃粥與冬季不同,應多吃綠豆粥、赤豆粥、茶葉粥、百合粥、蓮子粥、蓮子薏米粥最為適宜。三是富含各種維生素的新鮮蔬菜水果。夏天人體維生素的需要量普通標准要高l倍以上。新鮮蔬菜和夏熟水果中含有大量的維生素,如西紅柿有「天然維生素倉庫」之稱,油桃的維生素含量也非常高,還有其他蔬菜水果,都可以多吃一些。
加一些苦味食物。苦味食物中所含的生物鹼具有消暑清熱、促進血液循環、舒張血管等葯理作用。熱天適當吃些苦瓜、苦菜,以及啤酒、茶水、咖啡、可可等苦味食品,不僅能清心除煩、醒腦提神,且可增進食慾、健脾利胃。
夏季口味偏苦酸外,還應該多吃一些具有消炎殺菌能力的蔬菜和調料。比如,可以多吃點大蒜。民間諺語:大蒜上市,葯鋪關門,還是很有道理的。調料中,食醋有很強的殺菌作用,還有利於生津開胃、幫助消化,是夏季飲食不能少的調料。
還有,注意補充鹽分和維生素,由於出汗多,氯化鈉大量喪失,故應在補充水分的同時注意補充鹽分,每天飲用一些鹽開水,以保持體內水電解質代謝平衡和滲透壓的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