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監督工作是
① 談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幹部監督工作
加強幹部監督,是《幹部任用條例》的法定要求,也是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幹部隊伍的迫切需要。但是,當前幹部監督工作中存在以下幾個突出問題。 一是監督意識淡薄,迫切需要提高自覺性。一方面,有的監督者怕傷感情,或怕得罪領導,怕遭打擊報復,往往不願、不敢、不去監督;另一方面,有的黨員領導幹部不能正確理解和對待黨內監督,只想行使權力,不想接受監督,甚至存在抵觸情緒。 二是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力度不夠。少數單位和個人對貫徹執行《條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認識,在執行《條例》上打折扣;極少數幹部在幹部的選拔任用上畫圈子,搞小團體,嚴重妨礙了幹部監督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是監督區間窄、辦法舊,存在局限性。幹部監督管理的內容應是全方位的,它包括政治上的堅定、作風的勤廉、執紀的一以貫之等等,監督范圍除了「八小時內」的工作圈外,還有「八小時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親屬圈等。但在實際的幹部監督工作中,還存在不少「真空地帶」和「盲區」。 四是監督主體的作用發揮還不夠。目前,看起來幹部似乎已處在全方位的監督之中,既有黨內監督,又有黨外監督;既有人大、紀檢監察、司法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又有幹部群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既有上級、同級的監督,又有下級的監督,但是,目前這個監督網路中各監督主體的作用還未得到充分發揮,監督主體之間在工作上的聯系和聯合還不夠緊密,影響了監督網路整體合力的發揮。 針對當前幹部監督工作中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制定監督長效機制,規范幹部的管理,打造勤廉、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 一是突出重點領域,確保幹部監督有的放矢。 1、對重點人員實行重點監督。把幹部隊伍中的特殊群體,即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即將離職的領導幹部、管理人財物等重要崗位的幹部,作為監督的重點對象來管理,尤其要將「一把手」作為監督的重中之重,實行經常關注、重點監督,常敲警鍾,引導他們保持良好的心態,樹立領導幹部應有的價值取向。 2、對重點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在黨委換屆、重點項目建設、城市拆遷等重點工作中,進行全程監督,保證工作公正、透明、規范。特別在幹部選拔任用中,要看是否真正堅持了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和標准,是否嚴格遵守了幹部選拔任用的程序和紀律,從源頭上杜絕幹部「帶病提拔」、「 帶病上崗」 的現象。 3、對重點時間實行專項監督。每年的春節、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是送禮、收受現金、公款吃喝風等高發期,要通過社區監督、明察暗訪、聘請社會監督員來加強監督。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實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領導幹部在崗位變動、職務升遷、購房建房、子女升學、婚喪嫁娶等個人重大事項時,及時匯報有關情況,防止領導幹部借機斂財。 二是把握關鍵環節,確保幹部監督不留盲區。 1、堅持在事前的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強化源頭管理,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打招呼,及時預警,幫助廣大幹部築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 2、堅持在事中的制度監督上下功夫。要將制度建設作為加強幹部監督的重點,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對幹部實行剛性監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促進幹部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3、堅持在事後的問題查處上下功夫。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遷就,對違紀、違法、違規的必須從嚴從快追究責任,達到查處一個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幹部的目的。 三是發揮監督合力,確保幹部監督齊抓共管。 1、發揮黨內監督的制約功能,規范幹部的決策行為。要進一步提高幹部監督機制與權力運行機制的匹配度,進一步推進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設,確保幹部監督和權力運作、重大決策同步並進,做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規定,落實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 2、發揮社會監督的震懾功能,提高幹部的履職能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風熱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幹部監督員的作用,增強監督的實效性;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讓群眾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使領導幹部全方位處於社會的監督之下,督促幹部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 3、發揮群眾監督的輻射功能,增強幹部的自律意識。 (江蘇省泗洪縣機關黨委 陳敏)
② 幹部監督工作2007思路
幹部監督工作
2006年總結2007年工作思路
一、2006年工作總結
2006年我們把對《幹部任用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和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監督做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建設和網路建設,深入調查研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市的幹部監督工作的整體水平。
1、加大了對《幹部任用條例 》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於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利用近半個月的時間對全市23個鄉鎮黨委和20餘個市直黨委(總支)的貫徹執行《條例》及股級幹部任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我們本著邊調研邊檢查邊指導的原則,在嚴格檢查的同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通過這次檢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有效地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檢查結束後,我們進行了比較系統的分析和綜合,並向部領導做了匯報。
2、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今年共向審計部門發出委託審計兩批次,共42人。第一批是任期審計,共30人,第二批是離任審計,共12人。目前審計工作基本完成,正在進行後期綜合。
3、繼續實行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對新提職的市鄉科級幹部,在常委會票決通過後,進行任免談話前,全部在電視台進行了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共公示三批次112人,在擴大監督渠道的同時,保證了群眾對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了選人用人的質量。
5、堅持實行了黨政聯席會議制度。分別在上下半年各分開了一次......
③ 如何加強和改進組織部門幹部監督管理工作
實踐證明,做好乾部工作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加強幹部監督工作,使幹部監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因此,筆者認為幹部監督工作要從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入手,以學習和貫徹《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政紀法規為契機,結合執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法規,突出以「四個轉變」為重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幹部監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幹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一、突出由對領導幹部個人監督向領導班子集體監督的轉變 一個單位的風氣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班子的作風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現領導班子「集體違紀」、「群體犯罪」的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對領導班子集體的監督被削弱了。要強化對領導班子集體的監督。一要完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規范領導班子的議事、決策程序等行為,健全領導班子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監督的意識。二要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班子成員之間是最了解情況,最有發言權,也最具監督便利,任何一項政策、決議的出台,都離不開領導班子成員的集體監督、把關。因此,要通過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切實運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解決好領導班子在黨性、黨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三要抓好監督制度建設。幹部監督工作,需要放在社會這個大背景下去考慮,需要方方面面的相關制度和實實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實效。逐步建立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機制,抓好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議的監督,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建設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加強監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項,都要做到條件、標准、程序、政策、結果公開,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四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於核心地位,對一個地方和部門的工作起著關鍵作用。因此,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重點是加強對領導班子「一把手」的監督,如果對「一把手」的權力運用過程缺乏必要的監督,勢必會導致權力失衡、決策失誤和行為失控,給工作帶來損失,給事業造成危害。 二、突出由「工作圈」監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監督的轉變 工作時間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活動,往往更能反映領導幹部「官德」的情況,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緊密相連、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內的不正常情況會影響幹部權力在「工作圈」的正常運用。事實證明,在工作中管不住「小節」,必定要喪失政治上的「大節」。因此,在幹部監督工作中既要了解領導幹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現、工作能效,也要了解他們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通過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可以掌握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問題,獲取平時按正規程序實施的幹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從而更全面、深入、准確地掌握幹部的素質、能力及現實表現情況,使領導幹部難以脫離和超越監督的范圍和時段,為黨組織准確選拔、使用幹部提供客觀的依據,實現監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實性,真正做到領導幹部權力行使到哪裡,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就跟蹤到哪裡,不留「空白地帶」。 三、突出由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的轉變 當前,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就是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辦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是出了問題後才進行檢查處理。具體表現為:對容易發生的違紀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的領域,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範措施;對已經出現的苗頭性問題,也不能及時察覺和糾正;對黨員幹部行使權力的情況,缺乏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和督促,經常是等到問題嚴重了才查處。這種事後監督,是典型的被動監督、消極監督,使得許多本來可以及時察覺和糾正的問題發展、蔓延,最終造成不良後果。那麼,怎樣才能由被動監督轉變為積極監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對幹部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後要「查」,保持整個監督過程首尾相互聯系,從整體上提高監督效果,保證權力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首先,要關口前移,加大幹部任前監督力度,緊扣「唯德才授權」原則,把好領導幹部的入口關,從而在源頭上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防止「帶病提拔」。其次,要跟蹤考察,加大任中監督的力度,對領導幹部任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群眾威信、領導能力、工作業績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帶病操作」。再次,對主要領導離任時,要認真落實離任審計制度,嚴格執行「先審計,後離任」,以防「帶病離崗」。 四、突出由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的轉變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幹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幹部監督工作也應打破相對封閉的格局,步入開放式監督的軌道。一是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斷拓展,重視運用現代科技的先進技術和成果,建立起幹部監督信息網路,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路體系,做到幹部工作開展到哪裡,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工作就跟進到哪裡。二是監督形式要由相對單一的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誡勉談話、來信回復等多形式監督轉化。要健全和完善群眾監督、媒體輿論監督和社會公開評價機制,強化事前監督,加大群眾監督覆蓋面,增強輿論監督的公開性和真實性,發揮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職能作用,積極發揮人大、政協、執紀執法部門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組織監督、執法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形成監督網路和合力。逐步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系統化、科學化,切實改進傳統的單純依賴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的做法,解決幹部監督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④ 如何開展幹部監督工作
實踐證明,做好乾部工作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加強幹部監督工作,使幹部監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因此,筆者認為幹部監督工作要從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入手,以學習和貫徹《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政紀法規為契機,結合執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法規,突出以「四個轉變」為重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幹部監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幹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一、突出由對領導幹部個人監督向領導班子集體監督的轉變 一個單位的風氣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班子的作風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現領導班子「集體違紀」、「群體犯罪」的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對領導班子集體的監督被削弱了。要強化對領導班子集體的監督。一要完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規范領導班子的議事、決策程序等行為,健全領導班子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監督的意識。
⑤ 組織部門的幹部監督工作主要干什麼
監督幹部考核、任用、提拔等各項工作唄。
⑥ 幹部監督工作還存在哪些方面的問題
1.認識欠缺陷入誤區。在「四種形態」提出後,一些人誤認為反腐敗的力度會減弱,所以放鬆了紀檢的督促力度,也有個別幹部對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的含義一知半解,依舊採用舊套路去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些都是對「四種形態」認識不夠的表現。
2.對監督懲處力度定位不清晰。在一些紀檢監察組織的工作中,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割裂開來,片面強調某一種形態而忽視其他,有的單靠批評教育,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辦大案要案論英雄,沒有形成清晰標准喝規范,甚至出現辦人情案。
3.責任擔當欠缺,缺少主導核心。「四種形態」前面的「監督執紀」四個字,容易讓一些黨組織認為,「四種形態」僅僅是對紀委提出的要求,與黨組織無關。因而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未主動去承擔其「主體責任」,這容易導致紀檢監察組織在本單位開展工作時,出現領導不重視,其他科室不配合,容易造成怕得罪人的畏難情緒,致使所在單位紀檢監察工作陷入被動狀態。
4. 兼職太多,工作壓力大。在基層,紀檢組織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齡和知識結構不合理,業務水平不強,後勤保障跟不上等情況。紀檢監察幹部與單位同事相處已久,在處理一些問題上不能完全照章辦事。而且紀檢監察幹部分管多項工作的現象也比較普遍,任務繁重,難以凸出「主業」,工作的壓力容易讓他們對紀檢監察工作產生疲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