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勞動監察內設

勞動監察內設

發布時間: 2021-02-20 19:16:03

1. 勞動監察大隊工作內容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前進中的*盟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盟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自2002年3月份機構分設,7月份正式開展工作以來,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隊員的共同努力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全盟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以及「三優」文明窗口工作標准嚴格要求,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能和作用,創新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機制;為促進錫市地區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作出了積極貢獻。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經驗與大家共同交流,以便取長補短,促進我盟勞動保障監察事業的蓬勃發展。 一、基本情況 大隊編制為8人,為加強隊伍建設,我局通過考試錄用,公開選拔了2人充實到大隊;現大隊實有7人,全為大專以上學歷,其中中共黨員4人。隊長、副隊長各1名,設綜合內勤、案件受理、市場監察三部分,分別由專人負責。 二、自身建設情況 (一)裝備了相應的辦案工具。經過多方努力,購置了一輛勞動保障監察專用車,三輛摩托車和微機等,極大地方便了工作的開展。 (二)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在對**地區各類用工單位進行詳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台帳記錄,將各用工單位基本情況和勞動力市場基礎性數據輸入微機,實行分類管理。 (三)完善工作制度。在編制《*盟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制度匯編》的基礎上,結合新修訂的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文書和檔案文書,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文書檔案管理,做到檔案完整、規范,存放有序。 (四)加強學習。以每周集中學習兩次為主,業余自學為輔,積極開展讀書讀報活動,建立起濃郁的學習氛圍,進一步增進全體監察員對業務法律法規和對勞動保障整體工作的全面了解,提高監察員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 (五)加強宣傳。採取邊監察邊宣傳的方式,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方式進行宣傳。截至目前,作行風熱線廣播2次,電視台報道7次,盟級以上報紙刊登宣傳文章5篇,盟級報紙刊登宣傳文章18次,系統內部發送簡報28期。 由於工作突出,盟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被評為局機關2002 、2003年度先進集體。為了有效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樹立全心全意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服務的良好形象,我們一直以「優質服務、優良作風、優美環境」文明窗口的工作標准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並在全盟勞動保障監察系統形成了學先進、趕先進,爭創一流的工作氛圍,目前已經自治區申報部級三優文明窗口單位。 三、工作開展情況 在積極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分片包干負責制的基礎上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嚴把勞動用工年檢關,從源頭上杜絕侵權行為.勞動保障年檢工作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基礎,通過對用人單位用工情況的審驗,可以從源頭上減少違法違規行為。2002年度年檢任務為160戶,實際完成220戶,完成任務的138%;2003年度又自我加壓,將勞動保障年檢任務確定在250戶,實際完成251戶。在勞動保障年檢工作中,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技術崗位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參加社會保險等作為年檢工作的重要內容,認真把好關口,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下發指令書,限期改正,對拒不整改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據有關法規給予經濟處罰。 在認真做好年檢工作的基礎上,為摸清**地區用人單位底數,做好基礎性工作,做到心中有數,減少工作的盲目性,2002年底2003年初在**地區范圍內開展了大規模的各類用人單位普查工作,並結合勞動保障年檢、專項監察、日常巡視檢查、舉報案件專查所發現的問題,對各類用人單位進行了分類排查,實行了ABCD分類管理,並制定了具體考核標准,建立考核制度,對各類用人單位實施了動態管理。這樣就將有限的監察力量用在了「刀刃上」,節省了人力物力財力。 (二)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全程監管,確保施工企業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有效

2. 勞動監察的受理范圍有什麼

以下幾種情況不屬於勞動監察部門受理: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發生爭議的事項。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支付補償金,或者對勞動者造成損害依法應當給予賠償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的規定處理。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對經濟補償未達成協議,應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對此糾紛,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不予受理。
2.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或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程序辦理。如用工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已經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就不能再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
3.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的事項。勞動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由衛生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例如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對勞動者未採取衛生防護措施,應當由衛生監督部門責令改正或處罰。對此,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無權管轄。
4.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已經超過2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查處。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止之日起計算。

3.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監察員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第十條勞抄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襲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第十二條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受法律保護。

4.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干什麼的

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不是公務員單位。

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4)勞動監察內設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予受理:

1、投訴請求事項應當或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投訴請求事項不明確的;

3、沒有提供有關線索且被投訴單位的違法事實不清的;

4、不提供被投訴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違法事實等基本情況的;

5、投訴內容經核查,與事實不符的;

6、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投訴的;

7、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調整范圍或投訴請求事項不屬於本級監察機構管轄范圍的。

來訪舉報投訴的,要認真填寫舉報投訴登記表,確保其真實性,以便勞動監察部門調查處理。如果能夠提供被舉報投訴單位涉嫌違法的相關證據材料,請盡可能地提供。如果有5人以上共同舉報投訴的,請推選3人作為代表。

勞動監察部門鼓勵署名舉報。如果舉報為查處重大案件提供了重大線索,還將對首個實名舉報的人員按照規定發放獎勵金,一次性獎金一般為二百至二千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5.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勞動保障局設16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有關重要文稿;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工作;承辦北京市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處
組織起草勞動和社會保險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綜合性改革政策;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宣傳普及工作及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咨詢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審核管理;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代理工作。
(三)就業處
擬定勞動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政策;負責社會勞動力資源管理,監控城鎮登記失業率;擬定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就業經費管理使用意見。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擬定再就業服務中心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擬定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對其進行資格認定;按分工負責管理本市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和外省市勞動力進京務工工作;按分工負責管理本市公民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來京就業工作;擬定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京代表機構選派中方雇員業務的管理辦法;審批本市特種崗位未成年人就業事項;擬定防止就業歧視、促進婦女就業、促進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就業的政策;擬定破產企業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四)職業技能培訓處
擬定職業技能培訓總體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職業技能鑒定的政策;擬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擬定就業培訓和企業職工、富餘人員轉崗轉業培訓及社會失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規劃及政策;擬定技工學校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提出培訓經費的使用意見;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擬定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格認定。
(五)勞動工資處
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擬定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則;綜合管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簽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勞動獎懲辦法;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定、修訂工時、休息休假標准;擬定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研究擬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調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指導企業工資管理及內部分配。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分析和預測;綜合編輯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資料。
(六)信訪處(下鄉青年工作處)
負責接待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並提出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方面需要完善的建議;調查群眾反映的特殊困難,提出解決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調做好知青安置遺留工作;審批辦理北京知青或其子女回京;審核辦理成建制工人調京,並審批辦理工人跨省市調動工作;負責有關部門特需工種工人的選調和隨軍家屬進京的審核工作;指導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工調配工作。
(七)勞動爭議仲裁處(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建立和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擬定勞動爭議仲裁規則,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指導區、縣勞動仲裁機構業務工作,參與指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業務工作,擬定勞動爭議仲裁員培訓規劃和考核標准,承辦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具體工作。
(八)養老保險處
貫徹國家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費率調整和個人帳戶管理政策;擬定基本養老保險享受條件、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擬定基本養老保險金正常調整方案和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最低保障標准;擬定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及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擬定企業職工探親假制度和職工福利制度,擬定勞動能力鑒定政策及勞動鑒定機構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認定勞動鑒定機構資格;擬定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劃和政策、補充養老保險的規則和基本政策;擬定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企業職工的退休政策和企業離退休人員的有關待遇政策(含基本養老待遇)。
(九)醫療保險處(北京市公費醫療辦公室)
貫徹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擬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率調整政策,費用社會統籌及醫療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費用結算辦法,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政策;組織擬定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准;組織擬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標准、審定辦法和監督管理辦法;擬定特殊人群的醫療保障政策和管理辦法;擬定企業職工疾病治療、生育期間的待遇政策及標准;擬定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福利待遇政策。
(十)失業保險處
貫徹國家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失業保險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保險費率調整政策,擬定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辦法;擬定失業人員管理制度及失業保險給付條件、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給付辦法;擬定失業人員培訓、就業指導、就業服務政策,擬定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失業人員就業及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扶持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十一)工傷保險處
負責本市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公)傷保險(以下簡稱「工傷保險」)工作。貫徹國家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和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工傷保險覆蓋范圍、費用社會統籌及費率政策,擬定工傷保險待遇項目、給付標准和工傷保險基金使用辦法;擬定工傷認定程序、標准及辦法,並負責組織工傷認定工作;依據國家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標准擬定工傷評殘鑒定政策;擬定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康復醫療機構的資格審定標准、審定辦法和監督管理辦法;擬定工傷死亡供養親屬的待遇項目及標準的政策。
(十二)農村社會保險處
貫徹有關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法規,擬定本市農村養老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管理體系;參與擬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和內部審計制度;指導、監督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養老金的支付和基金的增值運營。
(十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監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國家有關政策實施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審計工作;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及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征繳、管理、使用和運營中的違紀案件;負責本局其它各項專項經費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審計工作。
(十四)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處
負責對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糾正和查處有關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的培訓規劃、考核標准,並對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進行資格認定,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指導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五)財務基建處
制訂本局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對直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負責本系統基建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擬定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有關人事教育工作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統戰、僑務、民族工作;辦理本局出國(境)人員有關手續。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6. 勞動監察局是干什麼的

一、首先回答您的具體問題:
市、縣(區)勞動監察大隊是屬於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
但是,其一,有的地方政府已經當地政府編辦批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簡稱「參公」。其二,個別省已經成立省勞動監察局或勞動監察總隊,這是屬於「地方特色」,沒有法律依據的,因為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四條規定,「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符合監察執法條件的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所以說,勞動監察執法是在市縣兩級,且屬於委託執法。

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干什麼的?
勞動保障監察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勞動保障監察的基本屬性:
(1)法定性。勞動保障監察的規則都是直接由法律規定的。勞動保障監察的主體必須嚴格依據法律進行監察執法活動。接受監督檢查的單位,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征繳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個體工商戶。
(2)行政性。勞動保障監察是行使行政權力的具體行政行為。其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被監察主體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3)專門性。勞動保障監察是由法定的專門機關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檢查。
(4)強制性。勞動保障監察是代表政府實施的,具有國家強制力,被監察主體不得拒絕。

以上回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您有具體勞動監察問題可以Q754612882,我們可以互相探討學習。

7. 勞動監察部門包括什麼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
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2、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6、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職工罷工、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10、負責報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信訪等情況報表。
11、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和監督。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布置的其他工作。

內容
1、社會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定的情況;
2、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
3、單位招聘職工的行為;
4、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5、企業遵守企業工資總額宏觀調控規定的情況;
6、單位支持職工工資的情況;
7、國有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情況;
8、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社會保險金給付情況;
10、單位遵守職工福利規定的情況;
11、單位和勞動者遵守職業技能開發規定的情況;
12、社會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發放證書的情況;
13、承辦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公民個人出境就業的機構維護境外就業人員合法權益的情況;
1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8.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內設機構怎麼設

內設機構及職責
(1)舉報投訴與案件審理科
科室職責:
(一)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落實舉報投訴登記台帳制度;
(二)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舉報案件,要及時報送支隊負責人審閱,並移交相應有管轄權的監察業務科立案調查;
(三)對於上級交辦的或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信訪案件及群體性上訪事件,要及時向支隊領導匯報,並協助有關科室緊急處理;
(四)督促舉報投訴案件的查處落實情況,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投訴人;
(五)接待群眾舉報投訴,要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服務,不得與舉報投訴人發生推諉、扯皮、爭執現象;
(六)保持舉報投訴接待環境整潔、干凈。
(2)監察一科
科室職責:
(一)對管轄區域內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政策法規宣傳;
(二)認真開展轄區內日常巡查,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檢查轄區各類職介組織、職業培訓機構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
(三)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的舉報案件查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根據支隊統一部署,開展轄區內各專項執法檢查;
(五)負責調查處理轄區內因勞動糾紛引起的職工集體上訪、罷工、怠工等勞動突發事件
(六)督促轄區內用人單位檢查招用工登記,辦理勞動保障年檢與勞動者辦理各項勞動社會保障等用工手續;
(七)具體分管開發區文匯街辦,市區渡江路、國慶路、史可法路以西,南至江陽路,北到邗溝路區域內和城北鄉邗溝路以北、西湖鎮內市轄用人單位的監察工作。
(3)監察二科
科室職責:
(一)對管轄區域內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政策法規宣傳;
(二)認真開展轄區內日常巡查,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檢查轄區各類職介組織、職業培訓機構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
(三)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的舉報案件查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根據支隊統一部署,開展轄區內各專項執法檢查;
(五)負責調查處理轄區內因勞動糾紛引起的職工集體上訪、罷工、怠工等勞動突發事件;
(六)督促轄區內用人單位檢查對用工登記,辦理勞動保障年檢與勞動者辦理各項勞動社會保險等用工手續;
(七)具體分管開發區施橋鎮,市區渡江路、國慶路、史可法路以東,南至江陽路,北到邗溝路區域內和湯汪鄉、城東鄉、灣頭鎮內市轄用人單位的監察工作。
(4)監察三科
科室職責:
(一)對管轄區域內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政策法規宣傳;
(二)認真開展轄區內日常巡查,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檢查轄區各類職介組織、職業培訓機構執行勞動政策法規情況;
(三)負責受理本轄區內的舉報案件查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根據支隊統一部署,開展轄區內各專項執法檢查;
(五)負責調查處理轄區內因勞動糾紛引起的職工集體上訪、罷工、怠工等勞動突發事件;
(六)督促轄區內用人單位檢查招用工登記,辦理勞動保障年檢與勞動者辦理各項勞動社會保障等用工手續;
(七)具體分管開發區八里鎮、揚子津街辦和市區江陽路以南區域內市轄用人單位企業的監察工作。
(5)綜合科
科室職責:
(一)協助支隊領導安排工作,負責監察機構內部管理工作,建立辦公、值班、會議等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做好行政經費調撥和使用統一規劃工作,執行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三)負責統計數字上報和新聞宣傳等工作;
(四)負責文件制定、審核、列印、傳遞、歸檔等工作;
(五)負責微機管理、車輛管理、卷宗檔案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支隊日常考勤、考核工作,做好會議紀要;
(七)負責組織實施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
(八)負責監察人員法律監督員資格、業務培訓工作;
(九)做好對外接待與協調有關部門工作。

9. 勞動監察部門在哪

勞動監察部門就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下設機構,你只要找到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就可以了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