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和城管發生沖突視頻
深圳市南山區招商抄街道城管執法隊外聘人員與被執法對象發生沖突一事有了最新回應。
針對此事,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微博回應稱,7月19日下午18時許,南山區招商街道執法隊市容輔助巡查員趙某巡查至蛇口沃爾瑪商場附近,在勸阻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員路邊派發廣告宣傳單行為時與對方發生沖突,情緒失控,出現言語和行為不當。招商街道執法隊帶班隊員到場對其勸阻未果,派出所民警到場後及時處置,將其帶回處理,現場未有人員受傷。
現場視頻通過網路傳播後,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對此事件,城管局已責成南山區城管執法局和招商街道執法隊配合公安機關,對趙某嚴肅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同時要求全市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對市容輔助巡查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文明執勤,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來源:南方都市報(深圳)
『貳』 城管,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你路過拍照錄像是違法的嗎
理論上:是正確的是正面的,第三方拍攝執法全程,
是一種監督,是合法並且應當大力支持的。
實際上:或者受限於上傳視頻的容量,或者部分人刻意報復社會抹黑執法人員,
總有一部分人,截取部分視頻,並且加以一種明顯誤導性的文字,抹黑執法。
實例:網上看見有警察暴力砸車執法,單純看有限的視頻,和旁白,
這些警察簡直是「土匪、敗類、暴力狂」,就算酒駕醉駕,也不必這么砸啊!
但是,但是,但是!
真相:車內是某詐騙團伙,反鎖車輛在車內銷毀自己的詐騙資料。
警察叔叔是爭分奪秒要把詐騙證據保護下來,一來便於法庭審判,
二來想辦法追回錢款,能追回多少是多少,可惜,被惡意截取和誤導。
所以,警察叔叔執法誰監督,廣大群眾現場拍視頻!拍照!
但是普通群眾上傳視頻、照片,是不是真相,有沒有誤導,誰監督?
『叄』 深圳「下跪門」再發酵 交警稱對方主動下跪! 為什麼警察執法,城管執法不允許人民群眾拍照,穿制服的警
很對,7月26日,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培訓會,針對民警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應當如何規范處置,進行視頻培訓。規范指出民警執法時,面對群眾圍觀拍攝,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肆』 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與過路人發生沖突在場的公民可以拍視頻發在網上嗎
當然可以了。
因為發生沖突的地方就是公共場合啊。公共場合發生的事,放到網上(也是公共場合)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啊。
『伍』 深圳城管沖突誰的責任
7月20日,三段深圳市南山區城管工作人員執法視頻流傳於網路。視頻中,一名身穿內特勤黑色制服、外穿城管容反光衣的男子情緒激動,大聲辱罵圍觀市民,並與周圍的人發生肢體沖突。民警趕到後,對其進行勸阻,在口頭警告無效後,將其制服。
現場視頻通過網路傳播後,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對此事件,城管局已責成南山區城管執法局和招商街道執法隊配合公安機關,對趙某嚴肅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同時要求全市各級城管執法部門引以為戒,切實加強對市容輔助巡查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文明執勤,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來源百家號
『陸』 城管和警察在執法中,群眾可以拍視頻嗎
可以。並不違法。
但是 如果侵犯 了 視頻裡面 人們的肖像權等,就屬於 違法了。
『柒』 跟交警或城管發生沖突會有什麼後果
看後果的。
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給予治安處罰,叫阻礙執行職務。
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構成犯罪,叫妨礙公務罪。
以上兩點並不僅僅限於警察執法,工商、稅務、煙草、環保、城管等單位國家公務人員或者行政事業在編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被妨礙的,都可以處理。不過,阻礙警察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與交警發生沖突,比與城管發生沖突嚴重。
一般是治安處罰,處行政拘留15日以下,或者勞動教養。這個不需要通過法院的。
情節嚴重,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捌』 深圳寶安龍華民治大道潛龍花園民豐路和民治大道交匯路,昨晚發生什麼事情啦 那麼多警察 哪位知情啊謝謝
深圳城管沒收女攤販車輛引圍觀致交通癱瘓(圖)
時間:2010-9-6 9:15:27 作者: pippo 來源:天羅地網 點擊數: 28
為維持事發現場的秩序,寶安警方出動了警犬隊
9月6日報道 前晚7時許,寶安區民治執法隊在執法過程中與一名女攤販發生沖突,引起路人圍觀,致使民治大道橫嶺綜合大樓路段交通癱瘓,現場一度混亂,警方出動特勤人員維護秩序,數名圍觀者在沖突中受傷。昨日1時左右,民治大道恢復暢通。
事發:女攤販上街遇城管執法
前晚10時許,警方封路,從梅龍路駛向民治大道的車輛被勸繞道。在民治橫嶺綜合大樓路段十字路口,路人站到車道上圍觀。路中央一輛執法車前,翁女士抱著一歲的兒子坐在一張塑膠椅上,不肯離去。
翁女士與城管的沖突是事件的導火索。「他們追著我打,連小孩也打了。」她說,當晚7時多,她抱著一歲的兒子,丈夫推著一輛小販車,像往日一樣選擇地段擺攤。一家人在路口遇到了正在開展市容環境整治的執法隊。執法隊員要沒收小販車,雙方發生沖突。
翁女士向南方都市報記者展示了纏著紗布的左膝,其兒子右手有一塊紅色的疤痕;她說,兒子的額頭也被弄得淤青。對於她的說法,民治執法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有待調查。
「城管打人了,連小孩也打。」圍觀人群中傳播這一說法,有人以此質疑執法人員,民治大道交通由此癱瘓。
沖突:防暴警察出動數人受傷
民治派出所調集了警員、治安員和民兵維持秩序,圍觀者被分為三撥。南都記者看到,起鬨的人越來越多,除了言語攻擊,還有人趁亂將礦泉水瓶等扔向警員。
民治街道辦有關負責人說,現場陷入了混亂,已超出他們的控制范圍。此時,從寶安區公安分局調來的防暴警察和警犬隊出動。警犬一度震懾住起鬨者,但起鬨者隨即與警方發生沖突,與持盾牌防暴警觸碰的數名男子受傷。120救護車陸續將傷員送院。
民治街道辦主要負責人努力與翁女士溝通。街道辦希望翁女士和小孩先到醫院接受檢查,再舉行雙方談判,「你要索賠,我們一定賠。」翁女士一口回絕,但其夫李先生答應談判。
談判破裂的消息很快傳出,圍觀的人群再度起鬨。「他說要跟我談,但沒說幾句就走了。」李先生稱,街道辦的誠意不足,原本負責談判的民治執法隊有關負責人再沒回到翁女士身邊。
質疑:處理不力導致交通癱瘓
圍觀者不願散去,民治大道的交通癱瘓依舊,人群中出現越來越多的質疑聲。「都堵幾個小時了,還解決不了,你們怎麼辦事的?」一名女子上前指責在現場指揮的街道辦有關負責人。
民治街道辦黨工委書記劉斌戴著安全帽趕到現場。在他到來之前,一名頭部受傷的男子躺在地上已十幾分鍾,他是第四位受傷的圍觀者。「你們先把他抬上車,送去治療。」劉斌指揮先救傷員,但站在他對面的警員和保安員行動遲緩。
就在劉斌的身後,五六名持警棍的防暴警察、民警、治安員與一名起鬨的男子發生沖突。南都記者舉起相機欲記錄這一幕,但在混亂中被奪走了相機。
昨日1時許,混亂平息,民治大道陸續恢復車輛通行。
新聞背景
民治執法隊與小販「有積怨」
民治執法隊負責人介紹,從8月初開始,執法隊和民治派出所展開清理亂擺賣聯合執法。8月10日之前,他們已對上百名拒絕配合執法、屢教不改的小販予以沒收物品處罰。該負責人表示,此次整治行動將形成常態,「至少在馬路邊看不到小攤小販,巷子里的再慢慢來」。
該負責人說,由於直接沒收物品,聯合執法遇到的阻力不小,「經常有些小販跑到我們辦公樓,躺在樓梯上裝死;也有些女攤販,遇到我們執法就直接脫了衣服」。其表示,隨著特區的擴容,寶安、龍崗等「關外」都納入了特區內,「關外」的執法隊有權參照《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小販物品進行沒收,並處以罰款。但現實情況是,執法的沖突與尷尬每天都在上演。
街道辦回應
正調查四名鬧事者
昨日,民治街道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執法起沖突事件的後續處理尚在討論,四名涉嫌挑頭鬧事者已被帶回派出所調查。關於南都記者相機被搶一事,街道辦方面表示將調查處理,作出解釋並反饋處理情況。
以上是官方解釋,實際上圍觀者不是起鬨,只是要個說法,讓城管道歉,.據目擊此事的我一同事說,當時圍觀群眾被打,有人被防暴隊員打的坐在地上十幾分鍾起不來,有人被打的掛在路中間的欄桿上,這些都被和詣了...
『玖』 城管和民警在行政上有沖突嗎
如果你說的行政上指的是他們兩者的權利重碟區,可以告訴你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眼下城管一無法律授權、二無資金來源、三無准入門檻,可以他們在司法系統中沒有任何層次和地位,但也因為是這個原因,正常情況下沒有一個部門可以干預他們的工作,以致目前全國各地出現城管在工作中暴力執法的負面新聞。
為什麼他們沒有權利還能囂張呢?
城管的執法權利是由各地政府授權的,幫助管理城市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他們的權利僅僅如此,但執行的尺度和細則各地政府的要求可能有不一樣的。
人民警察和城管的關系?
從某種程度上說,城管是協助110管理城市的,試想一下,如果讓一個城市的警察來管理滿城的小商販,那誰有時間去破案?所以這部分人從哪找,找誰呢?這時候行政執法局就出現了,招聘社會上有文化,沒文化,會武功和不會武功慢慢練的都可以。
如果你問誰厲害?
個人覺得,這兩個單位在目前看來,沒有可比性,因為行政執法局沒有對「人」的任何處置權利。
意思就是說,城管犯法由警察去抓,警察犯法還是由警察去抓永遠輪不到城管,警察若想限制城管的權利,只要兩會提個案就可能實現,但城管想限制警察的權利,那隻是個逗人樂的笑話。